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担保人是担保人写的,欠款人没钱还。可以向担保人要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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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打扰你一下我有一万元钱抬给别人了还有担保人但是借据写的欠条担保人写的是中间人欠款人走了我找中间人他说那人还欠他钱呢我该怎么要这钱啊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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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的还款时间没有写,请问担保人的责任时限有限制吗?
借条上的还款时间没有写,请问担保人的责任时限有限制吗?
 问题来自:浙江 - 杭州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08:14 咨询人:bbt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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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12条回复
新疆-巴音郭楞州
一般担保。
回复时间: 08:5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为担保期间。可来电
回复时间: 21:4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有限制的,担保人首先你要确定,你的保证期限到底是多少?其次,要区分你的担保方式,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没有约定的,则为连带担保。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所以建议电话咨询本律师。我是临平律师。
回复时间: 08:2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可以来电给你详细解释、
回复时间: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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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08:5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从贷款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
回复时间: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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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带上借条与律师详谈。
回复时间: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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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如需帮助,可当面交流。
回复时间: 09:3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从贷款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
回复时间: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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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期限;
回复时间: 14:1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可以来电给你详细解释、
回复时间: 14:4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欢迎联系。
回复时间: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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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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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2132742
欠条起诉期内只起诉欠款人不起诉担保人是否以后有效
起诉期内只起诉欠款人不起诉担保人是否以后有效,我想起诉期内起诉欠款人,把欠条两年内生效,延续下来的欠条以后还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提问者:北京-房山区债权债务浏览941次 17:09:40
共有 10 位律师回答该问题
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北京-东城区)帮助网友:2079称赞:9你这种想法是不可以的,担保法的法律理论是非常专业的,为避免不同律师的不同回答使你无所适从,我把《担保法》相关条款摘抄如下: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19:01:40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北京-东城区)帮助网友:332693称赞:1016建议一并起诉 17:22:56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北京-西城区)帮助网友:30345称赞:47你好:关键看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责任,然后分析判定 17:23:28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北京-朝阳区)帮助网友:120368称赞:328你好,可以同时起诉欠款人和担保人. 17:52:20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北京-朝阳区)帮助网友:158359称赞:516建议一并起诉 18:08:16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北京-朝阳区)帮助网友:186658称赞:741您最好一起起诉。 18:03:48满意答案咨询电话: (山东-菏泽)帮助网友:2793称赞:0同时起诉担保人更有利于保障你的权利,如担保期已过,担保人将不承担责任 12:02:40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581011**** (北京-朝阳区)帮助网友:213868称赞:966关键看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责任,然后分析判定 17:13:02满意答案咨询电话:400- (四川-成都)帮助网友:32称赞:4你好:
建议将债务人和担保人一起诉讼解决,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帮助可致电详谈,以更准确的为你解答。 09:27:53满意答案咨询电话:1381166**** (北京-东城区)帮助网友:8283称赞:8诉讼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12: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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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说明:在民间借贷中,借条只有借款时间日没有还款期限。现在债权人起诉单保人,担保人要怎么办?_贷款问答 - 融360
常见问题:
在民间借贷中,借条只有借款时间日没有还款期限。现在债权人起诉单保人,担保人要怎么办?
