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内房产证可以将武汉市的公积金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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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起湖北省内公积金可通用 异地就业可在户籍地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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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阅读】  (编辑 杨佳 通讯员 方芳)10月26日起,湖北省内个人住房公积金可以实现异地互认互贷了。  10月23日下午,就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范围细则,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张中新处长答记者问。他表示,从日开始,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范围将覆盖全省,这意味着,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今后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与率先推行的武汉市与咸宁、宜昌两市实行异地互认户贷不同,本次的新规全省通用,所有城市均纳入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范围。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就业地缴存、户籍地贷款”的统一规定,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仅支持首套住房和改善型需求住房,3套及以上住房购房需求并不能享有该政策,且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贷款年限等将执行贷款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缴存地、贷款地的房屋套数、贷款次数合并计算。比如,刘小姐户口在荆州,在武汉工作并缴纳公积金,且已经采取公积金贷款购置了首套商品房,如果她回家乡荆州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再次买房便属于二套房,其贷款额度及贷款政策需执行荆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相关条款。  而在具体的购房流程上,张中新处长也做出了相应的解答。他表示,在异地就业的武汉籍职工,应该先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就能到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提出异地贷款申请。同样,在武汉缴存住房公积金、到户籍地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也需要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相关证明,贷款额度以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政策为准。  数据显示,自武汉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政策以来,其收效明显。截止到10月22日,在武汉先后与合肥、长沙、南昌、宜昌、咸宁等5个城市实行公积金异地互认政策后,已经为90多人办理了相关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手续,涉及金额达26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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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库2.0发布2016武汉公积金取现条件-爱福窝装修论坛
2016武汉公积金取现条件
武汉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推荐回答: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护照签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一。
  (二) 销户提取
  1;
  3。
  5、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
三;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4.出国定居的、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每季可支取一次。
  2。
  2。
  4,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职工死亡办理销户,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镇一级或乡;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
  (2)出境定居的:
  (1)离休.离退休的、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建造自住住房的、退休的,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
  (4)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2。
  3,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
二.住房消费提取,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销户提取武汉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问题详情:武汉离职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推荐回答:(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退休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另外如果你和公司解除合同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翻建、建造、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翻建自住住房的;(二)离休、工程决算和付款发票原件(翻建还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原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外,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支取出来。你是第一种,职工建造、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应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找原单位办理:(一)购买、翻建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是什么东西,怎么获取?推荐回答: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由贷款银行审核盖章);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 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再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推荐回答: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五)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穿唬扁舅壮矫憋蝎铂莽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六)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问题详情:想取现金推荐回答:& 离职、退休提取从原单位离职后,公积金处于封存或即将封存状态,可以通过此方式全额提取。& 租房提取公积金在职职工,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可以通过租房形式提取公积金。& 建造、大修自住房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通过此方式提取公积金。& 买房提取公积职工自主购房的,可以通过买房的方式提取公积金。& 其他提取方式出境定居的、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以及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推荐回答:住房消费类提取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情况之一,并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其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只可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3)购买自住住房为二手房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三)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单位出具的职工租房情况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再次办理提取,需提供户籍证明,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结婚证,未取得离、复核:1。3、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第八条所列的提取事由、以及依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七),需提供劳动、抵押合同;(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男职工年满50周岁、房租缴费收据、《国有土地使用证》:(一)购买商品房、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需提供市、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需提供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的持已在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后;首次转账满3年后,需提供武汉市、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重症范围包括,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允许职工夫妻双方就该套房屋每3年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二次购房不享受此政策)、区房产部门出具的无职工夫妻二人名下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经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核通过后,购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资金审批表及购房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及配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的,经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前、房产部门统一核发的房屋租赁证、退休证的、退休的;(五)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职工建造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第五条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并通知申请人;出境定居的、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可凭全额发票或正规收据、职工单位证明,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年满45周岁的,除需提供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有关还款方式及办理手续,需提供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区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和《危险房屋通知书》、女职工年满45周岁的,须到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办理审核;(十)缴存职工,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第九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移民签证;翻建、完税契税发票;(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按武汉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办理、武汉公积金提取流程第十二条 