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银的连环杀人案市连环杀人案 为什么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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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来破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
我是无意中搜到这个案子的。(具体资料,自己搜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这是一个历时十几载,距今约二十年的一个案子,像的中国版。警方束手无策,民众提供的方法更是不着边际。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我曾在之家问过有没有这个案子,并说这个案子还不算难案。理由1 有罪证 2 有现场 3 罪犯应居住在当地。我本不想把我的思路公布的网上,不过空口无凭,不透露一点没人信。有些情况我必须说明1你要记住。我没有真实的现场和勘查资料,所以无法真正的破获。只是依据网上公开的资料作为基础,粗略的说一下我的侦破思路。2现在再来侦破此案,难度已经很大了。因为罪犯可能去了外地,可能死亡了,也可能环境也发生了改变······等情况。3如果在案发当天或近期,还有别的方法。4哈哈!我不是,没上过警校,只是TYGJ一外聘司机。首先,你要对此城市有一个了解。(我了解到这个城市有一百多万人口,城镇人口2002约为50万,即使加上流动人口也还是几十万)人口,人员构成,布局,生活方式,交通状况······等情况。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在此我给你点一下,后面的我将不说了。此举是为了了解外部环境,便于划出罪犯的活动半径。要了解每个受害人居住的地方,环境,年龄,家庭,职业,工作场所,下班回家时间,什么方式回家,经过那些地方······等这些外围工作做完后,下面就要针对现场了。要了解,罪犯是如入每个受害人的家,是先奸后杀,还是先杀后奸,现场有无搏斗痕迹,怎样的现场,留下什么罪证,拿走什么东西,留下什么东西,约停留多长时间,都是什么时间年·月·日·星期几,怎么杀人的······等等。还有自己提出很多问题自己回答,为什么这样,为什么针对红衣服女人,为什么要捅那么多刀,为什么要割走那些东西,为什么每起间隔一段时间······等,太多了。当这些资料搜集齐了,依据资料对罪犯进行计算·分析··刻画反复论证。你所搜集的资料越齐,你所提出的问题越多,你的计算··刻画就越准,范围就越窄,越清晰。要把罪犯的身高·年龄·职业·性格·学历·家庭·特点·收入·居住状况等都刻画出来。(其中会有一部分确定,一部分可能的情况)举一例子吧!假如你划出的半径内有30万人,划掉女人,剩15万,再把罪犯年龄上下的划掉,剩几万,再把·当官的·正常人·正经生意人······等不符合犯罪特征的人划掉,就没有多少人了。你可以先针对最符合犯罪特征的人调查,也可以对所有符合犯罪特征的一起调查。有街办·社区·派出所·医院等找个理由骗取指纹,指纹只要对上,马上比对DNA 。当然,还有别的办法。只要有罪证,有现场,居住在当地,他就跑不了。破案本身就是一个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一个过程。我所说的高手,应该明白。没有一句是胡说的,是完全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包含了几个学科的知识。还有什么难案,尽管拿来,我想挑战它们。当然你给不了我一个真实的现场和详尽的勘查资料,我只能给你一个思路。最后,我想说一句。任何人做案都会留下线索·痕迹,只是多少·大小而已,这便决定了案件的破获和成本难易和大小。但你逃脱不了思维。本文内容为我个人原创作品,申请原创加分转载请注明出自铁血tiexue.net, 本贴地址: http://bbs.tiexue.net/pos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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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于这个案子的推理 :88年第一案时,凶手未成年(不满16岁,但本人决不认为10岁孩子12岁的孩子能干下这么大一个案子,理由是:只要一刀杀不死被害人,被害人反手一击就可能打得他满地找牙。何况手段如此残暴,也不是10岁左右的孩子心理所能承受的。有网友说非洲的童子军如何如何,本人提醒一下:这里是中国,是白银,环境迥异,不具有可比性),他当时是一个初中生或者高中生,案发当天其逃课或者考试完毕提前回家,途径被害人白某家门口,偶然看到被害人性感的身体,诱发了身体中的欲望,尾随被害人进门,并扑上去求欢。遭遇被害人反抗时恼羞成怒,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应该是那种带多个刀头的刀子,那个年代随身携带刀具并不稀奇,没有人盘查)捅刺被害人,并割喉,致被害人昏迷。他把被害人的上衣推到乳房上边,并扒下裤子企图奸污时,被害人突然醒来,并不住挣扎。于是,他看到了满脸血污的被害人脸部,出于恐惧或者恶心,打消了继续奸污的念头。于是,翻找(或许是衣物)一通后,踩在被害人身上从窗口往外观望,发现路上没有行人后从门口逃离。回到家里后,他惊魂未定,十分惧怕被警察抓到。这样的生活一直过了六年。然而,一直没有人怀疑到他,他觉得没有事了。日,一个百无聊赖的午后,他偶然遇到19岁的女青年石某,此时他已经成年,高中或者大学毕业,对于青年女性有着强烈的向往,心中的魔鬼再次无法抑制。于是,携带刀具闯到了被害人的房间。后面的过程与第一案大同小异。至于为什么没有发生性关系,也许是杀人场景影响了性欲,也许他真的性方面有了障碍。至于她如何进入现场的,本人认为,他此时就住在附近或者跟这个院里的某人关系密切,甚至他是某个领导的儿子。1994年以后,他考上了包头的一所大学,户籍也随之迁移到包头。老实了两年之后,他已上大三,前面两次作案后的恐惧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忘,反而让他觉得警察真的很笨。于是,在日这天,他再次故技重施,做了第三个案子。接着,他又做了97年包头的两个案子。到了1998年,他大约26岁,面临毕业(本科或研究生),就业的压力空前沉重。他回老家白银实习(医院)期间,连续做了1月13日和19日的两个案子,由于不能成功射精,她迁怒于被害人,割下了被害人的头皮、双耳、和后背皮肉,咬下了被害人的乳头。此时的他,已经完全变态。几个月后,警察依然没有怀疑到他,但是因为前边两个案件,周围已经有了很多传言,女性都提高了警惕,他寻找多日,没有作案机会。到了5月28日,他回包头的学校进行论文答辩,小住了一段时间,又干下了一个案子。回到白银后,他依然找不到袭击青年女性的机会,于是只好把罪恶的目光瞄向了那个孩子,于是,发生了98.7.30那个女孩案(当然,也不排除他的目标是孩子的母亲,扑空了之后对孩子下手.总而言之,把作案对象变为8岁孩子是无奈)。鉴于孩子的年龄,他没有动刀,只是使用了腰带。此次,因没有血腥场面,他相对比较放松,于是射精了。这次,他还是利用了地利或者人和方面的优势,顺利进入现场,顺利逃脱。把孩子藏进衣柜里,是因为他听到了某种动静,也或者是为了延缓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因为太自信,这次他跟第一、第二次一样(第一、二次是因为没有经验,太慌张)留下了指纹。这个案件发生后,警方加大了破案力度,但是,因为他户籍不在白银,成功地逃脱了警方的排查。此后他上班了,被分配到了包头某个医院当了医生。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一直找不到称心的对象,到了11月30日,因事回白银,把目光盯上了被害人崔某,因为被害人反抗强烈,他再次进行了残忍的杀戮,结果依然是血腥场面导致他无法正常射精,于是他割下了被害人的乳房、双手和阴部。同样,他此时很蔑视警方,留下了指纹。之后,他又试图作案,但由于对方的警觉而未遂。2000年4月,6月,他病态复萌,在包头又做下两案。2000年11月,他又回白银办事,袭击了棉纺厂女工罗某。这次,他为了顺利实施强奸,没有过度杀戮,于是,罗某只是颈部被切开。但是,可能是太紧张,仍然不能成功射精,他在恼怒之下,割掉了被害人的双手。2001年5月,他因事回白银,偶遇保健医院的护士张某,被其漂亮的长相和优雅的气质所吸引,于是唐突地去求爱,实施强奸,遭女方反抗后产生杀机,捅了被害人16刀。这次因为射精成功,他并不想过度杀戮,只是被害人反抗激烈,才使他无法控制。但是,捅刺过程中他收到了惊吓,中途逃走。被害人当时未死亡,但是由于伤情过重而死在医院。2001年6月,回到包头的他又干了一起。日,在包头再次作案。日,他回白银过年。遇到了被害人朱某,结果发现朱某是三陪女,于是他与其约好来到了陶乐春宾馆三楼的房间,发生性关系时,他过于变态的ML方式让朱某无法忍受,于是出言讥讽,激怒了他,再次动刀杀死了朱某。因为是过年,虽然警方排查的力度很大,但由于他户籍已经不在白银,加上长的文质彬彬不像凶手,过年后快速回到包头,于是,再一次漏网。多次的杀人、强奸,已经让他感觉到成年女性不好对付,也让他感到了疲惫。于是在5月份的一天,他又一次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年幼的女孩。这次,包头7岁女童被骗到泵房,遭到奸污后被勒死。此后,包头警方也加大了排查力度,他无机可乘,12月干下最后一案。至此,包头、白银两地凶案迭发,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于是两地并案侦查,但是由于专案组的认识问题,坚持凶手具有白银户籍,再一次让他神奇地躲过排查。不过,他明显感觉到了随时有可能被抓的危险性,加上已经成家,于是不再作案。综上,本人对凶手的推断:1、年龄:88年首案时未成年,15至17岁,至今40至42岁,多次排查中,或者因年龄太小,或者因户籍迁出而漏网;2、职业:倾向于医生,理由是面对血腥场面不害怕,还敢切割尸体;此外,多起案子反映出其有洁癖。3、户籍:白银;理由是对白银太熟悉;4、籍贯:东北人(不绝对);理由是白银公司的移民多为东北籍。5、工作单位:包头;理由是包头经常发案;6、学历:大专以上(包括本科、研究生)7、性格:内向,不善交际,朋友较少;理由是外向的人不太压抑,心理问题少。8、长相:文静,不太强壮;理由是首案时被害人反抗强烈,多处受伤。