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启东对灵活就业者养老金细算人员养老金怎样计算

一、为什么要换发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
1、江苏省政府于2012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号),明确要求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目前我市已经具备了发放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条件。
2、国家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规定,从2013年起全面推广社会保障与金融功能共用芯片的IC卡。我市目前正在使用的医保IC卡必须停发。
3、省统一社保卡的发放将实现人员基础信息和卡状态信息的全省集中共享、统一管理,保证了持卡人在全省范围内个人基本信息的唯一性,免去了人员省内流动带来的换卡步骤,有助于异地人员流动,简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经办。
二、社保卡与我市原医保卡的使用有何不同?
(1) 社保卡支持全省范围内通读。持卡人如需省内异地就医,通过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可持卡在指定的异地城市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实时结算;
(2) 省内异地流动无须重新领卡。参保人在省内跨地区流动就业,其社保卡在新参保地的功能可以继续使用,无须重新领卡;
(3) 增加金融功能。社保卡搭载了安全性更高的金融IC芯片,为持卡人在合作银行开设了新的银行账户,持卡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账户激活后,就可作为银行借记卡使用;
(4) 挂失方式不同。激活了银行账户的社保卡,正式挂失必须在其合作银行网点办理;临时挂失可通过12333电话、社保卡服务网站等自助办理。
三、发放社保卡后,我市原医保卡还能继续使用吗?
我市发放社保卡后,原医保卡不再继续发放,原持有的医保卡仍可以继续使用。待参保人领取和启用社保卡后,原有的医保卡将自动作废。
四、社保卡如何启用?
领取社保卡后,持卡人必须在参保地的医保定点机构做一次读卡即可完成社保卡启用。社保卡一经启用,原持有的医保卡功能即被新卡取代。
五、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有哪些?
社保卡为持卡人在农业银行开设了新的银行账户,为享受更多社保卡功能,请持卡人及时到农业银行办理账户激活手续,社保卡拥有农业银行借记卡的功能,包括现金存取款、转账结算、商户消费、代收代付。农行借记卡还支持多币种(人民币、美元、日元等)、多账户(活期、定期),也可搭载各类产品(通知存款、“双利丰”通知存款、基金、国债、黄金、外汇、第三方存管以及农行各类丰富多样的理财产品),签约以后可以自动代缴各类公共事业费,注册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后还可以实时通过上网或手机实现转账汇款、网上购物、电子支付等,开通短信通功能就能实时了解账户变动信息。
六、灵活就业人员(含逐年缴纳医保费的退休人员)如何使用社保卡代扣医保费?
2016年10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含逐年缴纳医保费的退休人员)可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代扣医保费。
请灵活就业人员(含逐年缴纳医保费的退休人员)在社保卡启用后,务必到银行网点激活社保卡银行账户,同时签订代扣医保费协议。并于每年10月底前存入足额资金,确保医保费成功代扣,以正常享受下年度医保待遇。如因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未能成功代扣,请及时至医保窗口缴纳医保费,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缴纳医保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原通过银行账户代扣医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起,不再通过原代扣银行账户代扣,只通过激活后的社保卡银行账户完成代扣业务。
七、社保卡如何挂失、补领?
社保卡遗失后应及时挂失,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医保经办机构和金融机构实现一方挂失,双方共享,因社保卡遗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临时挂失:社保卡遗失后,可通过人社咨询电话12333或社保卡服务网站自助办理(原12345电话挂失,仅办理过渡期内的医保卡挂失)。社保卡临时挂失有效期为7天,逾期则自动解挂;金融功能临时挂失有效期按其合作银行的规定执行。
正式挂失: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正式挂失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需双方证件),前往合作银行网点柜面办理,正式挂失完成后,可到参保地的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补卡手续。未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正式挂失及补卡可直接在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
八、社保卡如何换卡?
社保卡因质量问题、损坏、卡面信息变更等因素不能正常使用的,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旧卡到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换卡业务。
九、如何申请使用临时卡?
在等待领取社保卡期间急需用卡的,可申请使用临时卡。临时卡仅具有医保功能,有效期为90天。领取新卡时,必须归还和注销临时卡,否则,不能领取和使用新卡。
临时卡挂失在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
十、如何申领社保卡?
1、首次申领社保卡: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市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申领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2、医保卡换领社保卡:持有原医保卡的人员,将逐步换领社保卡。
(1)单位在职人员:由所在参保单位组织集体换领,换领时间:2015年9月起。
(2)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部省属驻启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由所在参保单位组织集体换领,换领时间:2015年9月起;其他退休人员,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卡服务窗口换领,换领时间:2016年3月起。
(3)灵活就业人员: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卡服务窗口换领,换领时间:2016年3月起。
十一、社保卡工本费如何收费?
