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湖北红十字基金会会的法律顾问是叫什么

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
LOFTER精选
网易考拉推荐
用微信&&“扫一扫”
将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用易信&&“扫一扫”
将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资料图:2008年,台湾红十字组织负责人陈长文与灾区小朋友做游戏。中新社发 魏姝 摄
新华网消息 针对台湾红十字总会“并未将募款全额交付日本赈灾”一事,会长陈长文8日出面,怒批质疑者“教育有问题”,不明白怎么会有人用“不正常的心态”来看待公益团体。事实上,陈长文在台湾的争议性谈话已经不是第一次,他曾表示陆客来台受伤“可申请国赔”,还呼吁台湾民众要“多一点中国情”。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湾红十字总会(以下简称红十字会)为日本宫城强震共募得新台币18亿7000万元,但目前仅投入1500万美元(折约新台币4亿4250万元)做为紧急救援阶段之用,这让网友相当不满!质疑红十字会当初主打“爱心零时差”,为何现在却又“分期付款”,有“赚利息”之嫌,因此联署要求红十字会应立即将18余亿捐款全数交付。网络上也出现会长月薪20万元、红十字会会抽捐款的15%作为“行政费用”、“业务佣金”等传闻。
对此,红十字会会长陈长文激动炮轰网友以“不正常的心态”来看待公益团体,甚至指责“台湾教育出了问题”,才会造成有人诬赖红十字会会“暗杠”高额利息,他强调,他与副会长“都没薪资,只有贡献”,红十字会内绝对没有肥猫,虽然薪资是个人隐私,但他可以透露所有人的薪资都是个位数。
陈长文的“教育有问题论”引发台湾网友更大的抨击,认为对方根本是想把焦点模糊,才把问题牵拖到教育问题上,直言“如果这样还不懂得质疑,才是教育有问题吧!”讽刺“对阿!台湾的教育的确有问题,才会教出你这种会长!”
不过,这也不是陈长文第一次发表争议性言论,他曾多次在面对两岸法律问题时,表达出台湾人眼中“亲中”的言论。如3月初台嫌遭遣陆一事,他就公开表示“并无不妥”;陆客在台受伤,他投书媒体认为陆客“可申请国赔”;接受杂志专访时,他也呼吁台湾人应抛开两岸情结“多一点中国情,少一点悲仇”。
对于民众对捐款的诸多质疑,陈长文强调捐款绝对会全额使用在日本震灾上,产生的利息多少,也会跟着本金走,更表示,红十字会长期以来的惯例,绝大部分捐款使用在认养灾后重建上,不仅对灾民帮助更大,也可达到宣传台湾的效果,但由于有人对分批提拨捐款的行为有所疑虑,因此5月会再与日本红十字会讨论剩余款项提拨方法。
人物简介:陈长文
陈长文,(1944—) 军人子弟,福建省福州市人。幼年时去台湾。1967年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1969年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1970年、1972年分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博士学位。
回台后参与创办“理律法律事务所”,后为总负责人,在其领导下,业务迅速扩张。后为台湾“国防部”聘为律师,赴荷兰采购潜艇,得到“参谋总长”郝柏村的赏识,升任“国防部”法律总顾问,后并获“四等云麾勋章”。   1985年任“行政院经济革新委员会”委员。1988年出任国际红十字会台湾分会秘书长。现还兼任法律事务所主持人,“行政院”顾问,“中央银行”及“国防部”法律总顾问,“外交部”法律顾问,东吴大学、政治大学法学教授,“行政院”经社法规修正小组委员,台湾“航空事业发展基金会”董事。历任台湾“哈佛大学同学会”会长,台湾商务仲裁协会常务理事,台湾“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理事,亚洲法学会理事,台北律师公会理事,台湾“医事法学会”监事,“中国航空事业发展基金会”董事。
1990年4月被聘为“国是会议”筹备委员、主席团主席。同年6月以红十字会秘书长身份访问大陆,8月参与处理“闽平渔号渔船闷死案”及“遣返船翻覆案”。9月与红十字会代表在金门会谈,达成海峡两岸遣返偷渡人员协议。11月,出任台湾官方主导之海峡两岸中介团体“海峡交流基金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现并为“行政院”及“外交部”,“教育部”法律顾问,哈佛“中国同学会”会长。12月被选为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秘书长。并在台湾多所大学兼任教授。
1992年2月辞去海基会秘书长职务,专任副董事长。对台湾当局的大陆政策有所指摘,对两岸关系持较为积极务实的态度。后辞去海基会副董事长职务,现任台湾红十字会会长。
阅读(117)|
用微信&&“扫一扫”
将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用易信&&“扫一扫”
将文章分享到朋友圈。
历史上的今天
loftPermalink:'',
id:'fks_',
blogTitle:'台红十字会长再爆争议 曾吁台湾“多点中国情”',
blogAbstract:'
资料图:2008年,台湾红十字组织负责人陈长文与灾区小朋友做游戏。中新社发 魏姝 摄
新华网消息 针对台湾红十字总会“并未将募款全额交付日本赈灾”一事,会长陈长文8日出面,怒批质疑者“教育有问题”,不明白怎么会有人用“不正常的心态”来看待公益团体。事实上,陈长文在台湾的争议性谈话已经不是第一次,他曾表示陆客来台受伤“可申请国赔”,还呼吁台湾民众要“多一点中国情”。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湾红十字总会(以下简称红十字会)为日本宫城强震共募得新台币18亿7000万元,但目前仅投入1500万美元(折约新台币4亿4250万元)做为紧急救援阶段之用,这让网友相当不满!质疑红十字会当初主打“爱心零时差”,为何现在却又“分期付款”,有“赚利息”之嫌,因此联署要求红十字会应立即将18余亿捐款全数交付。网络上也出现会长月薪20万元、红十字会会抽捐款的15%作为“行政费用”、“业务佣金”等传闻。
对此,红十字会会长陈长文激动炮轰网友以“不正常的心态”来看待公益团体,甚至指责“台湾教育出了问题”,才会造成有人诬赖',
blogTag:'',
blogUrl:'blog/static/',
isPublished:1,
istop:false,
modifyTime:7,
publishTime:3,
permalink:'blog/static/',
commentCount:1,
mainCommentCount:1,
recommendCount:0,
bsrk:-100,
publisherId:0,
recomBlogHome:false,
currentRecomBlog:false,
attachmentsFileIds:[],
groupInfo:{},
friendstatus:'none',
followstatus:'unFollow',
pubSucc:'',
visitorProvince:'',
visitorCity:'',
visitorNewUser:false,
postAddInfo:{},
mset:'000',
remindgoodnightblog:false,
isBlackVisitor:false,
isShowYodaoAd:true,
hostIntro:'',
hmcon:'1',
selfRecomBlogCount:'0',
lofter_single:''
{list a as x}
{if x.moveFrom=='wap'}
{elseif x.moveFrom=='iphone'}
{elseif x.moveFrom=='android'}
{elseif x.moveFrom=='mobile'}
${a.selfIntro|escape}{if great260}${suplement}{/if}
{list a as x}
推荐过这篇日志的人:
{list a as x}
{if !!b&&b.length>0}
他们还推荐了:
{list b as y}
转载记录:
{list d as x}
