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沈16年第七批公租房配租名单(中海油领导名单城单室名单)

【沈阳】第七批公租房摇号今日举行 配租房源租金最高每月750
市保障办于日下午进行了沈阳市第七批公租房电脑摇号配租。
按照《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沈房发〔2012〕93号)的相关规定,为解决我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及外地新就业中高等教育毕业生的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际情况,市保障办于日下午进行了沈阳市第七批公租房电脑摇号配租。
本次配租的原则:
1、三公原则。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邀请申请家庭代表,市人大、市政协、市房产局、市建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保障办等单位及新闻媒体记者对本次配租情况进行现场全程监督。
2、直配原则。实行“一对一”的配租原则,即通过摇号方式直接确定申请家庭配租顺序号与相应房源的具体房间号,进行“一对一”的配租,直接将每个申请家庭配租到具体的房间号。
本次配租的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共2185套,其中单室房源1204套,双室房源970套,三室以上房源11套。
1、中海城公租房,位于于洪区西江街180号,共计5栋楼,1467套房源,单室944套,面积44-66平方米,双室523套,面积81-92平方米。
2、克俭小区公租房,位于皇姑区珠江街79号,189套双室房源,面积53-78平方米。
3、凤凰新城公租房,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0号,剩余双室房源198套,面积60平方米左右。
4、惠民新城公租房,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田路6号,剩余单室139套,面积40-50平方米左右,双室50套,面积60平方米左右。
5、安图小区公租房,位于和平区合龙路18号,剩余九层无电梯房源单室2套,面积50平方米左右,双室10套,面积67-78平方米左右。
6、丽水新城一期公租房,位于浑南区南大甸子村,剩余单室房源119套,面积41平方米左右。
7、三室以上房源
(1)安图小区公租房,位于和平区合龙路18号,剩余九层无电梯房源三室1套,四室1套;
(2)克俭小区公租房,位于皇姑区珠江街79号,三室房源9套。
本次配租的租金标准:
1、中海城公租房:一室一厅44-66平方米基础租金为每月每套500-600元;二室一厅81-92平方米基础租金为每月每套700-750元;以顶层和底层为基准租金,其余楼层租金均加20元,东北和西北朝向分别减20元。
2、克俭小区公租房:租金标准以发改委(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3、凤凰新城、惠民新城等剩余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已配租租金标准执行。
本次配租的对象:
1、中海城:单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年和2013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1086户;双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年--2016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523户。
2、克俭小区:双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年--2015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240户。
3、凤凰新城:双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年--2016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220户。
4、惠民新城:单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年和2013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225户;双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年--2016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50户。
5、安图小区:单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年和2013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113户;双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年--2013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14户。
6、丽水新城一期:单室配租对象的范围是2012年和2013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994户。
7、三室以上房源:配租对象的范围是年申请合格的无房家庭15户。
本次配租的方式:
本次配租采取电脑摇号方式。
保障人口1-2人的配租单室,保障人口3人及以上的配租双室,保障人口4人及以上的配租三室以上房源。
本次配租的要求
配租成功后,无特殊原因,放弃本次所配租房源的申请家庭,两年内不能参加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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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龙瑞佳园公租房 初审合格名单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龙瑞佳园公租房认租申请初审已经结束,共有28476户申请家庭入围。28476户申请家庭入围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龙瑞佳园公租房认租申请初审已经结束,共有28476户申请家庭入围,具体名单和有关信息昨天起在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公示。龙瑞佳园为地铁蛇口西车辆段上盖保障房,位于南山区大南山西南侧,预计今年7月底前交付使用。该项目总房源3208套,其中1564套面向社会配租;1644套定向配租,其中6套预留作为维保用房。据介绍,此次初审合格家庭的住房、婚姻、户籍、计生情况,审核时点为日。申请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交书面证明材料。未纳入公示名单的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市住建局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终榜中一并公示。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市住建局提醒,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合格家庭排序到位,有其对应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项目选房处理。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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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lay: 'inlay-fix'今明两年沈阳配租11个小区32957套公租房
今明两年沈阳配租11个小区32957套公租房
华夏经纬网
  今明两年沈阳配租11个小区32957套公租房
