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陕avv0016L29出过险没在哪个保险公司买的险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精】如何辨认假保单 在哪购买才保险_30942——所有资料文档均为本人悉心收集,全部是文档中的精品,绝对值得下载收藏,没有支付宝或网银的朋友可以用手机进行充值,购买文档,可按网站提示进行操作,祝您愉快。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精】如何辨认假保单 在哪购买才保险_30942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奔驰】奔驰汽车 _奔驰车型大全_2015新车–凤凰汽车
您的浏览器不支持JS,将无法看到通过JS实现的效果
当前位置:
在售45个车系
共171款车型 张图片
网友最关注:
奔驰试驾评测
奔驰新闻行情
奔驰车型导购
奔驰车型图解
奔驰全部在售车系
排量:2.0T
排量:2.0T
排量:1.6T 2.0T
排量:1.6T 2.0T
排量:2.2T 3.0T
排量:2.0T 3.0L
排量:3.0T 4.0T
排量:3.0T 4.0T 6.0T
排量:3.0T 4.0T
排量:1.6T 2.0T
排量:3.0T 4.0T
排量:2.0T 3.0T
排量:3.0T
排量:1.6T 2.0T
排量:2.0T
排量:1.6T 2.0T
排量:2.0T
排量:2.0T 3.0T
排量:4.0T
排量:3.0T
排量:1.6T 2.0T
排量:1.6T 2.0T
排量:5.5T
排量:暂无
指导价:未上市
排量:5.5T
排量:5.5T 6.0T
排量:3.0L 3.5L
排量:5.5T
排量:5.5T 6.0T
排量:2.0T
排量:5.5T
排量:2.0T
排量:4.0T
排量:2.1T 2.2T
排量:2.0T
排量:5.5T
排量:4.0T
排量:1.8T 3.5L
排量:4.8T
指导价:未上市
排量:暂无
指导价:未上市
排量:3.0T
排量:6.2L
排量:5.5T 6.2L
排量:暂无
指导价:未上市
排量:暂无
指导价:未上市
奔驰车型实拍图
当前城市:
奔驰品牌介绍
&&&&1909年6月申请戴姆勒公司登记了三叉星做为轿车的标志,象征着陆上、水上和空中的机械化。1916年在它的四周加上了一个圆圈,在圆的上方镶嵌了4个小星,下面有梅赛德斯“Mercedes”字样。“梅赛...
1909年6月申请戴姆勒公司登记了三叉星做为轿车的标志,象征着陆上、水上和空中的机械化。1916年在它的四周加上了一个圆圈,在圆的上方镶嵌了4个小星,下面有梅赛德斯“Mercedes”字样。“梅赛德斯”是幸福的意思,意为戴姆勒生产的汽车将为车主们带来幸福。自从奔驰制造了第一辆世界公认的汽车后,一百多年过去了,汽车早已度过了他的百岁寿辰,而在这一百多年来,随着汽车工业的篷勃发展,曾涌出现很多的汽车厂家,也有显赫一时的,但最终不过是昙花一现。到如今,能够经历风风雨雨而最终保存下来,不过三四家、而百年老店,却仅只奔驰公司一家。
奔驰最热车系
热门品牌排行榜
大家都在看航空器机身一切险及责任保险条款(AVN1C)
保单中的标题、边注仅为方便查阅而设置,并无法律意义,也不应认为是保险条款内容的一部分而影响对保单责任的理解。本保单包括投保单、保单明细表、保险条款、保单附件、批单及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条款中的某些词语具有特定的含义,应以保险条款第4项“定义”部分的解释为准。
保险人同意按照本保单规定的责任范围和方式承保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损害或责任。
1&&& 第一部分:对航空器的损失或损坏
1.1 保障范围
1.1.1 保险人负责赔偿保单明细表所列被保险飞机因本保单非除外责任导致的意外损失或毁坏,包括被保险飞机失踪,即飞机起飞后10天内没有任何消息,并有权选择货币赔付、重置或修理等任何一种方式进行赔偿,但保险人依据本项责任承担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单明细表第三项所列被保险飞机的保险金额,并要扣除保单明细表所规定的金额。
1.1.2 如果保单明细表所列被保险飞机投保了飞行风险,保险人将在保险金额之外另行赔付被保险飞机毁坏或紧急迫降后为保证飞机即时安全而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应急救助费用,此费用赔偿以不超过保单明细表第三项所列被保险飞机的保险金额的10%为限。
1.2 仅适用于本部分的除外责任
对于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2.1& 无论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的被保险飞机任何单元的自然磨损、渐进损坏、机械故障、内在缺陷或失灵,以及由此引起的限于该单元范围内的任何后果损失;
1.2.2& 任何有渐进或累积效应的因素对任何单元造成的损失,但对于可归因于
单一的、有记录的事件的损失,则可在上述第1.1.1项下获得赔偿。
由于上述第1.2.1和第1.2.2项所述情形造成被保险飞机的意外损失或毁坏,可在上述第1.1.1项下获得赔偿。
1.3 仅适用于本部分的条件:
1.3.1 如果被保险飞机发生损坏:
1.3.1.1& 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飞机进行拆卸或修理,除非出于安全考虑的需要,或是为了防止被保险飞机进一步的损失、或是为了遵守有关当局的指令而采取的行为;
1.3.1.2& 除非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另有书面许可,保险人仅负责赔偿以最经济的方式进行的修理和运送人员及材料的费用支出。
1.3.2 全损时,如果保险人行使选择权,对被保险飞机进行货币赔付或重置:
