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死前把自已股权质押变更股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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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股东必须实际到场确认吗?
本帖最后由 龚商 于
14:38 编辑
股权转让股东必须实际到场确认吗?
一般不能来或者不肯来的,大多背后有猫腻。
没有特别要求,申请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怎么体现真实,只有股东到场才能体现真实。
实践当中的做法,只要您向企业解释清楚,绝大多数企业并不反对,反而很支持理解。
刚接触注册业务时,我也不要求当事人当场签字,只是形式审查,在了解了很多关于这方面的纠纷案例,心里确实感到后怕,虽然法院不一定判决我们工商机关败诉,但为此所耗费的人力精力确实不得了。于是我们现在要去当事人携带身份证现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刚开始,我认为企业会很抵触,但出乎我的意料,绝大多数企业都能够理解,而且非常支持我们的做法。
股权转让,股东不到场签字的,要核对原始档案是否一致。
如果出现问题,就按提供虚假材料变更来处罚
此举能行得通?
股东股权转让原则上是原股东和新股东必须现场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到场签字。。。。。
股权转让是否到场登记视其股东自愿,民法规定公民和组织都有代理和被代理的权利,登记机关不得剥夺申请人的代理和被代理的权利。
我们省局早二年前下文要求股权变更的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到场的上门服务,二方面都不行的不办理变更业务。
股东是老外,要去外国吗?&
赞同“龚商”观点。
严格来说,没有程序约束要求股东必须到场签字,登记文书的“委托书”请仔细研究研究,对代理**限有相应授权,特别是“注”的部分有相关解释;即使是股权变更,股权转让协议也属于企业的自备文件;同时,《公司法》对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也有相应罚则,这一条款制定的本身就为登记部门消除了登记责任的隐患。
核对原始档案,如果股东签字与原始档案上字迹不一致的要求股东持身份证原件到场。
赞成“龚商”的观点,既然允许委托代理办证,就不应该要求股东再到场签字;另外核对原始档案,如何保证原始档案里的签字是股东本人签的?还有核对,个人觉得对工商登记工作人员的能力要求太高了,如果鉴别核对,我们不是专业的鉴证人员。
看个人对具体每一业务的把握,是否到场签字不绝对。
不需要。。。。。。。。。。
有个企业增资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股东出资额,几个月后公司中的另外一个股东提出某股东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和章程上不是他们自已签的字,要求撤销变更登记,双方各执一词,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工商局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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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退出股东需要什么手续变更的时候法人股东都到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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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有限公司股东之一自然死亡之后,变更股权有时间限制吗?需要怎样办理?万分感谢_百度知道
有限公司股东之一自然死亡之后,变更股权有时间限制吗?需要怎样办理?万分感谢
几年之内要办理完毕?有时间要求吗?比如一定要办理吗
提问者采纳
否则后期有纠纷的话。出具股东会决议时,时间要求没有具体规定,无法处理。伪造签字还有法律责任风险要办理变更股东的手续。股权有继承性,都会少一个股权签字。放着不办理,始终是个风险。其他股东可以受让该股东的股权,由其继承人签署相关文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可能会需要公证机关出具公证文件,遇到需要全体股东决策时就有问题了,但是应当尽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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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股东而且是法人死亡,我想变更法人,是不是得先把他股权继承权进行更正呀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股东而且是法人死亡,我想变更法人,是不是得先把他股权继承权进行更正呀
----------------------------------------问题补充:--------------------------------------------------
工商那边先让我把他的股权进行更正才能进行法人变更,我该怎样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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