{list a as x}
{list a as x}
{list a as x}
{list a as x}
{if x_index>4}{break}{/if}
${fn2(x.publishTime,'yyyy-MM-dd HH:mm:ss')}
{list a as x}
{if !!(blogDetail.preBlogPermalink)}
{if !!(blogDetail.nextBlogPermalink)}
{list a as x}
{if defined('newslist')&&newslist.length>0}
{list newslist as x}
{if x_index>7}{break}{/if}
{list a as x}
{var first_option =}
{list x.voteDetailList as voteToOption}
{if voteToOption==1}
{if first_option==false},{/if}&&“${b[voteToOption_index]}”&&
{if (x.role!="-1") },“我是${c[x.role]}”&&{/if}
&&&&&&&&${fn1(x.voteTime)}
{if x.userName==''}{/if}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list x.l as y}
{if defined('wl')}
{list wl as x}{/list}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简介((7.8))
  &&&&&&&&&&&&&&&&&&&&&&&&&&&&&&&&&&&&&&&&&&&&&&&&&&&&&&&&&&&&&&&&&&&&&&&&&张晓健(2011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1970年9月生,安徽绩溪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法学学士;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从事执业律师工作20年;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共安徽省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全国律协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合肥市青年联合会常务理事,合肥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讲座教授,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国家人事部、司法部授予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的 “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安徽省人社厅、司法厅授予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在项目投融资和建设、金融证券、国企改制、并购重组等律师业务领域经验丰富,担任安徽省发展史上最大工业项目----皖北煤化-盐化一体化建设项目法律顾问,担任合肥新桥国际机场高速公路等多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法律顾问,担任安徽古井集团国有股权转让等一批国企改制和并购重组项目法律顾问,担任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多家企业股票发行上市、重大资产重组法律顾问,担任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重点企业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法律顾问。    
 &&&&&&&&&&&&&&&&&&&&&&&&&&&&&&&&&&&&&&&&&&&&&&&&&&&&&&&&&&&&&&&&&&&&&&&&&&&&&华国庆(2004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1965年10月生,现为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博士生导师;安徽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安徽省重点学科—经济法学负责人,安徽大学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经济法学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组成员、国土资源部南京局特邀监督员;先后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发改委、中国法学会、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安徽省软科学等项目研究,在《政法论坛》、《法学家》、《中外法学》等发表论文50余篇;专长于财税法、金融法、保险法、公司法、合同法。    
&&&&&&&&&&&&&&&&&&&&&&&&&&&&&&&&&&&&&&&&&&&&&&&&&&&&&&&&&&&&&&&&&&&&&&&&&&&&&&&&周世虹(2006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1963年4月生,1986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硕士,一级律师;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合肥市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省政协委员、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革安徽省委常委、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安徽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兼职教授;2004年5月被省司法厅、律师协会评选为 “安徽省十佳律师”、“安徽省优秀律师”;2008年10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09年10月被合肥市司法局评选为“首届合肥市十佳律师”;2011年12月被省人社厅、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2012年11月被评选为“第二届合肥市十佳公益律师”;在企业并购重组、破产清算、招标投标、投资融资、国资管理、土地管理、建设房地产、金融保险,以及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等法律事务领域享有一定的专长。&&&&&&&&