1.3.2.1& 保险人可将被保险飞机(包括所有相关记录、注册和所有权的文件)作为残值收回;
1.3.2.2& 保单本部分针对该架飞机的保险保障终止,即使该架飞机出于价值或其他考虑仍由被保险人保留;
1.3.2.3& 除非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另外达成协议,重置的飞机应当与原飞机型号、构造相同,且在合理范围内具有相似的状况。
1.3.3& 除保险人选择以货币赔付或重置飞机的方式进行赔偿外,对于本部分第1.1.1项下发生的索赔,应当做下述扣除:
1.3.3.1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免赔额;和
1.3.3.2对于任何被修复或更换的单元,其大修费用按已使用时间占大修寿命的比例计算所得的部分。
1.3.4 除非保险人选择将飞机作为残值收回,否则被保险飞机在任何时候都应当仍被视为被保险人的财产,保险人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的委付。
1.3.5& 保单本部分承保的飞机损失或毁坏发生后,如果被保险人在其它保险项下也可以获得赔偿,并且该保险是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本保单保险人事先不知情或没有同意的情况下生效或将要生效的,则本保单对于该损失或毁坏不予赔偿。
1.3.6&& 推定全损指被保险飞机发生保险事故后,飞机的修理费用加上施救费用及从事故地
点运往修理地点及返回经营地的运输费用达到或超过保险金额的75%。这种情况下,保险人将按飞机全损赔付。对于飞机的残余价值,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保险人将在赔款中扣除飞机的残值。飞机的残值可由专家确定或经保险双方协商认定。
请同时参见第四部分
2&&& 第二部分:第三者(非旅客)责任险
2.1 保障范围
被保险人对于由被保险飞机或从被保险飞机上坠落的任何人或物对第三者(不包括机上旅客)造成的、意外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有责任支付并且要支付的补偿性赔款(包括被保险人被判决需要支付的费用,但不包括惩罚性赔款),由保险人予以赔偿。
2.2 仅适用于本部分的除外责任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下列损失:
2.2.1&& 被保险人或其业务合作伙伴的任何董事或雇员在其为被保险人工作或履行职责的期间所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2.2&& 任何参与被保险飞机操作的飞行人员、机舱服务人员或其它机组成员所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2.3&& 任何乘客在乘坐及上下飞机过程中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2.4&& 被保险人拥有或由被保险人照看、保管或控制的财产损失或毁坏;
2.2.5&& 被本保单后附的“噪音、污染及其它风险除外条款”(AVN 46 B)除外的索赔。
2.3 适用于本部分的赔偿责任限额:
保险人对于本部分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不超过保单明细表所列金额,并要扣除保单明细表所列免赔额。此外,对于第三者就保单本部分项下承保的补偿性损害针对被保险人进行的索赔诉讼,保险人还将另行赔付被保险人为进行抗辩而发生的、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但是,如果被保险人为解决上述索赔而支付的或被判决的赔偿金额超过了保单规定的责任限额,则保险人对于该法律费用的赔偿责任仅限于责任限额除以实际补偿性赔款金额之比例部分应分摊的法律费用。
请同时参见第四部分
3&&& 第三部分:乘客责任险
3.1 保障范围
保险人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对于下列损害依法有责任支付并且要支付的全部补偿性赔款(包括被保险人被判决需要支付的费用,但不包括惩罚性赔款):
3.1.1 乘客在乘坐或上下飞机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人身伤亡;
3.1.2 由于被保险飞机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乘客行李或其个人物品的损失或毁坏。
3.2 保险人依据本部分承担上述乘客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
3.2.1 在乘客登上被保险飞机之前,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免除或限制被保险人在前述两项损害下的赔偿责任;
3.2.2 如果上述3.2.1项提及的必要措施包括向乘客签发客票、行李单或签订航空服务合同,被保险人应确保乘客在登上被保险飞机前的合理时间内,收到准确完好的客票、行李单或合同。
如果被保险人未能遵守上述3.2.1或3.2.2的规定,保险人本部分项下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将不超过被保险人假定遵守了上述规定而可能存在的法定责任赔偿金额。
3.3 仅适用于本部分的除外责任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下列人员遭受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3.1&& 在为被保险人工作或受雇履行职责期间的被保险人或其业务合作伙伴的任何董事或雇员;
3.3.2&& 任何参与执行被保险飞机操作的飞行人员、机舱服务人员或其它机组成员。
