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申请表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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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可以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资格审查单位”盖章确认的单位是()。
A、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B、国家开发银行
C、村(居)委会
D、父母工作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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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无法查询到支付宝中剩余的贷款
B.无法进行实名认证
C.无法进行网购
D.影响还款2
A、9月1日-12月20日
B、7月1日-12月31日
C、一年D、半年
A、贷款申请
B、提前还款申请
C、个人信息变更
D、毕业确认申请
B、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
C、支付宝首页
D、广西学生资助网
D、老师认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哪儿可以找到?麻烦详细点,谢谢了!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哪儿可以找到?麻烦详细点,谢谢了!
15-12-9 上午8:20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哪儿可以找到?麻烦详细点,谢谢了!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专项贷款---助学贷款---业务政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 定与承诺书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哪儿可以找到?麻烦详细点,谢谢了!高校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的信用贷款,是我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开展高校助学贷款的省份有:河南省、广东省、贵州省、湖南省、河北省、陕西省、吉林省、新疆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目前已经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省份有: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现以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例说明具体的助学贷款信息查询、还款步骤。 步骤一:在百度里输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如图表1)图表1 步骤二:点击搜索选项的第一项(以下图为例的第一项,或许你所搜到的结果和下图有所不同)(如图表2)图表2 步骤三: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网页如图表3所示。网页左侧分别是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网页链接,大家可以根据自己所借贷款的性质点击链接。现以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例,如图表4,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图表3图表4 步骤四:点击打开的链接如图表5所示,登录账号和所需要的密码信息我们选择第二项来登录,点击2、使用身份证登录,然后网页就会自动转变为如图7所示,选择省份、市区、资助中心相关信息之后就可以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密码了,需要说明的是第一次登录这个信息中心的密码是你身份证上面的8位数生日,比如说你是日出生的,那么你的身份证上就写着32××××××××,那么你的登录密码就是.图表5图表6图表7 步骤五:登录进去的页面如图表8所示,系统提示你是否需要更改你在本系统的登录密码,这个就随你所好了。然后跳过这一步打开的页面就如图表9所示,你要查询或者是更改的所有信息都在这里可以完成,剩下的就是你自己的事了。图表8图表9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您的贷款、还款记录已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请大家务必按时还款。 如有违约,会影响您的诚信记录,今后在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也会有不良影响。 请珍惜您的信用记录,及时还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哪儿可以找到?麻烦详细点,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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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样表)
发布日期:16-07-22 09:40:53 浏览数: 来源:局机关 字号:〖
镇**村(居)委会)本人保证上述信息属实。&&&&&&&&&&&&&& 学生签字:&&& 张三&&& &&&2016 && 8&& & 15 &
保安镇莲花村村委会 &
&&&&&&& &&&&&&&&&&&&&&&&2016&& & 7&& & 21 &&&&
&李丹 &&& 8822525&&&
2.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申请人,请在“高中预申请”栏选择“已申请”:(1)高三学年获得国家助学金;(2)户籍地在本县区;(3)在本地普通高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4)有助学贷款申请意愿,且高中老师已将名单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系统的学生。“”
。本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由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10月10日前
&责任编辑: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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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湖北省教育信息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湖北省巴东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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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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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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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
发布时间: 10:10:18
一、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额度严格参照年度学费和住宿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的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标准综合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高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贷额度的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2.贷款期限: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学生贷款期最短不低于5年(不含5年),最长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3.贷款用途: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4.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5.严格执行贷款预申请政策, 首次贷款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二、贷款所需材料
1.首次申请贷款: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首贷申请材料
2.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续贷申请材料
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县级资助中心应指导学生现场登录维护。
借款学生应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级资助中心应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若续贷声明填写不规范时,县级资助中心应指导学生修改完善续贷声明,并对学生重新提交的续贷声明进行现场审核。
3.贫困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9)自治区精准扶贫帮扶对象、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
印证材料:扶贫信息网络中能查询到贫困人口信息或由有关机构出具已获得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的证明
三、办理日期:
2015年06月01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15年09月30日
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0日
四、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学生
应届毕业生首贷
1.已经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并有贷款需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县(市、区)资助办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2.未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需求的贫困学生应在毕业前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所在高中学校,毕业前由高中学校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把电子档及纸质件(盖章)报送至县(市、区)资助办,由资助办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再审,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毕业后未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意向的贫困学生须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县(市、区)资助办,由资助办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历届毕业生(在校生)首贷
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所在高校,由高校资助管理部门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中职升高职毕业生首贷(包括2015年对口升学的中职学生及2014级的预科生)
1.已经建立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档案并有贷款需求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则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2.未建立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需求的贫困学生应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户籍所在县(市、区)资助办,由资助办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注:符合条件的学校及专业名单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
1. 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n),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或由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根据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填写。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捺印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并捺印(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支付宝密码为随机生成,附在受理证明虚线下方,请同学们剪下后妥善保管),激活账户(或由支付宝中心统一激活)(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二)再次贷款学生
1.续贷学生共同借款人发生更换,则按照首次贷款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如无更换则在不能同时到场的情况下可以相互委托办理,即一方到场即可办理。
2.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系统
3.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或由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5.携带申请材料,到本县(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如果是共同借款人受借款人委托办理,则应及时将受理证明转交给借款人,以免延误回执录入工作。
6.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7.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对于未提交个人续贷声明或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可以拒绝其贷款申请。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可通过支付宝或各县区资助中心的POS机刷卡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1.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2.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n)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3.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4.已录入预申请系统和续贷的学生,申请表上无需再加盖任何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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