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给我交五险,只买了工伤险,发了心脏病 工伤可以找单位吗?要住院还

施工单位必须给建筑工人缴工伤保险 否则不得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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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责任编辑:蔡楚培
  今后,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未提交者,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昨日,人力社保部会同住建部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或按用人单位参保或按项目参保。
  发放施工许可证须有工伤保险证明
  意见要求,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尤其是对农民工,要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建筑业目前从业人员近4500万人,其中3600万人是农民工。建筑业工伤风险高,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的问题突出,工伤维权已成为该领域从业人员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之一。
  据悉,本市多年来一直要求对建筑工人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
  保险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对于工伤保险费的计缴方式,意见明确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同时,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工伤保险待遇可一次性支付
  意见还指出,对认定为工伤的建筑业职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偿还;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偿。(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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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仍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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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呢?想必这个问题肯定困扰着一批的劳动者,下面我们将就这个问题进行探讨。
袁群彦在乌鲁木齐的一个工地干活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由于其是包工头带来的,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保。在公司无法支付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农民工袁群彦依法提请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下简称乌市社保局)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然而,乌市社保局拒绝了他的请求。袁群彦将乌市社保局告上了法庭。法院最终判决,乌市社保局60日内向原告袁群彦履行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中工伤保险金支付项目的法定职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因为《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因此,公司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出现工伤后,公司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公司逃逸了,在这种情况下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遭遇工伤后,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工伤先行支付制度使之多了一个获得赔偿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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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时间:
老师您好!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保时我申请不购买养老保险,只购买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4种,但是后被告知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包含在养老保险中的,如果我不购买养老保险,我就同时失去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但是据我了解,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是由单位缴纳的,与个人是否购买养老保险并无关系。这是怎么一回事呢?究竟哪个说法才是对的?
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
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保等保险是法定义务,不是你申请什么就是什么的。这些保险中包含了单位统筹和个人承担部分,而且是相关的,单位说法较正确。当前位置:
公司没给员工买工伤保险,发生了工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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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老师:
  我是一名私营企业的职工,日早上在上班途中遇到车祸,左腿粉碎性骨折,现在医院治疗。当时我给公司老板打电话,很多工友来医院看望,我想申请工伤,可公司没给我办理工伤保险。请问,没办理工伤保险发了生工伤怎么办?读者:王芳
  王芳读者:
  你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享受工伤待遇。
  公司虽没给你办理工伤保险,但你还是可以申请工伤的。就你的遭遇而言,你们公司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你支付工伤保险。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你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书,以及事故发生情况的证明材料。劳动部门在认定工伤以后,还需要你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该项鉴定主要包括两项内容,即伤残等级鉴定和护理依赖等级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你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各地的具体规定核算应当享受的工伤待遇,向单位主张,单位拒不支付的,你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作者: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常照军 )
责任编辑:刘少辉
用户已登录公司未缴工伤保险职工受工伤谁赔偿 麻城法院:单位埋单
  今日湖北网讯(记者熊文胜通讯员黄培英 汪建民)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职工工伤赔偿由社保机构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职工工伤赔偿又该由谁来承担?近日,麻城法院成功为因工受伤的陈某政争取到赔偿款214247元。    高空作业坠落受伤。日,陈某政在某劳务公司所在的工地,某高建公路路段模型中作业时,李某驾驶的重型专业作业车在行驶时,将工地上高空支架挂倒,导致陈某政从高空坠落受伤,陈某政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同年7月,陈某政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要求享受工伤待遇,12月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对陈某政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2015年4月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了确定陈某政为九级伤残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裁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某劳务公司支付陈某政各项费用共计214247元。    未买保险公司拒赔。某劳务公司不服仲裁机构的裁定,认为陈某政的伤情系交通事故造成的,陈某政应先索赔,不足部分进行工伤补差。2015年8月,原告某劳务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诉称被告陈某政从高空坠落受伤,是由李某驾驶的重型专业车直接造成,并向法院提交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一份,证明被告伤情系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认为仲裁机构裁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审理裁决。被告陈某政辩称,仲裁机构已经进行工伤认定,自己受伤后已做法医鉴定,确认了工伤登记,事故发生在工地上的高空中,不属于交通事故,劳动仲裁的裁决符合法律规定,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支持仲裁获赔。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某劳务公司是具备用工资质的用人单位,被告陈某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虽然原、被告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原告接受了被告付出的劳动,且以现金方式为被告发放了工资,原、被告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被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故原告应当向被告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遂判决驳回原告某劳务公司的诉讼请求,解除原、被告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原告一次性支付被告各项费用214247元。    法院发出司法建议。案件了结,原、被告已经相安无事,但承办该案的麻城法院民一庭法官雷锦锋却想了很多,该案的被告法律意识较强,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生活中还有很多劳动者因多种原因不知道如何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汇报后,经法官雷锦锋起草,以麻城法院的名义向社保局发出了一份对依法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而未参加的用人单位,要加大社会保险费征收及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司法建议。    4月20日,麻城法院收到了社保局已作出整改和处理的复函。社保局表示,将推进辖区内各级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非公经济组织的相关单位及其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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