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生态系统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模型需要哪些数据

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与承载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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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分类:|系统分类:|关键词: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承载力
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自1970年联合国大学(United Nations University)在《人类对全球环境的影响报告》中首次提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概念以来,Holder(1974)、Westman(1977)、Daily(1997,2000)、Costanza(1997)、Pimentel(1997)、Sutton(2002)等以及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工作组(2005)都对生态系统服务及其价值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涉及的内容很多,但到目前为止,“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这一概念仍没有明确的内涵与外延。由于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不同的研究目的、不同的研究内容和方法,不同学者得出的结果差异较大。如R Costanza等在评价全球生态系统时考虑了生态系统提供产品、调节、支持、文化等功能,提出了多达33个评价指标(表3-1)。但总体上可以认为生态系统服务(Ecosystem Services)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从生态系统得到的利益,或者说是生态系统满足人类需求的能力。表3-1 R Costanza生态系统服务评价指标Table 3-1 Indexes to evaluate ecosystem services proposed by R Costanza功能评价指标产品提供食品、纤维、木材、生物燃料、生物化学产品与医药、观赏和环境用植物、遗传基因库、淡水资源、水电调节空气质量调节、气候调节、水土保持、水质净化、废弃物处理、人类疾病控制、生物控制、授粉、风暴控制文化文化多样性、精神和宗教价值、知识系统、教育价值、灵感、美学价值、社会关系、文化、遗产价值、休闲旅游支持初级生产、固定碳、产氧、土壤形成、生物地化循环、水循环、生境人类的需求是多方面的。按照马斯洛(Maslow)需求理论,由低到高依次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等五类。生理需求是指人类为了维持自身生存最基本要求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需求。安全需求是指人类为了免于生命、健康和财产受到自然或社会因素损害而产生的需求。情感需求主要包括友爱和归属感。尊重需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尊,即在不同情境下对自我的肯定,二是外部的尊重。自我实现的需求是最高层次的需求,指实现个人理想、抱负,发挥个人的能力到最大程度。其中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属于必要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等需求属于非必要需求。必要需求是维持人类生存的基本物质需求,非必要需求则侧重于人类主观方面的需求,但满足非必要需求也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非必要需求较必要需求而言是更高层次的需求,但必要需求是非必要需求的基础,如果必要需求都无法满足,非必要需求也就无法谈起。人类为了满足各种需求就必须从自然界获取一定数量的物质和能量,人类经济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也需要生态系统降解与转化。生态系统服务的实质与核心就是自然界这种提供物质、能量以及降解废弃物的能力,同时,生态系统的美学作用,也可以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给人以美的享受。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是多方面的,为了定量比较不同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产生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理论与方法。“价值”是经济学中最富争议性的概念之一。关于价值主要有两种理论,一是劳动价值论,二是效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之一,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和服务中无差别的社会必要劳动。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取决于商品或服务中的效用,效用是满足人类需求的能力,取决于该种商品或服务的供求关系。供不应求,单位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增加,反之则减小。如果把商品或服务看成对人类需求的满足,这时的“效用”实质上是商品或服务的使用价值,因为人类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需求性质不同,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之间不能直接比较,也就没有一般等价物来反映不同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价格也不是其效用决定的,例如对人类生存而言氧气的“效用”很大,人离开氧气至多几分钟就会死亡,但多数情况下氧气是可免费获得的,其价格为0。在“效用”背后决定商品价格的仍然是劳动价值论。虽然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随供求关系变化,但是其背后起决定作用的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为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原则上只有当购买某种商品投入的成本小于购买者自己提供这种商品或服务时花费的劳动时间所对应的价值时,交换才会发生,只有这样的商品交换,才能起到节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以创造更多的财富或带来更多的闲暇的目的,实现帕斯托最优(在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使每个人都受益)。因此,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可以定义为“用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衡量的生态系统在增加国民收入或者减免国民经济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损失的能力”;生态系统服务的使用价值可以定义为“生态系统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具体的内容”。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价值不等同于使用价值,使用价值也不等同于价值;价值侧重于生态系统服务的“功”,即生态系统服务改善人类福祉的作用,反映了生态系统服务的社会属性,使用价值侧重于生态系统服务的“能”,即生态系统具有某种满足人类可持续发展需求的能力,强调的是生态系统服务的自然属性,但价值离不开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使用价值也离不开价值,价值是使用价值的实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与评价方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存在的问题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估算仍然是一个全新的、带有挑战性的课题,评价理论和方法还远未达到尽善尽美的水平,尚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直接评价与间接评价生态环境价值有两种评价方法: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或者被称为效用评价和消耗评价。直接评价(效用评价),即直接计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增加社会财富和防灾减灾减免国民经济损失方面的效果。间接评价(消耗评价)不是计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加的社会财富和减免的国民经济损失,而是计算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同等效果的“影子工程”的人力、物力投入。生态系统直接使用价值一般可以按照商品的市场价格进行直接评价。但是,生态系统的间接使用价值和潜在价值都带有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含义,不能直接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它们的价值,属于非市场品,因此,对它们价值的计算主要采用非市场法,所得的价值是一种替代性价值,即针对生态系统某种服务功能,寻求能从正面或反面产生同样效果,并能计算市场价格的事物,以其成本或效益作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如果生态系统丧失了其服务功能,人类社会正常生产生活将受到非常大的损害,从理论上讲这些损害是可以估计的,因此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可进行直接评价,但这种计算又是极其复杂和困难的,这增加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价的难度。