&&&&&&&&&&&&&&&&&&&&&&&&&&&&&&&&&&&&&&&&&&&&&&&&&&&&&&&&&&&&&&&&&&&&&&&&&&&&&&&&&&&&鲍进(2004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1963年1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一、二、三届副会长,兼任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肥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招投标项目、工程建设、保证合同诉讼以及社会群体性事件处理等方面具有独到见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先后获得安徽省司法厅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首届合肥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努力注意与实践的结合,将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融入理论研究之中,撰写《试论律师对期货市场的介入》、《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敏感问题》、《宗地出让中的民事行为与行政行为》、《企业并购重组与律师运作》、《关于银行承兑协议的保证责任》、《论我国民事担保中的保证人抗辩权》、《论招标人拒不发放中标通知书的法律责任》等法律论文并多次获奖,其中《论我国民事担保中的保证人抗辩权》一文被评为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
&&&&&&&&&&&&&&&&&&&&&&&&&&&&&&&&&&&&&&&&&&&&&&&&&&&&&&&&&&&&&&&&&&&&&&&&&&&&&&&&吴正林(2011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员,合肥市政协委员,合肥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合肥仲裁委仲裁员;主要从事公司法律事务,包括从事公司治理、企业改制、收购重组、项目投融资中的法律事务,担任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金融法律事务,包括为金融机构、典当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证券法律实务,包括为企业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和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房地产法律事务,包括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及大型项目建设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从事公司、金融、证券、房地产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仲裁代理及相关非诉讼代理业务。先后为徽商银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多家知名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现担任安徽省典当行业协会、六安市人民政府、安徽中皖辉达房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安徽金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等数单位和个人的法律顾问;先后成功办理了多起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在公司、金融、房地产法律事务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优势。荣获安徽省第二届、第三届“十佳律师”、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合肥市第二届“十佳律师”等称号。&&&&&&&&
&&&&&&&&&&&&&&&&&&&&&&&&&&&&&&&&&&&&&&&&&&&&&&&&&&&&&&&&&&&&&&&&&&&&&&&&&&&&&&&&&&&&&&&&&&葛德生(本届新聘政府法律顾问)  男,&1973年出生,汉族,致公党党员,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正在申报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律师,法学本科,安徽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市蜀山区政协委员,合肥市政府政风行风监督员,合肥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致公党合肥市委会法律和社会服务专委会主任,合肥市中小企业服务团律师,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执法执纪监督员,合肥市蜀山区工商联执委。获得过“合肥市蜀山区优秀政协委员”、“致公党合肥市优秀致公党党员”、“优秀帮扶律师”等荣誉,撰写的《如何加强和完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一文荣获致公党省委会论文一等奖。专注于金融投资领域的法律服务,探索中小企业投融资难等法律和社会问题,参与了安徽省中小企业投融资联盟的建设,办理过大量金融、资产重组、收购并购、企业破产清算、城乡建设和房地产等案件,现担任安徽省侨联、安徽省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合肥分行、东亚银行合肥分行、合肥国控融资担保、合肥兴泰担保,安徽高速金融板块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  
&&&&&&&&&&&&&&&&&&&&&&&&&&&&&&&&&&&&&&&&&&&&&&&&&&&&&&&&&&&&&&&&&&&&&&&&&&&&&&&&&&& 李健(2004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1968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法专业研究生,硕士、一级律师;安徽健友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安徽省政法委案件评审专家,安徽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安徽省青联七、八届常委、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993年3月执业于安徽省第三经济律师事务所。先后被安徽省司法厅等部门授予“安徽省先进律师”、“安徽省优秀律师”,“省直十大杰出青年”,2011年司法部授予“党员律师标兵”,2013年合肥市人民政府授予“合肥市人民政府优秀法律顾问” 等荣誉称号,2014年参与安徽省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工作于同年12月受安徽省人民政府表彰。在二十年多年的律师执业期间,承办大量经济纠纷案件和公司、企业非诉讼法律事务,现担任新华通讯社安徽分社、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红十字会、中国电子集团16所、中国机械集团合肥通用院、安徽省旅游集团、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合肥锻压集团等数拾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所著《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保护亟待完善》等论文发表在《法制导刊》、《中国外资》、《新闻世界》、《中国律师》等刊物,专长于项目投资融资、房地产法律事务、金融与不良资产处置、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及企业并购、 ppp项目等民商法律业务。&&&&&&&&&