3.4 适用于本部分的保单赔偿责任限额
保险人在本部分项下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不应超过保单明细表所列的相应金额,并要扣除保单明细表所列之免赔额。此外,对于乘客就保单本部分项下承保的补偿性损害针对被保险人进行的索赔诉讼,保险人还将另行赔付被保险人为进行抗辩而发生的、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但是,如果被保险人为解决上述索赔而支付的或被判决的赔偿金额超过了保单规定的责任限额,则保险人对于该法律费用的赔偿责任仅限于责任限额除以实际补偿性赔款金额之比例部分应分摊的法律费用。
请同时参见第四部分
4&& 第四部分:除外责任
4.1 适用于整个保单的除外责任
本保单条款中每一部分的保险责任均不适用于以下情形:
4.1.1&& 被保险飞机用于非法目的,或用于保单明细表第四项声明用途之外的目的,保单第4.4项对飞机各类用途进行了定义。
4.1.2&& 被保险飞机的飞行范围超出保单明细表第五项的规定,但因不可抗力所致的情况除外。
4.1.3&& 被保险飞机由保单明细表第六项列名或规定的飞行员以外的人驾驶飞行,但有相应操作资质的人员在地面操作被保险飞机的情况除外。
4.1.4&& 被保险飞机由任何运送工具进行运输时,但由于被保险飞机遭受了本保单第一部分承保的意外事故而需要对其进行运输的情况除外。
4.1.5&& 被保险飞机起飞或降落以及试图进行起飞或降落的场地不符合飞机制造商建议的标准时,但因不可抗力所致的情况除外。
4.1.6&& 被保险人在任何合同或协议(本保单第三部分所述向乘客出具的客票或行李单除外)下承诺的责任或放弃的权利,但即使无此合同或协议,被保险人仍需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除外。
4.1.7&& 被保险飞机搭载的乘客数量超过保单明细表第三项列明的乘客最大载员人数。
4.1.8&& 被保险人可以在其它保单项下获得赔付的索赔,但是不包括假设本保单不生效时,超过被保险人在所述其它保单下可以获得赔偿的金额部分(条款1.3.5的规定除外)。
4.1.9&& 本保单所附《核风险除外条款》(AVN38B)除外的索赔。
4.1.10& 本保单所附《航空战争、劫持和其它风险除外条款》(AVN48B)除外的索赔。
4.1.11& 本保单所附《日期识别风险除外条款》(AVN2000A)除外的索赔。
4.1.12& 本保单所附《石棉除外条款》(LSW2488AGM00003)除外的索赔。
4.1.13& 本保单所附《合同(第三方权利)法1999除外条款》(AVN72)除外的索赔。
4.2 适用于整个保单的前提条件
被保险人必须遵守并履行以下条件,否则,保险人可依法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4.2.1 被保险人应恪尽职守,随时保持足够谨慎,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减少损失。
4.2.2 被保险人应遵守管理当局发布的涉及被保险飞机安全运行的全部有关航空飞行和适航的法令和要求,并保证满足以下条件:
4.2.2.1&&& 每次飞行开始时,被保险飞机在各方面都处于适航状态。
4.2.2.2&&& 所有现行法规要求的、与被保险飞机有关的航行日志或其他记录都应保持时时更新,并在保险人或其代表要求时,能够及时提供。
4.2.2.3&&& 被保险人的雇员及代理人应遵守上述法令及要求。
4.2.3 对于可能在本保单项下产生索赔的事件,被保险人应按照保单明细表所述的方式立即通知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被保险人都应做到:
4.2.3.1&&& 书面提供该事件的全部细节,立即发出索赔通知,并提交相关的信函或文件;
4.2.3.2&&& 及时通知保险人即将发生的诉讼;
4.2.3.3&&& 应保险人合理要求,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和协助;
4.2.3.4&&& 不能以任何方式损害保险人利益或使其陷于不利。
4.2.3.5&&&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擅自接受责任、同意赔偿、提出或承诺任何赔款金额。
4.3 适用于保单各部分的总则
4.3.1 保险人有权在任何其认为必要的时候,对被保险人面临的第三者索赔的相关谈判和诉讼过程取得绝对控制,并以被保险人名义对这些索赔进行和解、抗辩或诉讼。
4.3.2 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履行赔偿责任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取得被保险人的权利和应获得的补偿,被保险人应予以合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协助保险人行使上述权利和获得上述补偿。
4.3.3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保险标的占用与使用性质、保险标的地址及其他可能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或其他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继续承保或是否增加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重要事项变更,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约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4.3.4 保险人或投保人都可解除本保险合同,但需提前10天向对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如果保险人解除本保险合同,应就保单未尽期间按日比例将相应保费退还投保人。如果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保险人应按所附短期费率表退还相应保费。如果被保险飞机在本保单下已经发生了损失索赔或已经支付过赔款,则对于该架被保险飞机,保险人将依法退还保险费。