因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多采取间接评价(消耗评价)。间接评价的核心是计算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具有同等效果的“影子工程”的人力、物力投入。因此“影子工程”的可替代性就成为了效果评价的难点与关键。可替代性主要包括效果的可替代性、价格的可替代性以及时间、空间上的一致性等。另外进行评价时还要注意价值的可相加性和非重复性。由于内涵和计算方法不同,效用评价和消耗评价的计算结果一般情况并不相同,可能差异很大,效用评价的值甚至远大于消耗评价的结果。.2存量价值与增量价值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价值可以分为存量价值和增量价值。存量价值可以看成是获得一定量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一次性投资的数额,如生态系统固定的碳和氮、磷、钾等营养元素,森林涵养水源的能力等。增量价值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般是一年)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所节约的人类劳动的价值,如森林减少的土壤侵蚀量等。生态系统的存量价值和增量价值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存量价值是某一资产的存在价值,增量价值是资产带来的收益;存量价值是增量价值积累的结果,增量价值可以看成是存量价值的增加。某些情况下,生态系统的存量价值可能很大,但增量价值有限,比如热带原始森林固定二氧化碳的价值;反之亦然,某些人工林可能存量价值有限,但增长很快,因此增量价值很大。存量价值和增量价值在经济学上的含义不同,因此不能直接相加求和。但是我国已有的生态系统价值评价往往不注意区分生态系统的存量价值和增量价值,这显然是不合适的,由表、、可看出,存量价值分别占到森林服务功能的,存量价值作为一种固定资产投资,在经济核算中是逐年而不是一次性的转移到商品或服务的价值中去。直接将存量价值一次性计入森林生态系统的年服务价值中,这实际上是将生态系统资产存量的折旧年限视为年,势必会高估森林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因为生态系统存量资产的折旧年限远大于年。.3边际效益原理边际效益原理属于微观经济学效用价值论的内容。效用价值论认为某种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实质上是其满足人类需求的能力,取决于该种商品或服务的供求关系,供不应求单位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增加,反之则减小。边际效益则指单位商品或服务变化带来的价值增减。效用价值论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似乎是矛盾的。但是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是“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因此劳动产品必须是商品才有价值,商品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实现其价值,否则即使某种物品中凝结了人类劳动,但是它不参与市场交换,也不能说它有价值。因此效用价值论并不能否定劳动价值论,只不过是劳动价值论中“价值决定价格,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这一基本原理的另一种表达方法。根据边际效益原理,随着某种生态系统面积(如森林)的减少,其单位面积上的价值将增加,反之亦然。首先,生态系统的直接使用价值受边际效益原理的制约。生态系统的直接使用价值取决于其产出的产品与单位产品价格之乘积。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制约,随着供应量减少,价格有增长的趋势,因此在单位面积产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面积减少,某种生态系统单位面积的价值将增加,这也说明了为什么热带森林(尤其是珍贵的楠木、柚木)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昂贵的资源。其次,生态系统的间接使用价值和潜在价值中也体现了边际效益原理。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只有满足人类需求才是一种有效的价值,而人类需求和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都具有一定的时空分布特征,且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供需之间存在着不协调性,因此生态系统的某些服务功能可能是无用的,也没有价值。这造成了某种生态系统(如森林)的生态价值并不随其面积增减而等比例变化。如笔者不认为亚马逊热带雨林有涵养水源、控制洪水的价值。因为虽然亚马逊河是世界第一大河,洪峰流量高达万,但是亚马逊平原的绝大部分地区荒无人烟,洪水泛滥基本是无害的,因此没有人会在亚马逊河上修建径流调节水库,因此亚马逊热带雨林的防洪价值是一种“伪价值”,因为它并不存在,也不会随亚马逊河森林面积的变化而变化。森林杀菌、消毒、除尘、降噪等价值很大程度上也是“伪价值”,因为这些服务价值只有在工矿区或者公路等交通设施附近才是有效的,随着森林面积的增加,其边际效益显著降低,由单位面积森林的杀菌、消毒、除尘、降噪能力推求一个地区森林这些功能的价值,就会出现很大的偏差。如表所示,海南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计算了灭菌消毒和降低噪音的价值,其价值都超过了保持土壤、净化空气和防御台风等传统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从表也可看出降低噪音和灭菌消毒合计占北京市森林总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远高出增加供水、净化水质、保持土壤、减少侵蚀、固碳制氧等森林的传统效益。这些都和人们的传统认识有很大的差异。随着面积增加,森林的休憩价值和保护珍稀物种价值的边际效益递减特征也很显著。森林的休憩价值一般通过旅游费用法计算,但并不能通过对典型森林公园进行调查得出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总的休憩价值。因为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居民总的森林旅游需求是相对稳定的,为森林旅游支付的费用不会随森林公园面积增加而线性增加。保护珍稀物种属于森林的潜在价值。根据保护生态学理论,当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一定范围就能保证被保护物种的生存,再增加保护区面积其边际效益将减少。国内有学者(郎奎建,)在计算森林的生态效益时引进了有效面积系数,实际上就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边际效益原理的体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必需坚持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则,即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是蕴藏在生态系统中提供的商品和减免的国民财富损失中的无差别劳动,但也不是无条件的排斥效用价值论,也要吸收效用价值论的一些合理要素,如边际效益原理、支付意愿法等。生态系统服务使用价值理论与评价方法生态系统服务的使用价值即生态系统满足人类需求的具体内容,或者说是生态系统服务的“效用”。人类的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因此不同的生态系统服务使用价值不同,不能直接相加求和。但是,向人类社会经济生活提供其必需的物质和能量,并降解、转化社会经济生活排放的废弃物,都需要生态系统提供一定的物质基础,如一定的土地面积、一定的可供使用的能量、一定的水资源等。因此,生态足迹理论、能值、虚拟水等理论可以用来定量的评价生态系统的使用价值。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理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世纪年代初首先提出了资源承载力()概念,即: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利用本地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智力、技术等条件,在保护符合其社会文化准则的物质生活水平下所持续供养的人口数量。资源承载力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该概念迅速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同与接受。世纪年代,我国科学家在研究发展问题时亦提出承载力的概念,如人口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等。生态系统服务的实质与核心即为提供并维持人类发展所需要的承载力。世纪年代初,加拿大生态经济学家威廉雷斯()与马希斯瓦克纳戈尔()在承载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分析法,用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的相对关系来度量全球、国家或某一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程度。生态足迹()即人类活动占用的地球生态系统的面积,某种消费活动产生的生态足迹可以表示为: & & & & & & & & & & & ()式中:为某种消费品的生态足迹,;为该产品的产量,;为该产品的进口量,;为该产品的出口量,;为该产品标准单产,。一般认为生态足迹包括农业(涵盖林业、畜牧业、渔业)足迹、能源足迹和建筑用地足迹等几部分。农业生产活动直接改变了生态系统的面貌,农业足迹是指生产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农产品所占用的地球生态系统的面积。