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3a消费者案例中奖了

武陟 又一消费者中大奖
十万元轿车开回家_通讯员之家_焦作网
武陟 又一消费者中大奖
十万元轿车开回家
——武陟县第四期个人消费有奖索票活动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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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冯培林
&&&&焦作新闻网讯&&武陟&&&&又一消费者中大奖&&十万元轿车开回家——武陟县第四期个人消费有奖索票活动开奖特约通讯员&冯培林&      “马年大吉,我真是太幸运了,刚进入马年我就中了一等大奖,你说幸运不幸运,而且今年是奇运。前天,财税部门给我发的短信,说我参与摇奖的发票中了2000元二等奖,没想到,昨天我又收到一条短信,说中的是一等轿车大奖,我跟做梦的一样。接到税务人员电话通知我才确信,真是一等奖,是十万轿车一辆,我太高兴了。”刚刚拿到价值十万元标志307轿车车钥匙的李东方兴奋的说,“以后我和家人不继续参与发票抽奖活动,而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在消费时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支持税收工作。索发票,发短信,中大奖!”   2月12日(农历马年的正月十三),对于东仲许村村民李东方及家人来说是终生难忘的,他是武陟县举办的“个人消费有奖索票活动”喜中一等大奖的第四位幸运者,而且是富有戏剧性的幸运者。原来,首次摇出的发票一等大奖并非是他,因为那张发票在税务机关审验时,被确定不合发票摇奖规则而作废;按照发票摇奖规则规定,参与摇奖的发票必须是在武陟境内个人消费取得,单位消费发票、假发票和不属武陟县国、地税发售发票不能参与兑奖;如果,首次摇出的一等奖发票,在税务部门审验不合格,一等大奖将在1200名中二等奖、三等奖和鼓励奖的幸运者中摇号产生。李东方就成了先被二等奖“砸”到、后被一等大奖“惊”到的幸运者。   武陟县第四期个人消费有奖索票活动自日开始,到日截止,共收到消费者参与发票抽奖的短信有31万余条,接近前三期参与的短信总和,凸现了广大消费者参与消费索票活动的热情。活动共设四个奖项,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10万元的轿车1辆;二等奖100名,各奖励2000元奖品;三等奖100名,各奖励400元奖品;鼓励奖1000名,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上午9时许,在武陟县人民广场,早早从四面八方赶来的1200名消费者及其家人都沉浸在消费索要发票、发信息参与活动中奖的喜悦氛围中。广场中央搭起了彩色的颁奖舞台,舞台前停放着漂亮的白色标志307轿车,在八个兑奖台前,兑奖群众排成了八条长龙。兑奖活动开始后,税务人员熟练的为每位兑奖者核实发票开具情况,登记办理领奖手续,财政工作人员为其发放奖品奖金。   在二等奖兑奖区,一位姓许的老先生将中奖发票交到工作人员手中,开心的笑容写在脸上。当工作人员恭喜他时,他哈哈大笑着说:“真好,个人消费,政府发奖,以往没有的事。第一、二期发票摇奖我没参与,看到别人中了大奖,咱是腊月的萝卜动心了,这两期我消费了就要发票,要了发票就发短信,没想到这期就中了2000元的奖品,快赶上我消费花的钱了,哈哈---”   在三等奖兑奖区,一位等待兑奖的杨女士笑着跟排在自己身边的几位幸运者聊天,她说:“第一期俺发了30多条发票短信中了100元,第二期发70多条发票短信什么也没中,第三期也是发了七八十条就中了一辆电动车,这期过年,俺消费的多些,发了100多条发票短信,就又中了个400元三等奖。以后,不管是到饭店吃饭或是到商场买什么东西,只要是付钱消费,我都会要发票,不管中不中奖,要了发票对自己权益也是个保障。”   据悉,&武陟县2014年第一期个人消费有奖索票活动已于日开始,截止时间为日24时,开奖时间初定为2014年5月中旬,欢迎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个人消费索票后通过中国移动编缉短信“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送到,收到“短信已发送,欢迎参与摇奖”的回复短信后,便可参与第一期摇奖。如消费者消费后商家拒不提供发票,消费者应当天向税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国税局:7512366、地税局:7286912,税务部门对举报事项立查立办,对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      图1、喜获10万元标志307轿车的刘东方在驾车前向祝贺他的人们挥手致谢。   图2、税务人员为持鼓励奖发票的幸运者核票兑奖。   图3、颁奖嘉宾在标志轿车前展示奖项。   &&&&   &
作者单位:武陟县地税局办公室