  预计截至今年年末,全市住房保障投入资金将超过110亿元,保障户数将达到44.2万户
  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特别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件下发后,沈阳市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为主体、社会参与;市级负总责、区县抓落实”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扩大了政策性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供应体系,采取“建设与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模式,着力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大学生住房困难问题。通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预计截至今年年末,沈阳市住房保障投入资金将超过110亿元,保障户数将达到44.2万户(含补贴)。
  据市房产局介绍,从2011年开始,沈阳市重点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采取“集中建设和购买及租赁社会房源”并举的住房保障供给模式。几年来,市政府集中建设(含购买)公租房共计20个项目、建筑面积296万平方米、5.2万套,现已有丽水新城一期和凤凰新城2个公租房项目完成、4878套配租入住,其余正处完善配套设施和工程建设中。今年年底前计划有6个公租房项目、9765套配租入住;另外还对长期租赁社会房源的3.9万户家庭进行了补贴;对2万余户低收入家庭进行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强力推进:两年配租32957套公租房
  今年,沈阳市计划保障性住房新增10000套(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0000套(含棚改)、入住10000套(含棚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全市共计完成11372套(户)。已提前完成新增1万套(户)任务。
  2015年,沈阳市公租房计划配租6个项目、共9765套。其中:浑南转化400套公租房已完成配租入住;凤凰新城10月份完成配租入住工作;丽水新城二期、惠民新城、八棵树惠民家园、大东望花丽景四个项目工程施工已基本完工,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及园区配套收尾工程施工,计划10-12月份分期分批配租入住。另外,针对长期租赁社会房源发放租赁补贴已完成4801套(户)。
  沈阳市将继续加大公租房项目建设力度和进程,预计在2016年年底前,将有5个项目、23192套公租房陆续建设完成。
  高度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
  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协作,按照“五个强化”原则,确保沈阳市住房保障任务全面完成,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定期召开公租房建设项目现场办公会,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强化部门合力。发挥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协调联系职能,确保工作到位、政策到位、资金到位、保障到位。住房保障部门积极做好住房保障政策的研究和制订、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工作;发改委、规划、建委、环保、消防等部门优先安排规划、建设等手续的审查审批工作,精简审批流程,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各保障房项目手续齐备;财政部门及时安排资金,确保了保障资金足额筹集和拨付到位。
  强化政府投入。住房保障工作实施的关键主要看保障资金投入是否到位。市本级和各区县根据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住房保障资金专户,落实保障资金来源。市发改委、财政局积极争取国家、省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时开工,如期推进。
  强化公租房配套设施建设。沈阳市公租房建设项目要求市政配套生活设施同步建设。为此,市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协调市政配套工程建设工作。市燃气集团、水务集团、电力总公司、交通等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优先安排施工建设,确保各个公租房项目竣工前,市政,电力、给水、排水、燃气及道路工程建设完善到位。同时科学安排公交线路,保证保障家庭方便出行。
  强化管理监督。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按照“六公开一监督”的要求,加强配租配售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后期管理,坚持以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市政府组织开展住房保障任务落实情况的联合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各区县政府(管委会)落实市政府目标责任及保障情况。市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督查调度,坚持做好月调度、月通报、年终考评,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按时完成。
  完善政策:建立准入退出机制
  沈阳市在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同时,注重政策、制度完善和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总结有益的经验,陆续出台了《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审核、公示、退出办法》、《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办法》、《沈阳市廉租房保障实施细则》、《沈阳市公租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及《沈阳市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配套政策(详见沈阳市住房保障网,/)。
  同时,以社会公示和全程监察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了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建立了社区、街道和区级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市级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制度,制定了各项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及监察工作方案,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确保操作公开、监督公正,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创新机制:确保公平公正分配
  据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介绍,今年,竣工的公租房项目较多,要进一步完善分配机制。一是通过媒体对保障房房源、面积、租金等信息进行公开宣传;采取电脑派位的形式,邀请人大和政协委员,媒体和保障户代表等进行监督,确保了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在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中,有重点地对优抚对象、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英模称号以及单亲家庭的,给予优先配租。