能源足迹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人们目前使用的化石燃料都是地质历史时期生态系统固定并保存下来的太阳能;二是燃烧化石能源释放的,需要植物特别是森林生态系统吸收并转化为新的能源物质。因此能源足迹可以用固定一定数量太阳能或吸收一定数量的绿色植物(森林)的面积来表示。由于耕地、草地、林地、建筑用地、化石燃料用地和水域等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单位面积生产能力差异很大,不能直接相加,因此必须对每一土地面积乘以均衡因子,以转化为统一的、可以比较的土地面积,耕地和建筑用地的均衡因子为,林地和化石能源用地为,草地为,水域为。生态承载力()是与生态足迹相对应的概念,即地球生态系统所能提供的、满足人们生产生活所需要的土地面积,即:尽管生态足迹分析还在发展过程中,但因其较为科学的理论基础、形象明了的概念框架、精简统一的指标体系、便于应用的计算方法,不失为一种较为理想的生态经济分析方法。因此,近十几年来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分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宏观方面,不同学者计算了大至全球、国家,小至城市、社区、岛屿,不同地域的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微观方面,计算了几十种商品与服务的生态足迹。生态足迹的概念于年引入国内,相关应用研究也同时展开: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空间尺度的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进行了广泛的核算,包括了不同的省区、城镇与社区等。国内对生态足迹的研究比较重视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的时间变化过程,以及生态足迹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提出了生态效率等概念。生态足迹分析是一种简便易用的生态经济分析方法,但正因其模型比较简单,难以全面反映生态环境系统的复杂结构,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生态足迹和生态承载力理论在生态学方面存在着“生产力崇拜”的倾向,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重视不够。生态价值和生态承载力并不简单的成正比例关系,有些地区因土地生产力有限,生态承载力不高,但可能是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或具有其他服务功能,具有很大的生态价值;其次在环境科学方面存在着“吸收崇拜”的倾向,将人类对环境的冲击集中于温室效应方面,而且主要考虑了。为了弥补其补足,近年来生态足迹分析已经从单一的排放扩展到全球暖化潜值(,);而计算环境污染造成的生态足迹可主要采取三种途径:治理污染过程中产生的能源足迹和建筑足迹,吸纳某种污染物(如)的生态系统面积,环境污染破坏农田、森林、草原、水域造成的生态承载力损失。目前,生态足迹分析主要用于从宏观上定量评价某一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利用生态足迹理论具体分析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服务影响的实例尚不多见,在国内更少,只有少数几篇对水电工程生态环境影响的案例分析,以及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对黄河流域生态承载力影响的初步评价等。生态足迹理论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指导能力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生态足迹计算方法主要有综合法()和成分法()。综合法()由和于年提出,一般用于确定某一区域某一时期内(一般是一年)人类活动产生的生态足迹,其基本算法是将某地某时期内消费的所有种类的生物产品、化石能源、建设用地按全球平均产量折算成地球生态系统的标准面积,再累加求和,其适合于全球、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生态足迹研究。综合法生态足迹反映了人类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占用,可以从总体上评价一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情况。由于所需数据与我国国民经济统计口径一致,综合法生态足迹测算在我国发展很快,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我国综合法生态足迹分析中普遍存在着中间产品重复计算、核算周期不一致以及产量因子计算等方面的问题。我国在生态足迹分析中普遍将猪肉、鸡蛋等畜产品消费量和养殖业消耗的饲料粮,分别列入草地和耕地帐户计算生态足迹,这就造成了重复计算,使草地赤字偏大,而又没有合理的解释。另外在水产养殖业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解决方法是在总的生态足迹中扣除由于饲料粮重复计算而产生的生态足迹。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很多产品如耐用的机电产品以及钢铁、水泥、木材等建筑材料乃至服装等纺织品的消耗都不是一次性的,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发挥其作用,而不用再生产制造相同的产品,但这些产品造成的生态足迹都计算在生产这些产品的年份里,这种情况并不十分合理,以致某些时期如大规模进行基本建设的年份,生态足迹就会结构性增加。确定产量因子是核算生态承载力的关键,但产量因子是一变量,受不同地区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的影响很大,不能随意套用。和(,)曾经估算过我国耕地的产量因子是,林地的产量因子是,草地的产量因子是,水域的产量因子是。但这些数值是否能确切地反映我国的实际情况尚需进一步验证,且我国不同地区之间农业生产力水平差异很大,如果在计算中不加研究分析而随意套用和的数据,得到的结论可能会与实际存在很大的误差,甚至完全偏离真实情况。我国粮食单产的统计数据是按照播种面积,而非耕地面积计算的,如果直接以其为依据计产量因子就会造成误差,应首先乘以复种指数进行修正,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农业统计中还有实际面积与习惯面积(计算面积)的差异,但只要保持数据的一致性,这种统计差异将不会对最终计算结果产生影响。林地的产量因子则要根据包括采伐量在内的林木生长量予以确定。草地的产量因子要根据草地载畜量以及单位牲畜提供的畜产品数量按照式()计算。成分法()是继综合法之后由和于年提出的,并由和进一步完善,它以构成消费成分的单体测量为基础,适合于小单元对象的生态足迹计算,如城镇、村庄、公司、学校、个人或单项活动等。英国的()环境顾问公司和英国政府机构合作,应用成分法先后完成了怀特岛()、利物浦()和伦敦()等地的生态足迹计算;斯德哥尔摩环境研究所(,)应用该方法计算了一个社区的生态足迹。成分法生态足迹测算一般与生命周期评价(,)相结合,生命周期评价()有时也被称为生命周期分析(()、生命周期方法(()、摇篮到坟墓分析或者生态平衡法(),是对产品系统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所可能涉及的环境影响的评价。成分法生态足迹测算通过列表的方式逐项计算某种商品与服务中直接消耗的生物产品、能源、建筑用地与通过原材料、零配件、机器设备间接消耗的生物产品、能源、建筑用地,得到该产品或服务消耗的总的生物产品、能源与建筑用地,并转化为生态足迹。将生产某种产品的生态足迹与该产品在运行过程中及废弃后产生的生态足迹相加,得到该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生态足迹,以及年均生态足迹。成分法生态足迹可以分析具体的生产、消费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有助于找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途径。成分法生态足迹需要考虑某种商品或服务生产及使用的整个过程,需要的数据较多,而且不易获得。成分法生态足迹的精确度与对生产过程考虑全面与否有关,考虑的越全面,精度越高。成分法生态足迹的计算结果总体上存在偏低的倾向。为了使成分法生态足迹测算更加精确,人们已将投入产出矩阵引入到了生态足迹分析当中。详见本人博士论文及拙作《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评价研究》(黄河出版传媒集团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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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指出,我国生态系统价值评估的前期研究和评估实务,存在概念、体系、分类、方法等方面的许多错误。已发表的多数论文都有这类错误,主要的问题是把资产和生产价值混为一谈,指出酿成这些概念混乱的是一个流行甚广的联合国&生态系统与人类福利:评估框架(摘要)&的错误中译本,以及我国初期研究和案例中的盲目性,刚刚公布实施的一项国家标准则有可能继续放大这个错误。
  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illennium Ecosystem Assessment,MA)》,将&生态系统与人类福利&作为核心研究内容,提出了评估生态系统的框架,引领了21 世纪的生态经济学。
  这些年来,中国社会上关于绿色GDP的热情也很高涨,有些省部级领导还声言用绿色GDP指标考核干部,一些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也纷纷提案,各种媒体也连篇累牍地发表文章。但是,自从2007年7月新任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所谓的绿色GDP核算制度目前并不存在&以后,相关研究和宣传便走向沉寂。
  谢伏瞻的这句话说很及时,它刺爆了一个不断膨胀的科学泡沫。现在,让我们主要以森林生态系统的价值评估为例,指出问题和方向。
  一 引言
  假如让你评估一个企业,你要评估它的资产状况和它的生产(或服务)状况,这是很清楚的事。但是,在我国,在生态系统价值评估的研究与实务中,却大量地犯着&GDP = 资产价值 + 生产(含服务)价值&的错误。我在为几个期刊审阅论文时发现一般论文都犯有这样的错误。有一个作者称有1300百篇论文都这样,我真的错了?
