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转入学校认缴实收资本会计分录己认缴如何做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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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清楚法人存入的资金的用途。若是增加资本,那就是公司的资金,不能随意拿走。若是借入的流动资金,要有借款协议,根据协议归还。&&0人赞同
那法人投资款大于注册资本的把一部分,可以抽回吗&&0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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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谈谈:认缴制下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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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缴制下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据介绍,这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二是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四是简化名称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五是加快建立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
  改革后,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并不是说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从另一个角度讲,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是需要一定的资本,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一元钱办公司”这种说法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
有人这么认为:
@1、①收到首缴: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
   ②未收到的:借 其他应收款& &贷 实收资本;
   ③等以后收到认缴的部分,再结转其他应收款,直至达到认缴注册数额。
@2、认缴的时候不需要做分录,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实际收到的投资款,而不是认缴的注册资本。
@3、如果是发生了经营业务,先购置了资产,应该是:借资产类科目、贷:实收资本。
比如股东出资支付购入材料10万元款。且该批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借:库存材料& &10;
贷:实收资本-xx股东&&10
同样如实股东用资金支付了负债,同样应该是借负债类科目,贷实收资本。
@4、用“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来反映,其实际上仍等于没缴。与认缴制精神不符。我认为应当这样进行处理。
@5、老板购置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存货等日常支出。可以先归集到其他应付款账户。达到一定数额时,结转一次,结转到实收资本账户中。如:注册资本为10万元。当其他应付款余额为5万元时结转一次等。
实缴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但是由此又给我们这些会计新人出了一道难题,认缴制下实收资本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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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缴额贷记实收资本,未缴足的部分不在实收资本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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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压倒性多数的观点就是二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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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2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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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不认识汉字的人,大声读“实收资本”100遍,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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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二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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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区别: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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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二楼观点,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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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实收,啥叫实收??
我还见过这么处理的,老板认缴100万,实际未缴时,会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贷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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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运营资金老板已存入基本户,能直接做实收资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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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二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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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cpa的后续教育中了解,注册资本的实缴变为认缴,只不过推迟了资本的实缴时间,为了维持公司运行的资本,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并于约定日期进行实际缴纳并计入公司实收资本科目,为了防止出现纠纷等法律问题,建议实际出资时按照验资手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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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不认识汉字的人,大声读“实收资本”100遍,就明白了。
高,实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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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cpa的后续教育中了解,注册资本的实缴变为认缴,只不过推迟了资本的实缴时间,为了维持公司运行的资本 ...
一方面在实际出资时,为防止日后发生纠纷,应当进行验资鉴证;另一方面,对于非货币性出资时折合出资的金也应当有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再验资鉴证,绝不能草率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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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二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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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在会计科目中,就叫实收资本,没有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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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注册资本认缴制解读及认缴制下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一、法律背景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4号公布《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自日起施行。
 其中第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二、注册资本认缴制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注册公司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也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实缴注册资本可以为零。
公司股东认购的股份须要资金足额到位,允许先到一部分,到位时间可以由股东自行决定,不需要验资,只需要在每年的年度报告上申报反映及存档到登记机关。公司实收资本由验资制向自行申报制过渡。如申报与事实不符,公司的股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和非货币出资缴付比例进行约定,并记载于章程。
股东缴纳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全体股东签字,未签字的应当注明理由。股东对注册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三、认缴制下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
实缴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但是由此又给财务人员出了一道难题,认缴制下实收资本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目前在会计人员中,有这么几种账务处理意见:
3.1收到首缴注册资本时,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未收到的,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等以后再收到认缴的部分,结转其他应收款,贷:其他应收款,直至达到认缴注册数额。
3.2 计入股东其他应收款中,用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来做账。
3.3 如果是先购置了资产,发生经营业务,应该是借:资产类科目,贷:实收资本。
如股东出资支付购入材料,且该批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借:材料,贷:实收资本;
如股东用资金购了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
如实股东用资金支付了负债,借:负债类科目,贷:实收资本。
3.4&&股东购买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存货、管理费用等日常支出,可以先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达到一定数额时,结转一次,结转到实收资本科目中。
3.5 认缴的时候不需要做分录,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实际收到的投资款,而不是认缴的注册资本。
四、大家的意见呢?可以把你现在是如何做账的,或者如何想的,发过来。整理好,我会尽快给大家反馈。
我也很想知道哪种方法才是正确的
& && &会计人员必须遵循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计原则——谨慎性原则。也就是说或有的负债可以尽量披露,但反之或有的收入是绝对不能在报表中披露的,一旦披露就应该被判定为做假账。
& & 所以,前者是错误的,即未收到投资人投入资金时用“其他应收款”来做账肯定不会被允许。这样做公示出来的报表会被认定为不诚信。因为“其他应收款”在报表上不揭示明细内容。
& & 后者才是正确的,实际收到多少做多少“实收资本”,即使公示的报表揭示投资人资金未到位,但能说明这份报表是真实的。最多要求企业尽快的实收资本到位,而不会让企业上不诚信的黑名单。
楼3#的同志,照你的意思就是股东没投资金或资产,权益项目就没得数字了哦!即资产就只等于负债了?你觉得这样处理行吗?
关于注册资本的最新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公司法》作出修改,并自日起施行。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其次,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最后,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那么注册资本选择多少为好你
注册资本的多少,可以根据你行业的性质分析。如果是投资公司,一般注册资金很高。如果你不总拿营业执照给人看,注册3万的也未尝不可。 公司实力的大小要很多方面分析,并不能只从注册资金上看。
注册资本多少有什么影响
一般是地税营业税中的服务业征税范围,对于地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个体工商户,有一个营业税起征点,一般营业额在元/月,具体由各省确定,不过一般都为5000元,达不到5000元免征营业税,达到5000元全额征收营业税。与注册资金多少没关系。
注册资本是否可以分期缴纳
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需一次性缴纳。
二人或以上投资注册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金超过3万元以上则注册资本可以分批到位,首批不低于20%(不低于3万元),其余的在2年内到位。
会计人员必须遵循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计原则——谨慎性原则。也就是说或有的负债可以尽量披露,但反之或 ...
如果2014年未到资的已经挂了其他应收款的科目,现在要怎么处理呢?
会计人员必须遵循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计原则——谨慎性原则。也就是说或有的负债可以尽量披露,但反之或 ...
就是 2016年度做一笔红字更正,然后再同时做一笔蓝字正确的是吗?
同问六楼问题,如果2014年未到资的已经挂了其他应收款的科目,现在要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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