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杭州久淘公司欺诈。应该去那里微信投诉欺诈

季淘骗子公司!!杭州季淘电子商务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
骗取押金 利用合同实施欺诈 -- 聚投诉
热门关键字:
投诉处理满意度:
1.点击1至5颗星,分别代表您对此投诉的处理结果“很不满意”、“不满意”、“一般”、“满意”、“很满意”。
2.自用户发布投诉帖获得审核通过时间起,投诉人在48小时后可以开始评分,投诉人可视投诉进展重新进行评分。
3.新的评分将覆盖原先的评分,未评分的投诉帖不计入对被投诉方的综合评分。
4.被投诉方的综合评分 = 所有已评分的投诉帖评分总和 / 已评分的投诉帖总数。
季淘骗子公司!!杭州季淘电子商务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
骗取押金 利用合同实施欺诈
编号:CN28048 &&|&发表于 23:54:09&|&
7人参与评论
&&&投诉人:姜凤晓
投诉对象:
杭州季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投诉要求:
全额退还押金
投诉进度:
已有相关回应
投诉内容:
加盟杭州(四季淘吧)季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骗子 这个公司是骗人的 !
&请大家帮忙转发 有谁被骗过的 速和我联系 我的QQ&杭州季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这个公司是骗人的 合同什么的都给你,之前跟你说什么都不用操心,什么运营操作,交了钱后就各种推脱,就是不会做事,他们很会狡辩,不管你怎么说,他们都说自己是对的,所以我得钱被骗了,希望大家不要上当
揭开公司的真面目:
名称:杭州季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红普路759号4幢1205室&
法定代表人:王国卫&
登记机关:杭州市江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网上查过了工行局有注册,地址是真的,签了合同,但是等到店铺开起来们一看他们上的货,拿货价 却比人家的零售价还高很多,根本就卖不动,开了一段时间,他们老师一个来问的都没有,七夕活动一 件也没有卖出去,和招商经理协商要求退还押金,不同意直说完成订单才能返还,还有发现实际服务和 前期承诺的服务内容严重不符(消保金不给,反而让我交钱! 微信的操作步骤太简单了下载搬家 其他的不管了等等)没交钱前经理她招商经理说的也很官方,交了钱后转变的太快了 理由是按照合同上说的··七夕活动的事说的太夸张了···到现在连一件都没卖出去···后来才知道刷单违反淘宝规定的 就是虚假交易的违规,情节严重的关闭店铺,永久不给开···&
我对招商经理服务感到非常愤怒 非常不满 要求解除合同 退还押金&
我真的不能忍受!望尽快解决退款问题!
我现在发现上当了,希望你们公正的态度看待我们,我被骗的受害者很多 给我们受害者一个公道!
投诉补充:
&nbsp&nbsp&nbsp&nbsp①本人在本帖及后续所发布的内容属实,经仔细自查确认,无违法违规情形(没有捏造事实,没有侵犯他人隐私权,没有诬陷诽谤他人,等等);&nbsp&nbsp&nbsp&nbsp②本人保证今后不提出删帖要求;&nbsp&nbsp&nbsp&nbsp③本人今后如提出或被发现在21CN聚投诉发布的投诉有违法违规内容,本人将公开实名道歉,并授权21CN聚投诉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公开本人的个人信息,并接受21CN聚投诉将本人、本账号纳入禁止发帖黑名单。&nbsp&nbsp&nbsp&nbsp&nbsp本人被骗金额为9800元&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①本人在本帖及后续所发布的内容属实,经仔细自查确认,无违法违规情形(没有捏造事实,没有侵犯他人隐私权,没有诬陷诽谤他人,等等);&nbsp&nbsp&nbsp&nbsp②本人保证今后不提出删帖要求;&nbsp&nbsp&nbsp&nbsp③本人今后如提出或被发现在21CN聚投诉发布的投诉有违法违规内容,本人将公开实名道歉,并授权21CN聚投诉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公开本人的个人信息,并接受21CN聚投诉将本人、本账号纳入禁止发帖黑名单。&nbsp&nbsp&nbsp&nbsp&nbsp本人被骗金额为9800元&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我于日无意间从微信上看到一则广告说自主创业月入2万以上,当时正好我好有想法要自主创业,于是我就向&nbsp招商经理&nbsp&nbsp王彪&nbsp(QQ,微信号wd38338,私人号码158******48)咨询,他说他是杭州四季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可以免费教人家在网上开店,免费&nbsp帮着发货,他介绍的很详细,说的也很官方,因为很多专业理论我也不太懂,我就有顾虑就没怎么跟她他说话。倒是他却很热情不断联系我每天给我发消息,后来被他的诚心打动了,我也跟她聊了起来,他很&nbsp耐心的给我解答我任何问题,她告诉我公司免费帮着发货开店,但是要收一定的押金,卖到一定数量的&nbsp衣服之后就可以把押金退回,聊了几天之后我就相信他了,就想开始干了,6月8日我交了9800块钱的押金,帮我把店铺做起来。我就通过中国银行ATM机转了9800元,收到钱以后他们确实知道我在网上注册了一个&nbsp淘宝店铺,我觉着他们态度很好也没了顾虑。