  在我国就是这样,在众多的生态系统价值评估案例和学术论文中,几乎一律地混淆了一组基础概念,并由此扩展出了更多的错误,诸如框架混乱和方法失当等。负责任地讲,大约有90%以上的已发表论文(包括博士论文),科学概念都错了,因此结论也是错误的!一个流行很广的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的错误的中文版本,误导了太多的人。我们的团队在关于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初期研究中,也没有搞清楚这个问题。而2008年初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则有可能继续放大这些错误。还有,一些硕士、博士研究生,三年的学习实际上也是被误导了。
  这个问题很严重。但在科学的歧途上就是走得再远,也必须回到正确的路径上来。为了便于说清楚这个错误,我们必须首先明确什么是正确的。
  二 概念和框架
  图1是一个以森林为案例的生态系统价值评估框架。这个框架是我们这些年不断跟踪国际进展,开展案例实践,并进行深入研究的结果,它有大量的国际权威文献作依据。这个框架分两个大的板块,上面一块是对森林资产的评估,下面一块是对森林生产(产品与服务)的评估。
  象一个企业的资产可能包括占地资产、建筑资产、设备资产、无形资产,甚至独特资产一样,森林资产也包括多种。对其评估时应当分解为各类资产,针对各种资产的存量和及其价值进行核算。资产是一个存量的概念,它可以发生变化(称为存量资产的变量),但它没有时间量纲,我们只能核算某一个时点上的存量和价值(如果再核算另一个时点上的存量和价值,就能知道森林资产的可持续性)。通常的森林资产包括:林地,立木,产生非木林产品的本底(天然的或人工的资产),生态资产(就是产生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那些本底),森林文化资产(如古树名木、庙宇森林、神山神树、科研教学林或树木园、原始部落保留区、有森林组成的人文景观等),无形资产(如某些具有特殊价值的生态系统的知名度等,属于品牌资产),有的林区还具有唯一性的、独特的资产(如青藏高原地区的独有生态功能,河北省塞罕坝林区的夏季冷凉资源等)。在中国,花卉隶属林业部门管辖,有时也需要评估花卉资产。花卉资产,包括野生花卉资产和培育花卉资产,它们应当分解为土地、植物、设施等。湿地也是一种生态系统,如果要评估湿地的价值,则要把湿地分解为土地、水体、水产本底等资产,还应包括湿地生态资产,有时也包括品牌资产(如著名湿地的知名度)等。评估生态系统资产的目的是衡量其可持续性。
  图1 提议的森林生态系统核算框架
  上述资产,有已市场化的,准市场化的和未市场化的。象土地、立木、多种产生非木林产品的资源资产、品牌资产等,都有市场价格,产品计量和计价办法也已约定俗成,因此对它们的估价比较容易。到今天,有几种生态资产,如碳储存,也已经可以计量和计价了。但是,大多种类的生态资产,我们今天还不知道如何计量,如生物多样性资产等(但某些动植物资产可以计量)。对那些未市场化的生态资产的计量和计价是时代课题。
  图1的下半部分表示的是生态系统的生产核算框架,它又包括4个小板块--立木生产核算,非木林产品生产核算,生态系统服务核算,社会效益核算。四个小板块,都包括太多的具体科目,例如仅非木林产品,包括的种类就很难说得全。社会效益,目前的研究还很肤浅,概念也还不统一。这一板块的难点是生态系统服务和社会效益的计量和计价。
  生态系统服务的来源是生态系统的功能,不同的生态服务来源于生态系统的不同的功能。功能和服务不是一回事,一个是源,一个是流,&源&是存量的概念,&流&是流量的概念。目前国际上的一致认识是:生态服务就是被人类利用了的生态系统的那部分功能,那个功能不会被全部利用。也正是因为被人类利用了,所以也才为我们进行估价提供了可能。因为理论上,总是存在一个人们得到了什么好处,得到了多少好处,哪里的人们得到了好处的问题。我们只能作为生态系统的&产品&(生态产品),来计算这些产品的价值。
  对生态系统进行生产估价,一是对立木生长量进行估价,二是对各种非木林产品的采集量进行估价,三是对那些生态系统服务的消费量(涵养水源服务、固碳制氧服务、保护生物多样性服务等)进行估价,四是对森林文化服务的消费量进行估价。要做的工作,一是要研究出科学的计量办法,并统计制定实物量帐户,二是要研究价格并据此将实物量帐户转化成价值量帐户。这样,对其中已市场化或准市场化的产品及服务,较容易估价,因为已经有了现成的计量办法和价格信号。但不少种类的生态服务,尚无法计量,也没有价格信号。对此西方人发明了替代的办法(替代措施的价值)、成本的办法(产出该产品的当初投资)、意愿调查的办法(访问接受服务者愿意支付的价格)等,以此间接衡量出它们的价值。但是,尽管现在大家都在使用这些办法,这些办法的成功应用也受国情的强烈影响,并且往往不能重复(不能重复验证的科学算不上科学),因此并不是一些好的办法。产品和服务的核算,都有一个生产时间的问题,就是我们计算的只是一个单位时间内的产量(或服务量)及其价值(通常是一年)。这一点与资产的估价不同。应当说,这些问题并未真正获得解决,这也是&所谓的绿色GDP核算制度目前并不存在&的根据之一。
  资产估价和生产估价,在生态系统价值评价中,绝对不可以相混、相加,在图1中,它是并列的两个板块。也就是说,在建立实物帐户和价值帐户的估价阶段,它们是没有关系的。
  但二者是有联系的,一是生产价值的一部分可以作为投资或者现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费用,形成新的资产和产能;二是由于生态资产目前还没有计价的办法,于是人们就仿照某些人造资产的估价原理,把生态系统未来将会产生的效益流的现值作为生态资产的价值,一般是将未来的收益和成本进行贴现而得到。可能正是由于这个第二点的&联系&,很多人混淆了生态系统的资产价值和服务价值,进而混淆了绿色GDP,并大量流行起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说法。但是,贴现未来的效益流做为资产价值,存在很多问题,并非是一个好的资产估价办法。原因是,在生态系统的资产中,有多数资产构成(土地、立木、品牌等)都已市场化,还有,选择贴现率是一种非常主观的做法。再者,你对生态系统的未来效益贴现,贴现那些资产?贴多少年?
  开头讲到绿色GDP。GDP就是一国、一省或一个企业的在国内的生产总值,它是生产产值的概念,这个生产产值虽然来源于资产,但不能包括资产价值。有的研究案例,把森林资产的价值,加上森林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得到一个总价值,除以当地的国民生产总值,得到一个百分数,就说那是这个地区的&森林绿色GDP&。例如有这样一段话:&XXX省的林地的价值是xxx亿元,立木的价值是xxx亿元,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是xxx亿元,该省某某年度的国内生产总值是xxxx亿元,因此该市的森林绿色GDP是xxxx %&,这段话包含的错误有几个,在经济学专家看来,这些错误是不可思议的。显然这是出于诸多的基础性概念错误,包括上段说的原因。
  我们设计的上述评估体系,共包括5大类33个估价项目,列为表1,但这个体系还远算不上成熟,也许我们自己也很快就会进一步修改。但它的基本概念和框架是符合国民核算的原理的,是很多国内外核心的权威的文献的提炼,是经得住推敲的。但是,如果应用这个框架,则有很多困难,有些科目由于收集数据十分困难,通常是行不通的,特别是成本核算。严格的生产核算要扣除成本,但在生态系统价值评价中,实际上目前没有人做到。
  这样,森林生态系统的价值评估,就由一系列资产存量帐户和一系列生产流量帐户(含服务、社会效益和成本)组成。每个系列的帐户都包括一些专题帐户。这本帐户,体现的是森林的真实、完整的价值。
  下面是一个评估案例的帐户清单(加了湿地),它是根据上述框架和体系原则,针对一个省的情况编制的(表2)。实际开展时还制定了一个旨在明确概念和避免重复的实物量统计规范。实践证明,这个帐户体系避免了核算工作中的数据疏漏、重叠等问题,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价值重复计算
  表2 XX省森林与湿地生态系统价值评估体系
  制定一个价值评估框架,原则上还应当尽可能地和国家的或国际的标准相吻合。资产和生产估价必须要有关于资产、产业和产品的分类,大家都根据相同的标准工作,评价结果才具有可比性,如果是用计算机程序自动计算,更是应当严格遵循共同的大概念、小概念、一级分类、二级分类等逻辑体系。现有的国际标准有:联合国统计署的ISIC分类《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部门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economic actities》;联合国统计署的CPC分类《主产品分类(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有5级1811个类别。国内的依据有:《森林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林业及相关产业分类(试行)》(2008年2月公布)。但是,所有上述标准本身也往往没有包括生态资产、生态产品和服务,也处于对这些新概念和框架的绿色化扩展当中。这也是&所谓的绿色GDP核算制度目前并不存在&的理由之一。