9、身高:中等或者中等以下,不引人注目;理由同上,加上有网友说,未遂的案子凶手与被害人隔门对峙,双方相持不下。10、做事风格:比较保守,做事有条理,循规滔距,有强迫症,谨慎,喜欢独处,独来独往。理由是每次杀人的刀数都是偶数,且带走残肢和人体器官;每次作案都经过选择。11、办事能力:中下,没有自信。理由是无法正常俘获女性,作案时捅刺很多刀也可以说明。12、经济能力:中等。理由是从不劫财。13、家庭背景:家庭经济条件中等以下,但家教较严。少年时期家庭居住条件拥挤,和母亲或者姐姐等成年女性接触多,有可能目睹母亲或姐姐暴露的身体或者出轨行为,或者受到过母亲或者姐姐的虐待(不排除性虐待戴),理由是其每次作案几乎都猥亵尸体,且手段残忍。14、社会关系:白银至今仍然有亲属居住,供电局附近有住处或者有亲属在供电局工作;88年前可能住城市北部(永丰街北部),上学的学校在南部,白银一中或二中,经常路过被害人家门口。本条的理由不太充分,有一部分是猜测。15、目前状态:未知(正常生活,也不排除意外死亡或者移民,如果活着,应该生活在包头)。最后,警方一直未能破案的原因:既非技术落后,也非人为懈怠,而是侦破方向有偏差,年龄、居住地、职业等范围划定的圈子太小,没有将凶手列入嫌疑人或者列入而又因某种原因放弃,使凶手漏网。凶手的年龄,本人不坚持,还有第二版本,时间关系,先发第一版本。不同意本人看法者可以探讨,但请您口下留德,不要讽刺谩骂。毕竟大家都是热心,不必树敌。水平有限,难免有漏洞,高手们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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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本人对于这个案子的推理 :88年第一案时,凶手未成年(不满16岁,但本人决不认为10岁孩子12岁的孩子能干下这么大一个案子,理由是:只要一刀杀不死被害人,被害人反手一击就可能打得他满地找牙。何况手段如此残暴,也不是10岁左右的孩子心理所能承受的。有网友说非洲的童子军如何如何,本人提醒一下:这里是中国,是白银,环境迥异,不具有可比性),他当时是一个初中生或者高中生,案发当天其逃课或者考试完毕提前回家,途径被害人白某家门口,偶然看到被害人性感的身体,诱发了身体中的欲望,尾随被害人进门,并扑上去求欢。遭遇被害人反抗时恼羞成怒,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应该是那种带多个刀头的刀子,那个年代随身携带刀具并不稀奇,没有人盘查)捅刺被害人,并割喉,致被害人昏迷。他把被害人的上衣推到乳房上边,并扒下裤子企图奸污时,被害人突然醒来,并不住挣扎。于是,他看到了满脸血污的被害人脸部,出于恐惧或者恶心,打消了继续奸污的念头。于是,翻找(或许是衣物)一通后,踩在被害人身上从窗口往外观望,发现路上没有行人后从门口逃离。回到家里后,他惊魂未定,十分惧怕被警察抓到。这样的生活一直过了六年。然而,一直没有人怀疑到他,他觉得没有事了。日,一个百无聊赖的午后,他偶然遇到19岁的女青年石某,此时他已经成年,高中或者大学毕业,对于青年女性有着强烈的向往,心中的魔鬼再次无法抑制。于是,携带刀具闯到了被害人的房间。后面的过程与第一案大同小异。至于为什么没有发生性关系,也许是杀人场景影响了性欲,也许他真的性方面有了障碍。至于她如何进入现场的,本人认为,他此时就住在附近或者跟这个院里的某人关系密切,甚至他是某个领导的儿子。1994年以后,他考上了包头的一所大学,户籍也随之迁移到包头。老实了两年之后,他已上大三,前面两次作案后的恐惧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忘,反而让他觉得警察真的很笨。于是,在日这天,他再次故技重施,做了第三个案子。接着,他又做了97年包头的两个案子。到了1998年,他大约26岁,面临毕业(本科或研究生),就业的压力空前沉重。他回老家白银实习(医院)期间,连续做了1月13日和19日的两个案子,由于不能成功射精,她迁怒于被害人,割下了被害人的头皮、双耳、和后背皮肉,咬下了被害人的乳头。此时的他,已经完全变态。几个月后,警察依然没有怀疑到他,但是因为前边两个案件,周围已经有了很多传言,女性都提高了警惕,他寻找多日,没有作案机会。到了5月28日,他回包头的学校进行论文答辩,小住了一段时间,又干下了一个案子。回到白银后,他依然找不到袭击青年女性的机会,于是只好把罪恶的目光瞄向了那个孩子,于是,发生了98.7.30那个女孩案(当然,也不排除他的目标是孩子的母亲,扑空了之后对孩子下手.总而言之,把作案对象变为8岁孩子是无奈)。鉴于孩子的年龄,他没有动刀,只是使用了腰带。此次,因没有血腥场面,他相对比较放松,于是射精了。这次,他还是利用了地利或者人和方面的优势,顺利进入现场,顺利逃脱。把孩子藏进衣柜里,是因为他听到了某种动静,也或者是为了延缓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因为太自信,这次他跟第一、第二次一样(第一、二次是因为没有经验,太慌张)留下了指纹。这个案件发生后,警方加大了破案力度,但是,因为他户籍不在白银,成功地逃脱了警方的排查。此后他上班了,被分配到了包头某个医院当了医生。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一直找不到称心的对象,到了11月30日,因事回白银,把目光盯上了被害人崔某,因为被害人反抗强烈,他再次进行了残忍的杀戮,结果依然是血腥场面导致他无法正常射精,于是他割下了被害人的乳房、双手和阴部。同样,他此时很蔑视警方,留下了指纹。之后,他又试图作案,但由于对方的警觉而未遂。2000年4月,6月,他病态复萌,在包头又做下两案。2000年11月,他又回白银办事,袭击了棉纺厂女工罗某。这次,他为了顺利实施强奸,没有过度杀戮,于是,罗某只是颈部被切开。但是,可能是太紧张,仍然不能成功射精,他在恼怒之下,割掉了被害人的双手。2001年5月,他因事回白银,偶遇保健医院的护士张某,被其漂亮的长相和优雅的气质所吸引,于是唐突地去求爱,实施强奸,遭女方反抗后产生杀机,捅了被害人16刀。这次因为射精成功,他并不想过度杀戮,只是被害人反抗激烈,才使他无法控制。但是,捅刺过程中他收到了惊吓,中途逃走。被害人当时未死亡,但是由于伤情过重而死在医院。2001年6月,回到包头的他又干了一起。日,在包头再次作案。日,他回白银过年。遇到了被害人朱某,结果发现朱某是三陪女,于是他与其约好来到了陶乐春宾馆三楼的房间,发生性关系时,他过于变态的ML方式让朱某无法忍受,于是出言讥讽,激怒了他,再次动刀杀死了朱某。因为是过年,虽然警方排查的力度很大,但由于他户籍已经不在白银,加上长的文质彬彬不像凶手,过年后快速回到包头,于是,再一次漏网。多次的杀人、强奸,已经让他感觉到成年女性不好对付,也让他感到了疲惫。于是在5月份的一天,他又一次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年幼的女孩。这次,包头7岁女童被骗到泵房,遭到奸污后被勒死。此后,包头警方也加大了排查力度,他无机可乘,12月干下最后一案。至此,包头、白银两地凶案迭发,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于是两地并案侦查,但是由于专案组的认识问题,坚持凶手具有白银户籍,再一次让他神奇地躲过排查。不过,他明显感觉到了随时有可能被抓的危险性,加上已经成家,于是不再作案。综上,本人对凶手的推断:1、年龄:88年首案时未成年,15至17岁,至今40至42岁,多次排查中,或者因年龄太小,或者因户籍迁出而漏网;2、职业:倾向于医生,理由是面对血腥场面不害怕,还敢切割尸体;此外,多起案子反映出其有洁癖。3、户籍:白银;理由是对白银太熟悉;4、籍贯:东北人(不绝对);理由是白银公司的移民多为东北籍。5、工作单位:包头;理由是包头经常发案;6、学历:大专以上(包括本科、研究生)7、性格:内向,不善交际,朋友较少;理由是外向的人不太压抑,心理问题少。8、长相:文静,不太强壮;理由是首案时被害人反抗强烈,多处受伤。9、身高:中等或者中等以下,不引人注目;理由同上,加上有网友说,未遂的案子凶手与被害人隔门对峙,双方相持不下。10、做事风格:比较保守,做事有条理,循规滔距,有强迫症,谨慎,喜欢独处,独来独往。理由是每次杀人的刀数都是偶数,且带走残肢和人体器官;每次作案都经过选择。11、办事能力:中下,没有自信。理由是无法正常俘获女性,作案时捅刺很多刀也可以说明。12、经济能力:中等。理由是从不劫财。13、家庭背景:家庭经济条件中等以下,但家教较严。少年时期家庭居住条件拥挤,和母亲或者姐姐等成年女性接触多,有可能目睹母亲或姐姐暴露的身体或者出轨行为,或者受到过母亲或者姐姐的虐待(不排除性虐待戴),理由是其每次作案几乎都猥亵尸体,且手段残忍。14、社会关系:白银至今仍然有亲属居住,供电局附近有住处或者有亲属在供电局工作;88年前可能住城市北部(永丰街北部),上学的学校在南部,白银一中或二中,经常路过被害人家门口。本条的理由不太充分,有一部分是猜测。15、目前状态:未知(正常生活,也不排除意外死亡或者移民,如果活着,应该生活在包头)。最后,警方一直未能破案的原因:既非技术落后,也非人为懈怠,而是侦破方向有偏差,年龄、居住地、职业等范围划定的圈子太小,没有将凶手列入嫌疑人或者列入而又因某种原因放弃,使凶手漏网。凶手的年龄,本人不坚持,还有第二版本,时间关系,先发第一版本。不同意本人看法者可以探讨,但请您口下留德,不要讽刺谩骂。毕竟大家都是热心,不必树敌。水平有限,难免有漏洞,高手们见笑了!呵呵,最基本的问题,凶手在包头白银来回作案,作案手法相似,难道警察就那么蠢,想不到这可能是一人作案?只要花点时间排查符合时间来回白银包头的人员,外加你说的留下指纹,精液这个证据,锁定凶手只是时间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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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5111072 头衔:流浪在地球的外星人 工分:300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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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自1988年起连续在14年间强奸、杀害多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甘肃省白银市落网。经审讯,高某初步供述了在白银、包头两地作案11起、杀死11人的犯罪事实,甘肃、内蒙古“8·05”系列强*人残害女性案成功告破。