4.3.5 除非保险人同意并出具批单加以确认,本保单及其项下的权利不得进行全部或部分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3.6 本保单不是海上保险保单,本保单各方都明确同意不得按海上保险原则及相关法律解释该保单。
4.3.7 本保单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如果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对保单产生争议或纠纷,应在北京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依据其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3.8 如果本保单承保了两架或两架以上飞机,则本保单的各项条款分别适用于每架飞机。
4.3.9 如果本保单下包含的被保险人超过一方,无论这些被保险人是以批单还是以其他方式加入本保单,保险人针对任何一个或者全部被保险人的总赔偿责任均不超过本保单规定的责任限额。
4.3.10 如果被保险人明知某项索赔在金额或其他方面是错误或虚假的却仍然提出该索赔,则本保单自动终止。
4.4.1 “事故”:指一次意外事故或由一个事件引发的一系列意外事故。
4.4.2 “单元”:指飞机上的一个或一组部件(包括其下属的全部附件),该部件或该组部件被作为一个整体规定了“大修寿命”。然而,发动机连同其在大修或更换时通常附于其上的全部附件,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被视作一个单元。
4.4.3 “大修寿命”:指根据适航管理当局的要求,决定一个“单元”何时必须进行检修或者更换的使用量、运行时间或日历时间。
4.4.4 “大修费用”:指在一个受损或类似的单元达到“大修寿命”后进行检修或更换(无论有必要进行检修还是更换)所产生或需要产生的人工及材料费用。
4.4.5 “私人娱乐”:指以满足私人和娱乐为目的,而不是以公务、专业、出租或获取报酬的目的。
4.4.6 “公务”:指以为被保险人的高管、雇员、客人或者货物、商品提供运输服务为目的,不以出租或获取报酬为目的。
4.4.7 “商业”:指由被保险人运营提供乘客、随身行李和货物运输服务并以此获取佣金和报酬为目的。
4.4.8 “出租”:指由其他个人、公司或组织向被保险人借用、租用、包租飞机(不包括机组)用作上述“私用”和“公务”目的,并且飞机运行操作不在被保险人的掌控下。但本保单对用于其它目的的租用不予承保,除非事先向保险人特别说明并在保单明细表(航空器用途)中详细列明。
定义5、6、7和8构成了航空器的各种标准用途,但这些用途不包括教练飞行、特技飞行、狩猎飞行、巡逻飞行、救火飞行、空投飞行、喷洒或释放飞行和任何形式的实验飞行或竞技飞行,以及其它涉及非正常风险的飞行,除非事先向保险人特别说明并在保单明细表(航空器用途)中详细列明。
4.4.9 “飞行”:指从被保险飞机为起飞或试图起飞而向前移动开始,包括在空中飞行,直到其完成着陆滑跑的全部过程。对于螺旋翼飞机,只要其旋翼在发动机带动下或在发动机动能作用下旋转、或者旋翼处于自转状态下,都应被视作“飞行”。
4.4.10 “滑行”:指被保险飞机在其自身动力系统作用下进行移动,而又不在上述定义的“飞行”状态下的阶段。滑行中被保险飞机暂时性的停止移动,并不应视为“滑行”终止。
4.4.11 “水上停泊”:指可在水上降落的被保险飞机处于在水面上漂浮,而又不属于上述定义的“飞行”或“滑行”状态的阶段,包括飞机被拖下水以及拖上岸的过程。
4.4.12 “停驶”:指被保险飞机不在上述定义的“飞行”、“滑行”或“水上停泊”状态下的阶段。
4.4.13“委付”: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后,无条件地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保险人,而保险人可以选择是否接受的行为。
4.4.14 “保险人”:是指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核风险除外条款(AVN38B)
1、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直接或间接由下列原因:
1.1&& 任何爆炸性的核装置或其核部件的放射性、毒性、爆炸或其它危害特性
1.2&& 任何作为货物在运输及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储存或处理中的一切放射性材料的放射性或兼有毒、爆炸性或其它危害性特征的放射性
1.3&& 来源于不论何种其它性质放射源的放射性或毒性、爆炸性或其他危害特性而产生的电离辐射或污染引起、导致或促成的:
1.4&& 任何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毁灭或由此引起、造成的任何损失、费用或任何后果损失;
1.5&& 任何性质的法律责任。
2、上述第1.2款和第1.3款中所述放射性物质或其它辐射源不包括:
2.1&& 衰变完后的铀或自然状态的铀;
2.2&& 可用于科研、医疗、农业、商业、教育、工业用途的、已处于加工最终阶段的放射性同位素。
但是,只要涉及下述情况之一,本保单不负责赔偿任何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毁灭以及任何性质的后果损失或法律责任:
3.1& 本保单的被保险人同时是其他任何保单(包括核责任险保单)的被保险人或附加被保险人;或者
