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魏安平现任党内职务什么职务

华夏银行员工因授信业务严重违反规则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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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来源:中国经济网
昨日(16日),银监会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公告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一员工,因授信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四十九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处罚日期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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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热销基金夺命金:华夏银行理财产品违约风波(12.12.4)
夺命金:华夏银行理财产品违约风波(12.12.4)
40多名投资者从各地赶来,顶着初冬上海市陆家嘴阴冷的寒风,高举标语向华夏银行抗议,从12月3日开始持续两日。他们称,在从2011年年末起,陆续在华夏银行嘉定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如今到期无法兑付。“如果不给一个满意的说法,我们会坚持下去,”一名投资者代表激动地说。
这批投资者表示,他们从2011年末开始陆续在嘉定支行员工濮某推荐下购买了名为“中鼎XX入伙计划”的系列理财产品,但这些为期一年的理财产品到了今年却无法兑付,在多次催促没有收到钱后,投资者们陆续开始担忧起自己的“血汗钱”,并且联系第二期、第三期的投资者,一起前往华夏银行抗议。
非法募资、银行销售:投资者可能血本无归
中国媒体报道,“中鼎财富入伙计划”是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募集,由一位河南商人魏辰阳主导的股权融资计划,投入到四家河南的企业当中,募集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也无人知晓募集资金的去向。这四期投资计划总募资约1.6亿元,其中涉及今年未能到期还款的华夏银行理财产品约2,000万元。投资者出示的投资计划介绍显示,这是一款高收益(11%-13%)的非保本条款的理财产品,投资门槛为50万元。
11月30日之后的三天,华夏银行连续发布声明,表示此产品是银行工作人员私自销售,并非银行承销,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并拘捕了该工作人员,华夏银行会承担“应有的责任”。
华夏银行理财产品的风波如同一颗炸弹投向公众。最近正在经历“严寒”的股权投资(PE)通过信托募资,并在银行渠道销售,最后导致大面积违约——如果事实果真如此,那此次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风波就会成为石破天惊的中国信托理财产品违约第一例。但仔细审查交易的凭据和媒体报道,这宗风波恐怕和信托无关,和银行理财产品没有直接关系。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风波,不过是又一宗由于银行渠道独大,利率非市场化的中国金融畸形现状下,投资者血本无归的案例。
与信托无关?
根据投资者出具的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单据,投资者将存款直接划入“中鼎财富”在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的账户,而不是信托的募集专有账户,显然这笔募资没有通过信托公司,而是在采用私募募集方式。
财新传媒引述销售该产品的华夏银行理财经理濮某的丈夫的话侧面证实了这款产品的销售渠道:濮某是从长期合作的信托公司处了解到该项目,由濮某和嘉定支行行长一起直接购买,并开始销售。
与银行无关?
“在银行销售,在理财经理办公室签约,由银行办理一条龙的转账等服务,怎么可能和银行无关”,投资者愤怒的告诉福布斯中文网记者。但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会委员许海波认为:“(银行)承担代销责任,一般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来证明这是银行的代销行为。”如果无法提供银行代销的证据,那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理财经理的推荐这款产品是“职务行为”。
然而在一份名为“中鼎迅捷股权投资计划”的呈送客户材料中,华夏银行以“监管银行”在列,材料中称:“本投资计划财产由华夏银行进行单独管理。投资计划的一切资金往来必须通过监管账户进行”,并由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本投资计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华夏银行发言人称:“目前为止华夏银行没有任何代销的信托产品和理财产品违约,销售的中鼎入伙计划没有进入华夏银行的系统”。公司表态会协助警方进行资金追偿,并称:“如果有违规行为,将会严肃处理。”
股权投资?
在上述客户材料中,所谓“股权投资”,实质上是被投资方河南省奥鑫汽车将全部股权抵押给了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然后由魏辰阳控制的通商国银通过华夏银行募资。与其说是募资,更不如说是合伙以银行为交易场所私募资金放贷。
依照此前中国媒体报道,主导投资和募集的河南商人魏辰阳已经被捕,项目公司资金下落不明,销售这款产品的华夏银行工作人员被捕。很长一段时间来,每遇类似状况,监管当局往往要求刚性支付,由银行兜底,但中金公司就此事发出报告称:“若银行继续兜底,后患无穷。”在中金看来,这款产品的性质、条款和门槛,都已经超过了银行“兜底”的界限,如果监管方要求银行兜底,可能“强化社会对于银行兜底的预期。”
