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分配协议协议安置对象有我,我可以要求拿房子吗

动迁安置对象认定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97年私人企业福利分房(三口之家,68平方米,有区签发解困单) ,以我和妻子的名义在2000年购得产权.现我与妻子离婚,原房产归妻子所有,现我与女儿(今年22岁)户口均迁往我父母处5年,现父母处要东迁,我们父女二人人是否属动迁安置对象?
你好,我外公外婆是再婚夫妻,原拆迁房是外公和外婆结婚后分来的,当时我的户口也原拆迁房中,现在分了新房,说我不算安置对象,我如何才能知道当初10年的拆迁房的到底如何安置的? 可以查询到当初的安置协议吗?如何查询?安置协议在外公这里,不肯拿出来,就说我没有份。但是他们现在他们把房屋买下来是私刻我的图章才买下来的,所以我怀疑当时拆迁我是有份额的,但是不知道如何才能查到当初的安置协议!
我老公家因94年市政动迁,我也安置在里面,每人6平方,动迁安置单5五个人加上独生子女政府加4平方另外自己出钱购5.5平方,计39.5平方,94年我和女儿户口迁到继母处,女儿从小学到高中至今,现在动迁组说我们不是安置对象,继母说我二人动迁款没有
现有一套老式私房要动迁,房票本上是我外公,户口里只有我和我妈妈(我妈妈是户主),外公因为住在阿姨一处家中所以委托我阿姨来操作相关事宜,现在我阿姨在我和我妈妈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和动迁组签订了协议了,请问我跟我妈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有就是我外公有2套老房子都是一起动迁的,里面有我阿姨和她儿子还有我舅舅的儿子和我外公,我阿姨现在是打包一起跟动迁组签订的协议,这样会不会把我的应有的钱都移到那边去?
《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中第十七条市属动迁安置房的房源供应价格,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土地、财政等部门,综合考虑动迁安置房基地开发进度、拟供应房屋的交付时间等因素,按照基地周边普通商品住宅近期实际交易均价的一定比例适时确定。
请问律师最后写到按照基地周边普通商品住宅近期实际交易无从的一定比例适时确定这个比例一般情况为多少??
2010年在上海买的房子 房屋内有2个人的户口 房子是动迁房 而这个人就是最早的房主 。现在我是第四任房主。请问假设房屋在次动迁 这两个人的有赔偿么
我父母的房子在动迁,现在我父母已经和动迁组签订了动迁安置协议,由于他们年龄大了,所以当初所有事情都全权委托我来办理,我老公也全程参与了,现在我和老公感情出现危机,他拿走了我父母签订的动迁安置协议,不肯归还,要我父母给他6万元,否则他要去举报我们的安置条件,而当初是他去和动迁组的老总谈判安置条件的,现在动迁组老总不愿参与我们的家庭矛盾,跟我说,我老公去举报会给他后面居民的动迁工作加强难度,所以如果我老公要是去举报的话,他会把我父母之前签订的协议推...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在董家渡,是2010年10月左右贴的动迁公告,我和我老公是2011年2月领的证,我们户口都在里面,目前我怀孕,现在动迁组就是不算我老公的安置人口,也不给他算引进,等于他一分钱也没有补贴,按他们的说法是说我们结婚在他们公告之后,说我老公是上海户口,如果是外地户口他们就可以算引进了,有这样的事么?这现在算上海动迁是歧视上海人了?真搞不懂 我家是租赁房,目前有9个户口,他们就是不算我老公的那个户口,也没有任何补偿给他的人头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几个问题,我们户口本上有我爷爷(户主)已死亡,父亲,母亲,表哥,和我!因这次拆迁置换动迁组说我哥哥在97年的时候已曾享受过动迁福利,故这次讲他排除在外,我爷爷是去逝在动迁贴布告之前,所有我爷爷的名分动迁组说也不能享受,所有这次只有我们一家三口享受了动迁福利,动迁安置协议上也写着:乙方应安置人口为我们3个。然而我爸爸的兄弟姐妹硬要我我爷爷是有份的,说我们吞了爷爷的遗产从而要和我们打官司,想问下他们这样做法合理吗?谢谢 还有一点想...