3.2& 根据任何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被要求取得财务担保;或者
3.3& 本保单的被保险人有权取得或者如果本保单未签发被保险人有权获得任何政府或其他机构的补偿。
对于本条款第2条未除外的核风险所引起的损失、损坏、毁灭、费用或法律责任,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时,保险人才根据本保单其他条款、条件、限额、保证和除外责任负责赔偿:
4.1&&& 对于任何作为货物运输,包括可能发生的储存、处理过程中的放射性物质发生的索赔,该运输必须全面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制订的“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技术指引”的相关规范,除非此运输需要采用更加严格的法律规定并在各个方面都严格遵守了该法律规定;
4.2&&& 本保单仅适用于保险期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引起的索赔,且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或任何第三方向被保险人的索赔必须在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4.3&&& 对于由放射性污染导致或促成的被保险飞机的损失、损坏、毁灭或丧失使用而产生的损失索赔,污染等级应超过下表所列的最大允许值:
(国际原子能组织健康与安全条例)
非固定放射性表面污染的最大允许值
(污染面积平均超过300CM2)
贝塔、伽马和低毒性阿尔法放射物
不超过4 Bequerels/cm2 (10-4 微居里/cm2)
其它放射物
不超过0.4 Bequerels/cm2 (10-5 微居里/cm2)
本条款所提供的保障可随时由保险人提前7天通知投保人予以解除。
AVN38B 22.7.96
附件二& 噪音、污染和其它风险除外条款(AVN46B)
1、本保单不负责由下列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或导致的索赔:
1.1噪音(不论人耳是否能听到)、振动、音震及其它相关现象;
1.2任何形式的污染和传染;
1.3电子或电磁干扰;
1.4对财产使用的干扰。
但是,如果上述噪音、污染或干扰造成了或者来源于被保险飞机坠毁起火爆炸或碰撞或一次有记录的紧急空情造成的飞机非正常操作,本保单仍负责赔偿。
2、对于本保单中涉及保险人应对索赔进行调查或抗辩义务的相关规定,不适用于下列情况,保险人没有义务为之抗辩:
2.1本条款第1段除外的索赔;或
2.2本保单项下应负责的索赔与本条款第1段除外的索赔合并提出的一项或多项索赔(下文简称“混合索赔”)。
3、对于“混合索赔”,保险人将依照损失证明和本保单赔偿责任限额,就下列损失项目中可以归于本保单下保险责任范围的部分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3.1法院判决被保险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3.2被保险人发生的抗辩费用。
4、本条款的任何内容均不能超越本保单所附的任何放射性污染或其他除外条款的规定。
AVN46B 1.10.96
附件三& 航空战争、劫持和其它风险除外条款(AVN48B)
本保单不负责由下列原因引起的索赔:
1.战争、入侵、外敌入侵、敌对行为(不论宣战与否)、内战、叛乱、革命、起义、戒严法、军事政权或篡权企图;
2.任何战争中使用的原子武器、核裂变、核聚变或其它类似反应或放射性力量或物质的敌对行为的爆炸;
3.罢工、暴乱、民众骚乱或劳工骚动;
4.个人或团体以政治或恐怖主义为目的之行为,不论其是否代表某主权势力,也不论损失是否为意外还是故意行为所致;
5.恶意行为或蓄意破坏;
6.政府、公众或地方权力机构对飞机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没收、国有化、充公、管制、扣留、占用或征用;
7.在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飞机上的人员或团伙对飞机或机组人员的劫持、非法扣押或不正当控制,包括企图进行对此种占领或控制。
而且,对于被保险飞机在由于上述风险脱离被保险人控制的期间内发生的任何索赔,本保单不负责赔偿。当被保险飞机在保单明细表第五项“地域限制”除外地区之外的机场被安全归还被保险人并完全处于适飞状态时,该飞机应视为已恢复到被保险人的控制下(这种安全归还应指引擎熄灭、飞机停稳并已不再受任何胁迫)。
AVN48B 1.10.96
附件四 日期识别风险除外条款(AVN2000A)
本保单不负责由以下原因(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原因、也无论是全部或部分原因)引起、导致或促成的任何性质的索赔、损坏、伤害、损失、费用或责任(无论是源于合同、侵权、过失、产品责任以及误告、欺诈等):
1.任何计算机硬件、软件、集成电路、芯片或信息技术设备或系统(无论为被保险人还是第三方所有)不能准确或完全处理、交换或传输与任何年份、日期或时间变更有关的数据或信息,不论该种情况是在该年份、日期或时间变更之前、之中还是之后;
2.任何为预防或应对上述年份、日期或时间变更,而对计算机硬件、软件、集成电路、芯片或信息技术设备或系统(无论由被保险人还是第三方所有)实施或试图实施的改变或修改,或者任何与这种改变或修改相关的建议或服务;
3.任何与以上年份、日期或时间变更有关的、由于被保险人或第三方的作为、不作为或决定所导致的任何类型的财产或设备的弃用或不能使用。
对于以上被除外的索赔,本保单有关保险人调查或抗辩义务的任何规定均不适用。
AVN2000A& 14.03.01
附件五& 石棉除外条款(LSW2488AGM00003)
本保单不负责直接或间接由以下事件引起、导致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
