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申请民政局大病救助条件补助重大疾病申消民政局大病救助条件补助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民政怎么报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民政怎么报
学习啦【劳动法规】 编辑:文桦 发布时间:
  日,卫生部介绍,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今天学习啦小编将与大家分享: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民政怎么报。以下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基本原则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建立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础上,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政策、资金和对象公开,执行过程和措施公正、公平,资金拨付和发放安全、高效、便民的原则。
  (二)坚持在政府主导下的多方参与、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关注重点、施救的原则。
  (四)坚持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原则。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和标准
  (一)所有参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及随参合父母享受新农合医疗待遇的新生儿,凡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1.参合农村居民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患有儿童白血病(0-14周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周岁)、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BH4缺乏症、危重孕产妇等22类重大疾病,其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自然年度,下同)累计3000元以上(含3000元)部分。
  2.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参合农村居民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3.对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规定其占医疗总费用比例上限,一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10%(含10%,下同)、二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20%、市级及市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30%,高于上限的范围外费用不予救助。
  (二)对下列情形,不列入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范围:
  1.未经批准到本市区域外或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2.应由政府另行安排专项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接种、婚前医学检查、预防、教育等)范围内发生的医药费用;
  3.、减肥、陪护等发生的非疾病诊疗所需费用;
  4.因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打架斗殴等有明显责任方造成的,因酒后驾车、无照无证驾驶、偷盗抢劫等违法违章造成自身伤害的,因自残、自杀、吸毒等造成自身伤害的;
  5.流产、堕胎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三)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标准。
  1.患22类重大疾病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2.除患22类重大疾病外的参合农村居民,其住院和大病门诊纳入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按60%比例给予救助;新农合报销政策范围外费用年度累计超过4万元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救助。
  3.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费用和救助金额累计时间按自然年度计算,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
  (四)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执行时间。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从日起执行,日至本意见施行前,以及持续住院至日后出院发生的属于大病救助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参合农村居民回参合地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办理。
  农村居民大病如何办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村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病医疗保险&)建立的目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3号和市政府、江政办发[2003]15号文件通知精神,健全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缓解农民大病医药费用负担,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条 大病医疗保险按照&低水平起步,广范围覆盖,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的方针。镇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会,费用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三条 大病医疗保险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科学管理,民主监督的办法。各村民委员会积极倡导,精心组织。把举办大病医疗保险视为:减轻农民负担,增加社会保障体系,防止因病致贫的&民心工程&来抓。
  第四条 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列入各村民委员会目标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对在该工作中成绩显著,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将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章 组织管理机构
  第五条 大病医疗保险工作由镇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工作,初保办主持日常工作。各村民委员会相应成立由村民主任、会计服务站站长、群众代表、村医室长等人组成的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负责本村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和大病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收支帐目等项工作。
  第六条 初保办和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会在大病医疗保险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各村的参保率、资金筹集率,确保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2、负责基金的划拨和群众医疗费用的审批。定期公布帐目,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加强对村卫生组织的领导和管理以及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技术培训与指导。
  农村大病救助申请书
  【篇一】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XXX,男,汉族,现年57岁,家住XX镇XX村七巷8号。
  本人因罹患心脏病失去劳动能力,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20XX年3月份以来,各种症状明显加重,经医院检查为XXXXXXXXXX等病症,后到XX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生建议,药物治疗非长久之计,只有通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在医生的建议下,本人遂于2013年5月份到XX医院安装了心脏起搏器。
  我和爱人已经下岗多年,靠平时打点零工艰难度日,家庭主要收入很不稳定,现在又失去劳动能力,无力承担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其中大部分治疗费用都是从亲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的。这不仅花光的家里的全部积蓄,而且债台高筑。
  因此,本人特向贵单位申请大病医疗救助,恳请给予本人大病救助为谢!本人及全家对贵单位的帮助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篇二】
  县民政局:
  我叫王冬梅,今年62岁,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我是县习文乡板屯村村民,我全家共有3口人,丈夫患癌症去世,是大病致贫户。
  我于20XX年患双膝重度骨关节炎,无法行走,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今年以来,先后到安阳、邯郸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解放军总医院,先后做了两次大手术,花去医疗费十几万。加上丈夫前几年住院看病,欠下的外债已经是十八万多。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我两个儿子参军,微薄的津贴孩子不舍得花,省下来给我看病。仅有的4亩地,因无能力耕种也给了别人,此外无任何收入。为此,特恳请民政部门给予救助。