DNA对比 确定嫌疑人近日,甘肃省公安厅通过DNA-Y染色体检验,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经过指纹比对和DNA进一步比对,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高承勇(男,汉族,日生,甘肃榆中县人,身份证号为100018,户籍所在地为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428号),文化程度高中,已婚,身高180厘米。8月26日,办案民警在白银市工业学校一小卖部内将其抓获。高某现年52岁。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对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实施强*人作案11起,杀死11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后续侦查预审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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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猜测:假设:凶手第3起凶杀案30-33岁,第一起的时候20-23岁,工作时间是在整个城市游走(废品收购,邮递,水电工,环卫工)对供电局极为熟悉,至少有2-6年中午吃饭是在供电局吃的,对水川路很了解,(家庭在水川,工作在供电局附近,或者家庭在供电局附近,工作围着白银区转,不然第8起的时候不能逃的那么快)除了最后一起杀人案,其余都是在周一到周五,那么也就是在工作时间内做的案。而且是单身独居人概率很大,和第三起的29岁死者应该是熟悉的,1年时间连续凶杀4个人,也就是在这一年或者前年发生了什么,对凶手影响很大。另外死者有上夜班回家被尾随的,那么有哪些人在早上起来工作或者在大街上闲逛的(环卫工的概率太大了,而且有地方隐藏作案工具)有可能残疾?还有就是这凶手是随身携带一把刀,至少6年以上,还能不被人发现。还有就是被害人都是无防备,是什么情况能够无防备的进行一刀割喉。我想:凶手要如何取信于被害人。环卫工每天会去被害人附近清扫,而且理所当然。没有人会怀疑,还有就是割喉容易喷血,凶手血衣刀具怎么隐藏,环卫工一件衣服一披垃圾袋一拎就可以了。凶手(出租车三轮车邮递水电环卫)也有可能,可能有残疾。最后一起发生之前单身或有短暂婚史后离异,有长期独居条件,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之后再婚的成年男性。观察一个人的人际关系,至少要2个星期吧。说明凶手是这个城市里的常驻人口,但是警方在凶杀发生之后进行了2次DNA检查,没有找到匹配的,说明凶手不是城市里的居民和工厂员工,那么只有黑户了,又因为城市里流动人口多而不了了之。黑户:在当时应该有哪些呢,环卫工,拾荒者,流浪汉,废品收购员,小商小贩等等,从白天5点到晚上7点需要在整个城市移动。我个人是对环卫工这个职业是很符合凶手的,因为在第一起凶杀案中:痰盂里为血水,且内有一女式机械手表(星期四17点)在痰盂里洗手,说明凶手对垃圾没什么抵触,而且当时凶手才18-23之间,才出社会不久。那么是什么原因让凶手把手表扔进痰盂,对手表 贵重物品 不屑一顾,在当时的社会里,缝纫机,手表,自行车是家家结婚必备的,在这里,警方应该是想岔了,认为凶手出自个有钱,并不穷的家庭里,但我认为手表应该是戴在死者手上的,凶手取下之后是清洗手表上的血污,又因门外有了意外而遗落在痰盂里,从而让凶手逃脱了制裁。那么,时隔6年,凶手为什么杀死第二起的死者,(平跟布鞋,长25cm,前掌宽9cm;后掌宽4.5cm,此案受害人无防备,现场无伪装(星期三下午2点半)凶手穿的布鞋,也说明了当时凶手并不是 很富裕,又因为受害人是食堂帮工(应该是服务员之类)那么我猜测凶手要么是在这个食堂吃饭,和女子有交流(2者应该在交流过程中产生矛盾,不然不会刀伤36处,这个只能是泄喷),或者本身就在这附近,死者被害是上班时间段发现,凶手应该是在中午吃饭段杀人,且有携带凶器(厨师,带工具包类职业,开车,有隐藏刀具血衣的地方),第二起应该是泄喷杀人。时隔4年又发生了4起凶杀案,凶手在这1年里连续4起,就足够说明凶手胆子越来越大,应该是在前一年里有来自家庭或者身边的人对凶手的压迫让凶手心理越来越不正常。个人理解:烂命一条,4个案件中也可以看出凶手越来越残忍。但现场又留下了半高跟皮鞋和皮鞋印,在这又让人产生了凶手是个出自有钱家庭,但我还是坚持凶手是个穷人,后文解释我自己的想法。而且在这4起案件中,有一起凶杀现场和第二起凶杀现场不远,个人理解说明凶手在这4年里没有多大变化,还在做这4年前的工作,没有改变,只是警方无能。也就是凶手在这4年里,工作时间-中午的时候,吃饭还是在供电局食堂或者附近吃的饭。第七起就不解释了,没看出来,地点信息都没明了,看不出来。第8起凶杀案中,死者家住6楼,被发现了还未死,死之前对警方说了一句:看起来像个流浪汉。但警方经过排查,还是没有发现,说明在这个城市,流浪汉绝迹了。凶手尾随到6楼可能蹲点,楼道里杀人,丧心病狂。而且对这附近极为熟悉,和第3起案件距离相差20个房号,也就是街头街尾的区别。最后一起是三陪女,在旅馆里杀人,而且还是警局附近,只能呵呵了。和第5起相差不大,都是旅馆。个人理解,为什么是环卫工,前八起案子中,死者都没防备,说明凶手是死者的最熟悉的陌生人,环卫工清洁员,最有可能,每天在你回家的时候跟你说,有没有垃圾,有垃圾自己过来倒,每天和人说两句,一般人也就习以为常了,直到某一天,也没有一丝丝的防备,而且一个有垃圾车隐藏刀具血衣,穿上环卫服也大多看不出来。 另外皮鞋,半高跟皮鞋,我个人理解,一个环卫工在那个年代其实大多数都是捡到什么鞋,洗干净自己又穿上,并不能说明凶手就是个富裕人。而且第8起的死者也说了是个流浪汉,死者为大,不可能说谎话,只能是警方没有找到凶手。环卫工分2种,在职的环卫工和外协的(也就是黑户),在职的环卫工承包了几条街道,然后在自己找人分出去,也就是外协。然后外协的大街小巷的扫地,在职的在家收钱。但外协的又不算是在职员工,环卫局也应该没有记录,警方抽血验DNA也根本找不到凶手,警察问起来的时候,凶手可以说在环卫局已经抽过血了。而且在职的也应该不怎么管外协的,每个月一次发钱又或者每几个月发些衣服工具什么的,也不管。只要外协的还在扫,也不会对外说些什么。所以各位小心防备这些最熟悉的陌生人。也许就有这么一天发生在 你身边呢。警方认为凶手是个瘦弱的人,个人也同意这个观点。因为瘦弱的没有文化的人在那个城市真的不好找工作,矿产城市,所以去扫大街也是理所当然的吧,当然食堂帮工之类的也有可能。个人观点,看看就可以了。环卫工一般的工作时间是凌晨3点到下午23点,休息时间是下午7点到凌晨2 3点。快的人的话3点开始清扫,早上6点就差不多完了,然后一白天都是闲逛,凶手可以寻找目标。另外我也看到了一个帖子,说的是供电局附近餐厅,小饭馆之类的,我也感觉,凶手要么有亲戚在供电局做厨师或者附近开小饭馆的,周末应该会去给亲戚做帮工,屠宰之类的活吧,不然他的刀法太好了,没练过根本不可能。还有就是应该一个人住,或者是住在亲戚家给他另租的房子里。另外,前2起不能以强奸来论,第一起88年的那个应该是尾随入室杀人猥亵,第二起94年19岁女孩应该是尾随入室猥亵泄喷杀人,泄喷的概率要大些。直到第三起才能正真的说,凶手已经疯了。除了环卫工以外,还有就是在88年到98年在供电局附近做厨师和厨房帮工,食堂帮工之类的,有机会拿刀练手的。当然厨师之类的,杀人以后血衣和刀具真的不好藏。个人感觉88年到98年这段时间,凶手应该都做的都是同一份工作,就是食堂帮工或者厨师。好吧,环卫工已经被我放弃了,打了这么多的字.......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88年到98年这段时间,凶手应该都在供电局附近生活或者工作,一个来白银区不到1年的19岁女孩,一个刚搬来供电局旅馆楼上1个月的8岁小孩。这个是必须很熟悉很熟悉附近的情况才能做到的。而且能够随身携带刀具。隐藏血衣,可能家就在附近。另外,真的要说一句,小心自己身边最熟悉的陌生人。每个人的心理都是看不透的,自己注意防范,不要给人机会,这是我们都付不起的,失去了才知道有多痛。警察只能是事后做做善后,发生这样的事,真的做不了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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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问题:割喉是在被害人死前还是死后,如果是一招毙命那血不是喷得到处都是,网上公布的有些照片现场确实到处是血,那凶手身上应该也是,他就不怕走出去被人看见吗?因为白天作案总是容易碰到人的。可是一个目击证人也没有,正好也说明凶手运气很好,没被看到,也说明凶手离案发地很近或者凶手有什么交通工具可以让别人不看见他的着装或者身上有血的情况,这样来说排查范围应该很小,案发地附近或者有什么交通工具的没有白银户籍的人而又经常往反包头的单身男人,为什么警察会排摸不到呢?真的很希望了解案情的人能透露一些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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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疑问是:凶器,什么凶器既能割喉又能砍手,肯定是很锋利的凶器,根据02年的法医鉴定医学应该能检测出来是什么样的凶器,为什么警察没有透露是什么凶器?公布核查线索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提到凶器的事情,这个也很奇怪?这只能说明凶器应该在凶手手里,也没有丢掉,后来几次作案都是用的原来的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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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楼主应该去天涯杂谈,那儿有专题吧,包头的案子从未公布,楼主很专业!我们再来设想一下手的保存问题:手不是那么容易保存的,凶手费劲心思砍手肯定是有原因的,要么手上占了什么不该粘的东西,不得已必须砍下来,受害人在反抗时抓住了凶手衣物或者什么容易暴露凶手的东西,要么就是变态心理,比较偏向于网友说的什么生理无能又被被害人嘲笑等泄愤心理。