在这场缺乏担保、没有监管和法律保护的投资残局里,在嘉定支行买产品的老百姓们极有可能面临血本无归,或者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追索血汗钱的漫漫征途。
“在银行买的,就一定是银行的”
长久以来,信托和银行理财产品这两大“影子银行”体系一直是中国“次贷危机”导火索的热门候选。
截至2011年底,中国理财类资产总规模已经超过了银行存款资产,而且还在飞速增长,2012年前十个月信托资产总额达到6.58万亿元,对这笔隐藏在水面下“表外资产”的风险,公众一直忧虑重重,而银行是这类理财资产的主要销售渠道。
老百姓信任银行,于是银行也因此成为了各类金融产品销售,特别是信托公司的主要渠道,无法获得银行渠道的信托公司,开始争取拥有客户资源的一线理财师,“信托公司泛滥,常常一天收到三、四个信托公司的电话,希望我们帮助销售产品”,一位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中国利率非市场化的特定状态下,银行通过销售各类理财产品,实质形成了半市场化的浮动利率。从总行到各大分行、支行,庞大的商业银行体系内形成了潜在的违规、甚至违法空间。
民生银行青岛分行的理财师逄锦冰表示:“作为一线理财师,很难区分这款产品是不是有银行的代销协议,一般只知道银行要求推某款产品,就开始向客户推广。而老百姓则认为,在银行里买的,就一定是银行的产品,这种默认很难打破。”
在中国“金融维稳”的环境下,理财产品主要投向风险较小的银行间市场,信托业墨守着刚性兑付的潜规则,中央财政多次释放出了为城投债等信托产品背书的信号。
信托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许多信托产品实际上在金融意义上已经违约了,只是信托公司通过别的方法,弥补了这部分损失,让投资者拿到收益”。
如果项目公司进行股权融资,则需要非常严格的担保物,一位从事资产管理的券商从业人员说,“如果用股权融资,那股权必须能够上市交易,如果是土地质押,那质押率只有40%-50%,控制风险”。
美银美林首席经济学家陆挺指出:“信托产品并非短融。虽是银行表外运作,但信托贷款都报备登记。除地下钱庄,其他比较透明。对于突破利率和信贷管制的理财产品,容忍一点。”
但类似华夏银行此次支行和员工私售股权融资产品,则完全脱离了风险控制的范围。
这种人为的“债券无违约、银行理财无违约、信托无违约”让普通投资者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毫无察觉,购买何种产品完全依赖于理财经理的操守。中鼎迅捷股权投资计划第二期向投资者许诺了高达14.5%的预期收益率,又信誓旦旦由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在银行看到这份材料的的投资者完全无法分辨是普通信托产品还是私下的集资贷款。
“理财经理必须告知客户是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银行渠道代理销售,还是私人销售。如果私人销售其他信托公司的产品,仅仅是违规,而如果理财经理直接为股权投资公司或者项目公司募资,性质违法了法律。” 逄锦冰说。“老百姓最后找到银行,也可以理解,他们只能找银行”。
“我们也很同情投资者”,华夏银行的发言人表示,“现在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华夏银行产品生疑亿元血汗钱一去难返(12.12.3)
华夏银行1.19亿元理财产品横生变故,上亿客户血汗钱一去难返。在华夏银行嘉定支行的VIP客户室里,理财经理卖出的产品却被银行否认。从11月25日至今,营业厅里的受害客户们一直等待着……
理财产品恐血本无归 客户抱团静坐华夏银行
“已经到期的钱拿不到,天天在这里等,今天已经第五天了”,11月30日下午,方兰坐在华夏银行嘉定支行营业厅的角落里,手里攥着一个土黄色的档案袋,她的身边还围绕着跟她相同遭遇的十几个人。再往外是七八个身着制服的保安,三四名正装打扮的银行工作人员穿插其中。
乍一看,没人知道这里正在发生什么,只当是办业务的人多点而已。但这些天,方兰一刻也没闲着,银行、银监、公安连轴转。手握着当初签的入伙书,担心从银行汇走的几百万血汗钱拿不回来。
“(我)一个人也没这么多钱,都是亲戚朋友的钱凑在一起买的,拖了5、6个人”,方兰回忆道,2011年11月,华夏银行嘉定支行大堂经理徐青将银行理财经理濮婷婷介绍给她。
“第一次买不放心,理财产品那么多”,方兰告诉21世纪网,“像我们这种岁数的人,攒这些钱也不容易”,但是理财经理说产品是北京开典当行的,而且还有担保函。
为了打消方兰的疑虑,在银行的VIP客户室里,濮婷婷告诉她,华夏银行嘉定支行的行长蒋黎也购买了该理财产品。听到这么一说,方兰觉得这个产品不会骗人,“就这样买了第一期”。
在方兰出示的购买者名单中,21世纪网也的确发现了她提到的华夏银行嘉定支行行长“蒋黎”的名字。
从方兰提供给21世纪网的华夏银行个人结算业务申请凭证可以看到,在日,芳兰在华夏银行嘉定支行通过电汇方式,汇了50万元给中鼎财富在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的账户中。
21世纪网从客户自行整理的报案材料中了解到,该产品名为“中鼎财富一号股权投资计划”,在日成立。规模为2000万左右。据悉,该期产品主要投资于商丘市永恒生典当有限公司。按出资额,方兰的预期收益为11%。
之后,在理财经理濮婷婷的介绍下,方兰继续购买了第二期和第三期。第二期为“中鼎财富二号股权投资计划”,在日成立,投资于郑州新盛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资金保管人为建行北京分行。客户自行整理的报案材料显示,该计划募集资金为1000万元左右。方兰当时购买了110万元,预期收益率为12%。
第三期为“中鼎迅捷股权投资计划”,于日成立。项目投资于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资金保管人为中行北京分行。客户自行整理的报案材料显示,该计划规模为5000万元左右。按出资额,方兰的预期收益为13%(300万以上级别)。
上述三期产品期限均为1年,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资产管理人,担保方均为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之后一切都很正常,直至号,方兰打电话给理财经理,询问11月25日到期的钱何时可以到账,理财经理答曰需再过10天。