提问者:REN***
城市:广州
提问时间:& 12:39
&&&已入驻信贷经理请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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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州
服务机构:平安普惠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表明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超过两年该债权不受法律保护,但是诉讼时效期间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但是债权是有担保的,则债权人应先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怠于履行或不履行时,才能担保人主张权利,担保人履行代偿责任后,成为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若债权人未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则担保人可以拒绝并得有抗辩权。
服务地区:广州
服务机构:花旗银行
如果在借条上约定了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话,那么你就要偿还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之后,你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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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360 - 平台 版权所有借条别过&保质期&
案例一:拖了24年的债始终没还
1987年,梁某共分3次向杨先生借了3.5万元用于生意周转。对于这些借款,梁某都分别写了借条,但上面只有简单的时间、金额和签名等要素,而没有写明还款时间。
杨先生说,此后多年,他一再催讨这笔钱,但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一晃24年过去了,还是分文未付。是他无力还债吗?杨先生说,梁某现在是数百万的身家,&有车有房,就是不还&。每次杨先生拿着借条去要钱,还会被臭骂一通。看起来,梁某完全不忌惮这张借条。
&借条是不是没用了?&12月26日,杨先生惴惴不安,律师的回答证实了他那不妙的预感,&这张借条已经过期了&。
解读:借条超过20年,法院不会受理
赵律师说,借条也有&保质期&,即诉讼时效。没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保质期&最长不超过20年。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即便杨先生拿着这张借条去法院想告梁某,法院也不会受理此案。
对策:债权仍存在,借条可转欠条
杨先生该怎么办?赵律师说,虽然借条已经过了时效,但杨先生作为债权人的权利还是继续存在的。要想拿回这笔钱,杨先生得想办法把这张过期的借条退给梁某,然后让对方重新写一张欠条,声明他24年前借了杨先生3.5万元做生意,至今未还。如果有了这张欠条,杨先生就可以到法院起诉梁某。
教训:24年前的3.5万元怎可与今日比。
尽管有律师指点迷津,杨先生仍是一脸苦恼。他说:&梁某精得很,他才不会轻易让步。我曾经让他重新写借条,他就是不写。&况且,就算梁某良心发现主动还钱,也只是借条上写的3.5万元。1987年,&万元户&还是一个时髦的概念,杨先生说,那时候1000元就能买一套房子了,3.5万元可谓一笔巨款,购买力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造成杨先生债权大幅贬值的关键,是借条上面没有写到利息。按《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即使杨先生早几年去法院起诉,他的借条还没有过期,能拿回来的钱,也远远少于当初借出的钱的实际购买力。
案例二:2004年的债要不回来?
廖先生的情况与杨先生不同,他的借条是2004年写的。当时他分两次借给&朋友的朋友&蒋某共16.5万元。借条上面写明了还款时间,均是借款当月月底之前归还。廖先生说,当时担保人一再解释说是&江湖救急&,蒋某又信誓旦旦说很快还钱,借条上又写得明明白白,他就以为不会出什么问题。
这一等就是7年,现在蒋某生意失败,已经没有钱还债。廖先生隐隐担心,这16万多元还能不能拿得回来。
解读:约定还款期的借条,诉讼时效为两年
&廖先生的情况和杨先生可谓是殊途同归。&赵律师说,廖先生的借条上多了一条还款期限,但借条同样失效了。因为法律规定,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其诉讼时效是还款日期次日起的两年内。
如果在两年时间内,债权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跟借款人重新约定的还款日期,法院将不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廖先生的借条,在法院照样是不予受理。
对策:可签补充协议,延长还款期
由于蒋某是无力还钱,并非明显的不想,廖先生可以让蒋某重新写一张借条或欠条,以代替已过时效的旧借条。或者签一个补充协议,延长他的还款日期。
教训:应该签上担保人
让廖先生感到懊悔的是,当初借款是由担保人促成,且担保人现在也有还钱的能力,可是借条上偏偏没有让担保人签名。
按照法律规定,廖先生与蒋某的借条,是一份合法有效的定期无息借款合同。如果借条上面有担保人的签名,则当债务人蒋某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应被视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的保证责任。
判例一: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予支持
张某与黄某在2000年的一次农副产品交易中相识。2004年,黄某因生意失手向张某借款40万元,并立下借据,承诺于5个月内还清借款。
借款期限届满后,黄某分文未还。张某去催债时才知道对方生意又失败,根本没有能力归还借款,只能空手而归。
自此以后,张某一直都不再过问这笔借款。今年10月份,张某得知黄某在2004年生意失败后就到外地去闯并发了财,已回来并打算在本地开办木材加工厂。张某即去找黄某要求其归还借款,却遭到拒绝。张某遂起诉黄某,黄某辩称,原告已超过诉讼时效。
日,西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超过还款期限5年后才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不予受理。
判例二:原告巧延诉讼时效,合法债权得保证
2008年,廖某向卢某借款3万元,当时仅口头约定还款期限,没有任何凭据。到了2010年,眼看诉讼时效快过,卢某借口家人不放心,要求廖某出具一张欠条回家交差。于是廖某向卢某出具《欠款凭据》一张。之后,卢某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廖某应偿还原告欠款3万元及逾期的利息。
提示:这样写借条稳妥些
一张&完美&的借条应当写明借款时间、借款人、借款事由、还款时间、利息、见证人、担保人、担保物。
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借条最好附带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或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如&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是借款人。
如果有还款时间,债权人应该在还款日期到达起两年内催促还款。如有拖延,应写新的借条,或向法院起诉,以免超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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