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时可以对其合作公司延伸审计么

《审计学》
1998年业务收入分别为:153亿、139亿、109亿、104亿、90亿
普华永道于2000年7月份任命600名新合伙人,其中248位在美国。现在,其已经有超过10000名的合伙人,其中约3000名在美国。新合伙人服务于以下领域:审计、管理咨询、税务及法律、财务顾问、公司内部服务、“Unifi”网络——全球人力资源服务。
“五大”除了会计、审计之外,广泛地提供各种服务。它是能够向跨国公司提供所有服务的专家集团。实际上,“五大”已经成为信息的宝库。它的咨询服务已发展到经营战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金融管制、收购与合并、人事福利和现金管理等。
在组织形式方面,都是有限责任合伙制。
现代审计特征及局限性
(一)现代审计特征
&&& 追根溯源,审计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但现代审计与传统审计相比,有着较大的区别。现代审计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 1.审计职能从查错防弊向提高财务报表可信性发展。审计从产生开始,主要职能是审核被审计者是否存在贪污、渎职等破坏其应尽义务与责任的现象为其主要职能。因此,检查每一笔账面记录,看看是否存在伪造、篡改、遗漏会计记录等问题,并将结果报告给权利享有者,已成为早期审计的主要特征。然而,随着现代会计记录数量的多样化及内容的复杂化,审计人员从成本效益出发,已不可能对每一笔账都予以仔细查询。因此,即使存在一些小小的舞弊或渎职行为,只要不影响财务报表整体表达可信性,审计人员仍然以接受的方法予以表态,已成为现代审计的新特征。
&&& 2.审计技术从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传统的审计技术方法比较单一,主要是通过逐一勾对、检查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所有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从而判断被审计者是否合法、合规来作为其主要审计方法。这种详细审计方法在会计信息数量有限的情况下,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当会计信息急剧膨胀时,这种旷日费时的审计方法就有些得不偿失。经过人们的研究发现,会计信息的产生有一个过程,抓住信息产生过程的关键环节,并对此予以重点审计,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此就产生了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上的抽样审计。这一方法的产生,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审计方法,从而形成了一套新的“制度基础审计”。在此基础上,人们逐步认识到账外凭证及实物证据的重要性,并将专门寻找账外凭证及实物证据的审计方法与制度基础审计融合在一起,丰富了现代审计方法。
&&& 到了60年代,随着计算机的出现,一方面会计信息逐步电算化、网络化,使得审计对象的性质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另一方面,计算机及网络化技术也给审计人员提供了许多新的手段。因此,如何检查网络化、电算化后的会计信息以及审计人员如何使用计算机来审核新的会计信息,就成为当今审计技术发展的一个新的重大课题。
&&& 总之,审计技术多元化,已成为现代审计的一大技术特征。
&&& 3.审计人员的责任,由委托方向第三者发展。过去,审计人员如有工作上的失误,一般只向委托其工作的这一方承担责任,这种做法比较符合市场经济中的一般责任关系。然而,由于市场经济责任关系的逐步网络化,使得审计人员的工作结果被广泛运用,远远超出了委托方的范围。因此,所有运用审计结果的经济集团,尽管与审计人员没有委托关系,他们也要求审计人员对其工作结果的质量好坏承担责任。因此,现代审计的一大特征就是,审计人员几乎要对全社会的所有利益集团,均要承担责任,这与传统审计中的只对委托方负责的方式,有了较大区别。
&&& 4.审计性质由监督向咨询服务发展。过去,只要谈到审计,总认为是对被审计者的一种监督,主要查错防弊。但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审计行业提供了一个无限发展的机会。经营审计、管理审计、内部审计等分支的出现,使人们认识到,审计不仅仅是对被审计者的监督,以维护所有者的权益,而且,通过其特有的功能,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服务于被审计者。例如,通过管理建议书,向管理者提供改善内部控制的一些建议。使那些乐于承担责任的管理者,能更好地履行其职责。特别是近来审计的一些新观念的出现,使得审计咨询功能更加明显。如把审计当作一项业务来经营,从而产生了审计营销学的概念
(Auditing Marketing),即如何在发挥审计监督、检查的功能时,进一步发挥审计的服务咨询功能。
&&& 现代审计特征的出现,是与其工作环境分不开的。外部环境的变化,必然会使审计出现了与过去不同的特征。而且,这些新特征,会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变化,不断改变。
(二)现代审计的局限性
当我们强调审计的作用与特征时,不能把审计看作是一项万能的手段。认为只要加强审计,就能把一切错误与舞弊都能消除,一切会计信息都能客观、公正地得到反映。事实上,审计有其局限性,这些局限性主要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