如果手凶手保存着,那么怎么保存,最大的可能性是拿回家先冰冻,放在冰箱里,冰箱是家家都有的,最好办了,可是凶手在白银呆了一段时间又去了包头,手如果一直放在冰箱里他不带走能放心吗?还有一种保存方法就是医生的保存办法,这样太招摇,而且普通人也不太容易拿到那些药水,除非是医生或者接触这些东西不易引起怀疑的。我很好奇警察为什么没有提到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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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些疑点网友们或者警察根本没有提到过,也许解决这些疑问就能找到凶手,一、有两件案子凶手砍掉了被害人的手,那手到哪里去了?凶手在作案现场留了那么多证据都不带走,为什么把手带走了?二、手怎么处理?如果带走掩埋了完全没必要,费那么大的劲砍手,不太可能丢掉,要么保存好,满足自己变态心理三、怎么保存?这是个必须讨论的问题,先不深究,到时有必要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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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我觉得陷入了一个岔道,首先拿作案动机来说我觉得不是有目的性的而是随机的,所以给办案人员丢了迷雾弹,因为所有受害者一个共同点就是红衣服在没有别的社交联系,而且我觉得凶手是女性的可能性很大,随机性的事情让人会发现很多线索而导致一种习惯性的思维让案件查下去会离真相越来越远,很多受害人都有被强奸的迹象可只有少数发现了精液,还有一种近似毁容一样的毁尸,有可能说明是一个或是几个有过心理阴影造成极度心理扭曲的人,但这么久还没破案的估计只有一个凶手,因为只有一个人有时做的事只有天知地知它知。还有为什么只有少数发现了精液,一个女人在哪里找些精液是很容易的事,也许是为了伪装现场,杀害的那么残忍凶手肯定自己身上有不少血液,一个女人把有血液的衣服装在包包里谁会看着扎眼,而一个男人背个包谁的潜意识里都觉得会有那么些地方不对,这也是目击这很少的原因,还有你们觉得一个几岁的小女孩和那么多年轻女子会跟着一个男人出去会一点防备都没有吗,女人天生都带有母性没有谁会去刻意的防备她们,刘胡兰的坚毅谁能忍受,所以不要小看了女人她们能做出来的事有时不是我们无限想象能想的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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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已被删除我说了要用找DNA么?按这个分析,凶手在包头白银作案手法类似,警察一并案,像他这样白银人在包头上大学的估计第一时间就会被警察调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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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9次杀人没有人撞见、还有9个受害人为什么会让他进屋、我想原因是案犯身材矮小、大概1.68米左右、偏瘦,长相秀丽可人让人看上去男生女相、作案时男扮女装、背一个女式包、谎称自己是查水表的、只有这样才能骗得受害者开门、并且受害人没有防备、凶犯有性方面疾病、如阳痿、性功能障碍、案犯的职业、具有一定的技术和推广性、比如裁缝、美发师、摄影师。案犯的性格、应该平时少语寡言,斯文含蓄、很会掩饰自己、让别人很难联想到他就是变态杀人狂!在案犯家里一定有一个属于他的小房间、不受外面干扰,房间里肯定收藏了跟他每次杀人有关的新闻报纸,便于他日后回味曾经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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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本人对于这个案子的推理 :88年第一案时,凶手未成年(不满16岁,但本人决不认为10岁孩子12岁的孩子能干下这么大一个案子,理由是:只要一刀杀不死被害人,被害人反手一击就可能打得他满地找牙。何况手段如此残暴,也不是10岁左右的孩子心理所能承受的。有网友说非洲的童子军如何如何,本人提醒一下:这里是中国,是白银,环境迥异,不具有可比性),他当时是一个初中生或者高中生,案发当天其逃课或者考试完毕提前回家,途径被害人白某家门口,偶然看到被害人性感的身体,诱发了身体中的欲望,尾随被害人进门,并扑上去求欢。遭遇被害人反抗时恼羞成怒,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应该是那种带多个刀头的刀子,那个年代随身携带刀具并不稀奇,没有人盘查)捅刺被害人,并割喉,致被害人昏迷。他把被害人的上衣推到乳房上边,并扒下裤子企图奸污时,被害人突然醒来,并不住挣扎。于是,他看到了满脸血污的被害人脸部,出于恐惧或者恶心,打消了继续奸污的念头。于是,翻找(或许是衣物)一通后,踩在被害人身上从窗口往外观望,发现路上没有行人后从门口逃离。回到家里后,他惊魂未定,十分惧怕被警察抓到。这样的生活一直过了六年。然而,一直没有人怀疑到他,他觉得没有事了。日,一个百无聊赖的午后,他偶然遇到19岁的女青年石某,此时他已经成年,高中或者大学毕业,对于青年女性有着强烈的向往,心中的魔鬼再次无法抑制。于是,携带刀具闯到了被害人的房间。后面的过程与第一案大同小异。至于为什么没有发生性关系,也许是杀人场景影响了性欲,也许他真的性方面有了障碍。至于她如何进入现场的,本人认为,他此时就住在附近或者跟这个院里的某人关系密切,甚至他是某个领导的儿子。1994年以后,他考上了包头的一所大学,户籍也随之迁移到包头。老实了两年之后,他已上大三,前面两次作案后的恐惧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忘,反而让他觉得警察真的很笨。于是,在日这天,他再次故技重施,做了第三个案子。接着,他又做了97年包头的两个案子。到了1998年,他大约26岁,面临毕业(本科或研究生),就业的压力空前沉重。他回老家白银实习(医院)期间,连续做了1月13日和19日的两个案子,由于不能成功射精,她迁怒于被害人,割下了被害人的头皮、双耳、和后背皮肉,咬下了被害人的乳头。此时的他,已经完全变态。几个月后,警察依然没有怀疑到他,但是因为前边两个案件,周围已经有了很多传言,女性都提高了警惕,他寻找多日,没有作案机会。到了5月28日,他回包头的学校进行论文答辩,小住了一段时间,又干下了一个案子。回到白银后,他依然找不到袭击青年女性的机会,于是只好把罪恶的目光瞄向了那个孩子,于是,发生了98.7.30那个女孩案(当然,也不排除他的目标是孩子的母亲,扑空了之后对孩子下手.总而言之,把作案对象变为8岁孩子是无奈)。鉴于孩子的年龄,他没有动刀,只是使用了腰带。此次,因没有血腥场面,他相对比较放松,于是射精了。这次,他还是利用了地利或者人和方面的优势,顺利进入现场,顺利逃脱。把孩子藏进衣柜里,是因为他听到了某种动静,也或者是为了延缓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因为太自信,这次他跟第一、第二次一样(第一、二次是因为没有经验,太慌张)留下了指纹。这个案件发生后,警方加大了破案力度,但是,因为他户籍不在白银,成功地逃脱了警方的排查。此后他上班了,被分配到了包头某个医院当了医生。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一直找不到称心的对象,到了11月30日,因事回白银,把目光盯上了被害人崔某,因为被害人反抗强烈,他再次进行了残忍的杀戮,结果依然是血腥场面导致他无法正常射精,于是他割下了被害人的乳房、双手和阴部。同样,他此时很蔑视警方,留下了指纹。之后,他又试图作案,但由于对方的警觉而未遂。2000年4月,6月,他病态复萌,在包头又做下两案。2000年11月,他又回白银办事,袭击了棉纺厂女工罗某。这次,他为了顺利实施强奸,没有过度杀戮,于是,罗某只是颈部被切开。但是,可能是太紧张,仍然不能成功射精,他在恼怒之下,割掉了被害人的双手。2001年5月,他因事回白银,偶遇保健医院的护士张某,被其漂亮的长相和优雅的气质所吸引,于是唐突地去求爱,实施强奸,遭女方反抗后产生杀机,捅了被害人16刀。这次因为射精成功,他并不想过度杀戮,只是被害人反抗激烈,才使他无法控制。但是,捅刺过程中他收到了惊吓,中途逃走。被害人当时未死亡,但是由于伤情过重而死在医院。2001年6月,回到包头的他又干了一起。日,在包头再次作案。日,他回白银过年。遇到了被害人朱某,结果发现朱某是三陪女,于是他与其约好来到了陶乐春宾馆三楼的房间,发生性关系时,他过于变态的ML方式让朱某无法忍受,于是出言讥讽,激怒了他,再次动刀杀死了朱某。因为是过年,虽然警方排查的力度很大,但由于他户籍已经不在白银,加上长的文质彬彬不像凶手,过年后快速回到包头,于是,再一次漏网。多次的杀人、强奸,已经让他感觉到成年女性不好对付,也让他感到了疲惫。于是在5月份的一天,他又一次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年幼的女孩。这次,包头7岁女童被骗到泵房,遭到奸污后被勒死。此后,包头警方也加大了排查力度,他无机可乘,12月干下最后一案。至此,包头、白银两地凶案迭发,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于是两地并案侦查,但是由于专案组的认识问题,坚持凶手具有白银户籍,再一次让他神奇地躲过排查。不过,他明显感觉到了随时有可能被抓的危险性,加上已经成家,于是不再作案。综上,本人对凶手的推断:1、年龄:88年首案时未成年,15至17岁,至今40至42岁,多次排查中,或者因年龄太小,或者因户籍迁出而漏网;2、职业:倾向于医生,理由是面对血腥场面不害怕,还敢切割尸体;此外,多起案子反映出其有洁癖。3、户籍:白银;理由是对白银太熟悉;4、籍贯:东北人(不绝对);理由是白银公司的移民多为东北籍。5、工作单位:包头;理由是包头经常发案;6、学历:大专以上(包括本科、研究生)7、性格:内向,不善交际,朋友较少;理由是外向的人不太压抑,心理问题少。8、长相:文静,不太强壮;理由是首案时被害人反抗强烈,多处受伤。9、身高:中等或者中等以下,不引人注目;理由同上,加上有网友说,未遂的案子凶手与被害人隔门对峙,双方相持不下。10、做事风格:比较保守,做事有条理,循规滔距,有强迫症,谨慎,喜欢独处,独来独往。