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没有帮员工买社保转正的员工,如何给他上社保

(不是橙子是橘子)
第三方登录:试用期公司未给我交社保,怎么索要赔偿?_百度知道账号(邮箱/学号/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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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春季班
公司规定员工转正以后就给缴纳社保,可是员工觉得工资低,再扣除社保费用就更少,还有就是以后还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生活呢,所以不愿意建立社保账户,希望公司能够把公司的那部份社保缴纳费用发成工资,公司不同意发现金,员工不愿意建立社保账户,事情僵持在这了,请问老师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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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春季班
以下为此类问题的总结:
一、从公司风险上来分析,国家强制企业缴纳社保的。所以企业必须履行这个职责,如果公司没有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劳动部门是不管企业不交还是个人不交的原因,都是需要企业承担结果的。(有的企业遇到这样的问题,也会觉得很无辜,明明就是员工不愿意,为什么最后的结果要企业买单。)二、 如何与员工沟通,让她欣然的接受缴纳社医保,这体现的是HR的沟通技巧,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社医保的重要性及相关知识的普及,就如题目说的,“我以后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生活”这说明员工对社医保的政策还不熟悉,目前社医保账户可以跨省转移,手续也很简单,还有一种,你当时不转移也可以,当你退休的时候,会把你的账户归集到户口所在地。所以员工想在哪生活都没问题,只是退休金的标准按照你所在地的标准
2、员工只看眼前的,不看未来,这主要是相对一些文化程度不会很高的员工而已,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就像题目中说的“工资低,扣了社保就更少了,企业要是转化成现金补贴,工资就高了点”其实,这就需要你跟员工耐心的解释清楚,缴纳社保的好处:譬如说,针对未婚未育的年轻男女员工,交了社医保,等以后结婚生孩子,就可以享受生育险待遇,别看现在你只付这么点,一旦你怀孕生子,出了国家补贴你的生育工资以后,生孩子的相关费用都可以报销。但是如果没有交社保,这也是一笔不少的开支,所以交与不交要分析清楚,我也是站在你的角度来考虑这些问题。那针对已婚已育的,就从养老方面下手,以后的社会都是两个孩子要养八个长辈,如果你现在不交社保,以后你们的孩子责任就很大,压力也很大,你觉得作为父母舍得吗?反正我是不舍得我的孩子那么辛苦。
3、从企业文化的角度来看,如果老板是个很好的人,你可与员工沟通:你来公司也有几天了,老板怎么样?我相信不用我说,你也很清楚。如果公司是一个家,你就是这家里的一名成员,老板就是大家长。他就把你们当兄弟,当姐妹的对待。所以有时候我们要从公司的角度来想想。是的,目前你工资是不高,但是这需要经过你自己的努力,让公司看到你的成长和努力,我相信你的工资不会一直这么低。
综上所述:与员工的沟通,切记不要硬碰硬,尽量站在员工的角度来考虑事情,以情动人(法不外乎情嘛),我相信你的工作会更好做。
三、当然也有小部分的员工,不通情的。那么就用以下的方面来解决
1、把“强制购买社保”作为不符合用人条件之一,纳入制度(员工手册)中,根据岗位性质,我们考虑用还是不用。针对不可沟通性的员工,我建议招人替代,不需要用。(那有人就会说,人都招不到,还招人替代。那我就想问问,招不到人,如果用这个人的风险大于不用这个人的风险,你觉得企业愿意冒多大的风险)
2、就是把缴纳社保写入劳动合同中,员工看过,并签了合同,就必须购买社保,如不购买,就劝退。
四、还有一种情况是员工“已经办理”了,企业想为员工办理社保相关手续(同市的办不了,或员工不要多办理)——比如很多城郊结合部居民已经参保了当地街道或者区的社保,且相关政策比普通社会保险更优厚,员工不愿意放弃。这种情况下叫员工写一份“自愿放弃参保”声明书,也可能成为企业免责的依据。
2013春季班
@赤彤丹朱:即便员工有这方面的要求,并且书面承诺了,但你还要考虑一种可能:那就是今后员工去仲裁诉你不给交保险,对于原先的承诺他会说是企业要求员工写的。那时候你怎么办?
2013春季班
@赤彤丹朱:这个时候就要体现你和员工的沟通技巧了。员工性别是女的,还是男的??女性员工是已婚已育还是未婚未育,每个点都了解清楚,关于他说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生活,你要回答的是,目前社医保都可以跨省转移,所以不担心这个。未婚未育的员工,你就可以这样回答,社医保交了,等你生小孩的时候,还可以报销一大部分钱,人家都是生个孩子没花钱还赚钱了捏!要不没有交,这些都没有保证了,所以我们不能看眼前,更多的看到未来。而且你知道的,这社医保是国家强制要求交的,我想同样作为这个企业的员工,老板把你们当兄弟姐妹,我想你也不想让老板为难的对吗?你好,单位给员工交社保是应该从转正之后吗_问吧_向日葵保险网
一个月前在线
& 这个问题您要和公司协商,您可以拨打12333社保办咨询一下~!
