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员工投诉公司未签合同押金怎么投诉

免费找律师:400-888-8340
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公司收取员工工服押金是否合法
公司定做工夫,收取了我1300块钱押金,说干满两年之后才退,但是我现在因为个人原因要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退我的工服押金
 问题来自:北京 - 北京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3:56 咨询人:15f425cv136a6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您还可以输入5000字
温馨提示:使用组合键Ctrl+Enter可快速提交!发布问题、回复咨询,更加方便、及时。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17条回复
您好,依据双方合同约定
回复时间: 13:5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公司无权收取押金,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14:0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押金,应当退还。
回复时间: 14:09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不合法,可以要求退回,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14:19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VIP+版主]
你好 可要求退还
回复时间: 14:3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公司收取押金违法,可以要求退还
回复时间: 16:2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单位应当返还
回复时间: 16:3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押金,应当退还。
回复时间: 21:1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押金,应当退还。
回复时间: 10:3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VIP+版主]
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押金,应当退还。
回复时间: 07:5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押金,应当退还。
回复时间: 14:0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单位应当返还
回复时间: 14:0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可以要求退还押金,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14:1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应当退还。
回复时间: 14:4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押金,应当退还。
回复时间: 14:4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可以要求退还
回复时间: 15:4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押金,应当退还。
回复时间: 07:3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相关法律咨询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民事法律-债权债务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找回我的问题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当前位置:&>&&>&
公司用工收押金,员工维权赢官司
  杨克元 闵行区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
  卢永良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高级法官、《上海审判实践》编辑
  齐 斌 上海市世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日,郭先生作为征地工被安排至某混凝土公司任驾驶员,基本工资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数确定,另加按出车数量计酬的奖金,合计平均每月约为1500元.公司向郭先生收取押金5000元并开具收据.
  2006年3月,公司以收款事由为培训费的收据换回原押金收据.
  2007年9月至10月,郭先生被安排任外场调度工作,但公司未支付工资.
  2008年,公司因经营困难,以合作经营方式将资产租赁给建工集团,并于11月26日通知郭先生可选择至建工集团工作,或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尚未发放当年8月26日至11月25日期间工资.郭最终未去建工集团工作.
  12月10日,郭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被裁决不予支持,遂诉至闵行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返回押金5000元支付2008年9月至11月期间工资4500元支付2007年9月、10月任外场调度工资2200元补缴2008年3月至11月期间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支付2008年3月至11月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35万元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7500元.
  庭审中,郭先生称,公司已调换原押金收据,故只能提供复印件.为证明工资情况,郭提供了2008年8月的工资明细表(复印件).
  法院审理查明,郭先生在2003年被征地,2004年12月由征地单位办理招工手续,2008年3月至11月期间由该征地单位缴纳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费.
  2009年11月,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某混凝土公司支付郭先生日至11月25日期间工资4500元、2007年9月至10月期间工资2200元,返还郭先生押金5000元对于郭先生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杨克元说法:特殊劳动关系参照执行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劳动者有提供劳动的义务,用人单位则有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郭先生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员工提供劳动后,公司理应支付相应工资.因公司未到庭举证证明其已向员工发放2008年9月至11月的工资,故郭先生主张该期间工资,法院可予支持.
  结合行业标准,郭先生主张的工资数额属合理范围,其要求公司支付日至11月25日期间工资4500元之请求,法院可予支持.同理,公司未尽工资发放的举证之责,法院对郭先生主张的2007年9月、10月的外场调度工资2200元,亦予支持.
  郭先生系征地农民,由征地单位办理招工手续并按月发放其生活费、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故原告与被告建立的系特殊劳动关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特殊劳动关系的,应当参照执行有关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及最低工资的规定.因此,郭先生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公司未到庭对收取5000元培训费事宜作出合理解释,而在其他生效仲裁裁决中认定被告有以培训费名义收取员工押金之事实,故员工关于公司收取的5000元培训费实为押金的陈述,法院可予采信.公司向郭先生收取押金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应予纠正,郭先生要求返还,法院可予支持.
  卢永良说法:以培训费为名收取员工押金违法
  本案的劳动纠纷涉及诸多方面,撇开枝枝蔓蔓,我认为此案关键在于:某混凝土公司在未对郭先生进行任何职业培训的前提下,以培训费为名收取郭先生押金的做法是违法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员工押金.某混凝土公司明知违法,却欲盖弥彰,以培训费的名义实际收取郭先生5000元押金.法院据此认定其违法,判定归还原告是正确的.
  某混凝土公司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现无任何证据证明,被告曾对其员工进行需由员工自己承担培训费用的业务培训,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据此,法院裁判正确.希望一切与本案被告某混凝土公司有相似问题的单位,引起必要的重视.