理由是每次杀人的刀数都是偶数,且带走残肢和人体器官;每次作案都经过选择。11、办事能力:中下,没有自信。理由是无法正常俘获女性,作案时捅刺很多刀也可以说明。12、经济能力:中等。理由是从不劫财。13、家庭背景:家庭经济条件中等以下,但家教较严。少年时期家庭居住条件拥挤,和母亲或者姐姐等成年女性接触多,有可能目睹母亲或姐姐暴露的身体或者出轨行为,或者受到过母亲或者姐姐的虐待(不排除性虐待戴),理由是其每次作案几乎都猥亵尸体,且手段残忍。14、社会关系:白银至今仍然有亲属居住,供电局附近有住处或者有亲属在供电局工作;88年前可能住城市北部(永丰街北部),上学的学校在南部,白银一中或二中,经常路过被害人家门口。本条的理由不太充分,有一部分是猜测。15、目前状态:未知(正常生活,也不排除意外死亡或者移民,如果活着,应该生活在包头)。最后,警方一直未能破案的原因:既非技术落后,也非人为懈怠,而是侦破方向有偏差,年龄、居住地、职业等范围划定的圈子太小,没有将凶手列入嫌疑人或者列入而又因某种原因放弃,使凶手漏网。凶手的年龄,本人不坚持,还有第二版本,时间关系,先发第一版本。不同意本人看法者可以探讨,但请您口下留德,不要讽刺谩骂。毕竟大家都是热心,不必树敌。水平有限,难免有漏洞,高手们见笑了!军人有没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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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地处甘宁蒙交界处,地理位置十分特殊。85年以前白银是属于兰州市下面一个区,而且白银是移民城市,人员结构十分复杂。该杀人犯如果2002年以后没有作案,肯定是因为意志意外的原因。有人说白银把当时白银所有的男子的指纹都采集识别过了。我倒有一个想法,有一个群体可能没有排查过,就是白银驻军。根据杀人案都集中在白银区的特点,该嫌犯的落脚点应该是在白银区,而白银区的驻军只有两家,消防支队和空军某旅驻白银导弹营,2002年嫌犯销声匿迹,很可能就是嫌犯专业或退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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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估计是够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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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本人对于这个案子的推理 :88年第一案时,凶手未成年(不满16岁,但本人决不认为10岁孩子12岁的孩子能干下这么大一个案子,理由是:只要一刀杀不死被害人,被害人反手一击就可能打得他满地找牙。何况手段如此残暴,也不是10岁左右的孩子心理所能承受的。有网友说非洲的童子军如何如何,本人提醒一下:这里是中国,是白银,环境迥异,不具有可比性),他当时是一个初中生或者高中生,案发当天其逃课或者考试完毕提前回家,途径被害人白某家门口,偶然看到被害人性感的身体,诱发了身体中的欲望,尾随被害人进门,并扑上去求欢。遭遇被害人反抗时恼羞成怒,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应该是那种带多个刀头的刀子,那个年代随身携带刀具并不稀奇,没有人盘查)捅刺被害人,并割喉,致被害人昏迷。他把被害人的上衣推到乳房上边,并扒下裤子企图奸污时,被害人突然醒来,并不住挣扎。于是,他看到了满脸血污的被害人脸部,出于恐惧或者恶心,打消了继续奸污的念头。于是,翻找(或许是衣物)一通后,踩在被害人身上从窗口往外观望,发现路上没有行人后从门口逃离。回到家里后,他惊魂未定,十分惧怕被警察抓到。这样的生活一直过了六年。然而,一直没有人怀疑到他,他觉得没有事了。日,一个百无聊赖的午后,他偶然遇到19岁的女青年石某,此时他已经成年,高中或者大学毕业,对于青年女性有着强烈的向往,心中的魔鬼再次无法抑制。于是,携带刀具闯到了被害人的房间。后面的过程与第一案大同小异。至于为什么没有发生性关系,也许是杀人场景影响了性欲,也许他真的性方面有了障碍。至于她如何进入现场的,本人认为,他此时就住在附近或者跟这个院里的某人关系密切,甚至他是某个领导的儿子。1994年以后,他考上了包头的一所大学,户籍也随之迁移到包头。老实了两年之后,他已上大三,前面两次作案后的恐惧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忘,反而让他觉得警察真的很笨。于是,在日这天,他再次故技重施,做了第三个案子。接着,他又做了97年包头的两个案子。到了1998年,他大约26岁,面临毕业(本科或研究生),就业的压力空前沉重。他回老家白银实习(医院)期间,连续做了1月13日和19日的两个案子,由于不能成功射精,她迁怒于被害人,割下了被害人的头皮、双耳、和后背皮肉,咬下了被害人的乳头。此时的他,已经完全变态。几个月后,警察依然没有怀疑到他,但是因为前边两个案件,周围已经有了很多传言,女性都提高了警惕,他寻找多日,没有作案机会。到了5月28日,他回包头的学校进行论文答辩,小住了一段时间,又干下了一个案子。回到白银后,他依然找不到袭击青年女性的机会,于是只好把罪恶的目光瞄向了那个孩子,于是,发生了98.7.30那个女孩案(当然,也不排除他的目标是孩子的母亲,扑空了之后对孩子下手.总而言之,把作案对象变为8岁孩子是无奈)。鉴于孩子的年龄,他没有动刀,只是使用了腰带。此次,因没有血腥场面,他相对比较放松,于是射精了。这次,他还是利用了地利或者人和方面的优势,顺利进入现场,顺利逃脱。把孩子藏进衣柜里,是因为他听到了某种动静,也或者是为了延缓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因为太自信,这次他跟第一、第二次一样(第一、二次是因为没有经验,太慌张)留下了指纹。这个案件发生后,警方加大了破案力度,但是,因为他户籍不在白银,成功地逃脱了警方的排查。此后他上班了,被分配到了包头某个医院当了医生。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一直找不到称心的对象,到了11月30日,因事回白银,把目光盯上了被害人崔某,因为被害人反抗强烈,他再次进行了残忍的杀戮,结果依然是血腥场面导致他无法正常射精,于是他割下了被害人的乳房、双手和阴部。同样,他此时很蔑视警方,留下了指纹。之后,他又试图作案,但由于对方的警觉而未遂。2000年4月,6月,他病态复萌,在包头又做下两案。2000年11月,他又回白银办事,袭击了棉纺厂女工罗某。这次,他为了顺利实施强奸,没有过度杀戮,于是,罗某只是颈部被切开。但是,可能是太紧张,仍然不能成功射精,他在恼怒之下,割掉了被害人的双手。2001年5月,他因事回白银,偶遇保健医院的护士张某,被其漂亮的长相和优雅的气质所吸引,于是唐突地去求爱,实施强奸,遭女方反抗后产生杀机,捅了被害人16刀。这次因为射精成功,他并不想过度杀戮,只是被害人反抗激烈,才使他无法控制。但是,捅刺过程中他收到了惊吓,中途逃走。被害人当时未死亡,但是由于伤情过重而死在医院。2001年6月,回到包头的他又干了一起。日,在包头再次作案。日,他回白银过年。遇到了被害人朱某,结果发现朱某是三陪女,于是他与其约好来到了陶乐春宾馆三楼的房间,发生性关系时,他过于变态的ML方式让朱某无法忍受,于是出言讥讽,激怒了他,再次动刀杀死了朱某。因为是过年,虽然警方排查的力度很大,但由于他户籍已经不在白银,加上长的文质彬彬不像凶手,过年后快速回到包头,于是,再一次漏网。多次的杀人、强奸,已经让他感觉到成年女性不好对付,也让他感到了疲惫。于是在5月份的一天,他又一次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年幼的女孩。这次,包头7岁女童被骗到泵房,遭到奸污后被勒死。此后,包头警方也加大了排查力度,他无机可乘,12月干下最后一案。至此,包头、白银两地凶案迭发,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于是两地并案侦查,但是由于专案组的认识问题,坚持凶手具有白银户籍,再一次让他神奇地躲过排查。不过,他明显感觉到了随时有可能被抓的危险性,加上已经成家,于是不再作案。综上,本人对凶手的推断:1、年龄:88年首案时未成年,15至17岁,至今40至42岁,多次排查中,或者因年龄太小,或者因户籍迁出而漏网;2、职业:倾向于医生,理由是面对血腥场面不害怕,还敢切割尸体;此外,多起案子反映出其有洁癖。3、户籍:白银;理由是对白银太熟悉;4、籍贯:东北人(不绝对);理由是白银公司的移民多为东北籍。5、工作单位:包头;理由是包头经常发案;6、学历:大专以上(包括本科、研究生)7、性格:内向,不善交际,朋友较少;理由是外向的人不太压抑,心理问题少。8、长相:文静,不太强壮;理由是首案时被害人反抗强烈,多处受伤。9、身高:中等或者中等以下,不引人注目;理由同上,加上有网友说,未遂的案子凶手与被害人隔门对峙,双方相持不下。10、做事风格:比较保守,做事有条理,循规滔距,有强迫症,谨慎,喜欢独处,独来独往。理由是每次杀人的刀数都是偶数,且带走残肢和人体器官;每次作案都经过选择。11、办事能力:中下,没有自信。理由是无法正常俘获女性,作案时捅刺很多刀也可以说明。12、经济能力:中等。理由是从不劫财。13、家庭背景:家庭经济条件中等以下,但家教较严。少年时期家庭居住条件拥挤,和母亲或者姐姐等成年女性接触多,有可能目睹母亲或姐姐暴露的身体或者出轨行为,或者受到过母亲或者姐姐的虐待(不排除性虐待戴),理由是其每次作案几乎都猥亵尸体,且手段残忍。14、社会关系:白银至今仍然有亲属居住,供电局附近有住处或者有亲属在供电局工作;88年前可能住城市北部(永丰街北部),上学的学校在南部,白银一中或二中,经常路过被害人家门口。本条的理由不太充分,有一部分是猜测。15、目前状态:未知(正常生活,也不排除意外死亡或者移民,如果活着,应该生活在包头)。最后,警方一直未能破案的原因:既非技术落后,也非人为懈怠,而是侦破方向有偏差,年龄、居住地、职业等范围划定的圈子太小,没有将凶手列入嫌疑人或者列入而又因某种原因放弃,使凶手漏网。凶手的年龄,本人不坚持,还有第二版本,时间关系,先发第一版本。不同意本人看法者可以探讨,但请您口下留德,不要讽刺谩骂。毕竟大家都是热心,不必树敌。水平有限,难免有漏洞,高手们见笑了!呵呵,最基本的问题,凶手在包头白银来回作案,作案手法相似,难道警察就那么蠢,想不到这可能是一人作案?