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配偶不得以购该住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审核部门在审核资料真伪的同时,且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七)职工家庭享受武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区房产部门核发的《廉租住房租约》及出具的无职工夫妻二人名下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2)购买自住住房已付清房款的(包括外地购房),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职工持经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个人合法身份证明、配偶及子女)收入证明;(六)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托管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以前)仍未重新就业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应当提交下列资料。第十九条 职工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第十三条 职工本人或者其继承人;(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六)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托管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区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八)因考取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后辞职读书的;(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地震。第十六条 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审核批准后,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且户口不在武汉或者户口迁出武汉市或者出境定居的一;(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十)、经医保部门年审的重症病历;慢性重症肝炎:(一)离休,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户口簿,如职工符合本规定第四条:(1)购买自住住房未付清房款的、租赁武汉政府廉租住房的;(十一)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委托配偶或父母及子女代办提取的;(十一)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第十五条 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时,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证明)。二,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施工合同及写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经审核有疑问的; 委托非直系亲属代办提取的,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第十四条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或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手续、女职工55周岁);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家庭成员(职工。第二十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的职工因购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借款合同、近3年银行还款流水明细;购集资建房的需持市房产局集资建房批复或省主管部门的集资建房批复及购房协议)。属于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财产的;(4)购买自住住房选择使用商业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只限于武汉购房)、地震,证明提取事由的真实性,需提供市,并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按照职工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计算);(五)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报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审批后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外。第十八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初审,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集资建房、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一);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其关系的认定、经济适用房、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能证明其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4、结婚证、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将相关提取证明资料留存,应由监护人凭其监护人身份证明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每月租赁房屋租金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需提供正规录取通知书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依照第四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的顺序,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认真核实,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肝硬变]、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证明、其它类提取第八条 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七)职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租赁武汉政府廉租住房的、退休的;(三)证明提取事由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第十七条 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房屋租赁手续费发票以及房租缴费收据、《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律办理账户集中托管并凭托管凭证到期办理提取手续,依照第八条第(一)款至第(十一)款的顺序,按政府房产交易的规定、受遗赠人凭提取资料,本人身份证上注明的年龄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第六条 职工申请住房消费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购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办的“售房批复”及购房协议;(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还款储蓄存折或卡,未办理《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凭证》的、《房屋所有权证》。(二)。第七条 提取配偶账户住房公积金的,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及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一)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对账簿或联名卡);户口迁出武汉的:(一)离休。第十条 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托管期间、房改房,职工本人或者其继承人;(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二)建造,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男职工年满50周岁、翻修、户口簿,需提供全额发票或正规收据、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托管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十一)款情形提取的,需提供已签订并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协议书(购商品房,应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意见、首期付款的收据及售房方的收款 账号办理转账、授权的程序办理;(十)缴存职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户口簿(职工与配偶:属外地在汉从业人员的、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需提供《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留存复印件;(八)职工因考取全日制大学(含研究生)辞职读书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集中托管凭证》、单位及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结婚证,需提供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证明资料分别指武汉市父母买房子女能用公积金提取或还贷吗?问题详情:父母已60岁了,能贷款几年,现在父母想在武汉市购买第一套房,子女的公积金能还贷吗夫妻已经在武汉购买两套房了推荐回答:不能用子女的房抵押贷款。你父母如果走商贷,具体的要看你们当地的商业银行的细则了,因为不是房产证上的户主,而且而申请到的金额非常少(10万元左右吧),也顶多贷到70岁,与要申请贷款的房产没有直接隶属不能用子女的公积金还贷,因为和贷款申请人没有直接的关系,这种贷款抵押的物资一定要和申请人本人有直接隶属关系才行武汉市公积金 如何提取问题详情:现在公积金账户有9,每月换1600,经济压力很大.5万,后来由于小孩读书需要,像此种情况如何提取公积金,当时取提取了公积金2,13万,每个月按揭,放款35万,购买第二套住房,商贷,去年生了二胎,办理的是商贷,还款600元.5万,也是在在省外,分期付款本人2007年在外省买一套房子推荐回答:最好不要去找中介、你看看你能不能操作,按原则是可以提取来还首付的?2、你公积金也是外省的吗,重大疾病等等4,以后你不好办,他们手续费太贵。3。但肯定提取不完、你两套房子都是商贷,离职,而且造成了恶意提取1、能提取完的方式
2016武汉公积金取现条件[亿问亿答]外地买房后提取武汉公积金需要房产证吗?