  三 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和分类
  生态系统服务Costanza et al.)。Costanza 、Daily等被应用很广的文献,都对&服务&这一术语表述为&人类从生态系统获得的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统计学上对&产品&和&服务&分列。在生态系统价值评估中分列、合并的都有。MA就是把所有这些产出都列入&生态系统服务&。所以,我们会见到关于生态系统服务的两个定义,一个是狭义的,一个是广义的,都对,但我们应用时应当说明。是指人类从生态系统获得的各种收益。或者:生态系统的产品与服务是指人类直接或者间接地从生态系统的功能当中获得的各种收益(
  生态系统服务的分类,涉及到估价框架的设计和避免价值重复计算等问题。目前国内外生态系统服务的分类十分混乱,在我国几乎是一个人一个分类。以森林为例,国际上列出的&生态服务&一般包括:空气净化;水源涵养;调节气候;吸纳废弃物;土壤保育;作物授粉;天敌保护;种子传播;养分循环;生物多样性维持;关键工农业生产要素提供;紫外线防护;风浪防御;森林文化;森林游憩等。MA 的做法是根据生态系统的功能,把生态系统服务划分为: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支持服务,但它也承认有些类型之间可能会重合。
  按照我国的主流做法,参考《中国森林资源与可持续发展》(沈国舫,广西出版社)、《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 专题2:对森林功能再认识》等文献,以森林为例,我们把生态系统服务归纳表述为以下方面。
  森林涵养水源服务m3记录。,概念:森林在一年内对所处流域的水量和水质增或减的影响,即:增加小气候降水的量+(总降水量-总流出量),即水量平衡法,以
  森林保育土壤服务,概念是:森林在其流域范围内,在平均年份下,一年内保护土地和育成土壤的总量,包括因减少风蚀、水蚀而保护土地、减少养分流失的量,以及因森林凋落物增加土壤有机质等护地、育土、保肥的量。这类服务有两个结果:一是被保护下来的土地面积,按照当地土地价格计算被保护土地的价值(按年份分摊这一服务价值);二是因森林而保护或增加的土壤中养分的量(吨)和价值。
  森林固碳制氧服务CO2,但除了已经木质化的主干材、主侧枝和根桩中的碳可以长期保存外,树叶、细枝、杂草、藤蔓等,会很快分解,这部分碳通常不予计量,径级很小的幼树的固碳量很小,通常也忽略不计。因此,通常采用立木蓄积的增长量换算成含碳量。欧洲很多国家均如此处理。不同树种的木材含碳量不同。根据对主要树种木材的含碳量的分析数据进行折算。一般情况下,按照光合作用方程式,树木每形成1吨木材,就会从大气中吸收CO2 1.63吨,释放出O2 1.19吨(光合作用方程式:森林植被每积累1g干物质,可固定1.63gCO2,释放1.19gO2;在CO2中C的比例为27.29%)。但也有一种观点,就是计算整株树木含的碳。这值得商榷。有人把森林清查的立木蓄积总数换算成碳,作为森林碳汇,这是错误的,历年积累的立木蓄积中的碳,属于碳存量资产,叫做&碳储存&或&碳存量&,不属于碳汇服务,只有核算年度的固碳量才算是碳汇服务。关于释放氧气,植物呼吸会消耗一部分氧,目前无法扣除光合作用的自身耗氧量。,概念是:森林一年的固碳总量和氧气释放总量,用吨计。森林中可以固碳的组分很多,任何植物只要生长都需要吸收大气中的
  森林调节气候、净化环境服务,概念是:调节气候,指森林在正常年份下对于区域气候的温度和湿度调节效果,主要指夏季降温、冬季增温,以及增加大气湿度。对降雨的影响也应当包括在这里。但阻挡风沙不包括在此。净化环境指滞尘、减噪、吸收有害气体、增加负离子、释放萜烯类物质从而为人类营建一种高级保健环境这类服务,不同的服务属性有不同的计量单位。其服务价值采用相应的替代价格计算。
  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服务,概念是:生物多样性指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生境多样性,这个定义不能简单地移植用于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核算,因为森林所庇护的生物多样性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再说,这个概念也无法量化。现阶段通常只是估价那些可以记录的、并且可以捕捉到价格影子的因森林庇护而增加的野生动植物流量,主要是可以进入市场的野生动、植物产品。
  森林农业防护服务,概念是:正常年份树木群落改善农作物生产环境的增产效益。包括农田林网的作物增收效益,和森林对地区农业生产环境的整体保障服务。对畜牧业的保护服务也包括在这里。作物授粉、保护作物天敌等服务,在我国很少研究。
  森林景观和游憩服务,概念是:因森林存在而形成的景观与生境所提供的美学服务,是森林的景观服务;森林接纳入林游憩是其游憩服务,包括传统意义上的森林旅游和日常森林休闲,通常使用入林游憩人数及其为此的支出,进行计量,一般用条件价值法、旅行费用法等估算其价值,也可直接采用旅游实际收入。
  森林社会效益,研究虽然很肤浅,但我国的通常界定是:通过森林经营提供的税费,包括对地方财政的贡献、年度国税和地税,其它缴费等;改善周边地区人居和生产环境的价值(防灾减灾,改善环境等);科学、文化、教育、精神服务的价值量;增加本区以及周边地区就业的价值量;对周边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示范价值。
  图2 法国环境核算专家J-L PERYON给出生态系统服务分类
  (注意作者把自养服务三角形放在中间所表达的意义,日本也有人画过类似的示意图)
  关于生态系统服务的内涵,有一个重要问题必须指出,那就是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服务,并不能直接为人类利用,MA将这部分称为&支持服务&。MA认为,支持服务是为产生其他所有的生态服务而必需的那些生态服务,它们与供给服务、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的区别在于,它们对人类的影响是通过间接的方式。MA认为也应当估价这些&支持服务&。 法国环境核算专家J-L PERYON(他是欧盟统计局的森林核算权威,本人的老师及同事)给出了上图(图2),他把MA所说的&支持服务&叫做&自养服务&,PERYON认为没有必要对自养服务估价。近来的一些文献(后面还要提到)认为,生态系统的&自养服务&,是为自己服务,不是最终产品,是不应当予以估价的,因为人类从生态系统那里受益的只能是最终产品。我们也认为,自养服务,就像常规的服务行业维持正常营业必须的那些内部服务一样,不是去那里寻求服务的客户能够享受到的,因此不应计算。我们也不赞成对诸如&林木营养积累&一类的自养性服务估价,更不赞成把这部分价值计入绿色GDP。
  四 国际权威文献
  本文提出的上述概念、框架和分类,是基于几乎全部权威国际文献的。如:联合国五机构的《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 SEEA-2003》(高敏雪译本或丁言强译本),就处处区分&资产帐户&和&生产帐户&,第2、7、10章专门论述了这些概念,它的附录1还给出了《SEEA资产分类》,附录2和3给出了产品等&流量分类&。欧盟统计局的《欧洲森林环境与经济综合核算框架 IEEAF-2002》的森林资产核算与生产核算的概念也是贯穿始终,区分存量帐户、流量帐户并分别估价的理念是这个文件的灵魂,其附录2也给出了《ESA/SNA/和SEEA中的资产分类》。《FORESTS IN GLOBAL BALANCE - CHANGING PARADIGMS》(第6章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综合管理办法)是一个专门讨论通过生态系统服务市场化激励这类服务供给的研究报告,文章开宗明义地讲,&生态系统服务是生态系统有益于人类的特性和功能的产品&中国人民大学曾贤刚博士翻译出版的美国麦克里&弗里曼的《环境与资源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讲,&森林以及在商业上有利用价值的渔场等自然资源、空气质量等环境,均是有价值的资产,它们能向人类提供服务&,&将自然资源与环境资源均作为有价资产,这个复合体系能够为经济提供四种服务&。弗里曼也是环境核算的国际权威;美国Costanza的《The value of the world''s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ital》一文,在我国被奉为生态系统估价的圣经,但很多人其实阅读的是这篇论文的中文译文,因而错误地理解了他的原意。我们从原文题目上就可以看出他绝对没有把自然资产与生态系统服务混为一谈! FAO的《林业环境与经济账户手册:跨部门政策分析工具》,阐述的是世界各国的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概况以及利用这一核算开展政策分析的指南,但整个论述以资产和生产两类账户为轴心,让我们引用一个表格为证(表3):。从这一点讲,功能仅在社会体系中得到承认时才变为服务。
