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福州当初是以入干股协议形式签了两年的合同,投入十万每年有四万的

干股协议我现在在我一个朋友开的广告公司上班,她说给我30%的干股,但是没有月薪,只是每个月以借支的形式在公司支生活费,年底从分红中扣除,请问我该怎样签定合同才能最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阿浆桑TJ31SC71
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所谓的“干股”.“干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分额的股份.我国法律规定: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我国不存在所谓的“干股”.但是,现实中有人把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出资称作“干股”,这其实是没有正确认识无形资产的资产价值.经过评估确认了价值的无形资产,在公司设立时,依法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应当认为是实际出资,而不是所谓的“干股”.《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因此,在我国公司中并无“干股”,也就谈不上以干股作抵押.你所说的权利也不从谈起,当然这是从法律角度说的.如果是以无形资产出资的股份,或那老板答应送股,你应当查看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你名下的股份份额就是其依法可以主张权利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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