  齐斌说法:拒不到庭即丧失抗辩与主张的权利
  本案主要涉及两个问题:第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可否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已明确禁止.第二,特殊劳动关系情况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未就"特殊劳动关系"作出特别规定,但特殊劳动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对上海市发生的、涉及特殊劳动关系的案件,应适用本市有关规定(包括司法解释).
  某混凝土公司向郭先生收取5000元押金是非法的.此后公司通过调换收据的方式将收款事由改为培训费,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法院判决公司返还押金是正确的.
  郭先生原系征地农民,由案外人(征地单位)按月发放生活费并于2004年办理招工手续案外人还为郭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郭先生与被告公司之间系特殊劳动关系.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特殊劳动关系情况下,单位应遵守有关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和最低工资的规定换言之,《劳动合同法》关于未签劳动合同之双倍工资差额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的规定并不适用于特殊劳动关系(当然,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因此,法院未支持郭先生关于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
  被告公司拒不到庭,即丧失主张权利、提出抗辩的机会.这种做法并不足取.
在线咨询:
电话:021- 网站备案:沪ICP备号您当前的位置 :&&&&正文
公司不得收取员工押金
大江网-信息日报&&发布时间:
  南昌范先生:我提前3个月向公司打招呼提出辞职,但公司仍以我工作未满一年为由,强行收取押金。请问我该怎么办?
  记者跑腿:5日,记者从南昌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处了解到,任何单位在招聘或用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或方式收取员工押金。如果公司采取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等方式来强行收取押金,那员工可向南昌市劳动局劳动监察处举报,劳动部门一经查实,会对公司进行严肃处理。(边海龙、记者李甫华)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
大江网-信息日报
[ 网友留言只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大江网立场 ]
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或“大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大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大江网讯[XXX报]”或“大江网-XXX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江网?XXX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
江南都市报
今日家庭报
&&&新闻排行榜
&&&每日头版
&&&&热贴网闻
&&&&观点时评公司员工押金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押金管理制度为了确保酒店的正常运行,保障的切身利益,维护的合法权益,现对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手续做出以下规定:&一、&收取保证金的目的&员工在任职期间酒店将对员工进行工作技术、技能和其他酒店知识的,而且要为其提供必要的环境。&为避免员工恶意破坏酒店公共财物、严重违纪,影响酒店声誉情况的发生,保证酒店的正常运转。&督促酒店和部门对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使员工尽快掌握酒店相关专业知识,否则员工有权向酒店进行投诉。&二、&保证金的收取&保证金共计XX佰元,新员工在期开始时必须向酒店缴纳壹佰元保证金,剩余保证金将在转正后逐月扣除。酒店同时出具给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日后备用。&三、&保证金的退还&员工在劳动期满后,酒店将全额退还保证金给本人。 员工在期未满而擅自理店者,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并扣除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员工退离酒店时,必须配合酒店办理完所有手续和岗位工作交接,才能退还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四、员工在试用期(试用期一至三个月):&酒店认为其不能胜任具体岗位工作而劝退者,保证金予以退还。&员工本人单方面终止协议给酒店造成一定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员工离职时工作交接不清,相关手续办理不完善者保证金不予退还。&在试用期内已发工鞋、工袜者将扣除相应成本费。&五、员工在试用期后,按酒店程序(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者在办清交接手续后可退还保证金。#2楼公司员工押金管理制度(第2篇)公司员工押金#e#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管理,紧密配合落实公司管理制度中有关奖惩的规定及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职员一律交纳保证金,含试用期内的职员。 第三条:职员应缴存的保证金之标准如下:&1、高级职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员)按其年工资标准的50%缴存; 2、中级职员:(部门经理、副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按其年工资标准的20%缴存;&3、一般职员工资标准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按其年工资标准的15%缴存;&4、一般职员工资标准在2000元以下的:按其月工资标准缴存。 第四条:第三条第1、2款中职员之保证金从职员每月工资中按工资标准的50%扣存,累积至前条规定标准为止;第三条第3款中职员之保证金从职员每月工资中按工资标准的40%、30%、30%依次扣存,累积至前条规定标准为止;第三条第4款中职员之保证金从职员每月工资中按工资标准的40%、30%、30%依次扣存,三个月内累积至前条规定标准为止;若职员个人确因困难,需延期扣除的,由职员本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后可延期扣除。