&&&&&&&&&&&&&&&&&&&&&&&&&&&&&&&&&&&&&&&&&&&&&&&&&&&&&&&&&&&&&&&&&&&&&&&&&&&&&&&&&&陈有勇(2004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1970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安徽省“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国科技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创业导师、安徽大学校友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先后被聘为几十家政府、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和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公司证券投融资、重大项目谈判、建设地产和行政法律业务。在处理公司证券投融资业务、复杂项目谈判、建设地产业务、行政法律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
&&&&&&&&&&&&&&&&&&&&&&&&&&&&&&&&&&&&&&&&&&&&&&&&&&&&&&&&&&&&&&&&&&&&&&&&&&&&&&& &汪大联(2011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1968年2月出生,无党派,1991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1994年开始执业,原系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负责人,现为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主任;业务专长为投融资及资本市场法律业务。曾承办多家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再融资、股权分置改革;多家企业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多家企业债、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发行等一大批资本市场法律业务以及合肥、阜阳、滁州等地包括金融后台基地、煤电一体化、抽水蓄能电站、火力及生物质发电项目在内的一大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法律服务,参与多起中外合资、外资并购等外商投资法律业务;2004年4月被评为“安徽省优秀律师”,2011年受聘担任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咨询委员,2013年被评为“合肥市优秀政府法律顾问“,2014年受聘担任合肥市政府引导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孟超(2011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汉族,1973年出生,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目前担任安徽省律师协会理事、安徽省法学会理事、安徽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顾问组成员、安徽省科协法律顾问组成员、安徽省侨联法律顾问组成员。曾先后获得安徽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优秀仲裁员”、“安徽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主要专业领域为:企业规章制度设计、劳资关系规范、劳动争议处理和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实务。&&&&&&&&&
&&&&&&&&&&&&&&&&&&&&&&&&&&&&&&&&&&&&&&&&&&&&&&&&&&&&&&&&&&&&&&&&&&&&&&&&&&&&&&&&&&&&&朱明(2011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后取得安徽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曾先后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辞去法官职务从事律师职业。2004年创立安徽安天行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十年。主要从事金融证券、公司并购、房地产及争议解决,目前担任招商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合肥热电集团、巢湖城投等几十家法律顾问单位,并积极为合肥市政府等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成功代理金融机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近百起,积累了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及金融纠纷的丰富经验,其中朱明律师代理的招商银行马鞍山路支行与黄山长江徽杭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纠纷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审判指导案例;参与承办过合肥热力公司收购合肥天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合肥兴泰信托公司发行合肥康运公司企业信托产品项目、如家酒店管理公司收购安徽美邦酒店管理公司等重要融资并购项目。&&&&&&&
&&&&&&&&&&&&&&&&&&&&&&&&&&&&&&&&&&&&&&&&&&&&&&&&&&&&&&&&&&&&&&&&&&&&&&&&&&&&&&&&&&&&&孙森(2011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 1971年8月出生,无党派,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诉讼和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合肥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1992年10月开始执业,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政府法律事务、项目投资和融资、公司并购重组和公司清算破产等法律领域享有专长;合肥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合肥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合肥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合肥市六五普法讲师团讲师;曾获评“首届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2006年)、“首届合肥市十佳公益律师”(2009年)、“第二届合肥市十佳律师”(2012年)、“安徽省优秀律师”(2012年)。&&&&&&&&&