但是到了11月26日,情况急转直下。下午1点半左右,“(理财经理)打电话给我说,中鼎出了点问题”,方兰急了,但是对方说具体电话里不方便讲,让她到一间宾馆会议室,由律师跟她讲。
“买的时候不用律师,拿钱的时候为什么要律师了?”方兰不明白。理财经理濮婷婷请来的律师告诉她,买的产品出了点问题,典当行关门了,而濮婷婷也已经被银行开除。
21世纪网尝试联系濮婷婷,电话接通,但却不是她本人应答。电话那头的男声表示濮婷婷本人现在“不能接电话”,问及何时才能联系到本人,对方则含糊道还要一段时间。
如今一期产品1年期限已到,预期的高收益已经成为泡影,就连本金都有可能血本无归。方兰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产品是在银行买的,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去找银行要钱。
500多客户利益受损 华夏辩称从未代销出事产品
方兰得知消息后,立即到华夏银行嘉定支行,却被告知“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并非华夏银行的理财产品,而华夏银行亦明确表示从未代销过该“入伙计划”。
而就在此前,11月26日,客户通过华夏银行网上客服系统咨询“中鼎投资是不是你们银行的理财产品”,工号hx55489的客服在线回答:“是我行代销的”。
12月1日,21世纪网多次尝试登陆客服系统,均显示“在线客服网络通讯故障”。
随后,21世纪网以客户身份拨打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的态度也相当谨慎,问及其是否有代销信托产品,对方先是含糊承认,后反而询问客户是否在上海地区,得知为上海客户后,则矢口否认。
显然,华夏银行方面撇清关系的说辞,并不能被客户接受。
在银行汇款业务操作中,需要包括经办柜员、复核员、授权员3名银行工作人员办理。不同的银行在汇款金额上也有不同,此前中国邮政每次汇款限额为5万元,而中国银行也是经办柜员只能授权5万元汇款,支行行长级别则可以授权1000万元的汇款。
“5万以上就要经理授权的,我们都是几百万汇出去的。一亿两千万的项目,银行怎么可能不知道,我们的钱都是存在银行里然后转出去的”,方兰拿着保留的“结算业务申请凭证”告诉21世纪网。
和方兰同病相怜的顾忠指着背后的房间说,“就在客户经理那里办,就在这个房间里,买的时候签字,把卡给她划走就行了。现在(到期),银行说不是他们卖的”。
从客户报案材料中,21世纪网得知,本次已经知晓的涉及人数已有500余人(正式签约的大约80人,其他多为集资人),随着后续理财产品到期,人数或会进一步增加,四期产品规模合计约有1.19亿元。
除了给出上述说法,银行方面还没有和客户开展进一步沟通。11月30日中午,21世纪网以客户身份致电华夏银行嘉定支行总机,询问这次风波的影响,对方回答道“放心,没什么事”。而在此之后致电上海分行提出采访需求时,转出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12月1日,本该营业的华夏银行嘉定支行贴出一则未经盖章的通知,“进行内部装帧、增添设备。故此暂停营业一天”。
21世纪网也特别咨询了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会委员许海波。许律师认为,(银行)承担代销责任,一般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来证明这是银行的代销行为。
“如果没有这样的直接材料,如果能提供其他间接材料证明该理财经理是职务行为,并直接推荐了该理财产品”。许律师告诉21世纪网,“假定产品配置建议是这个银行理财经理的个人行为,且有证据证明这个理财经理作了误导性推荐并导致客户兑付损失,推定其为职务行为并要求银行承担责任也是可以探讨的。”(文中“方兰”“顾忠”均为化名)
华夏银行对中鼎事件难辞其咎(12.12.4)
这两年的财经新闻中,投资者上门围堵讨债的事件屡见不鲜,而这次“中枪”的是华夏银行。11月30日,数十名投资者聚集在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门前,迅速引发了舆论关注。一款名为“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的理财产品也由此浮出水面。
华夏银行很快发布了官方声明,称中鼎相关产品并非华夏银行发行,也不是华夏银行代理销售。在这次事件中,银行前员工濮某牵涉其中,违规私下参与推介该计划,公安部门已经立案。
根据公开的投资计划书,我们可以得知,中鼎四期产品共募集金额约1.4亿元,每期产品均承诺11%-13%的预期收益率,自然人投资人认购金额门槛为50万元,产品的管理人为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显而易见,这样一款产品属于典型的地下私募,是绝无可能通过审核进入到正常的银行销售渠道的。从这点来看,华夏银行的声明倒也不假,该产品不太可能属于银行代销发行产品。但在这个节骨眼上,把问题完全抛给了员工,也难免有撇清干系的嫌疑。
事件的当事人,银行前员工濮某因已被调查,无法发声。而其家人却在接受媒体采访中,对银行“甩包袱”的做法进行了还击。目前尚无法确认支行负责人及亲属购买该产品的说法是否属实,但濮某能够畅通无阻地在支行营业场所内销售非银行体系内产品,显然不合常理。华夏银行内控体系对支行层面的控制显然漏洞百出,可以用失控来形容。
再来仔细研究一下这款产品,管理人通商国银注册地位于北京,销售地为上海嘉定,而资金却投资于河南。以最基本的投资常识看,管理、销售和投向分属三地,这样的产品风险是很大的。投资者愿意拿出多年的积蓄购买,自然是冲着银行而去。此时银行急于撇清关系,损耗的是自身的声誉和公众的信任。在此事件中,银行承担了很大的责任,一方面是对于员工的失察,另一方面对所辖营业场所管理不严。华夏银行暴露出来的问题值得其他银行警惕。事实上,这两年国内银行支行层面屡屡曝出问题,其中的原因主观上是由于银行网点众多,对于末端管理欠缺,而客观上则是金融管制下,资金从银行体系内的外溢。
最近两年,银行看似严密的体系多次被民间借贷轻而易举地攻破。从民间借贷传导至银行体系的风险传导路径这次又要在华夏银行上演了,不出意外的话,这场大戏的下一幕将从嘉定转向河南。从投资计划书看,这四期产品分别投资于商丘市永恒生典当行、河南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郑州新盛博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河南云顶文化娱乐投资有限公司四个项目。从可获资料来看,后两者都跟去年底被曝出担保危机的河南新通商投资集团有关。若要追讨资金并查清事实,恐怕就要揭开新通商这一谜中谜。