& &&1.实际的、宣称的或威胁的有任何形式的石棉存在,或有任何其它含有或宣称含有石棉的物质或产品存在;或
&&& 2.要求任何被保险人或其他人&对于事实的、宣称的或威胁的有任何形式的石棉存在,或有任何其它含有或宣称含有石棉的物质或产品存在,进行检测、监控、清洗、清除、容纳、处理、中和、防护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理的任何义务、请求、要求、命令、法令或法规。
然而,本除外条款不适用于任何造成或源于被保险飞机坠毁爆炸起火、碰撞或一次有记录的紧急空情造成的飞机非正常操作的上述索赔。
无论本保单有任何其它规定,对于任何全部或部分被上述第(1)或第 (2)项除外的索赔,保险人将没有义务负责调查、抗辩或支付抗辩费用。
LSW2488AGM00003
附件六& 合同(第三方权利)法1999除外条款(AVN72)
任何非本保险合同一方的人,根据《合同(第三方权利)法案1999》(英联邦国家)之规定所拥有的,执行本保险的某项条款和/或使本保险未经其同意不得被注销、变更或修改的权利,在本保险项下不予保障。
AVN72& 9.2.00
附件七& 短期费率表
一、对于保险期间为一年期的保单
保单已发生&&&&& &&&&&&已发生责任保费
责任天数&&&&&&&& &&&&&&&占年保费比例
&&&& &&1 .........................................& 5
&&&& &&2 .........................................& 6
& &&&&3-4 ........................................& 7
&&&&& 5-6 ........................................& 8
&&& &&7-8 ........................................& 9
&&& &9-10 ......................................... 10
&& 11-12 ........................................ 11
&&13-14 ........................................ 12
&& 15-16 ........................................ 13
&& 17-18 ........................................ 14
&&19-20 ........................................ 15
&&21-22 ........................................ 16
&&23-25 ........................................ 17
&& 26-29 ........................................ 18
&&30-32 (1个月) ............. ........... 19
&& 33-36 ........................................ 20
&& 37-40 ........................................ 21
&& 41-43 ........................................ 22
&&44-47 ........................................ 23
&& 48-51 ........................................ 24
&&52-54 ........................................ 25
&& 55-58 ........................................ 26
&&59-62 (2个月) ............ ............ 27
&&63-65 ........................................ 28
&&66-69 ........................................ 29
&&70-73 ........................................ 30
&&74-76 ........................................ 31
&&77-80 ........................................ 32
&&81-83 ........................................ 33
&&84-87 ........................................ 34
&&88-91 (3个月) ......... ............... 35
&&92-94 ........................................ 36
&&95-98 ........................................ 37
& 99-102 ........................................ 38
103-105 ........................................ 39
106-109 ....................................... 40
110-113 ....................... ...... .......... 41
114-116 ..................... .. ................ 42
117-120 ................... .................... 43
121-124 (4个月) ...... ................. 44