&&&&&&&&&&&&&&&&&&&&&&&&&&&&&&&&&&&&&&&&&&&&&&&&&&&&&&&&&&&&&&&&&&&&&&&&&&&&& && 孙素明(2011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女,1962年6月出生,安徽无为县人,中共党员,安徽巨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安徽省妇联执委;先后担任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安徽中辰投资集团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合肥安达电子集团公司等家法律顾问。在房地产法律事务、项目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领域享有专长。承办了数起在省内外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微软公司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安徽中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Osnabruck储蓄银行贷款合同纠纷案、原瑶海区区长王广玉受贿案。&&&&&&&
&&&&&&&&&&&&&&&&&&&&&&&&&&&&&&&&&&&&&&&&&&&&&&&&&&&&&&&&&&&&&&&&&&&&&&&&&&&&&&&&&&&安超(2011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1966年7月出生,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合伙人;安徽省律师协会理事,合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兼职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理工大学兼职法学教授,中国法学会会员,民建安徽省委委员、社法委主任,省高级法院合肥市中级法院“三精”评审专家,安徽省人民政府直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安徽省法学会员,合肥市政协委员,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社会评价员,合肥市法学会常务理事;2012年获“合肥市十佳律师”、2013年获“安徽省优秀律师”、2015年1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方圆律政杂志社评为“2014律政年度律师”。领办的律所先后被授予“集体三等功”、“ 十佳律师事务所”、“全省五十强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长期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参与慈善公益活动。在民商事、投资融资、建筑房地产等领域享有专长。&&&&&&&&
&&&&&&&&&&&&&&&&&&&&&&&&&&&&&&&&&&&&&&&&&&&&&&&&&&&&&&&&&&&&&&&&&&&&&&&&&&&&&&&&&&王宁(2011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1961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中共合肥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合肥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律师协会理事,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长于公司法、物权法、保险法、合同法、票据法、担保法、房地产法、股权和资产并购等民商法律事务,具有处理银行、公司、保险、房地产法律事务的丰富经验。曾在六安市政府法制局工作5年,熟悉政府工作程序,具有起草、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处理土地确权争议等政府法律事务的丰富经验。&&&&&&&&
&&&&&&&&&&&&&&&&&&&&&&&&&&&&&&&&&&&&&&&&&&&&&&&&&&&&&&&&&&&&&&&&&&&&&&&&&&&&&&&&&&&董劲松(2011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汉族,1970年5月生,现任安徽元太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合肥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常务理事及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合肥仲裁委仲裁员,安徽省青联九届委员,中国长江海商法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进出口商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专长于国际贸易(海商海事)、金融、外资、投资并购、公司业务、房地产,曾代理多起信用证、银行不良资产清收、货物买卖纠纷、无单放货、保险合同纠纷以及船舶碰撞、沉没等涉外及海事海商案件,并为船舶出口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在国际贸易、结算及海运法律实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曾连续多年受聘于安徽省人民政府为中国国际徽商大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
&&&&&&&&&&&&&&&&&&&&&&&&&&&&&&&&&&&&&&&&&&&&&&&&&&&&&&&&&&&&&&&&&&&&&&&&&&&&&&&&&&&徐力(2014年起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硕士,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咨询分会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律师团委委员;第六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上海律师辩论大赛“十佳辩手”;专长于并购重组、项目投融资、能源、金融等领域,擅长处理跨境交易、外商投资、能源项目,主办了中海油累计金额上千亿的天然气跨境交易项目等重大案件。现担任上海市城乡建委、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并担任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咨询分会副秘书长、浦东新区律师团委委员、青联委员、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外聘讲师等社会职务。曾为上海市城乡建委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上海临港集团产业区动迁建设及园区管理项目、方兴地产全国商业地产开发-招商-管理全流程项目、上海实业集团系列地产类兼并与收购项目、安徽出版集团海外投资并购项目、上海机场集团虹桥及浦东两机场全套合同统一规范化项目等重大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强的法律实务能力。&&&&&&&&