一个月前在线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基本义务,这一法定义务已经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予以确认。用人单位一切不缴纳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均为法律所禁止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的该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自身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且还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就此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首先,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等用人单位属法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对象。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险,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由国家或社会对其本人、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的保障制度。《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其实从您进入公司的当月就应该交社保,您可以找劳动局投诉。
一个月前在线
您好,公司是应该在转正后给你交社保的。如果是因为手续不全耽搁了,后来也应该补交。
一个月前在线
你好,社保是从转正以后开始交的,同时,你应该将以前停保后的补交一下,不然用人单位是不愿意为你补交你未交的那部分的,所以人事才会说“按资料交齐之日开始购买”。建议个人先补交,然后由公司续交以后的。详细的你可以询问当地的社保局
一个月前在线
&&&&& 这个社保交的时间请查看劳动法的规定。实际单位为个人交的时间,看你进单位怎么谈的,如果是单位急需人才,单位会急着给你上保险招揽人才的。你都停了这久赶快补上吧,连续两月未交医保,就会重新算交费时间的,如果交费时间不足六个月,住院是不能用医保的。
祝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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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成功![12-19]转正后开始交社保,如何操作才能减少风险?_鹭岛生活_厦门小鱼社区_厦门小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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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转正后开始交社保,如何操作才能减少风险?
公司老板规定转正后才开始给交社保,我看劳动法、合同法、社会保险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即签订合同、缴交社保。现在很多公司都没按规定操作,转正后才给交社保。我是做人事的,也提醒老板了,但公司还是要转正后才给员工交社保。好无奈啊。。。 案例:A员工(外来)入职,试用期3个月。如果按法律规定是应该填写:入职日期:、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试用期3个月)、用工报备和地税网-社保增员中的劳动合同签约时间。 我想问:如果此员工转正后()才给交社保,入职日期、劳动合同起始时间、用工报备和地税社保增员这几个时间,公司人事应该怎么填写才能减少风险? 可以这样填写吗?入职日期:,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试用期无)、用工报备和地税网-社保增员中的劳动合同签约时间。有更好的分享一下,求详细解答,先谢谢了.....
试用期不签合同的。。
用户被禁言或禁访,该帖自动屏蔽!
首先我理解您的正义感和难处。我认为,您现在的思路是委曲求全,但是在您单位的员工来看,那是为虎作伥。我的建议是您向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匿名举报,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在百度上输入厦门劳动监察,可以找到各区的劳动监测的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请他们出面督促单位纠正。而事实上,楼主单位的老板也可能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付出代价,例如:员工在投保之前出了工伤事故,这时的工伤事故处理费用,赔偿费用,只能有单位全额承担,并会收到罚款等处罚。
坚决举报...
做得不合理
楼主单位的老板也可能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付出代价,例如:员工在投保之前出了工伤事故,这时的工伤事故处理费用,赔偿费用,只能有单位全额承担,并会收到罚款等处罚。------------------------------------------有道理,企业主要注意了~
楼主日期写错了试用期 变3年了
很多企业碰到的问题是试用期还没到人就跑了,医保社保都还没办出来就得准备退。说实在话,“劳动法”并不是很适用于现在的环境。
举报有奖~~~~~=600) window.open('/photo/p_d700f4a449a2.jpg');" style="max-width:600" onload="if(this.offsetWidth>'600')this.width='600';" >
我们公司试用期也有交社保的。。。厦门还是有很多企业是转正才给交社保的。。。
我们公司是正式完补交,话说我想问,医社保要去医院开户开卡嘛?我刚毕业人事也没有和我说清楚。
我这垃圾公司就是转正后 才开始交&&然后那个人事的只吃饭 不干事&& 又拖延了一个月&&我也是刚毕业&&不太懂&& 怎么就趟了这么一个公司了&&气死我了
话说,停了好久没交了。咋整?
大部分企业都是这样的啊。转正后才交啊,我们国企的是这样的,我还是正式工呢。我朋友的也是这样搞,她也是国企.....其实啊,这个倒不是很重要,交多少比较关心
引用 引用第4楼陈实于 08:45发表的&&:首先我理解您的正义感和难处。我认为,您现在的思路是委曲求全,但是在您单位的员工来看,那是为虎作伥。我的建议是您向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匿名举报,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在百度上输入厦门劳动监察,可以找到各区的劳动监测的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请他们出面督促单位纠正。而事实上,楼主单位的老板也可能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付出代价,例如:员工在投保之前出了工伤事故,这时的工伤事故处理费用,赔偿费用,只能有单位全额承担,并会收到罚款等处罚。
这么做LZ也会失业的
有的公司还不给交啊!
