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轻一,房产税纳税义务,如何理解投资联营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考情分析] 非重点章,每个税种的分值在2分左右,合计该章分值在6分左右。
  知识点1:房产税
  第一节 房产税法
  一、房产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依据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特点:
  1、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二、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一)纳税义务人:凡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屋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包括外商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①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属于集体或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②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③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④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房屋。但独立如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不属于房屋,不交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房屋。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1.2%):计税依据是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
  (1)房产原值:纳税人按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包括应当缴纳房产税,但未在该账户中记载的房产);原价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未按规定核算并记载的,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2)应包括与房屋不能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照明、通风等设备;电力、电讯、给排水、电梯等。无论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并入原值,计税。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地增加房屋原值,易损件、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原值中。
  (3)投资联营的房产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计税;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租金收入计税。 融资租赁按房产余值计税。
  [典型例题1]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房产税?答案:应缴纳房产税=1000×(1-20%)×1.2%=9.6(万元)
  注意:从价计税方式下税率具有年的含义在里面, 在计算中注意和时间的配比!
  [典型例题2]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为5年。已知该企业当年取得固定收入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3年应缴纳房产税( C )。(2004年考题)
  A.6.0万元 B.9.6万元 C.10.8万元 D.15.6万元
  [答案]应缴纳房产税=1000×(1-20%)×1.2%÷2+50×12%=10.8(万元)
  (5)自日起,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6)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地产,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自营的按余值计税,出租的按租金收入计税。
  需要注意的是:无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税务机关核定。
  2、从租计征(12%):计税依据是租金。(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4%)
  [典型例题3]某企业日的房产原值为3000万元,4月1日将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5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C)。
  A.4.8万元 B.24万元 C.27万元 D.28.8万元
  答案:()×(1-20%)×1.2%+1000×(1-20%)×1.2%÷12×3+5×9×12%=27
  五、税收优惠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典型例题]某省政府机关有办公用房一幢,房产价值5000万元。2002年将其中的四分之一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00万元。已知该省统一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时的减除幅度为20%,该省政府机关当年应纳的房产税为多少?
  解:①省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免税
  ②出租部分应以租金交税,应纳税额为:应纳房产税=100′12%=12(万元)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六)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2)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 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典型例题]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05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确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A)。(2006年考题)
  A.15.04万元 B.16.32万元 C.18.24万元 D.22.72万元
  解析:1200×(1-20%)×1.2%÷12×4+1000×(1-20%)×1.2%÷12×8+4×10×12%=15.04
  (3)在基建工地为基建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典型例题]某企业2006年2月委托一家施工单位新建厂房,9月对建成的厂房办理验收手续,同时接管基建工地价值100万元的材料棚,一并转入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100万元。该企业所在省规定的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30%。2006年企业该项固定资产应缴纳房产税(B)(2007年考题)
  A.2.1万元 B.2.31万元 C.2.8万元 D.3.08万元
  解析:1100×(1-30%)×1.2%×3÷12=2.31(万元)
  (4)为鼓励利用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5)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
  (6)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
  (9)从日起,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0)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尚在县邮政居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11)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既对居民又对非居民供热的企业,可以根据收入划分征免界限。
  [典型例题]某供热企业2007年拥有的生产用房原值5000万元,全年取得供热总收入2500万元,其中直接向居民供热的收入800万元。企业所在省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07年应缴纳房产税(B)
  A.13.44万元 B.28.56万元 C.42万元 D.60万元(2008年考题)
  解析:5000×(1-30%)×1.2%÷2500×(.56(万元)
  (12)自日起至日是,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典型例题1]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房产税的是(A)。(2002年考题)
  A.行政机关所属的招待所使用的房产
  B.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房屋
  C.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
  D.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房产
  [典型例题2]下列各项中,关于房产税的免税规定表述正确的有(AC)。(2006年考题)
  A.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B.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C.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免征房产税
  D.应税房产大修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六、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1.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房的,从办理验收手续次月起纳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地产,自房产证签发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产使用或交付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应纳税款的计算截至到发生改变的当月末。
  (二)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市、自治区)政府决定。
  (三)纳税地点: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纳税。
  [典型例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BC)。(2007年考题)
  A.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B.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购置存量房,自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D.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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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每日一练: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作者:&&&&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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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A.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B.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C. 购置存量房,自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D.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之次月起
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A应当是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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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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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花中君子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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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总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当承担纳税义务的起始时间。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是为了明确纳税人承担纳税义务的具体日期;二是有利于税务机关实施税务管理,合理确定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证国家财政。明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是税收法定原则的体现,税收法定要求课税要素确定、课税金额确定和课税时间确定。税种内容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font color="#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货物满<font color="#0天的当天。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7.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其他情况: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因为增值税是链条税,销售方虽然没有收讫货款,但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方就可凭专用发票认证后抵扣增值税,为了避免国家的税款被无偿占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又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先开具发票的,即使没有收讫销售款项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也以开票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font color="#、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font color="#、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消费税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他同增值税特殊情况: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的当天纳税。