首次申领社保卡免费;卡遗失补领或损坏换卡的,收取工本费20元/张;申请使用临时卡,因遗失不能归还的,须缴纳工本费10元/张。
十二、社保卡服务窗口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公园南路199号);联系电话:110780。
十三、本市社保卡合作银行
单位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启东支行;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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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补贴(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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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减轻就业困难人员经济负担,缓解缴费压力,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就业困难群体的关心和关怀,本文《2016年河南省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补贴(计算方法)》有一类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的人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针对这类人的养老保障,国家颁布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政策。以上由独特资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计算方法,暂沿用这份说明,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内容为主。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29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参保人员日以后退休,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用公式表示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U+Va)÷2×N×1%  U――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Va――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N&――参保人员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用公式表示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J÷y  J――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  y――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3、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的规定执行,详见下表:  4、参保人员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应使用与本人被批准退休当月已满周岁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三、参保人员日以后退休,有视同缴费年限,符合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3%的乘积。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1.3%  =Vb×n1×1.3%  Vb――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n1――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  四、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  参保人员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指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统筹范围)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小数点后保留四位,第五位4舍5入。下同)的乘积。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当年缴费工资指数是指参保人员本人当年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上年度当地(统筹范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  1、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公式为:  Va=&Vn-1×t1  t1――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分段计算。实际缴费年限的每年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内历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与上年当地(统筹范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其视同缴费年限的每年缴费工资指数按1.0000计算。按上述办法计算出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每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后,将各指数相加,除以实际参与计算缴费工资指数的年数,即为参保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为:  t1=[(n1×1.0000)+(W1/V1+W2/V2+……+Wn-1/Vn-1)]/M1  M1为n1+M,当参保人员无视同缴费年限时,n1为零;当n1&不是整年时,n1的值为n1的整年数加1。  M――M的数值等同于W1/V1+W2/V2+……+Wn-1/Vn-1各比值项数之和,其中,W1与V1、W2与V2……Wn-1与Vn-1应为同一自然年度,下同;  W1、W2……Wn-1――参保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建立个人账户)至退休时的历年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申报的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定之后的数值);  V1、V2……Vn-1――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至退休上年的历年当地(统筹范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在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的过渡性养老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公式为:  Vb=&Vn-1×t2  t2――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计算公式为:  t2=(W1/V1+W2/V2+……+Wn-1/Vn-1)/M  五、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根据国家要求设置改革计发办法的过渡期。过渡期为日―日。  1、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按本通知规定的新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改革前原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差额部分予以补齐。  2、过渡期内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比按原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的高出部分,限比例加发并逐年递增。其中,日―日退休的按高出部分的10%加发;日―日退休的按高出部分的30%加发;日―日退休的按高出部分的50%加发;日―日退休的按高出部分的70%加发;日―日退休的按高出部分的90%加发;日以后退休的,高出部分全额发给。  3、本通知所称原办法,是指本通知实施前执行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基础养老金时,统一使用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本通知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累计每满1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标准的生活费,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计算其生活费所使用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照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建立个人账户前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参保人员在建立个人账户后单位和个人共同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缴费年限为本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按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各种折算工龄均不视同为缴费年限。如果参保人员缴费年限不是整年数,缴费年限等于整年数与剩余月数除以12的值相加。缴费年限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4舍5入。  八、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或欠费(指单位欠费或个人欠费)的时间,在计算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时,不参与计算,也不计算相应的缴费年限。在计算历年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时,当年缴费未满12个月的,当年本人缴费工资指数按满12个月的情况计算,但缴费年限按实际缴费的月数计算。  九、在计算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时,当地(统筹范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指当地(统筹范围)政府规定的参保人员历年缴费“保底封顶”所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历年当地(统筹范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在使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口径前,仍使用原社会平均工资统计口径。在用新办法计算参保人员实际缴费年限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时,当年指数小于0.6的,按0.6计算;当年指数大于3的,按3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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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获社保补贴
    日  
补贴标准为本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的50%&&&
本报讯&& 11月7日,家住南苑一村的周平来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填写了《启东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今年47岁的周平目前在上海九兴市场打着一份零工,属于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截止日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减轻了我们的负担,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周平高兴地说。
从上月起,我市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单亲家庭失业人员、特困职工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人员、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残疾人员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未与单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规范,这就给他们社会保险关系管理的正常化、规范化带来困难。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就是为了鼓励和帮助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续保,增强其就业的稳定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待就业服务科科长陆卫兵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4050”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其他人员还需持《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离婚证》、死亡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到所在镇乡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社保补贴受理审批时间截止到日。从申请之月起,每季度首月1~5日申请人还需向所在镇乡、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灵活就业具体情况。陆卫兵介绍,享受社保补贴需满足两个条件。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收入要低于本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按有关规定在市劳动保障部门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镇乡、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受理后,需要对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对无异议人员进行3天公示并送相关部门进行复审。”
“补贴标准为本市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的50%,社保补贴最长年限3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由财政于次年3月底前划至市社会保险基金专户,补贴金额在次年缴费时抵扣。”陆卫兵告诉记者,已经领取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将停止社会保险补贴: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的;领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的;已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收入达到当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其他应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情况。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出现停止社保补贴情形的,需要在一周内向所在镇乡、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报告。
“下岗后,我每年都要缴纳好几千元的各项社会保险,经济压力非常大。现在好了,政府每年补贴我们一半,身上的担子一下子轻了很多。”刚在社区申请了社保补贴的沈先生说道。
沈先生的想法代表了众多灵活就业人员的心声。“去年我市共有19300名灵活就业人员交纳了个人社会保险,其中约5000人符合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预计明年我市财政将安排1000多万元用于这项补贴。”陆卫兵说。 &&& (包铃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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