[12-19]转正后开始交社保,如何操作才能减少风险?
一般来说,转正后补交是正规做法。如果是转正后才开始交,可以当做是入职协议的部分。先签临时用工合同,转正再签正规式合同。这样财务上临时工工资也能入帐(好像是要带合同及身份证原件去地税开发票,要交所得税,有低于多少免交)。但一般企业都是,直接签正式,日期先不填不盖章,到期才去办用工手续。前提是有告知员工,转正才交保。不然有诈欺风险。以前也当过人事,确实是很多人没转正就跑了。有时连告知都没有…
我工作一年了,以前以为来厦门都会给交社保的;结果还是无期 啊
如果有工伤事故,现在的工伤险也是可以补缴的,对吧LZ
很多私企普遍存在的现象啊
你这人事也太……试用期都是不签合同滴,过来试用期签合同的时候签订日期也是由你来写的。
回 19楼(森林气息) 的帖子
转正后才交社保的作法显然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上的有关规定。尤其是签订三年或以上劳动合同的,其试用期可以高达6个月。无论是2个月到6个月,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用人单位为了省掉单位为应聘人员缴交社保的费用,显然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少在今后计算缴费工龄的时候就少了。要知道,缴费要达到15年,这是个拿退休金的硬指标。有的外来员工为了子女的上学,要出示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交社保的证据,时间不够长,孩子入学就成了问题。当然,也有少数员工轻易跳槽,单位缴交社保后不久,就跳槽了,让单位的人事做了无用功,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而现行厦门的劳动法规允许企业在员工入职的30天内签订合同,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人声称自己做过人事,还为转正后才交社保的作法加以肯定,这显然是误导善良的鱼友。几年前本人就接受过厦门市劳动局副局长陈建荣先生的所做的《劳动合同法》的培训,所以了解得略多一些。如果有疑问,请拨打12333咨询。
我现在这个公司都没给交呢,听财务说公司刚起步半年还没盈利,等以后盈利了估计就会补交了,希望吧。反正我是不想中途断了,所以下个月开始我自己要交个人和公司那部分,四百多呀,呜呜···
医保社保又不能减低风险,应该是个人保险才可以把。
回 13楼(mokeman) 的帖子
1)在地税部门上门办理增援参保的,提供参保单位在地税部门申报审核的后的增援申请表(如是网上申报的,提供参保单位网上申报转换成功的《单位增员已提交数据查询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附上制卡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白底照一张。带上新增办卡人制卡资料到劳动局办理。[attachment=8030233]希望能帮到你。
坚决举报...
举报举报!
引用 引用第26楼陈实于 13:22发表的 回 19楼(森林气息) 的帖子 :转正后才交社保的作法显然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上的有关规定。尤其是签订三年或以上劳动合同的,其试用期可以高达6个月。无论是2个月到6个月,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用人单位为了省掉单位为应聘人员缴交社保的费用,显然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少在今后计算缴费工龄的时候就少了。要知道,缴费要达到15年,这是个拿退休金的硬指标。有的外来员工为了子女的上学,要出示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交社保的证据,时间不够长,孩子入学就成了问题。当然,也有少数员工轻易跳槽,单位缴交社保后不久,就跳槽了,让单位的人事做了无用功,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而现行厦门的劳动法规允许企业在员工入职的30天内签订合同,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人声称自己做过人事,还为转正后才交社保的作法加以肯定,这显然是误导善良的鱼友。几年前本人就接受过厦门市劳动局副局长陈建荣先生的所做的《劳动合同法》的培训,所以了解得略多一些。如果有疑问,请拨打12333咨询。 同意楼上的说法,大家都是劳动者,请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是转正之后 就要补交的&&
你的好像是试用期3年吧
坚决举报!~~···很多老板不顾员工死活
一、公司的工作风险高不高,如果是高危行业,建议你入职后尽快增员进去,避免工伤事故的风险。二、合同建议你还是要体现其入职时间,且要在入职30日内订立,因为超期不订立合同的双倍工资比社保部分多了去。三、试用期间如不想缴交社保,去投诉也只能是要求补缴,目前的滞纳金比例为千分之五了,不会太难承受。没有缴交社保只是员工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可以不需要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要求补缴社保,但无法获得经济补偿。所以就算其转正后去补缴问题也不是很大,主要还是要防范工伤风险。
这样操作是不被允许的,有法律 风险
不用,你们公司人事会帮你办,现在养老和医保都在一起叫社会保障卡!