(消息未经本站核实,真实性由作者负责。)  吃饭花了104元,发票摇奖中了80万元,这是何等的幸运。但是,大奖已开出快一个月了,中奖者却迟迟未与沈阳市地税局联系,甚至面对铺天盖地的“寻人”启事也竟然毫无反应。莫非真的不知自己中了奖,还是中奖发票不慎卷进了洗衣机,或大意丢进了垃圾桶,或故意避开众人目光,难道想等到兑奖最后时刻,上演“生死时速”......引人浮想联翩,但肯定的是这次“寻人”事件又会牵动着无数人的心。  大奖开出近一个月仍无人认领  记者从沈阳市地方税务局“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中,查看到这名中奖人的一些消费信息:日,在沈阳市彤德莱火锅店黎明店消费104元,消费后开具发票中奖。  沈阳市地税局发票管理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日起,沈阳市地税局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了地税发票摇奖活动,前5期共摇出720万元大奖,其中507万奖金已被领走。而已过领奖期限的前三期摇奖,有60万元奖金被弃领,其中还包括2个10万元奖金的二等奖。  “截至目前已经开奖的6期中,包括餐饮、物业管理、社会力量办学等行业的消费者,一等奖80万元的中奖者,即便不马上领走也会先电话预约。但第6期的一等奖摇出已经20多天了,现在大奖得主既不现身也没电话预约,所以很担心他因一时疏忽而错过领奖时限,最后与大奖擦肩而过。”  “全城总动员”寻找中奖者  80万大奖,绝非小数目,这可把沈阳市地税局负责发票管理的工作人员急坏了,已在多家媒体和渠道发布“寻人启事”,积极寻找大奖得主。虽然,全国多个城市都已推出了发票刮奖或发票摇奖等类似活动,但税务机关牵头“寻找中奖者”还是全国首例。  报纸、网站、电视、广播最容易扩大消息受众面,其他“寻奖”渠道也齐上阵。如在开出中奖发票的饭店悬挂醒目横幅,如果中奖彩民是该地区住户很有可能会看到这条信息,及时查阅发票。或是联合网民的力量,通过微博发起寻人接力活动,制造近期话题热点,也许在茶余饭后人们聊起弃奖时,大奖得主就在其中。  甚至还想过以设立悬赏金的形式,发动大家力量寻找大奖得主。通过五花八门的“寻奖”启事,沈阳市地税局使出浑身解数只为找到大奖得主,避免幸运悄悄地来了又溜走。  提醒:妥善保管发票避免错失大奖  据介绍,10月份第6期参与摇奖的发票金额已达3.49亿元,是第1期发票金额的2.23倍;参与摇奖的号次达到329万次,是第1期摇奖号次的2.38倍。消费者开具发票金额逐月攀升,仅餐饮业、6三个月发票开具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9.2亿元,增长97.95%。“发票摇奖”活动实行了半年多,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显著提高。  沈阳市地税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后积极索要发票的同时,也要妥善保管好发票,并及时通过沈阳市地税局网站和省市各级媒体关注每期开奖信息,不要浪费了幸运中奖机会,与大奖失之交臂。  沈阳晚报主任记者&高薇  无人认领奖项信息:  奖项&&&&&发票代码&&&&发票流水号&&&&&&开票单位  一等奖&&&沈阳市彤德莱火锅店黎明店  新闻链接  淡定不?兑奖截止半小时前领走大奖  吉林省体彩中心在日,上演了兑奖的惊险一幕:一位女彩民在兑奖截止半小时前领走108万巨奖,堪称史上最淡定的彩民。  彩民赵女士(化姓)是足球胜负彩10091期的一等奖中奖者,在销售员一再地提醒下才不慌不忙地来体彩中心将奖金兑走。
第33版:财经·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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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中奖信息不得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新华网合肥10月11日电(记者马姝瑞)购物中奖后,个人信息被商家大肆宣传引发“泄密”。日前,安徽安庆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这起消费者投诉案例,并提示广大消费者,“新消法”已从多个层面加强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经营者发布中奖信息时,不得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
安庆市消费者徐老太此前在某家具商场买了一套4万元的家具,在“折后再送现金”的抽奖活动中抽到了100%全额返还的大奖。可让老人家没想到的是,自己获奖的消息被该商场当作“典型”大肆宣传,其姓名、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每隔15分钟就被广播一次。徐老太认为,商场的行为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侵犯了隐私权,并向消协提出了投诉。
对此,安庆市消协专家分析指出,“新消法”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同时,还对经营者收集和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了规范,明确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在消费者拒绝的情况下,经营者不能随便发送商业性信息等。而该商场的行为明显违背了法律规定,最终停止了对徐老太中奖信息的播报,并赔礼道歉。
消协专家提示,消费者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时,只要能认定泄露者,并有明确证据就可以主张泄露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等等;如果不好判定或取证,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相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消费者可注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经营者也需加强自律,共同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山西商报网& 09:37&&来源:
商报讯 (记者 马向敏)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近日接到消费者咨询,称自己收到从外地寄来的以某某公司名义举行的周年庆典活动的抽奖单,刮开奖项后,奖品为100万元奖金。经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核实,该公司的抽奖活动是以抽奖为诱饵、诈骗为目的的欺诈行为。8月13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中奖陷阱。
据悉,近年来此类骗人钱财的事件屡屡发生,主要有以下伎俩:以活动为名开展的抽奖活动;假冒正规公司的商品宣传单;宣称都能中奖,且奖品价值很高;虚构、伪造公证处、公证书、公证单和公章、公证人、电话号码等信息;中奖地通常不在抽奖人本地设置;中奖后按中奖单上的电话号码联系,对方往往要求先将公证费、个人所得税等费用汇往指定的账户内,若不汇,此中奖单将作废。
为此,太原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若中奖奖品的价值超过5000元,且对方要求先汇款的,或以其他方式套现的,即可初步认定是抽奖诈骗。此时,不要急于兑奖、急于汇款,不要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要通过正规途径查询公司真实信息,如通过当地的查号台查询对方公司电话,进而咨询,或者通过当地工商部门及当地公证处查询。遇到此类骗局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尽可能多地掌握对方的信息,如提供的银行账号、姓名和地址等。
作者:记者 马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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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福州讯 (特派记者 张B)警方昨日发布了四类利用“双11”从事诈骗的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安全防范,特别是不能绕开交易平台付款,否则一旦被骗很难挽回损失。  案例1 “钓鱼”网站骗取银行信息  去年“双11”,消费者小林在淘宝上血拼了不少宝贝。第二天,她就接到一名自称是淘宝客服人员的电话。对方以淘宝订单出现问题为由,要求小林办理退款手续,并发来一个所谓的退款流程链接,让小林在网页上输入购物绑定的银行卡账号及密码等信息。没过多久,小林银行卡中的钱款就被盗刷。  事后,警方调查发现,这个所谓淘宝客服发给小林的是个钓鱼网站页面,其内容与淘宝退款流程的页面十分相似,骗子正是以此来骗取小林的银行卡和密码的。  案例2 “获奖”要先付保证金  同样是在去年的“双11”,消费者方某收到一条网络商家发来的短信,称其在“双11”活动中获得大奖,并附上一网页链接,希望其登录兑奖页面填写个人资料,方某正好在“双11”购买过这个店家的东西,就相信了这个中奖消息并上网填写。  随后,方某接到一自称是淘宝网律师的电话,称其要提取奖品及奖金需预先支付“”、“个人所得税”等,要求方某向指定账户汇款,方某汇款后发现被骗。  案例3 购买后改变付款方式  今年11月,消费者小张在淘宝网一网店发现一部心仪的手机,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于是就付款买下。付款后不久,小张接到卖家电话,称订单系统出现问题,系统已经将小张所付款项退回其账户,该笔消费“交易关闭”。  小张查询后发现钱确实已经返还。不过,这个卖家声称自己已经将手机寄出,并发了快递单号给小张,请他将钱汇至其指定的账户,小张照做了。收到货后,小张发现是一部假手机,他要求卖家退款,卖家置之不理且至此“消失”。他又向淘宝客服投诉,淘宝客服认为该笔消费“交易关闭”,无法替消费者维权。  案例4 刷信誉后血本无归  消费者丁某在一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一淘宝刷信誉的兼职信息,在与对方取得联系后,对方要求丁某在指定网站消费,后会将消费金额和佣金返还给丁某。  起初几次,丁某通过刷单得到了佣金,后对方要求丁某提高刷单金额。丁某不知有诈,持续刷单后对方却不再返还消费金额和佣金,方知被骗。  四招防止  掉入网购陷阱  1.消费者要提高防范意识,务必要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号、消费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在网站上填写个人信息。  2.如果对方发来文件、链接等信息,千万要小心,不要随意点击,很可能这就是“木马”病毒,目的是盗取消费者的账号、密码等信息。  3.面对超低价商品一定要谨慎,以防因贪小便宜而吃大亏。此外,在网购时,消费者要尽量避免直接汇款给对方,可以采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一旦发现对方是诈骗应立即与支付平台联系冻结货款。  4.所谓“兼职刷信誉”多为诈骗,谨防上当。
(责任编辑:HN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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