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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州市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泰州市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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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再有二个月就结束了,新的一年即将来临。每次在新年开始之际,都要给企退人员调整养老金,2016年是否出台新的“提低缩差”政策?泰州市的养老金怎么调整呢吗,看看小编的介绍. 本人建议2016年“提低缩差”调整方案: 一,泰州市养老金水平偏高的,应原地踏步待调整。 二,泰州市“提低缩差”应参照与机关事业单位同期退休人员,同职务、同职称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应逐步调整。三,泰州市养老金差距大的应多增加,差距小的应少增加。 四,泰州市争取在2018年基本缓解养老金问题,于2000年解决好养老金问题。 在一些地方,人社部门在落实社保法的同时,也执行了最低养老金政策,例如广西的最低养老金为最低工资的80%,但造成了“缴费年限不一但领取养老金相同”的现象。 广西的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制度,将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设置为“保底数”,养老金低于“保底数”的退休人员按“保底数”领取实际养老金。假如有退休人员缴费恰好为15年的最低年限,同时他应领的养老金又低于“保底数”,那么,他领取的养老金被提至“保底数”额度,而该“保底数”可能恰好等于他缴费22年才能领取的额度,也就出现了“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的情况。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  养老保险缴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   在一些地方,人社部门在落实社保法的同时,也执行了最低养老金政策,例如广西的最低养老金为最低工资的80%,但造成了“缴费年限不一但领取养老金相同”的现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记者进行了调查。  “缴费年限不一但领取养老金相同”实际工作中极为少见   日前,人社部公布了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评估研究报告。报告提到,广西最低养老金为最低工资的80%,如果职工一直按最低标准缴费15年,其退休后领取的有保障的最低养老金相当于持续缴费22年后得到的养老金,即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   社会保险法要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个人可以自行决定在什么阶段以什么方式缴纳多长时间。也就是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缴费满15年后停止缴费,或是选择年轻时不缴费,等到距离退休15年时才开始缴费,抑或是中断缴费一段时间后接着缴满15年等。   对于企业职工而言,只要在用人单位就业,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至退休年龄。然而在此规定下,也可能出现企业职工退休时刚好缴费满15年的情况――个人若是在符合退休年龄前15年进入企业工作并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其退休时也符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在养老金发放环节,广西从2002年起建立基本养老金最低保证数制度,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总额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在此“保底数”政策下,养老金低于“保底数”的退休人员按“保底数”领取实际养老金。假如有退休人员缴费恰好为15年的最低年限,同时他应领的养老金又低于“保底数”,那么,他领取的养老金被提至“保底数”额度,而该“保底数”可能恰好等于他缴费22年才能领取的额度,也就出现了“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的情况。   但这种情况实际工作中极为少见。因为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制度激励下,大多数有条件的人都愿意通过提高缴费标准、延长缴费年限等来提高退休后发放的养老金额度,只有很少一部分缴费能力确实有限的人才会符合领取“保底数”的条件。  最低养老金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效益欠佳企业员工有利   “个人缴费15年与22年领取的养老金相同,只是最低养老金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导致的个别情况。不能因为轻微的‘副作用’,就完全否定整个政策。”广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最低养老金政策意在起到民生保障的托底作用,给予困难群体一定的倾斜,最大限度地普惠大众,同时也激励更多的人参保,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   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分为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两个部分。职工一般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的基数,个人缴纳的费用为基数的8%。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职工,个人缴费时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基数。单位缴纳部分则以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额度为基数,缴纳额度不超过该基数的20%。个人缴纳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部分进入统筹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则分为5个档次,分别为统计局当年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的60%、70%、80%、90%和100%,缴纳费率统一为20%,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缴费档次。20%的费率中,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   然而,即便是在这样的缴费政策下,一些职工由于所在企业效益欠佳,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可能会很低,这导致他们退休后只能领到很少的退休金,额度甚至还可能低于低保或是失业保险金。对于一些灵活就业人员而言,由于缴费年限太短或是中断缴费等,同样可能会出现养老金少得可怜的现象。退休金太低,会影响人们参保的积极性。最低养老金政策实现托底,能够鼓舞更多的人参保,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  现行养老保险制度激励人们持续缴费   专家认为,广西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实施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有效提升了广大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国家和自治区对养老金的计发制定了统一的制度框架,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待遇计发与缴费基数高低、缴费年限长短、在职职工工资的增长“三挂钩”。具体而言,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涉及的因素包括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参保人员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等。   从中可以看出,养老金的高低不仅与参保人员每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高低相关,也受到缴费年限的影响,也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充分体现“效率优先”的激励机制。   近年来,广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呈现逐年增长的势头,这样的计算方法实际上也是激励人们持续缴费,不要随意中断缴费。   如果是在职职工失业了并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他们领到的养老金会不会受影响呢?养老保险制度充分考虑到了这种情况:若是职工失业并成为灵活就业人员,依然可以选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至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甚至直到领取养老金的法定年龄。即使缴费模式、额度等发生了变化,但所有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都将在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中累计储存,在计算其养老金时统一纳入计算公式。   有关部门表示,这样的制度设计鼓励了更多面临失业问题的人员继续参保。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意在使更多人实现老有所养。这个政策经过多年的实施,已经深入人心,得到了广大职工和其他参保人员的认可、理解,特别是许多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退休后尝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等激励措施的甜头,老年生活得到了更好的保障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2016年养老金上调调整最新消息,企业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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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涨工资最新消息-查看:上调多