于是跟着他给我发的指导课程就开始一步步操作,因为什&nbsp么都不懂也就没什么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我就不断咨询他,刚过3天让我再交40200元押金。告诉我投钱越多给的指导越高享受的待遇越多,回本也就越快。当时我也是着急想早点拿回本钱&nbsp,我已没钱,这些钱9800元是我东拼西凑求人借来的。于是给我了几个指导老师的联系方式,可是我加了这些人,却没有给我解决问题。越发感觉有问题,发现漏洞很多,刚加盟3天又让我交40200元;看到公司给我的网&nbsp店装修都很简单,跟公司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她们就把业务转给经理,结果经理也给我说不能明白,&nbsp后来越想越不对,我就不断联系他们,他们就敷衍我,服务态度也非常差劲,我就不想做了,我就联系&nbsp他要求退押金,结果直接被她们回绝,在这个期间我不断联系他们,问她店铺任何问题都得不到回复&nbsp,打电话就挂掉了,微信也拉黑了,电话也不接,后来我就意识到被骗了。网上查过了工行局有注册,地址是真的,签了合同,但是等到店铺开起来们一看他们上的货,拿货价&nbsp却比人家的零售价还高很多,根本就卖不动,开了一段时间,他们老师一个来问的都没有,七夕活动一&nbsp件也没有卖出去,和招商经理协商要求退还押金,不同意直说完成订单才能返还,还有发现实际服务和&nbsp前期承诺的服务内容严重不符(合同写的都没有,限时秒杀,收藏有礼,经理人培训,微信商城,等等。&nbsp其他的不管了等等)没交钱前经理她招商经理说的也很官方,交了钱后转变的太快了&nbsp理由是按照合同上说的··七夕活动的事说的太夸张了···到现在连一件都没卖出去···后来才知道刷单违反淘宝规定的&nbsp就是虚假交易的违规,情节严重的关闭店铺,永久不给开···&nbsp我对招商经理服务感到非常愤怒&nbsp非常不满&nbsp要求解除合同&nbsp退还押金&nbsp我真的不能忍受!望尽快解决退款问题!我现在发现上当了,希望你们公正的态度看待我们,我被骗的受害者很多&nbsp给我们受害者一个公道!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恳请聚投诉帮忙讨回血汗钱,将感激不尽!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合同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合同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微信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微信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微信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微信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微信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微信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微信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微信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微信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微信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微信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QQ&nbsp聊天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QQ&nbsp聊天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QQ&nbsp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QQ&nbsp记录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第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第五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第六条 当事人不得利用合同实施下列欺诈行为:&nbsp  (一)伪造合同;&nbsp  (二)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合同;&nbsp  (三)虚构合同标的或者虚构货源、销售渠道诱人订立、履行合同;&nbsp  (四)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nbsp  (五)隐瞒重要事实,诱骗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或者诱骗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nbsp  (六)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nbsp  (七)恶意设置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条款,造成对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nbsp  (八)编造虚假理由中止(终止)合同,骗取财物;&nbsp  (九)提供虚假担保;&nbsp  (十)采用其他欺诈手段订立、履行合同。&nbsp希望杭州工商局与浙江工商局帮助解决此事,帮我们讨回押金。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身份证正反面、已发送至聚投诉邮箱,请查看&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