  表3 瑞典、南非和罗马尼亚的森林账户结构
1.立木和林地的资产账户
立木(m3和价值)
根据主要树种和龄级分类的培育的森林生产的木材
  天然林的立木没有估计
根据森林类型(培育的、天然的、其它)、是否可用于木材供给、保护状况、主要树种和龄级等分类。
根据主要树种、地位级和龄级分类
根据3种森林类型进行分类:培育的、天然的和fynbos森林
  只有林地面积(ha)
根据森林类型(培育的、天然的、其它)、是否可用于木材供给、保护状况等分类。
  林地面积和价值
2.林产品的流量账户
商品材和木质产品(m3和价值)
根据主要树种分类的培育的森林生产的木材,藤条
根据树种分类的木材
根据树种分类的木材,条编工艺用材
非市场的木材(m3和价值)
建筑用材、薪炭材、工艺用材等
非木林产品(数量和价值)
野生植物、狩猎动物、药用植物、蜂蜜、茶、花。
野生植物、狩猎动物
野生植物、狩猎动物、蜂蜜、鱼
牲畜放牧(牲畜天数、价值)
  野蜂的授粉服务(农场数量,价值)
  森林游憩(价值)
  碳汇(T碳,价值)
  培育的森林对水源的影响(数量、价值)
游憩(游客数量,价值)
  碳汇(T碳,价值)
  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面积,物种数)
  防止噪音服务(土地面积,价值)
碳汇、土壤与水源保护等服务的单项价值,森林的社会价值
3.森林经营和保护的开支
森林经营与保护的成本
森林经营的成本
4.宏观经济指标
纳入非市场林产品后的GDP
  森林增值-折旧/耗减
  森林增值-折旧/耗减
  联合国的MA项目的张永民译本《生态系统与人类福祉 评估框架》(张永民译 赵士洞校,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比较准确地表述了这个重要国际文件的原意,可惜它出版时间太晚,先前译本的错误概念已经流行了。这个先前的译本,处处臆造,制造了太多的混乱,特别是使得资产核算和生产核算概念不分。
  近年来新发表的一些相关核心文献,如美国未来资源研究所James Boyd的《自然的非市场效益:哪些应该在绿色GDP中加以计算?》,联合国统计署的《Global Assessment of Environment Statistics and Environmental-Economic Accounting》(2007),Ina T.Porras的《关于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的综合研究》,伦敦政治经济学院Simon Dietz的《SEEA中的弱可持续性和强可持续性:概念与计量》,挪威中央统计局科研部Knut Alfsen 的《从自然资源和环境核算到可持续发展指标建立》,Peter Bartelmus的《SEEA-2003: 可持续发展核算?》,法国生态研究中心Peyron的《森林经营与林业政策中对于非市场效益的考虑》等,都比较明确地界定了生态系统资产、生态系统服务等基础性的概念和分类。James Boyd的论文和Ina T.Porras的论文,都对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产品、服务等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按照他们的意见,生态系统服务是大自然的最终产品,直接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绿色GDP核算的生态系统服务属于大自然的终端产品或最终产品。这些学者都不赞成对生态系统的自养性服务进行估价。
  MA还就一系列的新概念作出了界定,国际林联等五个国际机构的《PROCEEDINGS EXPERT MEETING ON HARMONIZING FOREST-RELATED DEFINITIONS FOR USE BY VARIOUS STAKEHOLDERS》(2005)也正在针对森林的多效益利用拓展和规范新概念。
  在生态系统的价值评估中,的确要慎用&资产&&功能&等术语。而我们不少人用得太随便,原文没有的随意可以加上!资产分类是很严格的,否则就会导致把非同一级别的或非同一个类别的数据相加。例如,在SEEA-2003等文件中,现在的&自然资产(Natural assets)&的定义是&由一个经济体所拥有的全部自然要素&。考虑与国民经济核算的联系,现在的&自然资产&概念包括以下三个部分:○1&培育资产&(属于原分类中的&经济资产&中的&人造资产&),即各种人工培育的森林和动植物资源;○2&非培育资产&(属于原分类中的&非生产资产&中的&自然资产&,土地、森林、水、矿藏等自然资源一般会不同程度地包括在内);○3除了上述两方面认定范围之外的那些自然资源与环境要素。因此,现在的&自然资产&概念一方面扩展了原来的经济资产概念,把原本不具有经济资产特性的自然资源与环境也包括在内了,也包括了自然资源或环境的&功能&,&功能&也是资产;同时,它重新整合了原分类中的&经济资产&中对自然要素的归类,将处于原&生产资产&和原&非生产资产&不同类别中的、与资源环境有关的内容归到一起,形成了一个新的完整的&自然资产&概念。经这样处理以后,在包括生态系统在内的环境经济核算中,&自然资产&将与&经济资产&中留下来的&人造资产(Manned Assets)&并列。简单归纳就是:
  原提法:经济资产=人造资产 + 非人造资产
  现提法:人造资产(排除了原经济资产定义中的自然资产)
  自然资产(原经济资产定义中的自然资产+其他自然资源与环境)
  因此,&资产&一词是不能随便使用的。必须根据经济学原理和国民核算的统计分类慎重使用。
  五 对评估方法的评论与最新进展
  关于生态系统价值的估价方法,特别是生态资产和生态服务价值的估价方法,前面已经说过,迄今为止流行的方法,多有牵强,估价结果也很难被人们接受,甚至难以重复。加上国情的区别,我国更是很难采用。例如用意愿调查法估价某生态资产的价值,发达国家可以打3万个电话从而得出一般结论,我们经常只做一两百个样本并就此得出价值。还有,我们经常使用造林成本法代替森林的生态资产或服务的价值。一笔造林投资形成的一片森林,是要成长的,每生长一年都会有年度增值。在会计学上,这笔投资在若干年以后进行核算时,不是会计帐薄上的记录,而应是若干年后的市场价值(公允价值)。
  用造林成本法替代森林资产价值或用于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核算,理论上经不起推敲的理由还有很多。第一,造林成本法有特定的适用范围,不能任意扩大。如果说可以用于核算立木价的话,则它只适合于人工林。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第二,即使可以用造林成本法估价一切森林,那么这个&成本&也应包括:林业行政成本,森林保护成本等。然而,这些成本统计起来非常复杂。第三,即使可以用造林成本法,也应进行贴现处理。这个道理正如要考虑银行存款的利息一样。第四,对一切森林都用造林成本法估价,违背了国民核算中区分人造资产(培育的资产)和自然资产(非培育的资产)的原理。第五,不讲条件、不分对象地使用造林成本法估价森林价值,本质上是不承认自然资源具有价值,本意是要求取自然资源的价值,却反而否定了自然资源的价值。
  以上讨论的生态资产的价格和价值问题,只是举一个例子说明,没有解决的问题还很多,也是&所谓的绿色GDP核算制度目前并不存在&的根据。
  也有一些人试图结合国情改进西方的方法。如徐中民、张志强等曾经研究运用双边界两分式的条件价值法(CVM)评估恢复黑河流域额尔济纳旗生态系统服务的总经济价值,据说获得的结果比较合理。探索这种改进的人不算少。
  近年,国内外在探索使用技术手段对生态资产或生态服务进行调查计量。例如,法国地理信息系统实验室(LaSIG)Jo?l Ch&telat 《利用GIS评估汝拉稀树牧场景观 ?valuation du paysage & l''aide des Syst&mes d''Information G&ographique (SIG) Application aux p?turages bois&s jurassiens》;Adrienne Gre?t-Regameya等的《利用GIS模型估价阿尔卑斯山区生态系统服务Linking GIS-based models to value ecosystem services in an Alpine region》,该文提供了一个模块化框架,对不同土地利用变化情景下的各种生态系统服务进行半自动化的估价,该文还说目前已有许多研究将这样的生态系统过程模型植入GIS平台,还有些研究则利用GIS将生态系统服务量化过程与经济评价方法结合起来。
