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拉萨房屋税收新政策优惠的新政策有哪些

西藏合理避税_税收优惠_返税政策_西藏东泰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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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X园区企业扶持发展金政策
企业年税收额(包含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流转税、不含附加税及查补税)达到50万元以上,将企业纳税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注:即纳税总额的40%,)全额予以扶持,,相比内地企业降低64%;缴纳的增值税按地方留成部分(注:即纳税总额的50%)的全额予以扶持;缴纳的营业税(含营改增)按纳税总额的50%予以扶持;除自治区政策规定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额予以扶持。
结算方式:企业缴纳税收在达到约定条件的7日内,向园区经发局申请拨付企业发展金。园方再根据企业提交的企业发展金和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提交的奖励金申请书、完税证明等资料,审核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发放企业发展金。
西藏X园区企业金融政策
按自治区、拉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我区积极协调投资企业享受中央赋予西藏的贷款平均利率低于全国商业利率的2.472个百分点的特殊优惠。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外商(指外国、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在城关区投资企业以汇质抵押方式向区内外汇指定银行申请人民币贷款。
按自治区招商引资政策相关规定,投资企业自有资本金率达到30%以上的,可向西藏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对享有边境贸易经营权的投资者,按拉萨市招商引资现行政策,允许在边境贸易中以可兑换货币或人民币计价结算,准许其在区内外汇指定银行开立外汇结算帐户。
小微企业扶持合作方案
年纳税额低于50万的企业,可直接挂靠东泰实业资质开展业务,在藏纳税并开具发票,享受一定的扶持资金政策。
新设企业扶持合作方案
现有企业扶持合作方案
对现有内地企业年度纳税额超过50万的企业,可委托东泰实业在藏设立分公司,以分公司名义开展业务。东泰实业代为分公司设立、事务代理及争取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及更多政策。
对年度纳税预计超过50万的企业,可直接委托东泰实业在藏代设企业、代理日常事务,协调政府部门争取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及更多扶持政策。
东泰实业是西藏自治区合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基于中央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文件政策并和政府相关部门签订扶持协议为依据。为内地企业量身定做合法财税优化方案,合理争取自治区政府对企业扶持的税收优惠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理合法避税。
基于西藏十年的工作阅历,良好的人脉资源及深厚背景
可以为企业争取更多的扶持政策
合法运作、简单、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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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服务
政府支持、合理合法,互惠互利、诚信共赢
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相关会议精神
西藏自治区招商引资相关政策
西藏自治区税收优费扶持政策
拉萨市关于加快高新区发展的有关政策
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与我公司签订的《入驻企业协议书》。
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建材、家电、家具、设备、五金、电子、百货... ...
餐饮、娱乐、广告、咨询、传媒等服务行业财税优化
建筑工程、环保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企业的劳务、咨询及优化
所有基于贸易业的制造企业并协助销售流通环节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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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税收优惠:浅谈拉萨税收优惠的新政策有哪些?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 14:54
& &西藏拉萨税收优惠:浅谈拉萨税收优惠的新政策有哪些? 西藏拉萨税收优惠新 政可享受增值税的废渣目录汇总。西藏拉萨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废渣,其中废渣是指采矿选矿废渣、冶炼废渣、化工废渣和其他废渣。
& &一、西藏拉萨税收优惠政策是采矿选矿废渣,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煤矸石、碎屑、粉末、粉尘和污泥。
& &二、冶炼废渣,是指转炉渣、电炉渣、铁合金炉渣、氧化铝赤泥和有色金属灰渣,但不包括高炉水渣。
& &三、化工废渣,是指硫铁矿渣、硫铁矿煅烧渣、硫酸渣、硫石膏、磷石膏、磷矿煅烧渣、含氰废渣、电石渣、磷肥渣、硫磺渣、碱渣、含钡废渣、铬渣、盐泥、总溶剂渣、黄磷渣、柠檬酸渣、脱硫石膏、氟石膏和废石膏模。
& &四、西藏拉萨税收优惠政策由其他废渣,是指粉煤灰、江河(湖、海、渠)道淤泥、淤沙、建筑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号
& &西藏拉萨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号)发布后,各地陆续反映一些垃圾发电和资源综合利用水泥适用政策问题。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
& &一、财税[号第三条第(二)项“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的规定,包括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产销售的电力或者热力。
& &二、将财税[号文件第三条第五项规定调整为:
& &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下同)或者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
& &1.西藏拉萨税收优惠政策对采用旋窑法工艺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阶段生产的水泥,其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
& &掺兑废渣比例=(生料烧制阶段 掺兑废渣数量+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除废渣以外的生料数量+生料烧制和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 &2.对外购水泥熟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其掺兑废渣比例计算公式为:
& &掺兑废渣比例=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熟料数量+熟料研磨阶段掺兑废渣数量+其他材料数量)?100%
& &三、西藏拉萨 税收优惠 政策 本通知自日起执行。财税[号第三条第五项规定同时废止拉萨招商引资财税新政
中国化工报
摘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赋予西藏的优惠新政,结合拉萨市实际,对符合拉萨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招商引资企业,享受以下优惠新政。
  为进一步优化环境,吸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赋予的优惠新政,结合市实际,对符合拉萨市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功能布局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企业,享受以下优惠新政。
  拉萨招商引资财税新政:
  (一)在藏内外资企业征收15%的企业所得税。
  (二)拉萨招商引资符合自治区产业导向新政(除业、业外)的乡镇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7年。
  (三)从事农、林、牧、渔产品生产和加工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5年。
  (四)对手工制作生产与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有直接关系的民族手工业产品,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拉萨招商引资在县以下城镇(不含县城)和农牧区从事卫生事业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拉萨招商引资的下发对兴办各类学校、文化班、学习班、幼儿园以及文化团体演出、体育比赛、展览馆、寺庙、公园等的门票收入和电影放映收入等,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福利院、院、陵园、图书馆、宗教场所从事与本主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拉萨招商引资的投资水利、能源、城市(镇)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营的,上述项目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7年。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项目除外。
  (七)投资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新能源建设经营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6年。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的项目除外。
  (八)拉萨招商引资的投资者从事地质勘查的,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
责任编辑:Mi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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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本网消息 今年以来,拉萨市国税局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截至7月底,拉萨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税收优惠的企业有23903家,减免税额2848.77万元;12948家企业享受小微企业营业税优惠,减免税额1446.65万元。据介绍,拉萨市国税局广泛开展宣传工作,印制宣传资料,在各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发放;依托电视、报刊等平台,持续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同时,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对优惠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责任编辑:张静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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