前年10月份签的动迁协议,到现在没有办出产权证。去房产交易中心办产权证的时候房产交易中心的人说我们的房子没有网上备案,一定要网上备案才能给我们办产权证,让我们找房子的开发商去进行网上备案。
我们找到开发商,但开发商拒绝给我们网上备案,因为网上备案开发商要交钱。
但开发商不去网上备案房产交易中心那边又不肯给我们办产权证,那这样我的房子不是就永远是无证的。请问我现在应该通过什么途径办理产权证
母亲陈红梅,出生年月日。日经长宁区妇婴保健医院门诊诊断为乳癌,8月1日行左乳全切术及左掖淋巴全扫除术,切片报告为左乳浸润性恶性肿瘤,肿瘤淋巴结转移为15/20,经化疗、放疗、免疫和目前的中医整合治疗,现左手依然肿胀,已丧失部分生活自理能力。屋漏偏逢连夜雨,父亲在2011年9月确诊为肠癌,2011年9月行肿瘤切除术后,于日逝世。
自从父母生病后,两位女儿才知道,原来由母亲(房产租赁人)、父亲、弟弟共同租赁的房产,已经在售后公房手...律师解读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
一、拆迁安置房能买卖吗
&&&&拆迁安置房一般需五年才能进行上市交易。
&&&&房屋能不能上市交易,简单的可以根据土地性质判断,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乡镇多半是这样的土地性质。
&&&&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土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国家在这方面都是有相关规定的。
&&&&房产一般有两证,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简单的说就是表示这房子归你所有,如果建筑物没了,你想再在原土地上兴建,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
&&&&土地证表示此土地归你所有,无论建筑物是否存在,别人是无权在你的地盘建东西的,这就是侵犯你的权益。
二、拆迁拿安置房注意事项
&&&&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其它任何房产证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屋只有在取得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是禁止上市交易的。
三、买安置房注意事项
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如果此套拆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则不利于您维护权益。您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您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四、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政策因素。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价格因素。
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到时的价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迁户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他们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共有人会以《城市管理法》第38条第4项“共有,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及第6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为由,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对此笔者认为,根据人大常委会对《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共有财产的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其行为应该视为无效,但该意见同时规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应该受到保护。而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擅自处置财产的共有人进行赔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禁止转让尚未确权发证的房地产,其立法目的就是为制止来源不明、权属不清的房地产转让。而当事人之间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就来源明确、权属清楚,拆迁户主张合同无效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保护交易安全,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卖房人应当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律师说法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现今市面上挂牌的拆迁安置房,往往是没有取得产证,或者是刚刚取得产证,按规定5年内限制转让的房子。安置房买卖的风险很大,甚至没有保障的。尚未去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如: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如下一些潜在安置房买卖的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需要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发,果如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实现购房母的了,只能主张债权了。
4、在购买房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也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我有拆迁协议和没有拿到手的安置房子可以迁吗?_百度知道问拆迁安置房用地可走划拨吗
提问者:热心网友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最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2、如果你想购买拆迁安置房,最好等卖主有了房产证方可交易,目前很多拆迁房都暂未拿到房产证。3、您要对转让方(个人)有一定的了解,安置期房交易时,需要注意该安置房是否享受政府有关补贴以及相关的限制,还是纯属市场行为,必须调查清楚。其次要查看卖方与开发商的签定的合同,在转让时,需要对方把安置房及该房的产权证明单、计税发票等一套用于领取安置房产权证的证件给你。4、关于拆迁协议您可以向拆迁办调查清楚,在交易时要与卖方签定合同,把一些相关的风险问题都纳入合同中,(如该房是否可以上市交易)等,以便违约时可退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你现在需签订购房合同,必须审查售房者是否拥有完全产权,若是部分产权或“双困户”购买的安置房,则不能签订购房合同;若是完全产权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售房者领取产权证一年后协议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和规费的实际承担方、二次交易税费的承担方、房屋交付的时间、房款的支付方式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如果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为有效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应时刻关注履行中的风险。至于具体的合同条款及付款方式等法律问题,您登录本网的房产法律频道进行咨询,感谢关注!
这边可以的啊但是要到交易中心去一下啊
拆迁安置的房子土地本来就是划拨的啊
你好这个是可以的应为这个徒弟本来就是国家的。
根据新的土地基准地价,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划拨改为出让的,其每平方米土地出让金等于住宅区片基准地价×4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这里,我们以市区一级区域为例子,其每平方米的土地出让金最大值就等于4462(表1)×40%×1.6(表6)×1(表5)。无疑,市区一级区域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划拨改为出让的,其每平方米要缴的土地出让金最多就为2855.68元。根据此方法,二级、三级区域,其每平方米要缴的土地出让金最多分别为2268.8元、1841.92元。而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划拨改为出让的,其每平方米土地出让金等于住宅区片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这里,我们还是以市区一级区域为例子,其每平方米的土地出让金最大值就等于4462(表1)×10%×1.6(表6)×1(表5)。无疑,其一、二、三级区域每平方米要缴的土地出让金最多就分别为713.92元、567.2元、460.48元。相对于以上,凡是在日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房屋,其安置房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划拨改为出让的,按老政策享受,即每平方米土地出让金等于住宅区片基准地价×1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0.5。这里,我们还是以市区一级区域为例子,其每平方米的土地出让金最大值就等于2665(表2)×10%×2.78(表3)×1(表4)×0.5。无疑,其一、二、三级区域每平方米要缴的土地出让金最多就分别为370.435元、273.413元、222.4
现在都是已出让的形式国家收土地出让金
小产权房如果拆迁国家补偿会很少,至于房不能过户可以公证,不过还是过户安全,希望采纳
政府地皮可部分抵押贷款,改善民生,建按置房,安置房不可抵押。安置房是私人物权,唯一物权以物易物补交差价建房成本价(原居住地,世袭,不含地价)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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