125-127 ....................................... 45
128-131 ....................................... 46
132-135 ....................................... 47
136-138 ....................................... 48
139-142 ....................................... 49
143-146 ....................................... 50
147-149 ....................................... 51
150-153 (5个月)........... ............. 52
保单已发生&&&&& &&&&已发生责任保费
责任天数&&&&&&&&&&&&& 占年保费比例
&154-156 ....................................... 53
&157-160 ....................................... 54
&161-164 ....................................... 55
&165-167 ....................................... 56
&168-171 ....................................... 57
&172-175 ....................................... 58
&176-178 ....................................... 59
&179-182 (6个月) .......... ............. 60
&183-187 ....................................... 61
&188-191 ....................................... 62
&192-196 ....................................... 63
&197-200 ....................................... 64
&201-205 ....................................... 65
&206-209 ....................................... 66
&210-214 (7个月) .............. ......... 67
&215-218 ....................................... 68
&219-223 ....................................... 69
&224-228 ....................................... 70
&229-232 ....................................... 71
&233-237 ....................................... 72
&238-241 ....................................... 73
&242-246 (8个月) ............ ........... 74
&247-250 ....................................... 75
&251-555 ....................................... 76
&256-260 ....................................... 77
&261-264 ....................................... 78
&265-269 ....................................... 79
&270-273 (9个月) ........... ............ 80
&274-278 ....................................... 81
&279-282 ....................................... 82
&283-287 ....................................... 83
&288-291 ....................................... 84
&292-296 ....................................... 85
&297-301 ....................................... 86
&302-305 (10个月) ......... ............ 87
&306-310 ....................................... 88
&311-314 ....................................... 89
&315-319 ....................................... 90
&320-323 ....................................... 91
&324-328 ....................................... 92
&329-332 ....................................... 93
&333-337 (11个月) ......... ............ 94
&338-342 ....................................... 95
&343-346 ....................................... 96