  2015年计划配租入住公租房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套数
  1 凤凰新城 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20号 1968
  2 丽水新城二期 东陵区南塔街道 570
  南大店子村379号
  3 惠民新城 沈北新区蒲田路6号 2036
  4 八棵树惠民家园 大东区考场路10号 1728
  5 浑南400套公租房 分布在浑南区 400
  6 望花丽景 大东区三家子路南 3063
  合计 9765
  2016年计划配租入住公租房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套数
  1 雪莲雅居 和平区浑河站西街道新立村雪莲街 13044
  2 赤山阳光园 于洪区赤山路 3562
  3 惠生新城 沈北新区弓匠屯村 4174
  4 克俭收购项目 皇姑区珠江街79号 835
  5 中海城收购项目 于洪区西江街 1577
  合计 23192
来源:&沈阳日报&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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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3480户无房家庭配租2185套公租房
9日,沈阳市第七批公租房完成了摇号配租工作,配租房源2185套,其中单室房源1204套,双室房源970套,三室以上房源11套,3480户无房家庭参与了此次配租。
根据沈阳市住房保障部门的配租方案,第七批配租的公租房共计2185套,其中单室房源1204套,双室房源970套,三室以上房源11套,房源分布在中海城、克俭小区、凤凰新城、惠民新城、安图小区及丽水新城6个小区,其中中海城的房源占比较大。
租金标准根据房源所在的小区、楼层、户型、朝向等不同,而有所差异,价格多数在300元/月到750元/月之间,最高的800元/月,为四室户型,最低为200元/月。
配租方式为电脑摇号配租,保障人口1~2人的配租单室,保障人口3人及以上的配租双室,保障人口4人及以上的配租三室以上房源,申请家庭代表及相关单位对电脑摇号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据了解,中海城项目的双室房源的数量与申请家庭的数量相等,配租率可达100%。
按要求,配租成功后,无特殊原因放弃当次所配租房源的申请家庭,两年内不能参加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分配。对于没有配租成功的家庭,沈阳市住房保障部门表示,年底前沈阳市将有雪莲雅居、赤山阳光园、惠生新城、克俭收购项目、中海城收购项目陆续建设完成,共计23192套房源,计划有13500套公租房配租入住。
信息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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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将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对符合公租房保障的无房申请家庭,进行申请参加沈阳市第六批公租房配租的确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配租对象
参加本次确认对象范围为2012年和2013年符合公租房保障的本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地新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外来务工人员中无房的申请家庭。
二、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全部为单室房源。
1.丽水新城二期公租房,位于区南大甸子村,共计11栋楼,570套单室房源,面积38-56平方米左右,11栋楼均为六层无电梯建筑;
2.丽水新城一期公租房,位于区南大甸子村,剩余单室房源若干套,面积40-50平方米左右;
3.世纪新城公租房,位于浑南区夹河街,剩余单室房源若干套,面积35-41平方米左右;
4.嘉榆新城公租房,位于浑南区树台街1号,剩余单室房源若干套,面积37-55平方米左右;
5.嘉华新城公租房,位于浑南区文源街,剩余单室房源若干套,面积37-42平方米左右;
6.文欣苑公租房,位于浑南区祝科街7号,剩余单室房源若干套,面积40平方米左右。
三、租金标准
1.丽水新城二期:租金标准以发改委(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2.丽水新城一期公租房租金标准及调整系数。
建筑面积小于50平方米户型的基础租金标准为每月300元;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小于60平方米户型的基础租金标准为每月330元;建筑面积大于60平方米,小于70平方米户型的基础租金标准为每月350元;建筑面积大于70平方米户型的基础租金标准为每月400元。
租金调整系数按楼层与朝向调整相结合确定。A区七层为基准层,B区五层为基准层,执行基础租金标准;基准层以下的楼层,每层租金递减10元;基准层以上的楼层,各层租金均增加10元;顶层租金比基准层租金减少20元;南、东南、西南朝向住房租金均不增减;东北、西北朝向住房租金每户减少10元;北朝向住房租金每户减少30元。
3.世纪新城:全部为多层。基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套400元。以2层为基准层,除顶层外,3层及以上各层分别加20元,顶层和底层在基准租金标准上各减20元。
4.嘉榆新城:全部为多层。确定54.98平方米房屋基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套400元;54.98平方米以下房屋(不含54.98平方米房屋)基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套300元。以2层为基准层,除顶层外,3层及以上各层分别加20元,顶层和底层在基准租金标准上各减20元。
5.嘉华新城:全部为多层住宅。基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套350元。以2层为基准层,除顶层外,3层及以上各层分别加20元,顶层和底层在基准租金标准上各减20元。
6.文欣苑:全部为高层住宅。基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套300元。以3层为基准层,除顶层外,每增加一层加10元,每减少一层减10元,顶层和底层在基准租金标准上各减20元。
四、配租方式
本次配租采取电脑摇号方式。
五、相关要求
1.因本次配租全部为单室房源,如保障人口3人及以上的申请家庭参加确认,请自行斟酌。
2.丽水新城二期房源是在车库上方建设,为多层且无电梯,请行动不便的保障家庭自行斟酌。
3.本次配租所有房源一同摇号,不能单独指定参加某一项目的配租。
4.实行租赁社会房源保障的申请家庭参加本次确认,如配租成功,将从配租实际通知办理入住当月起停止发放长期租赁社会房源保障资金。配租不成功,继续享受保障资金。
5.申请参加本次确认的家庭需由主申请人或受主申请人委托的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如配租成功后,无特殊原因放弃当次所配租房源的申请家庭,两年内不能参加公租房实物房源的分配。
6.本次摸查确认工作将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日结束,申请家庭请到户籍所在社区或区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确认。如未按期确认的,视同自愿放弃参加本次配租,不影响以后参加其他房源的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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