“私售”大戏一波三折。如今,大批财经记者已经赶赴嘉定,最新的消息是,上海银监局和经侦支队都已经介入调查。事件最终如何解决先不谈,银行方面首先都应警醒,不管是近期频发的骗贷还是借银行渠道集资,都反映了银行内控体系尤其是对基层支行的管控失力。无论是媒体还是监管部门,都只能是外力推动,真正关键的还应是银行加强自身的管理水平。
华夏银行员工私卖投资产品致客户亏损上亿(12.12.3)
近日有消息称,投资人在华夏银行上海某支行购买的收益率高达11%的投资产品在到期后,不但一分钱没赚到,就连本金都无法收回。银行方面随即发表声明称,事件属于该行员工的个人行为,相关的产品并非华夏银行的理财产品,该行也从未代销过该款产品。
近日,有消息称有客户通过银行购买的宣称收益率高达11%的投资产品在到期后不仅没有获利,上亿元的投资反而血本无归。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该事件立案侦查,涉案的通商国银基金公司相关人员已经被拘留。记者还从网络爆料人口中得知,涉案的通商国银和中鼎富国投资基金的法人都是同一人,其幕后相关负责人曾因金融诈骗被判刑7年。
来龙去脉:
上亿元投资血本无归
11月29日,微博名为“虫子-PANDA”的网友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理财产品到期无法兑付,竟然把相关员工开除,说是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
据上海电视台报道,近日,的确有不少投资者来到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为自己巨亏的理财产品讨要说法,但至今银行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该起事件。
这些投资人表示,一年前,他们在华夏银行员工的推荐下购买了相关产品,该产品分四期,普通合伙人是通商国银基金公司,产品项目入伙北京中鼎投资。这款产品的第一期投资河南永恒生典当行,投资金额2000万左右,目前已到期,但投资人称典当行无法兑付;第二期投资河南新盛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投资金额1000万,12月21日到期,而河南新盛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已人去楼空,当时华夏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是做海南马自达4S店;第三期是于日到期的投资河南奥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投资金额5000万,奥鑫目前运作正常,但还款意愿不强;第四期投资云顶商务俱乐部,投资金额2000万,而项目未造完,人已“跑路”。
据介绍,这些产品都是50万元起步,不仅有相关合同,投资人还签署了投资担保函,近日产品到期后,他们的本金和收益不仅没有到账,相关的银行员工还打来电话说“投资的钱打了水漂”。这些投资人中最多的损失高达几百万,涉事总金额高达上亿元。有投资人表示,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向他们宣称产品的收益率高达11%,现在却血本无归。
银行说法:
“员工私自介绍&银行不知情”
对于此事,投资人和银行各执一词。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及时发布微博表示:“近日,有投资者到我行嘉定支行要求兑付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 。经核查,该 入伙计划 并非华夏银行产品,本行亦从未代销过该 入伙计划 。特此声明。”
华夏银行方面表示,该产品是一种有限合伙入伙计划,是银行员工私自介绍给客户的,银行完全不知情。此外,记者了解到,银行方面对涉事的工作人员也非常不予支持,可能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但对于细节,银行方面没有给予更多的说明。
投资人说法:
“产品在银行贵宾室购买”
对于银行的说法,投资人也提出了质疑:当时是在华夏银行的贵宾室里购买的理财产品,且由银行员工推荐并提供的“一条龙”购买服务。此外,根据相关投资人提供的资料显示,华夏银行的员工在聊天记录中表示是“银行代销”的产品。
事件存三大疑点
疑点一:银行员工为何得以违规私卖产品
网友“揭幕者”提出质疑:“华夏银行说这并非华夏银行产品,是理财经理私卖别家的信托产品,可见华夏银行对理财经理的管理多混乱。”记者了解到,按相关规定,银行员工不允许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金融工作,更不允许在银行办公场所从事与该银行毫无关系的产品的推销。该事件中的银行员工明显未遵守规定。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反映,目前银行对内部一线员工的管理只注重考核业绩,而忽略对员工行为合规性的检查。一线营销人员如果不安于本银行提供的待遇收入,就可能利用银行员工的身份,瞒着本银行做一些事情,轻则私自代销其他公司产品,重则私自吸收客户资金,投放高利贷,做资金贩子。据银行内部人士反映,每家银行都按规定定期对员工行为进行风险排查,可是所谓的风险排查只是填填表格,甚至是自查。
疑点二:在贵宾室签约为何没引起管理人员注意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质疑,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这么多客户在银行贵宾室签了与该银行没有任何关系的合同,没有引起管理人员的注意?并且在该银行员工的陪同下,多人通过该银行柜台将大量款项转到同一账户,经办的柜员为什么不遵循可疑交易监控的工作原则立即向领导汇报?如果已经汇报,会计部门为什么不追查、不制止?对这些问题,当事银行均未通过任何渠道发表任何声明。
质疑三:银行关门做生意&是否需要外部监管
专家对记者表示,监管当局为什么也没有发现问题,为什么没有人对私募基金的宣传和发售过程进行管理,在银行购买一个低收益的普通理财产品都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测试,购买私募基金的人难道就不要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测试吗?