&347-351 ....................................... 97
&352-355 ....................................... 98
&356-360 ....................................... 99
&361-365 (12个月).......... ............100
二、对于保险期间不足或超过一年的保单
1.&&&&&& 对于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保单,应当将出单费率参照短期费率表按照保险期间还原成年费率,再按短期费率表计算应收保费和退费金额;
2.&&&&&& 对于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保单
1)如果保单已经生效的期间不足12个月,则将整个保单的全部保费视为年保费,按短期费率表计算已赚保费和退费金额;
2)如果保单已经生效的期间达到或者超过12个月,则整个保单的全部保费为已赚保费,投保人无权要求任何退费。
附件八 通用航空飞机飞行用途分类及界定
海上石油服务 使用直升机担负海上石油钻井平台、采油平台、后勤供应船平台与陆地之间的运输飞行。其主要任务是运送上下班的职工、急救伤病员、运输急需的器材、设备及地质资料、在台风前运送人员紧急撤离、发生海难事故后进行搜索与援救,空中消防灭火等。
陆上石油服务 在高原、高寒、山地、沙漠等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地区从事勘探开发石油工作时,借助于直升机(或必要的小型固定翼飞机)的独特功能,担负空中吊装与运输服务的飞行。
直升机外载荷飞行& 以直升机为起吊平台进行的吊装、吊运等飞行作业。包括:直升机输电线路基础施工、直升机组装铁塔和施放导引绳、直升机输电线路带电维修等项目。
直升机引航作业& 使用直升机在外籍轮船和港口之间运送引航员的飞行作业。
人工降水 在云中降水条件不足情况下,用飞机向云层中喷撒催化剂,促进降水的飞行作业。
航空喷洒(撒)利用航空器和其安装的喷洒(撒)设备或装置,将液体或固体干物料,按特定技术要求从空中向地面或地面上的植物喷雾和撒播的飞行作业过程。主要用于农林牧业生产过程中,具体作业项目有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空中除草、防治农林业病虫害、草原灭鼠,防治卫生害虫等。
航空护林 使用飞机或直升机和专用仪器设备并配备专业人员,在林区实施林火消防以保护森林资源的作业飞行。主要作业项目有巡护飞行、索降灭火、机降灭火、喷液灭火、吊桶灭火等。
城市消防& 使用直升机开展的城市高大建筑物的空中喷液灭火和人员救援等的飞行作业。
医疗救护& 使用装有专用医疗救护设备的飞机或直升机,为抢救患者生命和紧急施救进行的飞行服务。
空中拍照& 在航空器(飞机、直升机、飞艇等)上使用摄影机、摄像机、照相机等,为影视制作、新闻报道、比赛转播、拍摄空中影像资料的飞行活动。
私用或商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 指使用航空器,以掌握飞行驾驶技术,获得飞行驾驶执照为目的而开展的飞行活动。包括以正常教学为目的的任何飞行,教官带飞和学员在教官的指导下单飞,但不包括熟练飞行。
航空运动训练飞行& 系指使用航空器,以提高竞技飞行技能为目的而开展的飞行活动。
航空运动竞赛飞行& 系指使用航空器,遵照运动规则,由国家航空运动管理机构组织的,以检验、交流飞行技能为目的而开展的竞赛飞行活动。
航空运动表演飞行& 系指使用航空器,由国家航空运动管理机构组织的,以展示飞机性能、飞行技艺,以普及航空知识和满足观众观赏为目的而开展的飞行活动。
科学实验& 使用航空器为开展的各种科学实验(包括飞机研发)提供空中环境的飞行活动。
空中广告& 以航空器为载体在空中开展的广告宣传飞行活动。具体作业项目:机(艇)身广告、飞机拖曳广告、空中喷烟广告等。
空中巡查& 按预先设计的区域和时间范围,使用装有专用仪器的飞机、直升机对被监测目标进行空中巡逻观察的作业飞行。具体作业项目有道路、铁路、输电线路、运输管道等的空中巡查与监测。
空中游览& 指游客搭乘航空器(飞机、直升机、飞艇、气球)在特定地域上空进行观赏、游乐的飞行活动。
海洋监测& 国家海洋管理机构使用装有专用仪器的飞机、直升机对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内海洋污染、使用情况进行空中巡逻监测和执法取证的作业飞行。
渔业飞行& 渔政管理机构使用装有专用仪器的飞机、直升机对渔业资源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空中巡逻、监测的作业飞行。
气象探测& 使用航空器对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和气象现象进行探察、测量的飞行作业。
航空探矿& 航空地球物理勘探的简称,是使用装有专用探测仪器的飞机或直升机,通过从空中测量地球各种物理场(磁场、电磁场、重力场、放射性场等)的变化,了解地下地质情况和矿藏分布状况的飞行作业。
航空摄影 使用航空器作运载工具, 通过搭载航空摄影仪、多光谱扫描仪、成像光谱仪和微波仪器(微波辐射计、散射计、合成孔径侧视雷达)等传感器对地观测,获取地球地表反射、辐射以及散射电磁波特性信息。
备注:可能发生的抢险救灾和政府紧急征用不在上述用途划分之列,投保时不必单独声明,保单生效后一旦发生该种情况,需要立即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按照保单规定选择继续承保或者选择注销保单。
上述分类及界定基于日中国民航总局颁布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76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保险推销员av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