&nbsp&nbsp&nbsp季淘公司的骗人行径已经无法掩盖,如果现在还在抱着侥幸心理、负隅顽抗,最终也逃脱不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到现在为止&nbsp,已投诉37天,季淘方面还是不想退我被骗押金,&nbsp&nbsp说要给我解决要扣我的服务费一个月1800元,说费了很多人力物力财力,真是笑话!难道我是受骗者,我还要为他们的违法行骗行径买单吗?被强盗抢了、难道还要为强盗违法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买单吗?真是岂有此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令第51号《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杭州市工商局作为直接监督管理执法部门,为何坐视不管、这么多的有力证据难道还不够吗?作为电子商务市场的前沿阵地,这一以电子商务公司名义骗取押金的违法乱像,已经扰乱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望杭州市工商局给予追究处理,也请杭州工商局和聚投诉帮忙讨回被骗押金!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通过杭州市工商局核查,杭州季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前身为杭州昂鸣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网上销售:服装服饰,箱包鞋帽,丝绸制品,针纺织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化妆品;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技术,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网页设计,图文设计,市场营销策划。2、通过国家商标局核查,杭州季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国卫没有注册“四季淘吧”商标。3、通过国家商务部核查,杭州季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四季淘吧”品牌没有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nbsp&nbsp&nbsp&nbsp&nbsp&nbsp看杭州季淘电子商务的违法行径,还能掩盖到何时
&nbsp&nbsp杭州季淘迄今为止还是不肯退钱给我,竟然提出要扣我的一半服务费,难道被骗了还要为他们的违法行径买单吗?这种无理要求让我无法接受,杭州工商局已答应继续跟进此事,期待维权结果!
&nbsp&nbsp&nbsp&nbsp&nbsp&nbsp&nbsp杭州季淘小乐今天竟然说,我被骗的钱不差这一点,是我投资失败,真是笑话,诈骗的钱得手是被骗者投资失败、那盗窃是否应该叫失主财物转移?抢劫是否应该称为强制财物变更?法制社会环境下究竟谁纵容了他们如此猖狂?一个三无的公司利用合同进行诈骗,为什么就没人管呢?杭州工商部门为何坐视不管?希望杭州工商高度重视,严厉查处这种贻害四方,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还我们受骗者一个公道!!
&&各方评说
到现在为止,投诉后已有天时分秒,被投诉方杭州季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尚未回复
聚投诉回复
21CN聚投诉 &&
请投诉人明确告知,是否已参考投诉11月27日回复的维权建议升级投诉?何时向何部门投诉,有何回复?请提供具体的回复截图。(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每张小于1M的图片;不要直接在本回复下提交)
21CN聚投诉 &&
如投诉未获合理解决,请投诉人参考聚投诉11月27日回复的维权建议升级投诉。如有处理进展,请及时反馈,以便聚投诉跟进。(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每张小于1M的图片;不要直接在本回复下提交)
21CN聚投诉 &&
请投诉人说明所补充内容的信息来源,补充相关链接或截图信息,以便跟进。(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每张小于1M的图片;不要直接在本回复下提交)&nbsp
21CN聚投诉 &&