涉案公司负责人曾因金融诈骗被判刑7年
本报记者了解得知,涉案的“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2011年在北京丰台注册,其依据《合伙企业法》发行的“有限合伙基金”,这种基金有别于传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我们称之为明投暗贷,承诺固定回报。这种资产管理公司,区一级工商局即可核发,5000万的注册资本通过工商代理,成本在30万~50万左右。”北京优选财富相关专家告诉记者。
而更为蹊跷的是,涉案的通商国银和中鼎富国投资基金的法人都是魏小琛,其幕后老板是魏小琛哥哥魏辰阳和妻子刘晰。据了解,魏辰阳曾因金融诈骗被判刑7年,出狱漂白身份更名魏辰阳(真名未知)。有网友爆料称,“中鼎财富1个月不到,注册了7个有限合伙企业,这摆明是准备大干一场然后跑路。”
记者多方了解得知,2011年就有河南本地的投资者举报魏辰阳在当地的担保公司——通商担保。该公司“在公司里到处悬挂着部分政府领导出席通商担保各类会议的照片,先造声势,再向客户强调其融资的合法性,以高利息为诱饵,以投资担保为幌子,与客户签订协议,骗取资金上数亿”。
或掀银行营销岗整顿风暴
记者向有关金融专家了解该“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的产品性质,专家表示,通过前期媒体报道和目前网上反映的情况来看,在投资人提供的所有合同上,都没有银行的名字和公章,那么从产品性质看,这很可能是一个私募基金,并且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该私募基金肯定不是银行的产品,银行也不可能代销这么不靠谱的项目,但作为一个管理严密的金融机构、一家上市公司,银行在对员工的管理上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该产品不是信托,资金也不在华夏银行托管;华夏银行说是理财经理私下推销给自己服务的客户,这在银行业并不是个别行为。”有专家认为,此事可能掀起银行业对基层营销岗的一次整顿风暴。
昨日,名为“金融圈风云”的微博发出了“华夏银行出了点事,现在分行贷款只要超过一个亿,总行必须介入项目审核、审批”的言论,对此,华夏银行未作回应。
华夏银行被开除员工向银监局举报 曾被要求辞职(12.12.4)
“华夏银行员工私卖投资产品致客户亏损上亿”事件继续发酵。新浪财经今日从华夏银行被开除员工濮婷婷的丈夫许先生处获悉,华夏银行在中鼎理财产品无法按时兑付发生后,曾要求濮婷婷主动辞职,濮已向银监局举报。
  新浪财经昨日晚间获悉,目前部分涉案人员已被拘留,华夏银行方面称两个月内解决此事。在被拘留前,濮婷婷在家人陪同下亲赴上海银监局提交了举报材料,主要涉及事件经过和她本人在事发后的一些遭遇。
  她的丈夫许先生表示,参与销售上述理财产品的并不止濮婷婷一人,嘉定支行其他多名客户经理也分别卖了50万至几千万额度不止。“为什么只抓濮婷婷一个人,有不少额度是在濮婷婷不在场的情况下就直接签约卖出去了,很多客户都是主动上门要买产品,一些客户濮婷婷都不认识。”
  据业内专家介绍,华夏银行代售哪些产品权限在分行,支行权限没有此权利。更规范一些的银行,分行应向总行报批。而据许先生透露,华夏银行嘉定支行行长买过300多万的该系列产品,其妹妹也买了。濮婷婷自己和他也买了2期产品。
  根据许先生的描述,11月中旬,濮婷婷在得知产品出事后马上汇报给行长,11月12日到18日她和担保公司、项目方和上海分行一位主管风控的副行长去河南实地调研,此后到北京总行向领导进行了汇报。
  11月19日-25日,濮婷婷回到上海,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为濮婷婷在陆家嘴找了一家酒店,称要商量如何处理兑付问题,并派出上海分行分管人事的一杨姓女工作人员全程陪住,该人员就是来劝濮婷婷辞职的。
  许先生说,华夏银行提出如果濮婷婷签署一系列相关声明,可以让她辞职,辞职理由可以不写,辞职日期也可以提前。如不同意,便会被开除,今后很难再在金融领域找到工作了。
  濮婷婷和家人商量后,因害怕辞职后将来对这一事件说不清楚,拒绝了这一建议。11月25日凌晨,她收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的开除通知,许先生口述开除文件内容是:“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员工濮婷婷,你因违反华夏银行管理规定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落款日期为11月19日。
  濮婷婷于11月30日被正式拘留,许先生透露,执行拘留任务的警官称拘留最长30天,但即使拘留到期,她能出来的概率很小。濮婷婷家人和律师现在都很担忧濮婷婷会被当作典型事件处理。
  另悉濮婷婷在华夏嘉定支行三年,多次拿到个人荣誉和先进称号,作为预备党员原计划12月正式转为正式党员。许先生透露濮婷婷在华夏银行三年获得的荣誉证书已被华夏方面收走。
华夏银行员工私售理财产品 公司称将协助调查(12.12.3)
一款充满争议的理财产品将华夏银行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11月30日,数十名投资者聚集在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门前,要求兑付一款名为“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的理财产品。
华夏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前员工因涉嫌参与推介该“入伙计划”,已被公安机关调查,因该“入伙计划”涉嫌违法,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令人惊讶的是,该员工家人对此却另执一词,称这名员工成了事件的替罪羊。
银行声辩系“前员工私售”
记者注意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30日中午即在微博发表声明称,“近日,有投资者到我行嘉定支行要求兑付 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经核查,该 入伙计划并非华夏银行产品,本行亦从未代销过该入伙计划 。”
华夏银行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的各当事方中没有华夏银行,华夏银行亦从未就此签订任何协议。
该行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该“入伙计划”的项目管理方是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去年该公司通过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上海分公司员工张某向社会公众宣传、推荐、销售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该入伙计划分为四个有限合伙入伙计划,包括中鼎财富一号、中鼎财富二号、中鼎迅捷和中鼎财富通航,投资用于河南某典当行和汽车销售公司等项目。因该“入伙计划”涉嫌违法,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更多情况正在进一步了解。
