关于50年代河北省土地确权办法房产所有权证是否可以作为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意见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行政公文]河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存档号:
学号: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毕
文河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l..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行政公文]河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五十年代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现在可否作为权属凭证?
在办理案件和做电视节目时,经常有当事人拿着五十年代初由彭真市长(有的文本还有吴晗、张友渔副市长附署)签署的、落款时间为五十年代初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来咨询是否可以作为主张相关权利的法律依据。虽然本人已经做出相关的回复,做了否定的答复,但鉴于此类问题或有更多的网友也可能遇到,现将近日得到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书面答复意见刊载于此,以便网友能全面理解领会这一政策精神、更好地处理此类问题。
关于个人持有的五十年代
《土地房产所有证》有关问题的答复
关于个人持有的五十年代《土地房产所有证》,是依据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条“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和1950年11月10日政务院第18次政务会议通过的《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第十七条“城市郊区土地改革完成后,对私有农业土地者发给土地所有证保障其土地所有权”之规定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1950年11月25日内务部《关于填发土地房产所有证的指示》明确,土地改革完成后,不论农民新分的土地及原有土地和房屋,一律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土地证以户为单位填发,以表明此项土地房产为该户成员所共有。据此,个人持有的五十年代《土地房产所有证》在当时是私有土地及房屋的法律凭证。
1956年6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第十三条规定:入社的农民必须把私有的土地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也就是说,个人不再拥有土地所有权。1962年9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简称《六十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1963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社员宅基地问题作一些补充规定的通知》再次明确:社员的宅基地,包括有建筑物和没有建筑物的空白宅基地,都归生产队集体所有。但仍归各户长期使用,长期不变。198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综上所述,《土地房产所有证》上注明的土地已全部转为集体所有,注明的房屋个人拥有所有权。
1984年11月29日由北京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农村建房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郊区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本办法公布实施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村民的各种私有的地照或土地证自然失效。1995年3月11日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依照第二章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因此,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外,其余土地应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因此,个人持有的五十年代《土地房产证》已自然失效,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
二O一O年六月十一日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转载]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农转非后土地确权登记的意见
石国土资〔2010〕315号
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农转非后土地确权登记的意见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
为解决农转非后已确定为国有土地的确权登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农转非后国有土地确权登记的实施意见。
一、土地确权登记范围
土地确权登记范围为:我市行政辖域内,2005年3月4日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后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以及2005年3月4日以后原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依法被征收后,其成员随土地征收全部转为城镇居民,且剩余土地面积不大于1988年详查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0%的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经依法征收的土地。
确权登记对象为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后尚未办理确权登记的土地权利人。
二、土地确权登记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
(四)《土地登记办法》;
(五)《河北省土地登记办法》;
(六)国务院法制办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第5项解释(2005年3月4日);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三、土地确权登记的程序
(一)土地登记申请;
(二)权属审核;
(三)注册登记;
(四)颁发土地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的受理机构为土地所在行政区的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局审核后,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登记、发证。
四、应提交的资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成果;
(四)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五)关于决定土地使用权人的居民代表决议(实业公司、居民委员会);
(六)土地登记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三)项规定的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成果,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七)《土地登记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实施后,因地籍调查前置,对于不需办理登记或无法直接办理登记的宗地,依据勘测定界报告及地籍调查成果确认宗地图。(1)已办理登记的,因需办理用途变更、转让、改制、收储等原因进行分割的,出具宗地图,注明宗地面积、用途、宗地号等内容。(2)对拆迁项目涉及多个权利人,现状已拆迁,无法确定使用权人的,确认宗地图时,只对宗地面积予以确认。(3)其他需要确认宗地图的情形,参照本项前两款办理。
五、土地确权登记的技术规定
(一)土地登记申请人为:集体经济组织、个人或居民委员会代理申请。
(二)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为宗地。
(三)“农转非”土地登记实行统一申请的原则,即使用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的单位,由所在的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居民个人使用的土地,原则上由居民委员会组织,集中办理。
(四)土地用途按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执行,采用二级类登记,保持原用途不变,原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登记,原则上按批准用地文件确定使用权,对于没有批准用地文件的,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确定各地类范围及面积,并由产权人出具用地情况说明,逐级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占地情况。
(五)无法确定土地用途的建设用地暂不确定用途。
(六)在规划界定的村庄改造范围内,用于安置(原村民)居民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登记为划拨。用于商品房(含住宅和商业设施)用地,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相关费税票据等办理登记。
(七)国有农用地按实际用途登记。
(八)拆迁安置回迁房登记,依据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房产证、村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直接发放个人住宅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登记
(一)土地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二)土地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三)依法限制土地权利或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而限制土地权利的;
(四)法律法规暂缓登记的其他事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由登记部门直接办理注销登记
(一)已被拆迁安置的居民(原村民)的土地;
(二)已被拆迁安置的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
(三)已被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如城市规划部门确定为绿地、公建设施用地的已登记土地等);
(四)其他依法应注销土地登记的情形。
八、本意见有效期自2011年1月1日始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关于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公告[导读]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长久不变,保障农民土地合法利益。根据中办发[2014]61号、农业部等六部门农经发[2015]2号文件精神、衡办发[2015]5号文件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就扎实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分享到:||上一篇:下一篇:相关文章271
人有用-->快速找地最新地源
热点百科301人看过325人看过219人看过426人看过306人看过×登录土流账号下次自动登录登录可以使用以下方式登录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河北省土地确权政策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