如投诉未获合理解决,投诉人可参考以下维权方法升级投诉:【聚投诉维权组合拳:3+1投诉法】1.参与聚投诉集体投诉;2.参与投诉人自建维权QQ群。3.点击投诉帖下的“发送长微博”,将投诉转发到新浪微博,同时@给@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工商&nbsp及相关媒体。4.向工商部门网上/电话举报(记住是“举报”,不是“投诉”):在季淘注册地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网上举报:http://gsj./zjaic/jdts/jjwfa/【被举报方工商注册信息】名称:杭州季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红普路759号4幢1205室法定代表人:王国卫登记机关:杭州市江干区工商行政管理局5.写信发快递给工商部门,注明:经济纠纷案件-合同欺诈举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109号6.如上述工商部门未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处理或回复反馈可向国家信访局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站http://wsxf./zfp/webroot/index.html&nbsp和国家工商总局投诉杭州工商“行政不作为”。工商总局的投诉举报渠道有下列3个:o公众留言系统http://gzhd.:8280/robot/publicComments.htmlo发送电子邮件到gszjxf@o致电工商总局信访部门010-&nbsp法律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第(4)(5)(6)款。/flfg//content_1726163.htm&nbsp
21CN聚投诉 &&
聚投诉已将您的投诉内容转达给杭州季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如有处理进展,请及时反馈,以便聚投诉跟进。&nbsp&nbsp&nbsp&nbsp&nbsp(用原账号登录,在本投诉帖下方的评论框提交,可同时上传每张小于1M的图片;不要直接在本回复下提交)
21CN聚投诉 &&
请投诉人将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发送到聚投诉邮箱:jts@&nbsp&nbsp&nbsp若3日内未补充,本投诉帖将予以关闭。
150******66 &&
回复@21CN聚投诉:
身份证正反面,已发送至聚投诉邮箱,请查看
转发 23&&&&评论 7
上传评论图片:
最多可上传3张图片,每张图片不大于5M
【防骗提醒】
近日有网友反馈,不法分子冒充聚投诉客服,通过QQ()联系投诉人,以能帮助解决投诉问题为由行骗。对该账号,聚投诉已经向腾讯官方举报。聚投诉提醒:
1、聚投诉通过投诉帖公开处理投诉,不会利用QQ、电话等任何途径要求投诉人提供支付密码、验证码、付款二维码;任何形式的要求提供付款密码的都是骗子!
2、聚投诉作为公益性的第三方投诉平台,在投诉处理上更多起舆论监督作用,不承诺解决问题。投诉人切勿求解决心切导致被骗。
3、如遇到可疑情况,请及时与聚投诉联系。
投诉人最新反馈
聚投诉推荐
热线:020-
Email1:jts@(供投诉人使用)
Email2:jtsodr@(供被投诉方及媒体使用)
扫描二维码关注聚投诉 公众服务号淘宝杭州百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欺诈行为
投诉主题:淘宝杭州百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欺诈行为
投诉目标:淘宝天猫商城
投 诉 人:邱先生
投诉时间:
投诉地区:北京市
处理结果:
订单号:781
这个公司性质太恶劣, 没有投诉部门。
入驻1500元。 一共 2250元
我一直都是说要做3个质检报告,他们说没问题后 给了我一个连接拍下了。
他们自己把价格改成2250元了。 我还一再强调以后是否还有其它的附加费用。是怕这类的
公司骗人骗钱。 他们自己承诺以后不会有任何费用了。 等着天猫下来就好
最可气的是,给他们邮寄过去的质检产品中途他们给弄丢了,至今也没有给我们任何赔偿。
现在天猫下来了。他们又来向我索取1500元现金了。 还恐吓 如果不给 就用他们自己的方
式拿回来。
一定要严惩这样的垃圾公司。
他们的企业QQ:
【声明】:本栏目下的消费者投诉文章,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于不当转载或引用本网内容而引起的民事纷争、行政处理或其他损失,本网不承担责任。
投诉搜索:
相关投诉:
赞助商链接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推荐排行热点
Copyright & 2002 - 2013 京ICP备号投诉主题:兼职被杭州淘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刷单名义骗钱
标签:其他&&杭州淘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在qq上加了对方,对方说刷单可以挣钱.第一次先让我试了一下,刷了330元,他说你任务是三次,要三次一刷完才退,我又刷了两次,一共刷了三次是990元,我就说可以退钱和给佣金了不,他说这是双重任务,必须把第二次做了才能退钱和给佣金,第二个任务是刷十次,我说我不做了,退本金给我就好,她说你不做完退不了,钱卡在系统里
请向当地媒体或职能部门反映。
网友评论&&&&共 60 条
我也被骗了2980
评论者:MM &
10:21 & 第60楼
去年交了4800,说什么一件代发,说什么卖到几件就返还加盟费,没卖到数量就一年半后返还!现在一年半过后打的这么大公司居然没人接,你说谁是骗子,贼喊捉贼罢了
评论者: &
18:20 & 第59楼
微信号 chenxuan0306 其中一个业务员的私人微信 大家炮轰他 骗子真恶心
评论者:test &
15:43 & 第58楼
我也是被骗了,今天刚刚说去做售前然后要交钱,这个垃圾网站真是害人不浅。
评论者:木木 &
21:44 & 第57楼
我也是被骗了,今天刚刚说去做售前然后要交钱,这个垃圾网站真是害人不浅。
评论者:木木 &
21:44 & 第56楼
我也是被骗了4800
请大家看到联系我
看我们大家连合在一起
能不能把钱要回来
加我好友 扣扣感谢大家
看到一定要联系我
评论者:仲康 &
14:14 & 第55楼
押金能要回来吗?