“这次事件中,我行前员工濮某牵涉其中,违规私下参与推介该 入伙计划,公安部门已经立案。我们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协助资金追偿。”华夏银行表示,“我行已对该支行这一事件进行专门调查,如果一旦查到有违规行为,也会严肃处理。这次事件不但令投资人受伤害,也损伤了银行的声誉,我们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相应工作。”
华夏银行强调,该行理财产品和所代销的第三方产品,均有严格的内部审查、批准和销售流程,目前均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协议书的约定正常运营,到期产品已全部按照协议兑付。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涂成州就此向记者分析称,如果银行员工是以银行名义销售理财产品,且在协议中有银行的公章,那么该员工与银行之间即构成表见代理,银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如果协议中仅有第三方公司的签章,则不能构成表见代理,银行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做私单的员工本身,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给予开除,从法律层面看这类员工可能涉嫌诈骗。
前员工家属另执一词
涉事的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前员工濮某目前正在接受上海经侦调查,记者联系了其家人,其家人对该事件却持另一番说法。
据濮某家人称,去年10月左右,濮某接到了已有较长时间合作的第三方公司电话,从而开始了“中鼎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的销售。濮某家人表示,销售之前,濮某曾向嘉定支行负责人告知过该产品,这位嘉定支行负责人不但自己买了这款产品,也推荐了客户购买。同时,濮某及其亲属也购买了一定份额。
据濮某家人描述,今年11月中旬,濮某接到了第三方公司打来的电话,称预计产品到期将无法兑付,随后濮某便向银行进行了告知。在银行知晓的情况下,濮某联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风险部门员工、第三方公司员工以及数位律师飞抵河南,对将无法兑付的产品进行了解。从了解的情况看,至少第一期与第四期产品的销售资金确实到过这两家单位账上。其中,目前已经无法兑付的第一期河南永恒生典当行项目中,典当行的股东中只有一名股东确认了销售资金已经到账,其余股东并不知道这一情况,这也部分导致了第一期项目无法兑付。此外,相关担保公司表示只收取了部分担保费,不愿履行担保合同。
濮某家人表示,自从濮某被调查后,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本人。从11月19日开始至11月25日,濮某一直在华夏银行安排的酒店中写材料。由于这段时间全程均有银行人员陪同,濮某家人在此一周左右时间内一直无法见到濮某,与濮某只是通过电话进行联系。
濮某家人说,他了解到11月19日至25日一周左右时间,濮某除了写材料以外,银行还对其进行了劝退。银行方面告知濮某,可以以“找到了更好的工作”或者“不适应工作环境”为由主动提出辞职,这遭到了濮某的拒绝。过了一两日,濮某接到了华夏银行的一份确认书要求濮某签字,该确认书中主要表达此事是濮某个人的过失,和银行无关,濮某再次拒绝了签字。11月25日濮某接到了解除劳动合同的红头文件,事由为濮某违反银行规定,予以解聘。但是,令濮某及家人都感意外的是,这份解除劳动关系文件的落款日期是11月19日。
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联系到华夏银行嘉定支行的负责人对上述情况进行回复。而濮某家人表示,愿意为上述所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从一位华夏银行嘉定支行客户处了解到,他先后在该行买了十多只产品,现在回过头来看,不排除部分产品也是这种“私单”产品。这位客户回忆说,第一次在华夏银行嘉定支行买产品时,本来想买的是低收益低风险的产品,但银行员工推荐了其他高收益产品。在他向银行员工提交了银行卡、身份证后,由银行工作人员代他填写了购买资料。
内部亟需整顿
事实上,这或许只是国内银行客户经理擅自兜售私单的“冰山一角”。一位国有大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自己经常收到第三方机构发来的邮件,宣称如果代销其理财产品可直接获得高额佣金,但考虑到风险太高一般不敢去做。业内人士将客户经理在未经过银行审批和报备而私自兜售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的行为称为“私单”。
在高额佣金回报的诱惑之下,难免会有银行员工铤而走险。但上述理财经理向记者表示,理财经理做私单的现象在大行并不多,一是被查到后一定会被银行开除;二是有的第三方机构出售的理财产品不保本,一旦出现风险难以脱离干系。
记者了解到,银行所有的分支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必须向总行和当地银监局报备,且在购买协议上附有银行公章。然而,部分投资者并不会仔细地翻阅产品说明书,而“私单”的理财经理正是利用了投资者的这一特点,而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一家城商行深圳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告诉记者,银行理财经理通过正规渠道销售理财产品一般没有提成,而是体现在工资的绩效考核方面,这与单个的理财产品没有直接的关系。然而,做私单的理财经理一般可获得5%~7%的高额佣金。但上述总经理亦坦言,目前银行的理财经理素质参差不齐,虽然银行对客户经理的培训并不少,但仍时有违规发生。
庄家魏辰阳发迹史调查(12.12.4)
花巨资坐庄A股、在香港买壳,拉来王学兵、斯琴高娃、应采儿等众多明星拍电影,这是某河南担保大佬的销金生活。从河南到上海,众多投资人的血泪,成就了一个人的疯狂梦想。
本次华夏银行理财案的过亿客户资金,究竟被用到了何处?
21世纪网前期报道《华夏银行理财案内幕:魏辰阳曾陷4.3亿担保》已经指出,多项证据表明,华夏银行客户众多理财资金极有可能通过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流入了河南新通商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河南新通商)及其下属企业,而且筹资时间,与河南新通商投资集团在2011年担保案事发后承诺的还款时间吻合。
作为去年河南担保案的主角之一,河南新通商投资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魏辰阳已在2011年欠下超过4.3亿元的担保债务。这个黑洞,或许成为诱动华夏银行某支行众客户理财资金流向河南的根源。
那么,魏辰阳究竟把这担保或高息借贷来的巨额资金花到了哪里?
随着继续追踪,21世纪网发现河南的担保故事背后,有着一段疯狂的梦想与燥动。
魏辰阳(资料图)
河南商界奇葩新通商集团
关于2011年的河南新通商担保案的欠债金额,据当事一位客户的透露,河南新通商方官方承认的是4.3亿,但是另有传闻实际高达7.5亿。
承载这众多投资人希望的,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公司?