国内的企业包括台企基本不遵守国内的劳动法,倒是外企相当的遵守劳动法。。。连税收都不会少交一分,除了日企。。。
引用 引用第4楼陈实于 08:45发表的&&:首先我理解您的正义感和难处。我认为,您现在的思路是委曲求全,但是在您单位的员工来看,那是为虎作伥。我的建议是您向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匿名举报,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在百度上输入厦门劳动监察,可以找到各区的劳动监测的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请他们出面督促单位纠正。而事实上,楼主单位的老板也可能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付出代价,例如:员工在投保之前出了工伤事故,这时的工伤事故处理费用,赔偿费用,只能有单位全额承担,并会收到罚款等处罚。
太理想主义者了,老板不会因为这个改变了,投诉又怎么样,提供点资料就应付过去了;让老板知道了,LZ就不要上班了,第一个被炒鱿鱼的就是她。当法律无法得到有效监管的话,整个用工环境是这样,凭劳动监察大队那点人,要监管厦门20几万大大小小的企业,加上无任何证件的经营点,能做的过来吗?还有一些因为种种原因好不容易找个工作的员工,受再多压迫也不会说什么,能活着有的吃就好了,还会去计较有没有社保。整个合法合理有效的环境,需要时间,不可能一下改变过来,你尽职去维护员工的利益,符合劳动法,但在老板眼里等于损害企业的利益,还能有哪家企业真的愿意雇佣你........还是那句话,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引用 引用第42楼琴岛渔人于 21:02发表的&&:国内的企业包括台企基本不遵守国内的劳动法,倒是外企相当的遵守劳动法。。。连税收都不会少交一分,除了日企。。。
想多了,外企税收不会少交一分,外企全部钻着空子偷税漏税,地方政府为了维持就业,政绩,都不敢动手检查,等出事的时候都是一堆窟窿
引用 引用第42楼琴岛渔人于 21:02发表的&&:国内的企业包括台企基本不遵守国内的劳动法,倒是外企相当的遵守劳动法。。。连税收都不会少交一分,除了日企。。。
想多了,外企税收不会少交一分,外企全部钻着空子偷税漏税,地方政府为了维持就业,政绩,都不敢动手检查,等出事的时候都是一堆窟窿
很多公司都是黑,包括我们公司在内
人事一职,就一个侠心饼
建议LZ跳槽
没用的,除非是群体性事 件,如果是个体事件的话,建议你不要去折腾了。三年前我作为产品工程师进入一家国有控股(三立(厦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做汽车配件的,主要是起动机和发电机,因为合同问题和福利问题闹到劳动仲裁,在劳动仲裁中那公司提出赔2000多,但公司不承认违反劳动法,被我拒绝了那个所谓的赔偿,后来我还请律师弄到法院去了,因为个体性事件不会引起社会重视,最终还是输了,一分钱得不到还要出律师费。官官相护,钱权交易,法律算什么,那只是约束普通大众的,对于有钱权的人基本就是一张废纸。
回 26楼(陈实) 的帖子
引用:有人声称自己做过人事,还为转正后才交社保的作法加以肯定,这显然是误导善良的鱼友。 试想下..如果说,您找到一份你满意的工作,但用人单位说.&我们先签到临时用工协议书,等试用期过后,我们觉得你可用,你也愿意长久为我们单位服务.再签正式合同同时交相关保险. 您会因为此而不做吗?如果是我,只会挣取提前转正.并谈好,如果表现优秀,可以补交.(当然要谈好细节,而且也要看竞挣情况考虑),因为我知道,每个企业都希望找到好员工并有长久地顾用.,人事也不希望天天面试..要知道,看简历,面试,挤在人才中心大厅里..招聘不比找工作应骋轻松.经常还碰到答非所问,啥情况都不知道的人来. 引用:当然,也有少数员工轻易跳槽,单位缴交社保后不久,就跳槽了,让单位的人事做了无用功,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这是少数,没错.但有些情况还比较恶劣,上几天班,也没打招呼就走了.还称试用期不是可以随时解约吗(起码也要打个招呼呀)?手续办得快一点.单位交保是月初月中就交了..而且如果本月中旬没有来得及退..下月还要交.(现在可能有所改进.)以前碰到社保周三下午不办公.也得拖.. 做无用功,那没什么,办那些手续本来就是人事的本职工作.单位还得赔上2个月的保险费.我想当过人事不是就我一个人..为什么人事会怠于办手续.为什么会想出无奈的折中办法。。也是有原因的 我想大部份人事都是一边为员工想,一边为公司整理差想的吧。以前碰到单位因一点小事开除员工(什么事忘记了,我这人就是健忘,反正BOSS很生气,但不是什么大事,改过就好的),经劝解说明利害关系无用后,我也中肯地让员工保留证据。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很多时候,光喊口号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如何挣取劳动者自身更多的权力,保存证据,合理及时利用法律法规,并改善用工关系才是重点。如果一味强调权利。。导致失去份好工作,你想是劳动者自身想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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