评论者:夜风 &
09:36 & 第54楼
伤不起啊,四千的押金,进价感觉比实体店都多一大截
评论者:往来无白丁 &
15:28 & 第53楼
我也有同感
评论者: &
12:54 & 第52楼
我也是····1880的套餐,学生,表示好累,商品贵,经常没货,好烦
评论者:111111 &
22:38 & 第51楼
共60条记录&1
&跳转第123456页
【发布投诉主题请点击左上方“我要投诉”】
华声在线提醒您: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普通留言点此键部门、律师、记者回复点此键
*网上昵称:
(中文不超过8个字,英文不超过15个字符。公开,不可修改)
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
其它联系方式:
家庭地址:
*回复内容:
您可以在客户端借助于支持RSS的聚合工具软件,在不打开网站内容页面的情况下阅读网站内容。
电话:4,5传真:2
(本号码为《投诉直通车》电话,请上班时间联系,电话不接受投诉,)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江中路一段52号
↓扫码即可下载新湖南客户端↓
手机二维码扫一扫
随时随地便捷投诉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回复&&&&&&&浙江省委书记留言回复
杭州网友投诉淘宝天猫商城涉嫌欺诈&工商部门已立案查处
&&&&来源:&&&&
&&&&&&字号
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王甲)近期,一位网友给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留言,反映自己在淘宝网天猫商城网购时受骗上当的经过,希望工商部门加大对网购市场的监管力度。5月6日,浙江省委办公厅文电处对此作出回复,表示网友反映的天猫商城卖家店确实有未在亮照中注明具体营业场所、所销售商品标签标识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问题。杭州市上城工商分局清波工商所已对此立案查处。杭州市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网络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力度,努力解决网络交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网民留言】
越来越多的市民在购物是会选择网上购物,网购给市民带来商品丰富,价格实惠的同时,各种网购欺诈,商品质量问题也会同样产生。然而网络维权同样成为市民网购的热点问题,通常会遭遇到异地维权难以取证,维权成本过高等问题。然而本人却遇到了一个新问题,那就是天猫商城与卖家的“扯皮”行为。
日前我在淘宝网天猫商城购买的商品发生所售商品和卖家宣传不符的现象,于是找到卖家询问,谁知刚一询问就被卖家扣上‘恶意购买,借机敲诈’的帽子,而且卖家态度十分恶劣,让人十分气愤。于是找到天猫商城客服投诉,按照天猫客服提交相关证据后,等待天猫客服调查。谁知转天就接到天猫客服邮件,称卖家不同意该退款投诉,调解失败,即将打款给卖家。于是再次拨打电话,询问为何卖家如此售卖商品与描述不符天猫仍会调解失败?天猫客服却告知,天猫客服不是政府主管部门,无权判断卖家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如果判断卖家是否构成欺诈行为建议本人去找工商部门。于是本人找到工商部门,工商部门称天猫商城非淘宝网传统C2C业务(C2C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即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而是一种B2C业务(即商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投诉天猫商城中的卖家应该提供其商户名称,坐落地点等基本信息。于是再次找到天猫客服要求提供卖家信息等,一位客服人员接通电话后本人向其查询卖家注册名称,注册地点等信息,经过一阵等待后其告诉本人没有查到该卖家登记信息,建议本人直接找到卖家查询。本人告知已经找到卖家但卖家根本就不提供时,其又时一番查询后,告知已经查到卖家信息,以“保密”为借口称不会提供给本人。本人询问:“按照工商部门规定营业执照是必须公示给消费者的,为何商家没有公示?客服查询到后也不给消费者提供?”该客服人员告知:“按照天猫规则,天猫商城商家必须公示营业执照等信息,如果没有公示天猫内部会有一套惩罚规定,要求商家必须出示。”本人继续询问:“问题关键不就是卖家不提供营业信息,消费者连卖家最基本的坐落地址都不知道,消费者如何向工商部门去反映?”本人询问后客服人员只是反复强调“天猫是必须要求天猫卖家提供营业执照公示给消费者的”。就在本人与天猫客服对话的40多分钟内,除了反复被告知的“天猫规定”外,也未查到卖家最基本的信息。本人向工商部门咨询,工商部门称国家工商总局自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第十条 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淘宝网天猫商城不但在浙江省属于知名企业,在全国也已数一数二,无论是天猫商城,还是天猫卖家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必须履行公示营业执照的义务,在天猫商城却变得如困难重重?天猫商城现在能有多少商家按照国家规定出示营业执照?天猫虽说店大,但不应大过国家法律。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杭州市工商局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您留言所指的天猫商城卖家是同庆和堂浙江专卖店,经营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经工商部门检查,发现该店确实有未在亮照中注明具体营业场所、所销售商品标签标识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问题。