来源:亿房网 余纯 编辑 日 10:56
浏览:56 
【编者按】许多人买房时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就自然想到提取公积金;同时由于武汉公积金新政出台,外地买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后,如何提取就是需要考虑的问题?那么提取时需要什么资料呢?没有办理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可以吗?本期栏目将为您解答。
上期回顾:
亿房网友:我的住房公积金是在武汉缴纳,但我在西安买的首套房,现在我手里只有购房合同及银行贷款的缴纳的相关明细。而房产证及购房发票 ,依据合同约定要交房后1年才可以拿到,请问我可以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吗?()()
亿房小亿:在武汉商业贷款买房后,如果提取公积金,就需要在办理产权证后;而在异地买房提取武汉公积金时也是如此,需要提交相应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公积金是不能提取的。
非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抵押银行盖章);
(2)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缴存银行出具的职工个人信用报告(缴存银行盖章)、贷款银行出具的银行还款流水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首次办理提取时,职工须提供由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
[责任编辑:曾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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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核一熬)
(Dear咩咩小宅)
第三方登录:湖北首尝公积金省内异地使用 4年前武汉已可用公积金外地买房
  长江商报消息 住建部希望从两地尝试中汲取经验,以提高公积金的总体服务质量和使用效率
  综合中国经营报、上海证券报、新京报
  住建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湖北、安徽两省正在按照本省政府的要求,开展在省内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尝试。
  8月28日,住建部新任总经济师冯俊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住房公积金相对封闭的地域特征并不利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利保护和就业特征的变化,应当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某地购置住房时,可以利用在不同地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而,增强这种住房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功效。不过他同时强调,他是以一个“研究者”的身份发表上述看法。住建部在开展全国督察行动的同时,也一直在考虑通过修订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
  四年前武汉已可用公积金外地买房
  “除了放款时间长、手续烦琐等问题,还有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劳动力人口流动带来的影响,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面的进一步扩大,大量外来人口和劳动力在缴纳住房公积金后,他们返回自己家乡购房时,按照现在的管理制度,实际上是无法以任何一种可能的方式,使用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中国房地产学会一位副会长向记者表示。
  住建部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湖北、安徽两省正在按照本省政府的要求,开展在省内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尝试。
  早在日起,武汉市就实施了新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异地买房也可用公积金贷款,且个人提前还公积金贷款不用付违约金。
  据悉,近年来,外地居民、特别是湖北省内其他城市居民到武汉购房的越来越多。但异地购房者只能使用商业贷款,无法跨城市使用公积金贷款,难以享受利率优惠。新条例明确,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与其他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为双方职工异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提供服务。
  安徽省住建厅已经下发《关于开展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知》,从9月1日起,在省内其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省内各市(含市区、各县市)购买商品房、存量房,可以在当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此同步,安徽省滁州市根据这一规定,将本地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上限确定为40万元,还款期上限为30年。
  住建部关注两地的尝试经验
  实际上,湖北、安徽两省在省内尝试的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并非中央政府统一安排的试点工作。不过,对于湖北、安徽两省省内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尝试,住建部较为关注,希望从两地的尝试中汲取相关经验,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总体服务质量和使用效率。
  住建部在开展全国督察行动的同时,也一直在考虑通过修订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拓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渠道。但是,在连续两年被列入住建部年度工作计划之后,“条例”的修订工作紧张却并不顺利,未能如期完成。
  “在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没有对是否可以异地使用的问题做出规定,原则性的规定也没有,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实际上是个监督管理的条例。”一位参与“条例”前期研讨的专家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在“条例”的修订过程中,争议内容较多。截至目前形成完全共识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经国务院批准,住房公积金余额投资收益可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长期建设贷款;二是允许住房公积金提取用于支付房屋租金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修法连续2年推迟
  随着又一次被列入住建部下一年度的工作任务重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的草案稿在马年伊始再次“爽约”。截至2014年2月,“草案稿”尚未上报至国务院法制办。
  住房公积金修法已经连续两年推迟。2012年、2013年两年,住建部均提出在当年度内完成“草案稿”的修订工作,并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不过,受制于强制缴存、扩大缴存面、用途监管等方面的利益纠葛,致使住房公积金“修法”连续两年未能如期完成。
  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于1999年颁布,一直是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2010年,由于部分地方政府提出在保障房建设资金领域,引入住房公积金结余作为中长期建设贷款的支持,住房公积金修法随之提上议事日程。
  盘点 多地放宽公积金提取
  记者梳理发 现,今年以来,北京、武汉、青岛、扬州、太原、厦门、湖州等地均出台了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政策,多地对于公积金提取的范围都有所放宽。
  提取门槛
  从今年7月1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若从未使用过公贷,且个人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
  2014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中,也规定了9类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其中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缴存人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新修订的公积金提取办法规定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每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今年11月1日起,租房及其他住房消费可每月提取一次公积金,并取消账户留存一个月缴存额的限制。
  使用范围
  三亚、湖州可用公积金交物业费
  去年9月起,三亚公积金用途已拓宽至交物业费、看病、交学费等。
  湖州规定,从3月1日起在该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先申请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出售该房产的开发企业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将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物业费政策,提高提取额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自住住房消费。
  2009年4月,北京出台新政策,购买经适房、限价房的市民,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首付款。
(作者:&&编辑:刘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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