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兴业定期开放债券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吗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基金-广发银行
当前位置:&&
&& 资讯详情
基金排行榜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更新数据日期:
&& 信息来源:
&&&& 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6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A 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12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167 1.159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23,318,945.49 13,171,944.4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98,655,156.40 10,537,555.5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25 1.25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权益登记日 日 &&除息日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注:(1)本次派发的现金红利于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2)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基金份额及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1)根据《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2)咨询办法 &&①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杭州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洛阳银行、齐商银行、大连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天津银行、河北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金华银行、包商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吉林银行、苏州银行、珠海华润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长安银行、江西银行、潍坊银行、日照银行、龙湾农商银行、鼎信汇金、深圳新兰德、和讯信息、鑫鼎盛、诺亚正行、众禄金融、天天基金、好买基金、数米基金、长量基金、同花顺、展恒基金、利得基金、中期资产、金观诚、创金启富、泛华普益、宜信普泽、众升财富、增财基金、恒天明泽、宜投基金销售、晟视天下、一路财富、钱景财富、海银基金、久富财富、大智慧、新浪仓石、中经北证、济安财富、联泰资产、汇付金融、凯石财富、中正达广、积木基金、富济财富、陆金所资管、大泰金石、盈米财富、奕丰金融、中证金牛、中国国际期货、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徽商期货、东海期货、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大同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中泰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金元证券、中航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华信证券、华鑫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国融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九州证券、国金证券、华宝证券、长城国瑞证券、华融证券、财达证券、天风证券、中天证券、大通证券、开源证券、川财证券、泉州银行、锦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鹿城农商银行、乐清农商银行、余杭农村商业银行、云南红塔银行等机构的代销网点。&&②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免长途话费)。 &&③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cn。&&&&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
广发银行 版权所有粤ICP备号创金合信聚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1版)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84  传真: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李建红先生,招商银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董事、董事长。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招商银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行长、招商银行执行董事。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a href="http://q./cn/601988/index.shtml" target=_blank>中行谐ぁ⒅泄ㄉ枰辛闶垡滴褡芗嗉姹本┦蟹中行谐ぁ?br>  丁伟先生,招商银行副行长。大学本科毕业,副研究员。1996年12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杭州分行办公室主任兼营业部总经理,杭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昌支行行长,南昌分行行长,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行行长助理,2008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兼任招银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先后供职于中国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了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含招商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招商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经典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夏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华泰柏瑞金字塔稳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新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成长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合润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兴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国有企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油气能源股票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沪深 300 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稳健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标普全球精选自然资源等权重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保本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优秀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新成长股票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投资基金、宝盈瑞祥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华安国际龙头(DAX)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新经济灵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欧睿达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恒利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新金融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睿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优势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招财一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博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成立、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证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汇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聚焦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众赢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信诚新鑫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120只开放式基金及其它托管资产,托管资产为52,934.17亿元人民币。  (四)基金托管人的职责的内容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总行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稽核监察室在总经理室直接领导下,独立于部门内其他业务室和托管分部、分行资产托管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岗位、各业务室、各分部、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  三级风险防范是总行资产托管部在专业岗位设置时,必须遵循内控制衡原则,监督制衡的形式和方式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决定。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各室、各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应当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稽核监察室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部门内部控制工作进行评价和检查。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适应我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应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业务营运、稽核监察等相关室,应当在制度上和人员上适当分离,办公网和业务网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9)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托管业务的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了《招商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办法》、《招商银行基金托管业务操作规程》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资产托管业务操作流程、会计核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为保障托管资产安全和托管业务正常运作,切实维护托管业务各当事人的利益,避免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发生或确保危机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准确、有效地处理,招商银行还制定了《招商银行托管业务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办法》,并建立了灾难备份中心,各种业务数据能及时在灾难备份中心进行备份,确保灾难发生时,托管业务能迅速恢复和不间断运行。  (2)经营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差错处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采用加密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同步灾备,同时,每日实时对托管业务数据库进行备份,托管业务数据每日进行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才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控制。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对上述事项的监督与核查中发现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投资运作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述监督内容的约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规允许的投资比例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在规定时间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在通知期限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管理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核查。对基金托管人发出的书面提示,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并改正,或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托管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  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传真:1  电话:3  联系人:龙小伟  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 刘学民  电话:0  传真:3-8922  联系人:吴东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峰  电话:(021)  传真:(021)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  传真:(021)  联系人:边晓红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边晓红  六、 基金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募集。  (一)募集期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基金类型、基金的存续期间  1、基金类型: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在基金保本周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期间不开放申购及赎回;本基金的开放期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最长4个工作日的时间,其中开放期首个工作日同时开放申购和赎回,其余开放日仅开放申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开放期,但开放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且应在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存续期间:不定期  (三)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四)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募集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本基金募集期内规模控制的具体办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五)募集方式和募集场所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或增减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投资者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投资者在T 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可于T+1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或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  投资者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或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六)认购费用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七)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八)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1: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定该笔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 (100,000+50)/1.00 =100,050.00份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九)基金认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的备案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本基金保本周期内不开放申购及赎回业务(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即本基金仅在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后进先出”原则,即对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后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先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追加申购金额为100 元,同时最低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100 元的整数倍;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 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100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 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保本周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即本基金仅在开放期开放申购与赎回。  2、申购费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赎回费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投资者以金额申购获得基金份额,申购份额以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设某投资者投资5 万元申购本基金, 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 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50000.00 份  即:假设投资者投资5 万元申购本基金,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0 元,则可得到50000.00 份基金份额。  2、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金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假定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12000.00 元  即:假定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000元。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 位,小数点后第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申购和赎回的登记  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有实质不利影响,并最迟于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申购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结算机构因技术故障或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7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且开放期时间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十一)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日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下转B13版)
(责任编辑:Newshoo)
&&&&&&</div
客服热线:86-10-
客服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定期开放式债券基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