  我们还见到北京师范大学与国家遥感中心发表的《生态资产定量遥感测量技术体系研究-生态资产定量遥感评估模型》(李京等)等,《青藏高原生态资产的价值评估》(谢高地等),《中国陆地植被生态系统生产有机物质价值遥感估算》(王艳艳等)相关论文数篇。2006年,中科院地理所曾就采用3S技术进行生态系统评估的科学问题与研究方法,组织过专家讨论。中科院、北京大学等,都有关于采用GIS从小班水平上定义森林生态服务的研究案例。
  在林业系统,有一系列森林生态定位观测站,一些人已经注意利用这些数据估价森林生态资产和服务,就是说,已经注意避免使用那些主观意愿类的方法。近年来,中国林科院侯元兆指导或主持的几个评估案例,着力探讨采用技术手段为生态系统的某些服务进行精确定量,已有部分成功。这些案例除了对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的面积等进行官方数据印证外,还用遥感反演的方法获得了各研究案例区的精确的温度变化图和变化数据(参见图3)。还开展了森林、湿地影响空气负离子浓度的测定并绘制了负离子GIS图,以及森林影响空气氧含量和萜烯类物质浓度的测定等。所有这些努力,虽然远未达到生态资产和生态服务实物量计量技术化的目标,但毕竟也在几个方面有了突破。生态资产和生态服务计量的技术化,是生态系统价值评估的发展方向,国内外无不如此。
  这里顺便提及,即使成功地使用了技术手段计量了生态资产和产品,但转化成嘉汉质量的问题仍未解决。
  图3 北京市森林影响温度遥感反演图
  (左面是北京市森林遥感影像图,右面是沿影像图上的线作的温度和植被指数NDVI剖面图,可以清楚地看出沿线温度的差值在20度以上,以及温度和NDVI 的负相关关系。它证明了植被在夏季有显著降温作用。右图的横坐标是沿线的距离数值,纵坐标分别是对应的温度值和NDVI值。)
  六 我国生态系统研究与评估中的主要错误和根源
  国内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呢?
  有一篇论文叫《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文中更有大量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用语,还把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划分为提供产品功能、调节功能、文化功能和生命支持功能四大类,并建立了由林木产品、林副产品、气候调节、涵养水源、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功能指标构成的森林生态系统评价指标体系,以此计算的结果是&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总生态经济价值XXX元,其中直接价值和间接价值分别为XXX元和XXX元,间接价值是直接价值的8 倍。&那么&服务功能&是什么概念?指的是森林生态系统资产的价值呢,还是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这篇论文的题目说的是评估
  有一篇论文叫《中国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XXX亿元。文章说,在森林生态系统各项服务功能价值中, 按照大小依次为&&该研究的目的在于将自然资源和环境因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而最终实现绿色GDP。这篇论文的问题,也是没有区分&功能&与&服务&的概念,不知道计算的是资产价值还是服务价值,因而会导致一个错误的绿色GDP。》,该文估算了我国森林生态系统八项服务功能,总价值
  有一篇博士论文,叫《生态资产评估的理论与实践-长白山露水河案例GDP是一个来自于产品和服务的价值的总值的概念,因此加入了资产存量价值。论文引用的 Costanza《The value of the world''s ecosystem services and natural capital》,也是变成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作者关于这个核心概念的归纳是:&生态资产价值是生态系统产生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效益&&的总和&,还有在其他几个地方,也有&生态资产是所有生态效益的积累或总和&之类的话。得出这样的结论,就好比说一个企业的资产价值是这个企业的产品价值总和一样。全文的认识、分析和结论,皆出发于此,归宿于此。》,论文是评估生态资产的价值。但由于不清楚生态资产和生态系统服务的概念与联系,带来了随后的一系列问题。论文不知道绿色
  有一篇关于河南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报道4个关于核算体系、资产产业产品分类以及关于资源核算概念方面的问题:○1生态服务分类方法脱离了主流;○2把并非最终生态产品的&林木营养物质积累&作为一种生态服务并计算了它的价值;○3仍然采用过时的&森林生态价值&说,因此读者无法识别是&生态资产的价值&,还是&生态服务的价值&;○4文中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功能价值是XXX亿元&,是指&碳汇&还是指&碳储量&?前者是服务流量的概念,后者是资产存量的概念,这里可能有一个资产与生产混淆的问题。说&河南是第一个采用国家绿色GDP核算方式进行生态效益评估的省份&,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国家绿色GDP核算方式&,何来第一省?,报道中至少有
  一条关于湖北省森林资源核算的报道&森林无形资产&界定为&森林形成的生态环境资产,包括景观和生态经济效应&。其实,在自然资源与环境核算中,并非无形的东西就是&无形资产&,再说,这句话明显地把资产和服务混淆了。,把
  《中国陆地生态系统生态资产遥感测量评估实证研究3S技术计量生态资产的很好的论文,但可惜也把生态资产和生态服务混淆了。》是一篇探讨用
  《冰冻灾害造成森林生态功能价值损失的经济评估-以福建省受灾森林为例&生态服务功能&这个模糊的概念。》一文,贯穿全文的是作者对于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的概念的严重混淆,就像犯了核算一个工厂,却不知道区分工厂的资产和生产一样,特别是太多地使用了
  《陕西省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XXX万元,林产品价值XXX万元,&营养元素循环价值XXX万元,等等。读者也分不出这些数据是资产的价值,还是生产的价值;另外,营养元素循环价值,属于什么服务或资产?》,说陕西省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为
  《武夷山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 对武夷山自然保护区森林涵养水源、保持土壤等服务功能进行了初步估算,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总价值为XXX亿元。同样也不知道指的是资产还是生产。》,
  有一个课件叫《生态系统服务&全球主要生态系统类型的&服务功能价值&、&全球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和&全球各种生态系统的总价值&混为一谈,很难理解。》,把
  此外,《西藏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1658亿元,广东的森林生态价值超6000亿等,都不知道是指生态资产的价值,还是生态服务的价值。类似的文章或研究报告太多了,何止千篇!》,《生态系统的净化服务及其价值研究》等太多的论文,和一些人核算的湖北省森林生态价值
  但是,最大、最多的错误,发生在MA的一个流传甚广的中译本《生态系统与人类福利: 评估框架(摘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1721-2008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
  MA的那个《生态系统与人类福利: 103处把&生态系统服务&这个流量的概念译成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这样一个不知是流量的还是存量的概念,也就是不知道这个词是指资产呢,还是指生产。因此,这个权威文件制造了全国性的学术混乱,以至于还误导了国家标准。评估框架(摘 要)》中译本,有