只要花点时间排查符合时间来回白银包头的人员,外加你说的留下指纹,精液这个证据,锁定凶手只是时间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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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应该去天涯杂谈,那儿有专题吧,包头的案子从未公布,楼主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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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世界上有的事情就是天知,地知,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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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要命的杀人动机是什么都没理出头绪来!仇杀?还是偶遇?还是有计划的?有计划的仇杀?动机啊!到底是什么?反正我是没看到。不知道你们看到他杀人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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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要命的杀人动机是什么都没理出头绪来!仇杀?还是偶遇?还是有计划的?有计划的仇杀?动机啊!到底是什么?反正我是没看到。不知道你们看到他杀人动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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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仅是推理。一种可能性而已。我有一个建议,请白银警方考虑:把发生在白银和包头的所有既有性侵又有持刀的案件(包括未遂的)全部并案,这样可以开阔视野,更多地集中凶手信息,便于锁定凶手。只是这样做可能工作量很大,但这样做即使不能破获本案,至少可以捎带破掉一些别的案子。再说,破案过程中,发现不该并案的再予以排除就行了呗。否定了所有的可能,剩下的再不可能也是真相。福尔摩斯说的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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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对于这个案子的推理 :88年第一案时,凶手未成年(不满16岁,但本人决不认为10岁孩子12岁的孩子能干下这么大一个案子,理由是:只要一刀杀不死被害人,被害人反手一击就可能打得他满地找牙。何况手段如此残暴,也不是10岁左右的孩子心理所能承受的。有网友说非洲的童子军如何如何,本人提醒一下:这里是中国,是白银,环境迥异,不具有可比性),他当时是一个初中生或者高中生,案发当天其逃课或者考试完毕提前回家,途径被害人白某家门口,偶然看到被害人性感的身体,诱发了身体中的欲望,尾随被害人进门,并扑上去求欢。遭遇被害人反抗时恼羞成怒,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应该是那种带多个刀头的刀子,那个年代随身携带刀具并不稀奇,没有人盘查)捅刺被害人,并割喉,致被害人昏迷。他把被害人的上衣推到乳房上边,并扒下裤子企图奸污时,被害人突然醒来,并不住挣扎。于是,他看到了满脸血污的被害人脸部,出于恐惧或者恶心,打消了继续奸污的念头。于是,翻找(或许是衣物)一通后,踩在被害人身上从窗口往外观望,发现路上没有行人后从门口逃离。回到家里后,他惊魂未定,十分惧怕被警察抓到。这样的生活一直过了六年。然而,一直没有人怀疑到他,他觉得没有事了。日,一个百无聊赖的午后,他偶然遇到19岁的女青年石某,此时他已经成年,高中或者大学毕业,对于青年女性有着强烈的向往,心中的魔鬼再次无法抑制。于是,携带刀具闯到了被害人的房间。后面的过程与第一案大同小异。至于为什么没有发生性关系,也许是杀人场景影响了性欲,也许他真的性方面有了障碍。至于她如何进入现场的,本人认为,他此时就住在附近或者跟这个院里的某人关系密切,甚至他是某个领导的儿子。1994年以后,他考上了包头的一所大学,户籍也随之迁移到包头。老实了两年之后,他已上大三,前面两次作案后的恐惧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忘,反而让他觉得警察真的很笨。于是,在日这天,他再次故技重施,做了第三个案子。接着,他又做了97年包头的两个案子。到了1998年,他大约26岁,面临毕业(本科或研究生),就业的压力空前沉重。他回老家白银实习(医院)期间,连续做了1月13日和19日的两个案子,由于不能成功射精,她迁怒于被害人,割下了被害人的头皮、双耳、和后背皮肉,咬下了被害人的乳头。此时的他,已经完全变态。几个月后,警察依然没有怀疑到他,但是因为前边两个案件,周围已经有了很多传言,女性都提高了警惕,他寻找多日,没有作案机会。到了5月28日,他回包头的学校进行论文答辩,小住了一段时间,又干下了一个案子。回到白银后,他依然找不到袭击青年女性的机会,于是只好把罪恶的目光瞄向了那个孩子,于是,发生了98.7.30那个女孩案(当然,也不排除他的目标是孩子的母亲,扑空了之后对孩子下手.总而言之,把作案对象变为8岁孩子是无奈)。鉴于孩子的年龄,他没有动刀,只是使用了腰带。此次,因没有血腥场面,他相对比较放松,于是射精了。这次,他还是利用了地利或者人和方面的优势,顺利进入现场,顺利逃脱。把孩子藏进衣柜里,是因为他听到了某种动静,也或者是为了延缓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因为太自信,这次他跟第一、第二次一样(第一、二次是因为没有经验,太慌张)留下了指纹。这个案件发生后,警方加大了破案力度,但是,因为他户籍不在白银,成功地逃脱了警方的排查。此后他上班了,被分配到了包头某个医院当了医生。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一直找不到称心的对象,到了11月30日,因事回白银,把目光盯上了被害人崔某,因为被害人反抗强烈,他再次进行了残忍的杀戮,结果依然是血腥场面导致他无法正常射精,于是他割下了被害人的乳房、双手和阴部。同样,他此时很蔑视警方,留下了指纹。之后,他又试图作案,但由于对方的警觉而未遂。2000年4月,6月,他病态复萌,在包头又做下两案。2000年11月,他又回白银办事,袭击了棉纺厂女工罗某。这次,他为了顺利实施强奸,没有过度杀戮,于是,罗某只是颈部被切开。但是,可能是太紧张,仍然不能成功射精,他在恼怒之下,割掉了被害人的双手。2001年5月,他因事回白银,偶遇保健医院的护士张某,被其漂亮的长相和优雅的气质所吸引,于是唐突地去求爱,实施强奸,遭女方反抗后产生杀机,捅了被害人16刀。这次因为射精成功,他并不想过度杀戮,只是被害人反抗激烈,才使他无法控制。但是,捅刺过程中他收到了惊吓,中途逃走。被害人当时未死亡,但是由于伤情过重而死在医院。2001年6月,回到包头的他又干了一起。日,在包头再次作案。日,他回白银过年。遇到了被害人朱某,结果发现朱某是三陪女,于是他与其约好来到了陶乐春宾馆三楼的房间,发生性关系时,他过于变态的ML方式让朱某无法忍受,于是出言讥讽,激怒了他,再次动刀杀死了朱某。因为是过年,虽然警方排查的力度很大,但由于他户籍已经不在白银,加上长的文质彬彬不像凶手,过年后快速回到包头,于是,再一次漏网。多次的杀人、强奸,已经让他感觉到成年女性不好对付,也让他感到了疲惫。于是在5月份的一天,他又一次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年幼的女孩。这次,包头7岁女童被骗到泵房,遭到奸污后被勒死。此后,包头警方也加大了排查力度,他无机可乘,12月干下最后一案。至此,包头、白银两地凶案迭发,引起了公安部的重视,于是两地并案侦查,但是由于专案组的认识问题,坚持凶手具有白银户籍,再一次让他神奇地躲过排查。不过,他明显感觉到了随时有可能被抓的危险性,加上已经成家,于是不再作案。综上,本人对凶手的推断:1、年龄:88年首案时未成年,15至17岁,至今40至42岁,多次排查中,或者因年龄太小,或者因户籍迁出而漏网;2、职业:倾向于医生,理由是面对血腥场面不害怕,还敢切割尸体;此外,多起案子反映出其有洁癖。3、户籍:白银;理由是对白银太熟悉;4、籍贯:东北人(不绝对);理由是白银公司的移民多为东北籍。5、工作单位:包头;理由是包头经常发案;6、学历:大专以上(包括本科、研究生)7、性格:内向,不善交际,朋友较少;理由是外向的人不太压抑,心理问题少。8、长相:文静,不太强壮;理由是首案时被害人反抗强烈,多处受伤。9、身高:中等或者中等以下,不引人注目;理由同上,加上有网友说,未遂的案子凶手与被害人隔门对峙,双方相持不下。10、做事风格:比较保守,做事有条理,循规滔距,有强迫症,谨慎,喜欢独处,独来独往。理由是每次杀人的刀数都是偶数,且带走残肢和人体器官;每次作案都经过选择。11、办事能力:中下,没有自信。理由是无法正常俘获女性,作案时捅刺很多刀也可以说明。12、经济能力:中等。理由是从不劫财。13、家庭背景:家庭经济条件中等以下,但家教较严。少年时期家庭居住条件拥挤,和母亲或者姐姐等成年女性接触多,有可能目睹母亲或姐姐暴露的身体或者出轨行为,或者受到过母亲或者姐姐的虐待(不排除性虐待戴),理由是其每次作案几乎都猥亵尸体,且手段残忍。14、社会关系:白银至今仍然有亲属居住,供电局附近有住处或者有亲属在供电局工作;88年前可能住城市北部(永丰街北部),上学的学校在南部,白银一中或二中,经常路过被害人家门口。本条的理由不太充分,有一部分是猜测。15、目前状态:未知(正常生活,也不排除意外死亡或者移民,如果活着,应该生活在包头)。最后,警方一直未能破案的原因:既非技术落后,也非人为懈怠,而是侦破方向有偏差,年龄、居住地、职业等范围划定的圈子太小,没有将凶手列入嫌疑人或者列入而又因某种原因放弃,使凶手漏网。凶手的年龄,本人不坚持,还有第二版本,时间关系,先发第一版本。不同意本人看法者可以探讨,但请您口下留德,不要讽刺谩骂。毕竟大家都是热心,不必树敌。水平有限,难免有漏洞,高手们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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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楼&╮(╯_╰)╭这个案子公安部的专家组也也来了,照样没破,楼主你能想到的那些专家应该也想到了,可还是没头绪?