<font color="#、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营业税1、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的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2、【四种行业性质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务劳动、提供租赁业劳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4、纳税人发生自建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当天。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与增、消、营相同资源税1、分期收款结算方式,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同增消不管实收多少】2、预收货款结算方式,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同增消】3、除分期收款和预收货款以外的其他结算方式,为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凭证的当天。【同增消】4、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同增消】5、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为支付货款的当天【特殊点】。车辆购置税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font color="#日内申报纳税;2、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font color="#日内申报纳税;3、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在取得之日起<font color="#日内申报纳税。关税1、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font color="#日内;2、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font color="#小时以前3、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font color="#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不可抗力不能按期缴纳有海关总署批准可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如果三个月未缴纳,海关关长批准可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措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取决于税法对收入的确认。(一)收入实现的一般性规定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3.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5.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font color="#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三)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实现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四)销售商品确认收入实现时间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上述四种形式的商品销售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第二,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第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四,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和准则比差一条:经济很可能流入企业】(五)提供劳务确认收入时间1.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其中,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第三,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2.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程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3.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4.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5.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6.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7.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8.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9.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应税所得分为<font color="#个类别,以按次计征、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三种方式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按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当实行按次计征时,每次取得所得的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行按次计征的所得有: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所得;2.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稿酬所得;3.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5.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的偶然所得。(二)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当实行分月预缴时,每一月份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月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1.财产租赁所得;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的劳务报酬所得;3.工资、薪金所得。(三)按年计征个人所得税1.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当实行按年计征时,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月的于次月<font color="#日内报缴,年终3个月会算清缴、多退少补。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投资者年终了后30日内还需报《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对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该类纳税人,除政策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按照新增方式和用途的不同,分别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 新建的房屋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当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有两个特殊的是当月,其他的都是次月】(二)购置和使用存量房1、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2、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3、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有两个特殊的是当月,其他的都是次月】(三)出租、出借房产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四)融资租赁的房产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一)新征用的土地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font color="#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二)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因“地随房走”而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同房产税】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城镇土地使用税;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以转让所得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一)采取查账征收方式1.签订转让房地产合同。纳税人与当事人签订转让房地产合同之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font color="#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以一次交割、付清价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数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土地增值税。3、以分期收款方式转让房地产的税务机关可根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来确定具体纳税期限。【以下税二中没有】4.法院判决或裁定。法院在进行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过程中,判决或裁定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5.仲裁机构裁决。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裁决房地产权属转移,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仲裁书明确的权属转移时间为准。(二)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对未设置账薄、擅自销毁账簿等不符合查账征收的纳税人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税务机关按核定征收率不低于<font color="#%的房地产项目清算】印花税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数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是行为税,在应税行为发生之时作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标志。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车船税车船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应依法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依据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于<font color="#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规定: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受让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单据、确认书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凭证。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烟叶税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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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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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贴要回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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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下: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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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3_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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