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费35 合理吗复恳,一分线都给,政府就叫拆,这样合理吗?

房屋复恳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城口县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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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财政信箱[
发布单位:
城口县政府
来信内容:
关于房屋老宅复恳
各位领导您好:
我是重庆市城口县巴山镇左岚乡胜利村1组3号刘世国,关于我家2011年房屋复恳的问题,我家有三兄弟,老幺把原有的住房转让出去,就剩我和老二的也就是现在的侄子,我们加一起房屋面积大约有310多平方米,根据你们镇府所谓的规定要减去现有的住房面积,可我也应该还有一百多平米,最开始说没有实地测量房屋面积,就在去年12月份由胜利村村支书付宰宽的带领下面积也量了该准备的手续也准备好了、可从复恳到现在也快一年,为什么到现在也没见到钱,谢谢!
办理单位:
城口县政府
办理结果:
来信人: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您所反映房屋复垦面积的问题
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年地票剩余价款使用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办发〔号)文件精神,当时我县农村宅基地复垦面积计算标准统一为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人口以宅基地复垦时家庭户籍人口为准,3人以下户按3人计算,4人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户按5人计算,人均低于30平方米,按实地丈量或宅基证所载面积为准;复垦院坝面积采取实地丈量,如实地丈量低于宅基地面积,以实际丈量的面积计算,如实地丈量面积大于宅基地面积按不超过宅基地面积计算。您户于2010年规划退出的宅基地和院坝复垦面积共324.42平方米,因您户家庭人口7人,按有关规定房屋以150平方米计算;院坝面积只能按不超过宅基地面积计算,即也只能为150平方米。因此,您的复垦农村宅基地实际计算面积为300平方米。日,经左岚乡相关工作人员现场丈量核实,您新建的房屋面积为107.66平方米。按照复垦“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的计算方式,退出宅基地复垦的农户在农村仍有住房,按核定退出宅基地的人口面积(包括院坝面积)减去现有房屋土地使用权面积(包括院坝面积)后,计算退出宅基地农户所得面积。则您户复垦农村宅基地地票交易面积为300平方米减去107.66平方米,即192.34平方米。应得地票交易价款(含溢价款)27049元,经您儿子刘某山签字确认。
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年地票剩余价款使用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办发〔号)文件精神,您兄弟刘某明(已故)、刘某元的复垦农村宅基地现合并计算在您侄子刘某树名下。刘某树规划退出宅基地和院坝复垦面积共160.9平方米,因其家庭人口3人,人均宅基地面积(包括院坝面积)按实际丈量面积计算,减去现场丈量核实新建房屋面积106.68平方米,复垦农村宅基地地票交易面积为54.22平方米。应得地票交易价款(含溢价款)7625元,已发放4934元,下差2691元,经刘某树签字确认。
二、 您所咨询复垦农村宅基地面积地票交易价款兑现的问题
由于您的复垦农村宅基地面积之前与傅某福存在争议,未能明确相互之间的面积,左岚乡相关工作人员直到日才对您的新建房屋面积进行实地核查,并理清您与傅某福之间各自复垦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导致时间延后。与您相似的情况左岚乡共有40多户,也都必须逐一核实,故左岚乡人民政府决定,由乡国土所、乡财政所会同相关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一道,全部核实清楚后再按地票价款支付程序和方式进行兑现,导致您的地票价款尚未兑现。目前,左岚乡相关情况即将核实完毕,待核实完毕后相关工作人员将及时通知您兑现地票价款。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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