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已经申请了公有廉租房还能买房吗了还能再申请连有廉租房还能买房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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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情况能申请住公租房吗?永川公租房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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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农村的,还是土墙房,现在墙壁都裂缝了。我爹是家里的顶梁柱因生病2011年就过世了,还欠了一屁股的药费……现在爷爷80岁了,妈妈当服务员才千把块一个月,还有个弟弟马上6年级就要上中学了,我也才出来上班,一个月大家子人除了房租就所剩无几了……我想问问我这种家庭能住公租房吗?要怎么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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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公租房必须要有车才能住 反正我去朋友某公租房小区玩全是好车停到楼下 再说 没车你出行也不方便 公租房一般都在一环路附近了
哈哈,这个回答妙,公租房都是有钱人住的
,这个是公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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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最好去咨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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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电局对面公租房管理中心去问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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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租房办公室去问一下,我之前问过的,要有稳定工作收入,无房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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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公租房必须要有车才能住 反正我去朋友某公租房小区玩全是好车停到楼下 再说 没车你出行也不方便 公租房 ...
哈哈,这个回答妙,公租房都是有钱人住的&&,这个是公认的
那没得戏的老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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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在申请的公租房已办理到选房手续完毕,请问这时我能申请办理房补的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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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在申请的公租房已办理到选房手续完毕,请问这时我能申请办理房补的手续吗?
发表时间: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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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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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完公租房自己的原住房还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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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实物配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都无法申请
商品房 还是可以买的
国家没有这方面的约束室可以出售的!
安居型商品房产权10年后可申请完全产权上市交易。深圳昨日公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防假离婚骗购,《办法》规定,原配拥有房产的离婚者必须在离婚5年后方能申请深圳公租房. 《办法》规定,安居型商品房总量上配建不低于商品住房面积的30%,面向人才供应的安居型商品房建筑面积占安居型商品房的比例不低于60%。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须为深户且本市医保累计缴费五年以上、或者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三年以上。 自安居型商品房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至申请收购之日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收购价格为原合同购房价;超过10年的,收购价按相关规定计算。已经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的单身居民结婚的,可以申请政府收购其购买的安居型商品房,并换购较大户型的安居型商品房一套。签订买卖合同10年后,安居型商品房产权所有人可以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 学士未满26周岁可申请公租房 今年毕业的大学生到深圳就业,或许能申请到公租房。昨日深圳市长许勤签发的《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中提出,在住房方面对认定的人才进行照顾,其中包括学士。 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实物配置包括免租住房,产权赠与、租住公共租赁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中初级人才和新引进高级人才,工作单位属于本市人才安居重点企事业名录范围,且其职称、学位、年龄条件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或者领取租房补贴。 新引进的高级人才为: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副高职称且未满41周岁。中初级人才为:包括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你在住地居委会去咨询一下,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祝你如愿。
可以的。给你一篇去年的新闻稿。兹证。新华社重庆2月11日电(记者徐旭忠、朱薇)根据重庆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在重庆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在其租赁满5年后,可选择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这是记者从重庆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细则》规定,公租房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购买公租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买的公租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根据《细则》,购买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转让以及抵押处置时,由政府回购,不允许在市场上交易,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据了解,从2010年起的三年内,重庆市将开工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以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去年重庆市已在主城区和万州、涪陵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开工建设了1350万平方米公租房。今年将新开工建设1300万平方米公租房。(完)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申请满足条件:A.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B.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C.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D.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里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E.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F.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一、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二、申请条件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一)有稳定工作是指: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我说个事实你别生气,我是好意让你知道的。我早些年做过房屋出租买卖行业,在我们公司手里的房屋,有好几套就是,警察买限价房。交警大队的申请到公租房,并出租出去,因为人家有的是房子,所以到我公司出租了。你的条件是够 申请 公租房的
但是有的话不能说的太明白。看运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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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如果申请了公租房,三年以后还能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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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申请条件:年满十八岁;有稳定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持能力;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可以的
据我所知是不能的,只能二选一,鱼与熊掌不能兼得哦
你好,有公租房需要把房子退了来在申请
您好!这样是不行的,只能两个里面选择一个。
不能,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只能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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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10- 举报邮箱:和你交不交社保没有关系,但你或者和你一起申请的家人一定要有工作;具体你可以参考下公租房申请细则: 一、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可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点申请;也可登录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点提交书面材料。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每个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共租赁住房。  (四)申请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1)主城区户籍城镇居民(含已转户的农村居民),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填写黄色申请表;  (2)其他人员填写白色申请表。身份证明  主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非主城区户籍的出具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明。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  (1)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和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现居住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和税收缴纳证明。  (3)主城区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证明或由原工作单位出具退休情况证明。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收入证明;无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情况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1)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由市人事部门出具引进人才证明;  (2)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  (3)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  (4)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四、审核配租  (一)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二)初审  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轮候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六)配租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应当将配租房源的户型、数量、地点、申请时间段等相关信息在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和指定报刊上适时公布。并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摇号配租。  1.申请时间段是指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公布的申请人能够参与摇号配租的申请时间范围。
2.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房。  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  3.摇号配租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组织,按照分类方式,通过电子摇号系统,根据申请人选择的地点和户型面积进行配租。  摇号配租过程接受市监察部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申请人代表监督,摇号结果通过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和指定的公众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下一轮摇号配租。  (七)签订合同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五、租赁管理  (一)合同管理  1.租赁合同签订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2.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1)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2)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5)房屋维修责任;  (6)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7)其他约定。  3.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之日,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无违约责任的退还保证金本金。违约的可从保证金中抵扣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共同申请人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承租,但需确定新的承租人,变更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按原有合同的剩余时间计算。  (二)租金管理  1.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租金实行动态调整,每2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利息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  4.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可按租赁合同约定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其工资收入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扣。  (三)房屋管理  1.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或转租,也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或改变房屋用途。  2.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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