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撤回对部分被告的起诉是四川的嫁到湖南可以在撤回对部分被告的起诉所嫁地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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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现在被告要求在被告所在地,可以吗?所谓的合同履行地具体指的是什
&04-08 13:35&&悬赏 0&&发布者:zxcvbn……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4)
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现在被告要求在被告所在地,可以吗?所谓的合同履行地具体指的是什么地址?
问题补充:
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A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和合同履行地是B地,现在可否申请在B地受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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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回复时间:日 13时54分
如果已经约定了合同管辖地法院,那以合同约定管辖为准。
追问: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A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和合同履行地是B地,现在可否申请在B地受审呢?
回答:合同纠纷有约定管辖优先的规定。只要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范围,当事人如果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以约定管辖为准。
[山东-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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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被告可以提出管辖异议,由审理法院裁定是否驳回。
追问: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A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和合同履行地是B地,现在可否申请在B地受审呢?
[江苏-南京]
回复时间:
已经约定管辖,需在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追问: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A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和合同履行地是B地,现在可否申请在B地受审呢?
[江苏-南京]
回复时间:
根据合同中双方已经约定的管辖法院来确定。
追问:合同中有提到发生纠纷在原告管辖的法院A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出的诉讼由被告住所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和合同履行地是B地,现在可否申请在B地受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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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309367民事起诉状写作问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夫妻双方是否也列为被告?_百度知道
民事起诉状写作问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夫妻双方是否也列为被告?
在你起诉债务人的情况下,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在你起诉保证人的情况下,必须将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如果你不列,法院是应当追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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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再请问在写诉状的时候,直接写被告某某,一直列下去?还是要写被告一,二等?还是把保证人写为"共同被告"?
被告:李XX,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电话,法定代理人......被告:王XX,性别,年龄,地址,身份证,电话,法定代理人...... 照此列下去 【满意请采纳哦。谢谢!】
再请问,诉讼请求中,列了共同被告后,我是否要写"判令四被告偿还〜"还是写"判令被告〜"
可以写要求四被告偿还〜也可以分别写要求每个人还多少。因为他们负的是连带责任,你可以要求一个人全部还完,也可以随便要求他们每个人还多少。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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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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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标题:原告湖南?????限公司与被告湖南???会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审理机构: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书字号:(2013)长中民再初字第0039?号文书类型:民事判决书
审结日期:审理程序:再审一审
审理人员:龙新国;王波;黄学理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长中民再初字第0039?号
原告湖南?????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向国,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贺伟,湖南商周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湖南???会。法定代表人刘莲玉,该总工会主席。委托代理人陈继业,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胡岳,湖南泓锐律师事务所律师。第三人长沙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萍,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卜长益,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原告湖南?????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与被告湖南???会(以下简称省总工会)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作出(2012)长中民二初字第0275号民事判决。省总工会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作出(2013)湘高法民二终第16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省总工会仍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作出(2013)湘高法民监字第58号民事裁定,裁定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日作出(2013)湘高法民再终字第260号民事裁定,撤销本院(2012)长中民二初字第0275号民事判决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湘高法民二终第16号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本院重审。本院受理后,依职权追加长沙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亚公司)为本案第三人,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大地公司委托代理人贺伟,省总工会委托代理人陈继业、胡岳,升亚公司委托代理人卜长益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大地公司起诉至本院称:日,大地公司、省总工会签订《委托代理收购公司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下称8.25委托收购合同),约定大地公司以总价包干的方式代理省总工会收购第三人升亚公司及其名下位于天心区大托镇黑石村的土地85.6亩(下称交易宗地)。为履行该合同,同月28日,大地公司与第三人升亚公司签订《收购公司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下称8.28收购合同),约定大地公司受省总工会委托收购升亚公司及交易宗地。后大地公司发现交易宗地存在纠纷遂诉至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升亚公司之间的合同。经省总工会同意,该案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大地公司收购的标的变更为仅收购交易宗地。为此,大地公司、省总工会终止8.25委托收购合同,于10月8日另行签订《委托代理收购土地使用权合同书》(下称10.8委托收购合同),约定大地公司以7361.6万元包干价的方式代省总工会收购升亚公司名下的交易宗地,转让总价款分四期支付,省总工会逾期付款应按3.688万元/天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本文书还有15693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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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湖南?????限公司与被告湖南???会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摘录标签名:
常用摘录标签故意违约至合同不能履行 被告双倍返还定金200万
来源:毕节法院
作者:史云峰
  日前,贵州省纳雍县人民法院审结一租赁合同纠纷案。被告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雍分公司因违约至租赁合同解除,最终被告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判决双倍返还原告定金200万元。
  日,原告贵州某购物公司为乙方与被告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雍分公司为甲方在纳雍县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将其在建的位于纳雍县雍熙镇环城路某广场的负一、负二、负三层面积7577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商业经营,租赁期限十九年六个月,另加免租期限12个月。合同约定期间租金总额为5500余万元。双方约定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房屋移交使用的时间为日前,若逾期90日内,起租期顺延,若逾期移交超过90日,自91日开始,每逾期一日,甲方须按日租赁费用的双倍支付乙方移交补偿;若房屋移交之前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免除甲方支付逾期移交补偿的责任。同时,甲方还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5日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100万元作为合同定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将房屋转作它用或将房屋租与第三人,应双倍返还定金。合同还同时对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
  日,原告贵州购物公司向被告公司纳雍分公司负责人罗某某支付合同定金100万元。日,被告公司纳雍分公司向原告贵州购物公司发出函件,该函件主要内容为:贵公司按约定租赁我公司位于纳雍某广场负一至负三建筑面积为7577平方米做超市使用,现出租的房屋已整体完工,但不能满足贵公司安装电梯的要求,我公司决定撤销合同返还贵公司定金10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最高利息补偿。之后,被告公司纳雍分公司未移交租赁物给原告方。至本案起诉时,被告公司纳雍分公司已将涉案房屋出租给第三方,第三方已接收租赁房屋并装修完毕。原告因而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等。
  该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但因被告违约并将租赁房屋转租他人,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被告公司纳雍分公司在合同解除条件未成就的情况下将租赁物转租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告不履行约定债务,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但因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该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并由被告贵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贵州某购物公司交付的定金人民币100万元的双倍即200万元。案件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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