&&&&&&&&&&&&&&&&&&&&&&&&&&&&&&&&&&&&&&&&&&&&&&&&&&&&&&&&&&&&&&&&&&&&&&&&&&&&&&&&&&&&&&&&& 许一云(本届新聘政府法律顾问)  女, 1966年出生,汉族,民盟盟员,安徽许一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法学硕士。安徽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合肥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教育培训实习考核委员会副主任;合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蚌埠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淮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肥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获得“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律师”、“蚌埠市十佳女律师、三八红旗手”、“合肥市优秀律师”、“安徽省优秀女律师”等荣誉。专于知识产权法律事务(为多家顾问单位筹划商标、专利等立体保护策略;办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撰写的《浅谈网站托管经营模式下终端用户商业性使用计算机软件的法律责任》一文,获得中国科大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和合肥市律师协会主办的合肥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论坛三等奖);擅长城乡建设与房地产、行政法、公司法(包括资产重组、收购兼并)、金融保险、破产清算等业务。&&&&&&&&&
&&&&&&&&&&&&&&&&&&&&&&&&&&&&&&&&&&&&&&&&&&&&&&&&&&&&&&&&&&&&&&&&&&&&&&&&&&&&&&&&&&&&&&&&& 张劲(本届新聘政府法律顾问)  男,&1969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三级律师,法学学士。安徽省律师协会诉讼与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体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先后多次获得过先进工作者,优秀公诉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从事检察官和律师工作期间,撰写的十余篇合计约6万字的论文,在国内多个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在华东律师论坛、安徽律师论坛多次获奖,并获得首届律师辩论赛安徽赛区优秀辩手奖。从业以来,代理了在我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民商、刑事、行政案件,先后担任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代理安徽建工集团,安徽三建集团等大型国有建筑企业BT项目,市政工程项目的诉讼,业务范围侧重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等资本市场业务。&&&&&&&&
&&&&&&&&&&&&&&&&&&&&&&&&&&&&&&&&&&&&&&&&&&&&&&&&&&&&&&&&&&&&&&&&&&&&&&&&&&&&&&&&&&&&& &陈江华(本届新聘政府法律顾问)  男,1967年出生,教授,博士。现任合肥学院经济系主任,合肥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主讲《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知识产权法》等课程。先后于《改革》、《社会科学研究》、《郑州大学学报》、《中国行政管理》、《环境保护》、《学术界》、《江淮论坛》、《历史教学研究》等报刊杂志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十余篇,主持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等,其研究成果获得合肥市人民政府第七届社会科学成果奖论文一等奖。现任安徽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安徽省创意经济学会理事。2011年12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遴选为全国第三批“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获得合肥学院2005年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奖;获得2011年合肥学院教学质量(实践教学)优秀奖。&&&&&&&&
&&&&&&&&&&&&&&&&&&&&&&&&&&&&&&&&&&&&&&&&&&&&&&&&&&&&&&&&&&&&&&&&&&&&&&&&&&&&&&&&&&&&&&&& 赵永英(本届新聘政府法律顾问)  女,1975年出生,安徽大学民商法硕士,安徽至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合肥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合肥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合肥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自2003年起执业至今,曾荣获“全国律师行业党员律师标兵”、 “安徽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 “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合肥市“五好共产党员”、 “合肥市十佳律师”等称号。执业以来以民商事案件为主业,尤其对知识产权案件多有研究,代理过安徽省ETC“徽通卡”商标案、香港银峰集团公司专利技术案、安徽省著名商标“金宝马家具”商标案等诸多类型知识产权案件,案件的获胜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历年来在合肥市董铺大房郢水库管理处、义城街道以及安徽宝龙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积累了丰富的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与实践经验,为上述单位在水资源、土壤、大气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意见。&&&&&&&&
&&&&&&&&&&&&&&&&&&&&&&&&&&&&&&&&&&&&&&&&&&&&&&&&&&&&&&&&&&&&&&&&&&&&&&&&&&&&&&&&&&&&&& 杜家勤(本届新聘政府法律顾问)  男,1975年出生,1998年执业,安徽肥东人,大学学历,上海段和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合伙人联席会议秘书长,2014年11月设立上海段和段(合肥)律师事务所,兼任主任,合肥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安徽省律师协会项目建设和项目投融资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工商联直属商会法律顾问、安徽省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法律顾问、安徽省光彩创业法律顾问、合肥市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秘书长、合肥市蜀山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团长等社会职务。专长于项目建设与项目投融资、土地开发、建设工程、企业购并、组织治理和风险防控等法律服务。具有项目投资分析师、房地产经纪人、企业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与建筑房地产、组织治理等非法律相关专业知识。
合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北京市红十字基金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