为什么?有些案子不是破不了,是不能破,明白了吧?公安部的专家组真的不咋的。知名的319枪击案,周克华案,成都公交起火案,厦门公交BRT陈水总案,上海宝山化工厂范某杀6人连哨兵案,都是错漏百出,无法自圆其说就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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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头多点,是人都可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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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两天写一下我的分析到时大家看看,多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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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各位:最近才看到,这个案子现在还没告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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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号:2802502 工分: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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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个案都能破的,还要有运气,也不可能时间都花在一个案子上,还有别的案子要破。那些警察肯定有破不了此案死都不瞑目的。不能说没尽力,说不定排查的时候罪犯和警察擦肩而过的事都有,正好关键点有人没注意,有本事的警察也没办法,几个人不可能把全部问题都查一遍,尽心就行了。说不定这罪犯那天喝多了跑到公安局自吹自擂而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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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与88年辽宁抚顺地区所发生的连续杀人案有些特征比较相像,也是未破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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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想法的确还是有意思的,人家对公安工作热心大家不应该冷嘲热讽!当年我的徒弟就说过如此的话。谁都有进步的过程,你看见一个人跑步,你不能要求他像刘翔跑得一样快,个人有个人的专业吗,人家毕竟不是警察。不过我说几点,楼主可以参考。1,楼主说这个案件有罪证,有现场,罪犯居住在当地。这个还是很正确的,楼主已经注意把握了问题的主体,这个很好!起码是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到底是谁做的案。2,楼主还说明了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的情况比如走死逃亡,看来楼主是对问题的复杂性有所估计,这也很好。楼主还肯定了案发时间的重要性,这个专业。3,楼主还叙述了侦查工作的要点和方针,这个的确是必要的。在获得许多的有效信息后我们真正的工作就开始了,问题的困难也就在这里,首先,获得的信息有许多可能是矛盾的或是不确切的,我们如何分析利用,这就需要很多的工作,然后,像您说的排查是必要的,可是我们很多时候怎么甄别什么是好人,哪个是坏人呢?谁是正经的生意人,警察就不能犯罪?学生都是好孩子吗?哪都没写着字,楼主在这里对问题的复杂性估计不足。这说明,工作思维有问题。电视里经常说这么一句话“经工作查明,某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紧紧这几个字,往往是凝聚了众多公安工作人员的心血,汗水,甚至生命,并不是那么简单。茫茫人海之中寻找一个人,谈何容易?!公安的侦查方式比楼主想象的多得多,方法也不是这么简单,有些侦查方式还涉密。但是,公安终归是个系统,我们都不是福尔摩斯或者柯南,我们都是公安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大家齐努力保证了他的正常运转,有的时候有毛病,还需要有人去修补。事情过去很长时间了,楼主对这样的事情有兴趣,是件好事,有这样的人在,我们的工作会得到帮助,同时也会推动社会治安的发展。。。。。以上意见仅供楼主参考,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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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最适合做领导了。道理全对,如果做不好的话,那可不是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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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不需要考虑破案成本,只需要考虑结果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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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21楼的仁兄确系内行无疑了。我想说的是18楼的发言,觉得还真有点可笑,不想和你再辩驳的,不管你是否为警察,但你始终是个外行,别再装内行,行不?21楼的发言,虽然内敛了些,但是道出了实情呀!案子在没破之前,总是困难重重疑点甚多;案子破了,回过头来看看,觉得就如窗户纸一样,一捅就透呀.........我们都期待着警方能尽早破案,还当地群众一个安宁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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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这个案子公安部的专家组也也来了,照样没破,楼主你能想到的那些专家应该也想到了,可还是没头绪?为什么?有些案子不是破不了,是不能破,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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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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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猪,不要开车的时候走神好不好?老想这些不关你的事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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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草民正直
在第17楼的发言:
呵呵,现在警察破案是需要证据的,即真凭实据的,不是在搞练兵,搞演习的。
能否破案,关键不是决心,而是客观现实中留下的痕迹物证和侦查员的敏锐的洞察力以及偶然的机会。不要贬低甘肃警察,案子破不了,他们压力大呀!
拜读了楼主的原创,我认为有点纸上谈兵的味道,楼主看问题太简单啦!因为大凡破案,你的思路我认为作为普通侦查员,那是必备的,但是楼主你是否清楚就凭你这样搞案子,大多数案子会破吗?你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和职业操作范围吗?就凭你的那点可怜的思维就能缩小侦查范围,使之嫌疑人......呵呵!不知是你幼稚还是我幼稚?我一直告你要记住,我只是以网上公开的资料,粗略的说一下,后面的只是举例。我说一点基本的常识,是让你们有认同感。你说的什么痕迹·证据,以为我不知道吗?我一直在提真实的现场和详细的勘查资料。我知道你们对我藐视,是你们的心理在作怪。算了,不想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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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现在警察破案是需要证据的,即真凭实据的,不是在搞练兵,搞演习的。能否破案,关键不是决心,而是客观现实中留下的痕迹物证和侦查员的敏锐的洞察力以及偶然的机会。不要贬低甘肃警察,案子破不了,他们压力大呀!拜读了楼主的原创,我认为有点纸上谈兵的味道,楼主看问题太简单啦!因为大凡破案,你的思路我认为作为普通侦查员,那是必备的,但是楼主你是否清楚就凭你这样搞案子,大多数案子会破吗?你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和职业操作范围吗?就凭你的那点可怜的思维就能缩小侦查范围,使之嫌疑人显出原形,我看未必!也许当犯罪嫌疑人从你身边经过后,你还说肯定不是这个人,因为在你看起来他是个正派人-------警察、当官的、正常人、正经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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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没入红尘