  我保证上述情况完全真实,无任何虚假,如情况不实,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如数退还已领取的救助金,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申请人:王冬梅
  20XX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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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大病医疗救助
一、申报条件
低保、五保、重点优抚、特殊困难家庭(民政局备案的)救助对象。
二、办理程序
在住院治疗结束后,结账时凭住院本人身份证,说明本人属于以上四种对象中的某一种对象即可在医院结账时网上申报减免医疗费用。
三、救助标准
低保、五保、重点优抚、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为参加城乡合作医疗报账后剩余部分的60%,特殊困难家庭(民政局备案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为参加城乡合作医疗报账后剩余部分的40%。普通疾病年最高救助金额6000元,重大疾病最高救助100000元。
四、办理期限
以医院办理申报时间为准。
上一条:下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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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建议或意见:cqfj@
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设置为家庭或个人突发重大疾病 可向当地民政申请临时救助
华龙网10月20日18时讯(记者 张畅)家庭或个人遭遇突然变故,无经济承担能力者可向当地政府申请临时救助。记者从重庆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中了解到,凡因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请临时救助。
在万州区龙都街道岩上坝社区的廉租房内,14岁的陈万康躺在床上,他的妈妈正在给他读语文课本。陈万康出生时便患上了淋巴肿瘤,14年来经历了5次大手术,耗尽了家庭的所有积蓄。
“14年来,我们看病差不多用了百余万,卖了两套房子。”陈万康的外公告诉记者,卖掉房子后,陈母外出打工赚钱,他们老两口四处租房照顾外孙。政府知道他们的困难后,2009年让陈万康的妈妈吃上了低保,2010年又让他们住进了廉租房。今年万州区民政局又为陈万康申请到了救助金2万元钱。“14年我们都熬过来了,等孩子停止发育后,病情就能慢慢好起来,我们的日子是有盼头的。”陈万康的外公如今更有信心照顾好外孙了。
据重庆市民政局统计,今年1-6月全市获得临时救助者达到了7.28万户次,共支出救助资金1.13亿元。
具体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临时救助?重庆市政府今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通知》的核心内容吧!
1、哪些困难家庭或人员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1)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因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2)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其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疾病应急救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50号)执行。
对于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者不提供家庭真实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经调查家庭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足以应对所遭遇的困难,具备自救能力的;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不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2、临时救助有哪些审核审批程序?
(1)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在村(居)委会协助下,组织调查人员(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通过信息核查、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和程度等逐一调查核实,详细核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参加调查人员应在调查结束后,形成调查核实材料并签字,同时应将调查核实材料送申请人签注意见。如有需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视情况组织对申请人申报情况和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2)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成立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参与调查人员、纪检监察人员、辖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负责人、驻村(居)干部等组成的临时救助评审小组(不少于5人)。调查核实结束后,临时救助评审小组应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人申报情况和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全面评审,集体研究形成评审意见,由参加评审的评审小组成员签字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评审意见作出审核决定。
(3)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拟审核给予和不给予救助的家庭或个人的相关信息在申请人所居住的村(居)委会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申报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和审核结果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有异议的,应再次核查。公示无异议的,属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的事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审批决定;属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批的事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有关申请审核材料报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审批。
(4)审批。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对需重点调查或有疑问、有举报的,应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进行调查复核。经区县(自治县)民政局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作者:张畅
本文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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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回复
关于对双牌县江村镇花坪村网友咨询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问题的答复
  根据省、市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目前我市民政部门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共有两种:一是重大疾病救治救助。根据湖南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保障水平的意见》(湘卫合发[2011]3号),目前民政部门实施的农村儿童的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只限农村儿童先心病、白血病两类(具体病种详见文件规定)。如您的双胞胎儿子属于此文件规定的病种范围,请到当地新农合、民政部门办理转诊及备案手续后,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费用将按规定分别由新农合、民政农村医疗救助、患者家庭按比例承担。若不属于上述两种病种范围,民政部门暂不能予以重大疾病救助。二是城乡医疗救助。根据永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的《永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永民发[2009]44号),对本市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百岁老人及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患病住院的,获得新农合补偿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民政部门还可按比例予以不超过5000元/年的医疗救助,具体救助比例以当地政府出台的文件规定为准。若您符合城乡医疗救助的范围和条件,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患者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农合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按申报,民政部门经审核审批确实符合条件的,将依政策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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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零陵区新光村人乳腺癌病人父母65岁15岁的女儿6岁的儿子丈夫2000元每月的工资我可以申请到大病救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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