  图4是我们从两个译文中摘录的相同一个框图,左边的翻译是错误的,右边的翻译是准确的。左边的框图把&生态系统服务&全部翻译成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把&支持服务&译成了&支持功能&,把&供给服务&译成了&供给功能&,把&调节服务&译成了&调节功能&,把&文化服务&译成了&文化功能&。这就严重地混淆了属于资产范畴的&功能&估价和属于生产范畴的&服务&估价。
  图4 MA的两个译文对比(左:错误;右:正确)
  再让我们看看MA的英文或者法文文本,表述都十分的清楚(图5)。尤其是法文,把&生态系统服务&表述为&由生态系统产生的服务&。
  流行很广的MA的错误译文,无疑是我国流行性错误的根源之一。
  图5 和图4中文对应的英文和法文框图(左:英文;右:法文)
  而2008年3月公布、规定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在标准名称上就出错了。基础概念错误主要是资产与生产概念混淆,其他明显的附带性问题也有多处。
  这个&国标&在名称上的错误是:其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assessment of forest ecosystem services in China》讲的是&森林生态系统服务&,而中文名称则说是&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英文是准确的,中文多出来的&功能&二字,把功能与服务、存量与流量的概念弄混了。从标准的第&2 术语和定义&节关于&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Forest ecosystem services&的名称解释来看,这一概念性混淆是系统性的,而这样的概念错误,经济学大学本科一二年级的学生也不会犯,它也不符合关于生态系统评价的核心国际文献。而按照&标准&计算的森林生态系统的价值,必然资产价值、生产产值不分,就是你不知道算出来的是森林资产存量的价值呢,还是森林某年度产出的流量价值。而如果继续用这些价值数据计算绿色GDP,必然导致一个荒谬的结论(GDP和绿色GDP都是生产产值的概念)。有关概念可参见后附的MA的定义。
  其实,MA(联合国生态系统千年评估报告)对生态资产、生态系统服务等,早已有明确的定义,套过来即可。MA是由来自95 个国家的1360 位学者历时4年完成的,国内制定标准、确立概念时应当参考。另外,&标准&中的其它一些定义也与权威概念偏离很大。在&评估公式&以及后面的一些&数据汇总表&部分,一样存在一些存量、流量、方法、计量和计价单位等问题。例如规定对森林固碳服务(标准的表述式&碳汇服务&)的计量单位是&功能/t.a-1&,森林固碳服务的计价单位是&价值/元.a-1 &,这样的表述很费解。这个&国标&体现的理论基础是错误的,体现的经济学基础知识是幼稚的。
  但是,我国在这个领域也产生了一些真正科学的论文。例如发表在《生态学报》上的赵军、杨凯等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研究进展》 (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上海市城市化生态过程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就对基本概念和分类等,把我得较准确。作者提出&必须加强生态系统服务与生态系统结构、功能的关系,生态系统服务及其价值的概念和合理分类等基础研究,提出科学的生态系统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对相同尺度生态系统之间服务价值的线性可加性,不同尺度生态系统之间的服务价值可能存在的幂数定律与分形特征,生态过程与经济过程之间的复杂联系进行探索&等见解,都说明他们正确地掌握了这个领域的知识。徐中民、程国栋等的《生态系统服务与自然资本价值评估研究进展》(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冻土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信息中心),对概念和分类的把握一样准确,论文思路很清楚。
  但不管怎么说,离建立一个绿色GDP核算制度,还遥远得很。要求国家实行绿色核算制度、用绿色GDP考核干部等,那确实是属于太不了解这个方面的知识。
  七 深层次的问题和方向
  然而,实行绿色核算制度,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所不可规避的。我们不能在致癌环境里数钞票。我们必须给子孙们留下各种健康的生态系统和其他的丰富的自然资源。我们的历史性责任,就是要对生态系统价值评估乃至整个自然资源核算,做出一个科学的安排。
  包括生态系统在内的自然资源核算,本质上是一个以平衡为原则的完整的统计描述体系,它必须通过对自然资源的资产概念和生产概念的建立、分类,对它们的账户结构、记账规则、记录时间和计量方法等估价原则的统一定义,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体系,以使其具备逻辑上和数量上的一致性及联系性,并能通过这种逻辑关系生成一系列绿色总量指标。我们一天不建立起这样一个统一完整的体系,就一天无法开展有实际意义的绿色核算实务(高敏雪语)。这几句描述,也几乎列出了今后所有的关键性工作内容。这也就是&所谓的绿色GDP核算制度目前并不存在&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我们离这个要求还远得很。
  当务之急是构建&一个框架,四类标准&。也就是:设计国家层面的总体评估框架和包括各种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子框架体系;并在充分吸收国际成果的前提下,制定我国的:○1概念与定义的标准化;○2资产、产业、产品等分类的标准化;○3资产估价体系的标准化;○4计量与计价方法、账户结构、记账规则等的标准化。
  资产、产品和服务的概念与定义的标准化
  由于绿色核算把各种自然资产和环境包括在内,必然要开发一系列相应的新概念并使之标准化。如在《SEEA 2003》中被定义为&一个经济体所拥有的全部自然要素&的自然资产(Natural assets)这个概念,就已经上升为与原核算体系的&经济资产&中的&人造资产(Manned Assets)&并列的概念。类似的新概念、新定义及其引起的逻辑层次的调整很多。再如森林生态系统价值评估或绿色核算中的&林地&资产这个概念,就有是否包括无林地、退耕地、沙地等问题,需要定义和标准化;&立木&资产,就有是否包括经济林和生态林立木的问题。
  再如对生态系统服务的分类,有人划分为15种,有人划分为18种,它们的概念定义、术语表达等皆不统一,从而极大地导致了各核算案例结果的不可比。确认这些资产、产品和服务的概念,划分其边界,是对其估价的前提,否则就会产生重复、疏漏和口径不一等问题。实际上,几乎一切需要移植用于生态系统评估或国民核算的原有自然科学术语,都要重新定义。
  资产、产业、产品等分类的标准化
  资产、产业、产品分类的标准化,直接关系到账户的标准化和统计结果的可比性。联合国已经有产业分类标准(ISIC)和产品分类标准(CPC)等,但需要拓展。
  计量与计价方法、账户结构、记账规则等的标准化
  只有在标准化计量和计价的基础上,才能求得某种资源或环境资产的总价值,和其产品或服务的总价值。账户结构的标准化也一样,用五花八门的账户结构核算的结果同样不可比。举一个例子可说明这种重要性:我们要记录人造资产和自然资产,如果没有标准,谁也不知道把半人工半自然形成的森林往哪边计;又如计算碳汇,统计哪些植物?统计到什么径级?这方面的规则都还空白。涉及到会计领域,需要研究的问题更多,如是否实行公允价值会计制度等。传统的经济统计规则,是一个数百页的规范文件,绿色统计的规范一定更多,没有这些规范,统计部门无法操作,评价就没有数据。
  建立估价的方法体系标准
  对拓展了的资产、产品和服务进行估价,必须使用科学的和标准化的方法。
  以上都是生态系统评估或自然资源核算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是今后的研究方向。我国的、甚至是世界的生态系统评估和自然资源核算,都还远未成熟。联合国统计署正在组织研究,他们的第一步是把《SEEA-2003》经过修改完善,推荐为一个国际标准。这是一项为期数年的行动计划。我国国家统计局参与了这项工作。
  就国内的研究项目和研究人员来讲,我们认为必须实行资源科学专家和经济科学专家协作,才能避免以前经常出现的那类错误。这也是《SEEA-2003》中特别强调的一件事。作为这个领域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也要学习一些经济学知识,特别是国民核算理论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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