可以考察的是,河南新通商最早的两家产业公司:河南通商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河南辰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均成立于2008年。随后的三年时间,河南新通商连续注册了20多家子公司与关联公司。
一个版本的河南新通商公司简介如下:“集团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围绕金融、地产、汽车、文化四大支柱产业,专注于从事投资担保、风险投资、项目投资、股权并购、汽车贸易、房产投资、地产开发、文化开发、影视投资和实业开发。下设金融事业部、地产事业部、汽车事业部、文化事业部,下属19家控股公司及专业机构”。
金融事业部控股子公司包括:北京华夏通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北京惠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河南风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河南通商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通商融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河南新通商房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新通商房产顾问有限公司、郑州新通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新通商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产事业部控股子公司包括:北京通商国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通商地产有限公司、河南依帝山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事业部控股子公司包括:河南新通商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文化事业部控股子公司包括:北京留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云顶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河南云顶世界文化娱乐投资有限公司。
另据21世纪网考察,以上并不是河南新通商系子公司的全部,在河南,新通商旗下还还有“新盛博”系的三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而在2011年底担保案事发之后,与河南新通商及魏辰阳相关联的公司、用来集资的有限合伙制企业,如北京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仍在不断注册成立。
短短时间,注册这么多的公司,魏辰阳背后是否有强大的利润作支撑?目前似乎看不到,但可以肯定的是,巨额担保撑起了魏辰阳的大半边天。
前排中间者为魏辰阳(资料图)
魏辰阳的大亨生活:炒股、拍电影
一则处罚公告,无意展现了魏辰阳在疯狂注册公司背后的疯狂人生。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份关于魏辰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处罚决定书同时展现了证监会方面查证的魏辰阳违法事实:
日至7月19日间,魏辰阳作为实际控制人,操作了“刘某兰”、“通商融金”、“焦某”、“龙都基业”、“王某双”等5个关联账户。集中炒作了上市公司旭飞投资(现已改名:银润投资000526)的股票。
从日,到日,魏辰阳旗下5个实际控制账户长期持有旭飞投资的股票超过5%,同时未对相关持股情况进行披露,从而违反了证监会的相关法规。
其中在3月15日到3月25日,以上5个账户持够旭飞投资的股份比例最高曾达到8.48%,合计约815万股左右。从时间上看,在以上时间段,旭飞投资的股价在12元/股~13元/股之间,市值约1亿元!
尽管有巨额资金投入,适逢上升行情,魏辰阳操作旭飞投资也就最开始也赚了一点钱,但持股时间过长,随着旭飞投资后续行情进入波动,到证监会调查为止,魏辰阳在旭飞投资上最终反倒亏损了近500万元。
事件之所以能被证监会查实,是因以上5个关联账户存在频繁资金往来,使用相同的MAC地址和IP地址,坐庄方式由此显得十分低级。
5个账户名义开户人最后均承认是魏辰阳的关联人。“刘某兰”是魏辰阳妻子刘昕的堂姐,她的账户仅是身份证被魏辰阳公司员工拿去银行开户,投入股市的资金则来自魏辰阳旗下的河南通商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不过,由于魏辰阳并没有在股市中赚到钱,证监会最终只是对他采取了“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于50万元罚款的处罚。”
除了炒股,魏辰阳对影视娱乐业也情有独钟,不仅早早设立了河南云顶文化娱乐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云顶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还试图开会所,拍电影。但后来集资兴建的云顶文化娱乐俱乐部,据最新消息,只建了20%就已停工,而电影则拍成了。
2010年下半年,河南新通商投资3000万元,拍摄了一部电影《让爱回家》,影片有斯琴高娃、王姬、刘晓庆、王学兵、洪剑涛、朱茵、孟广美、应采儿等一批明星加盟。其中魏辰阳亲自担任监制,其妻刘昕担纲总策划。
这部电影是一部女子监狱题材的影片,围绕着女狱警与女性服刑人员两个群体解读监狱生活。不知是否巧合,此前坊间已有传闻,魏辰阳在建立新通商系企业之前,曾因金融诈骗被判刑7年。对此,21世纪网尚未得到有效证实。
新通商旗下的实业资产
在巨额集资背后,河南新通商旗下是否有真正的实业类资产?
魏辰阳曾称河南新通商是一家融合了“金融加法、地产加房产的双塔策略与汽车后市场整合”的全新公司。
目前可以看到的是,河南新通商在房产、汽车、房产经纪等方面,一度有过一些固定资产。
在房产与汽车方面,魏辰阳坚持的是持有与销售相结合,但在2011年底担保案事发,河南新通商尽管拿出持有的260套房产,与300台海马汽车,尚无法尝还第一期到付的债务。
房产经纪可能是在除担保业务以外,河南新通商宣传得最多的一个产业,但其“大跃进”模式足以令人咋舌。
2009年11月,河南新通商投资集团旗下“房产交易投融资超市”正式开张,第一次即开业10家,此后不到一年半的时间,便在郑州开了70家店面。据官方称其后续又在北京、海南、内蒙古、重庆等地开店60余家。总店面数超过100家。疯狂开店的背后,如何换来真正的利润?