针对未在亮照中注明具体营业场所问题,滨江工商分局已要求天猫商城责令商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针对商品标签标识违反规定问题,上城工商分局清波工商所已立案查处,并将继续对该商家今后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杭州市工商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网络市场的规范和监管力度,努力解决网络交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指导网络交易平台依法完善网络交易规则和网站管理制度,降低网购消费投诉率,提高投诉处理率。二是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行为打击力度,并对部分网络商品类别开展实体网店商品抽检,提高商品质量。三是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异地工商部门之间案件线索协助调查和移送工作,提升网络违法行为查处效能。                
【网民留言】
浙江省委夏书记: 您好!老汉今年七十有四,自古道:”人生七十古来稀”,而今幸逢盛世,“人活九十不稀奇。”现今,老年人受到社会的尊重保护,国家还专冂制订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浙江省还特地向老年人颁发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老年人在缧屑奥糜蔚确矫娴玫搅苏展恕5魑桓鱿缦吕先说绞』岷贾莩抢闯斯怀等床煌骋唬蔽疑铣缡尽墩憬±夏耆擞糯ぁ肥保怀导菔辉比此怠袄夏暧糯ふ獬涤貌焕吹模 蔽椅适裁丛颍克顾怠拔颐侵皇钦照掳焓拢闳ノ适≌桑 彼裕裉焯氐芈榉城虢棠悖裁春贾莩枪怀刀70岁以上老人有两种不同对待?《中华人民共和肜夏耆巳ㄒ姹;しā返谌豕娑ǎ骸啊〉胤礁骷度嗣裾莸钡靥跫梢栽诓喂邸⒂卫馈⒊俗步煌üぞ叩确矫妫岳夏耆烁栌糯驼展恕!蹦训牢颐钦憬√跫蚝茫吭谑〕浅俗怀抵荒芤徊糠侄荒苋扛枥夏耆擞糯驼展耍康比晃乙桓鱿缦吕虾豪词〕呛苌伲夏耆嗽谖颐巧缁峤嚼丛蕉啵斯愦罄夏耆朔奖愠斯怀担故且榉衬懔耍芨璐鸶础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杭州市有关部门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杭州市实行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的低票价政策。目前,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公交线路是:1-499路、700-799路、BRT及BRT支线的公交汽(电)车等常规公交线路;未纳入的是:5、6、8、9字头的专线,游线,小区巴士,假日线等非常规公交线路。根据《杭州市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 对于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公交线路,70周岁以上老人可凭《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免费乘坐;对于其他未纳入的线路,70周岁以上老人虽不能免费乘坐,但可购买老年优惠C卡,享受4.55折票价优惠。
近年来,杭州市公交集团积极适应城市扩张发展的形势,顺应市民惠民便民的呼声,已逐步将513、813、820、校1、532等11条原本不能享受优惠的线路优化调整为348、76、77、B支4、350等可以享受优惠的线路。下一步,杭州市将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努力使乘客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和便利。对于您提出的关于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全部公交线路的建议,杭州市有关部门将认真加以研究,不断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交通服务的相关政策,努力满足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乘客方便廉价乘车的需要。     
衷心感谢您对公共交通事业的关心!                                                      
【网民留言】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老百姓的帮助和关心,您为我们老百姓解忧排难表示衷心的感谢!我现在急需要麻烦您帮我解决一下我现在实质性的困难。我们多年在外打工,现在家里父母年龄偏大、孩子幼小,急需人照顾,夫妻双方为了生活长年分离,为了改变家庭现状,我准备回家发展,听说现在政策好,我想在政府的优惠政策帮扶之下实实在在的打拼出一番事业,也可以为国家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一点贡献,现准备筹建一个有规模的生态养猪场,不知道需要哪些相关的手续,怎样去办理,有没有相关的专业人士协助我们办理,我去咨询了一些相关部门回答都挺模糊的,还有就是听说国家对养猪有相关的政策补贴,说有关系就可以去立个项目,就可以享受国家的这些政策,听说国家对养猪有畜禽规模养殖补贴、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基础设施建设和粪污治理补贴、打沼气和建粪水池有一定的资金补足、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贷款贴息补助、生猪良繁体系建设补助、实行生猪良种补贴政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实行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对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及口蹄疫的生猪实行强制扑杀,国家对养殖户(场)给予适当补助、国家对畜牧业用地、用水、用电方面有何优惠? 电力部门对畜禽养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建设内容是什么?补助标准是多少? 等等政策补贴实际情况是怎样的,是怎样实施的,我们怎样才能享受到这样的好政策,相关部门能否安排人协助我们去办理,等等问题!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帮助!期待您给我们带来佳音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省农业厅和临安市委进行了调查了解。临安市农业局还与您进行联系,并书面告知该市的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现将省农业厅的答复转告如下:     