  2016年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涨工资最新消息-查看:上调多少?
  江苏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15元/月
  4月5日,记者获悉,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下发通知,为落实省政府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要求,稳步推进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由每人每月105元提高到115元。这要比国家的最低标准70元高出45元。这也是江苏连续6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根据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江苏省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办法》执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筹集,确保日前将政策落实到位。
  据悉,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对于居民来说,堪称最基本的保障。新通知下发后,今后,年龄超过60周岁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可领取到115元基础养老金。
  截至去年底,江苏企退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达2460元,比&十一五&末增长68%。如按照约6.5%的涨幅测算,江苏约600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人均月养老金的增额为159.9元,这意味着2016年江苏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有望达到2619.9元。不过这只是测算,至于具体怎么调,如何与缴费年限挂钩,江苏将结合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研究具体的调整方案并报批。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是首次安排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记者了解到,去年下半年,江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同样的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原则,日前已退休的&老人&,按照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本次调整,全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涉及多少人以及平均养老金水平,目前人社部门正在摸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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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排行2016年江苏省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细则,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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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省企业退休职工涨工资细则,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是有达内考试网()为你整理收集:
江苏退休人员涨工资&江苏省2016退休金还涨吗,江苏省退休金上调多少(什么时候补发?南方财富网小编为您提供最新2016年退休职工涨工资新政策、退休人员涨工资查询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两部批准,现就2015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普遍调整  1.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3.5%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  (二)适当倾斜  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2.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国家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我省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和苏办发电〔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在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足的市、县(市),由当地政府筹集解决。  四、其他事项  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日起,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在此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从日起,比照本通知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的相关规定增发基本养老金(不再另行发文)。  五、组织实施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和增加倾斜对象。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情况请于5月1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市贯彻落实汇总情况请于5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对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和增加倾斜对象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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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平均工资调整前数据参考(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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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涨工资最新消息和方案 江苏2016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调吗?退休人员涨工资是真的吗?  养老金调整每年都在一月份开始进行,到时本站会及时更新养老金调整方案最新消息,下面跟达内教育网一起来回顾一下2015年的情况: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2015年调整..…
 江苏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记者昨从省人社厅获悉,全省58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将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养老金。全省方案出台后,各地将很快制定并出台当地的调整办法,并力争4月底前到位,补发今年前3个月增加的基本养老金。  今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
江苏退休人员涨工资2016年新政策,江苏退休养老金最新规定2016…
江苏2016年退休工资调整最新消息,江苏退休工资最新规定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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