就在日,香港上市公司中国金丰集团(08176.HK)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局主席季鹤群已完成向王小飞出售2.3亿股,占发行股本的19.16%。(在前述魏辰阳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之际,证监会方面已连带查明账户“王某双”名义主人,是魏辰阳朋友“王某飞”之妹,“王某飞”或与此处的王小飞为同一人)随后时任河南新通商总裁的刘昕成为这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主席。
此后有接近河南新通商的人士透露,河南新通商拟将全国各地的100多家房产经纪营业网点剥离,作价5亿港币注入上市公司。有投资界人士测算,按店均投资成本50万元计算,100家店面总投资成本5000万元左右,如以5亿港币的价格置入上市公司,新通商本次交易的账面投资收益将超过3亿元人民币。
但是,最终河南新通商并没有完成对上述资产的注入。仅过了半年,刘昕就从金丰集团董事会中退出。
就此,21世纪网查阅该上市公司财报发现,这家上市公司近两年来迟迟不愿公布财报。截至日的年度报告,终在一年后的2012年6月份公布,该份报告显示,金丰集团年度亏损达1.85亿港元之巨!而公司股价也从河南新通商进入之际的0.24港元/股左右,跌到了如今的0.16港元/股。
在此背景下,2011年拿到该公司股权,就是被套牢。而河南新通商到底是以一个怎样的价格拿到该公司的2.3亿股?目前不得而知。不过初步测算成本应在0.24元/股的市价以下不远,那么2.3亿股的取得成本可能应在5000万元港币左右。时至今日,以上2.3亿股按市值仅剩港币3600万元左右,河南新通商已经亏损了超过1000万元港币。
变现房产经纪业务不成,反被港股套牢,或成压垮河南新通商的最后一根稻草。
河南担保阴影
通过担保公司向民间集资的同时,放贷成为河南新通商试图确立的一项主营收入来源。
郑州市民邓先生向21世纪网透露,担保公司一方面揽存,另一方面放贷,已成为公开的秘密。21世纪网同时也在河南看到了河南新通商旗下通商担保的贷款产品。
邓先生告诉21世纪网,担保高峰时期,整个郑州从报纸到出租车,随处都可见这种广告,几乎是全民皆担保。但是现在,担保已经成了这个城市的恶梦。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郑州陷入担保纠纷的企业超过100家,受害者不计其数。像河南新通商,算是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
但是据另一爆料人介绍,河南新通商的筹资活动,竟然是先从自己的员工入手,许多新通商员工在买入自己公司的担保产品后,不仅未得到偿付,还遭遇了拖欠工资、减少提成、直至被迫离职谋生的待遇,从而使得大量河南新通商员工也加入了上访投诉的队伍。
事已至此,新通商与魏辰阳为何能在担保案发后还在北京开立新的关联公司?
邓先生表示,目前整个郑州出现大面积的担保违约,政府各个层级仅是成立工作小组,进驻事发现场安抚投资人,但法院一般都不给立案,先让担保公司自行解决,这就意味着担保借贷还可以继续,烂账越来越来,永无止境。据邓先生所知,尚没有一家担保公司能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
对于河南新通商及魏辰阳的情况。邓先生表示,当地很多人都知道,魏辰阳和妻子刘昕已在名义上进行了离婚,目前在由刘昕在处理担保案善后。
另一方面,通商国银公司的系列理财产品案事发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曾前往该公司在北京办公地址与注册地查看,被告知9月份起,该公司就已人去楼空。
另外,又有网友向21世纪网爆料,由魏辰阳之妹魏小琛担任法人代表,注册地在北京的有限合伙制企业,远不止此前发现的两家。
就此,21世纪网再度查证,由魏小琛担任法人的私募基金实际有七家之多(六家有限合伙制,一家公司制)!
已经查明的包括:
北京中鼎宝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中鼎财富通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中鼎富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制)
北京中鼎太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中鼎迅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中鼎元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制企业成立,通常是伴随着部分合伙募集资金到位。也就是说注册地在北京,事涉魏辰阳与魏小琛兄妹的集资资金,远不止华夏银行理财案中提示的1.4亿元那么简单!
中鼎财富项目实际负责人魏辰阳已被控制(12.12.5)
昨日,中鼎财富四期理财计划的担保方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向本网确认,中鼎财富四期理财计划的背后实际控制人魏辰阳及其妻子刘昕已经被郑州市公安局处置非法集资专案组控制,现在案情正在审理中。本网记者多次拨打郑州市公安局处置非法集资专案组电话,被告知要找上一级的处置非法集资指挥部,但拒绝透露联系方式。
魏辰阳是2011年卷入4.3亿河南新通商担保案的主角。河南新通商投资集团成立于2010年1月,旗下拥有地产、汽车、担保、创投四个相对独立运营的子公司。据媒体报道,公司成立前后业绩发展一度非常迅速,2009年下半年曾创造近亿元的担保销售额。2011年10月下旬,河南新通商集团旗下的通商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却无发兑付担保理财资金,遭到众多投资者的围堵。
此次华夏银行理财案中签订的四期中鼎财富理财投资计划中,普通合伙人均为通商国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日,法人代表是魏小琛。据财新网报道,魏小琛即魏辰阳的妹妹。上述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亦确认,项目的实际控制人就是魏辰阳及其妻刘昕,目前已被郑州市公安控制。
上述负责人表示,第一期“中鼎财富一号股权投资计划”中典当公司的工商注册是假的,钱已经被转走,去了哪里尚不清楚。第二期投资于河南郑州新盛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当时是要投资于海南马自达4S店,但资金已经被挪用,第三期项目投资于投资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但奥新4S店表示股东签名是假的,没有经过股东决议。所以四期项目都没有用到项目上。而通商国银当时表示,四期项目都有不同的银行托管和代销,不会有问题。
由于项目资料涉嫌造假,中发担保表示无法为该项目代偿,具体要看公安部门的处理结果。
中金公司昨日发表报告称,此次华夏银行的事件对行业而言有标志性的意义,如果监管机构要求银行兜底将后患无穷。在产品并非银行发行、渠道并非银行代销、高收益(11-13%)非保本条款、50 万认购门槛等情况下,若仍然需要银行兜底,则进一步强化社会对银行兜底的预期,对银行甚至所有金融机构是灾难性的冲击,而且会进一步扭曲金融体系风险定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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