1.关于筹建生态养猪场有关手续问题。筹建养猪场,选址必须符合当地区域规划,不得在禁、限养区建设。同时,根据建设规模,须分别取得土地部门用地许可(或养殖用地备案)和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许可。猪场建成后,还须取得当地农业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关于养猪场可享受的有关政策问题。目前国家和省针对养殖户的扶持生猪生产政策主要有生猪良种补贴、生猪保险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四种。生猪良种补贴按每头能繁母猪年繁殖两胎,每胎配种使用2份精液,每份精液补助10元测算,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生猪保险分为育肥猪保险和母猪保险,育肥猪保险保费由财政补贴65%,养殖户承担35%;母猪保险保费由财政补贴80%,养殖户承担20%。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主要是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4种国家规定的一类动物疫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规模饲养场户在兽医部门指导下由本场技术人员进行,农户分散饲养的畜禽由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上述政策除生猪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实施外,其余由当地农业部门组织实施。您留言中提到的能繁母猪补贴、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粪污治理补贴等政策,每年我省会根据生猪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和项目指南,并设定具体扶持的条件和要求。目前,2013年项目方案尚未出台。您可登录浙江农业信息网(www.)留意有关项目申报指南。     
3.关于畜牧业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有关优惠政策问题。用地方面,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服务的通知》(浙土资发〔2009〕26号)文件明确规定:凡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畜禽水产舍用地,以及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管理用房、农资仓库、农机(具)库房、晒(堆)场等临时性配套设施用地,均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指标;但永久性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用地,以及农业生产附属的永久性管理和生活用房等配套设施用地须按照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水方面,对规模养猪场(小区)用水免收地下水资源费。用电方面,对畜禽养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 & &
【网民留言】
尊敬的夏书记您好,我省作为信息化非常发达的大省,车管所为什么不落实123号令实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电话等自助预约考试的方式,方便群众呢?现在很多省市都已经实现了网上预约,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而杭州这边每天驾考的名额、预约方式等都不透明,极易造成权利腐败。落实网上预约、电话预约对建设和谐浙江文明浙江将有很大帮助,希望夏书记能关注,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省公安厅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颁布后,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落实互联网、电话等自助预约考试方式。目前,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补考的预约电话(80)已经开通,网上预约功能正在积极推进中,争取在今年8 月中旬试运行。   
衷心感谢您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工作的关心!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栏目动态
(责编:王甲、韩月)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特别关注|精彩博客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微信投诉欺诈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