&第五条:职员在职期间,其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六条:职员如有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之有关规定,公司先从其工资中逐月扣除相应罚金及赔偿金,不足部分另从保证金中扣除;本着“保证金维持原则”,职员保证金在扣除后有不足时,再从工资中及时按第四条之规定扣存。&第七条:职员离职时,经公司离职程序查实,扣除应扣款项后足额返还缴纳的保证金。&第八条:公司根据职务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不同来规定其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1、高级职员: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在正式离职六个月后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2、中级职员、财务部职员、符合第三条第3款的一般职员: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在正式离职三个月后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3、一般职员中的销售部职员: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在正式离职二个月后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4、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其他一般职员:根据所承担的职责在正式离职一个月后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第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自日起实施#3楼保证金、押金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保证金、押金管理行为,防范非正常损失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分支机构。1.范围定义&本管理制度所指的保证金、押金是指公司因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直接支付给合同对方的保证金或者押金,除非公司违约,否则该保证金、押金在未来的确定日期可以全部收回。&暂时代第三方支付的保证金、押金不列入保证金、押金核算和管理,该款项列入“其他应收款-代垫往来款项”核算并按月清理追收。&保证金、押金必须取得相关收据及合同证明,收据上应清楚注明“保证金”或“押金”字样;确定在未来不能收回的保证金、押金,即使收据上注明了“保证金”或“押金”字样,也不能纳入保证金、押金核算和管理,该款项应当计入损益。&2.支付&经办人在申请支付保证金、押金时,应当出示双方的合同原件,财务经理凭合同原件审批支付。&因特殊原因,不能先出示合同即须申请保证金、押金支付的,应当由经办人办理个人借款,财务经理审批借款依据充分的,可以先支付,但是经办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原件交财务经理审核备案;财务经理在收到合同备案及对方开具的保证金押金收据时,应当通知财务会计将经办人个人借款转为保证金、押金核算和管理。&主流供应商因为临时促销收取的、未开具保证金、押金的市场保证金等,不计入保证金、押金核算,应纳入“其他应收款-代垫往来款项”核算,并按月清理追收。&在保证金、押金支付后,经办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保证金、押金收据并保密资料,严禁外传&交到财务部。&3.保管&所有的保证金、押金收据原件,均应由部门财务部集中统一保管,财务部应当将所有保证金、押金单据原始凭证从会计凭证中抽离,单独保管,并建立保证金、押金原件领出、还回登记表,清楚的登记每张保证金、押金原始凭证的交接情况,并由管理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各部门的财务负责人应当自行或者指定一个财务人员作为管理人,对保证金、押金原始凭证进行管理。&4.收回&保证金、押金的实际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当建立保证金、押金回收时间登记,确保保证金、押金到期及时收回,其中:&(1)办公、行政类保证金、押金应由部门行政部门负责登记并回收;&(2)零售店面房租、资源类保证金、押金应由零售部门负责登记并回收;(3)产品资源类保证金、押金应由产品部门负责登记并收回;&(4)市场类保证金、押金,应由市场部门负责登记并收回;&上述部门相关人员或负责人岗位变动时,相关的保证金、押金登记、收回工作应当作为相关责任及其部门负责人的重点工作交接内容之一,交接双方应当签字确认。&部门财务部应当至少按月清理保证金押金收回情况,并在保证金、押金到期或者收据失去法律效力之前30天,通知相关责任人收回保证金、押金,或者更换新的、有法律效力的保证金、押金收据。&保证金、押金承载的主体发生转让时,除非双方在转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相关的保证金、押金权益转让给下家,否则不能用收回的转让费收入冲抵应收回的保证金、押金,相关的保证金、押金应当由经办人继续负责收回。&因特殊情况不能收回的保证金、押金,应当由经办人书面说明,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核销,不能收回的保证金、押金金额超过3000元的,还应当报集团审计监察部核销。&保密资料,严禁外传&5.责任承担&因为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的保证金、押金不能按期收回,相关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人的部门负责人,应当承担连带管理责任,除非其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按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尽到了管理及提示责任。&保证金、押金不能收回的责任认定,按非正常经营损失事件,由事业部、集团审计监察部、行政部共同审批确认。&6.解释权及生效时间&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财务管理中心。 本管理制度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施。
注:查看本文详细信息,请登录安徽人事资料网 站内搜索:公司员工押金管理制度
看了该文章的人还看了:
从6月份,公司倡导创建“诚信自律”班组活动以来,我与班组人员一同认真学习公司创建“诚信自律”班组的有关内容。经过学习和内部试运行,我认真编写了硫酸厂生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
各位领导: 今年以来,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我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严
编辑提醒:请注意查看“公司员工押金管理制度”一文是否有分页内容。原文地址
相关阅读:
注:公司员工押金管理制度一文由免费提供,来源于网络。本文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请在转载引用时保留。否则因《》一文引起的法律纠纷请自负。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司员工服装押金规定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