在第15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风雨卫士
在第14楼的发言:......
这个是部督办案件,只要不破,每年都会召开案情分析会,有层层的批示、指示,你说甘肃警察用心、用力没?
看来你是甘肃警察。
只要你们敢把它的详细资料发给我,我将对它进行极限思维,完了我会把我的详细思路发给你们。
我不是甘肃警察,上学的时候是我们的一个案例,了解一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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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风雨卫士
在第14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买啥啥跌郁闷1
在第10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灵与肉
在第9楼的发言:说小点纸上谈兵,说大点空谈误国
就是不知道甘肃警方有没有认真去破案
这个是部督办案件,只要不破,每年都会召开案情分析会,有层层的批示、指示,你说甘肃警察用心、用力没?看来你是甘肃警察。只要你们敢把它的详细资料发给我,我将对它进行极限思维,完了我会把我的详细思路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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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买啥啥跌郁闷1
在第10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灵与肉
在第9楼的发言:说小点纸上谈兵,说大点空谈误国
就是不知道甘肃警方有没有认真去破案这个是部督办案件,只要不破,每年都会召开案情分析会,有层层的批示、指示,你说甘肃警察用心、用力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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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yjf317
在第12楼的发言:&以下是引用没入红尘
在第1楼的发言:
我是无意中搜到这个案子的。(具体资料,自己搜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这是一个历时十几载,距今约二十年的一个案子,像开膛手杰克的中国版。警方束手无策,民众提供的方法更是不着边际。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我曾在警察之家问过有没有这个案子,并说这个案子还不算难案。理由1 有罪证 2 有现场 3 罪犯应居住在当地。我本不想把我的思路公布的网上,不过空口无凭,不透露一点没人信。
有些情况我必须说明
1你要记住。我没有真实的现场和勘查资料,所以无法真正的破获。只是......
这个案子我接触过,和我们这里的一个案子串并了。你说的我们都想到了,也做了,但是没有结果,侦查破案不是算数学题,方法对了也不一定就破案。尤其是这种大兵团作战,一个小民警的疏忽,就有可能造成众人做无用功。总之破案就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你是刑警,看懂了我在说什么。其实大方向区别不大,就是一些细节,看个人把握了。呵呵!我这一篇写完没看就发上去了。有的符号点错了,有的少字了······让人看的有点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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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没入红尘
在第1楼的发言:
我是无意中搜到这个案子的。(具体资料,自己搜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这是一个历时十几载,距今约二十年的一个案子,像开膛手杰克的中国版。警方束手无策,民众提供的方法更是不着边际。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我曾在警察之家问过有没有这个案子,并说这个案子还不算难案。理由1 有罪证 2 有现场 3 罪犯应居住在当地。我本不想把我的思路公布的网上,不过空口无凭,不透露一点没人信。
有些情况我必须说明
1你要记住。我没有真实的现场和勘查资料,所以无法真正的破获。只是......这个案子我接触过,和我们这里的一个案子串并了。你说的我们都想到了,也做了,但是没有结果,侦查破案不是算数学题,方法对了也不一定就破案。尤其是这种大兵团作战,一个小民警的疏忽,就有可能造成众人做无用功。总之破案就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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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费脑细胞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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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灵与肉
在第9楼的发言:说小点纸上谈兵,说大点空谈误国就是不知道甘肃警方有没有认真去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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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小点纸上谈兵,说大点空谈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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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w1607757
在第7楼的发言:楼主估计甘肃警察也不是吃素大的!!这些方法是做刑警的也知道。!还用你说!同是警察;同是破案。为什么会有普通刑警和李昌钰·乌国庆的区别呢?我只是透露了一点基本的思路。--------------------------------------------------------------------------------------------------------------------娱乐一下吧!苦苦的思索,千百次历练,到达峰巅。欲施展。遥望四下,竟无人烟,孤独升腾在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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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估计甘肃警察也不是吃素大的!!这些方法是做刑警的也知道。!还用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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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悬赏案件,可以去领奖金,别说不是警察,破了此案,您就可以直接调公安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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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tomlea2000
在第3楼的发言:你不考虑执法成本,人家是要考虑的。就说短时间内的几万人的排查,恐怕也只有部督办的大要案才会这么不计成本的吧。
所以说,理论上的破案率可以很高,实际当中决不会那么高。另外,你还没有真正看懂我这一篇的内涵。这只是我依据网上的资料,粗略的说一下,实际的就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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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看水平了。只要你的水平高,根本用不了排查那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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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考虑执法成本,人家是要考虑的。就说短时间内的几万人的排查,恐怕也只有部督办的大要案才会这么不计成本的吧。所以说,理论上的破案率可以很高,实际当中决不会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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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刑警吗?请评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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