1.现代审计主要是以会计信息为媒介的一种间接检查。由于现代审计不是通过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参预来评价经济活动是否遵循了既定的规则,而是以事后通过对会计信息的检查来对经济活动做出评价。这种评价难免会出现一些误差。这种误差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现代会计技术方法本身不足,例如,物价变动对会计信息的影响;会计方法的可选择性等,都会对审计结论产生各种影响;另一方面,审计主要是以会计信息为主要媒介,如果经济活动在会计信息之外循环,审计就往往无能为力了,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的结论。
2.现代审计不可避免地存在审计风险。由于现代审计主要是建立在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上的抽样审计。不管审计人员如何谨慎,总会使其的审计结论存在一定程度的误差,即审计人员的结论与事实可能有一定出入。这种出入就是审计风险。因此,认识到审计风险,正确理解审计的有限作用,对我们合理利用审计结果,是大有裨益的。
与此同时,审计技术也在不断发展:抽样审计方法得到普遍运用,制度基础审计方法得到推广,审计准则进一步完善,审计理论体系建立起来,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得到广泛采用,注册会计师业务扩大到验资、资产评估、代理纳税、代理记账、管理咨询等领域。
&&&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产生和发展
&&&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起步较晚。1918年9月,北洋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注册会计师法规——《会计师暂行章程》,并于同年批准著名会计学家谢霖先生为中国的第一位注册会计师,其创办的中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正则会计师事务所”也获准成立。此后,又逐步批准成立了一批会计师事务所,包括著名会计学家潘序伦先生创办的“潘序伦会计师事务所”(后改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1925年,在上海成立了“全国会计师公会”,1933年又成立了“全国会计师协会”,到1947年,全国拥有2619名注册会计师。但由于当时我国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状态,又加上事务所都集中在上海、天津、广州等沿海城市,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事业没有得到较大发展,其业务也主要局限于为企业设计会计制度、代理申报纳税、培训会计人才和其他会计咨询服务等。
&&& 新中国成立初期,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经济恢复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当时不法资本家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偷税漏税造成了极为险恶的财政状况,当时负责财经工作的陈云同志大胆聘用数千名注册会计师,依法对工商企业查账,对平抑物价、保证国家税收、争取国家财政状况好转做出了突出贡献。但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对私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并推行前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便自然中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商品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为注册会计师制度的恢复重建创造了客观条件。1980年,财政部发布《关于成立会计顾问处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始复苏。日,“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成为新中国第一家由财政部批准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当时,主要服务对象是“三资”企业。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同年还开始建立审计师事务所。1988年我国成立了注册会计师协会,1993年,八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1991年起我国正式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至今(1999年底)已举办了8次考试,共有46000多人通过了全科考试。1999年底,全国6000多家事务所脱钩改制,脱钩改制后共有4800多家事务所。标志着其正式步入市场经济。
四、审计的本质
&&& (一)审计的对象
&&& 审计的对象就是审计所审查的客体,是对被审计内容的概括。审计对象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
1.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营管理活动。
2.被审计单位的各种作为提供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营管理活动信息载体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
&&& (二)、审计关系人
&&& 审计关系人是指构成一项审计活动的相互有责任关系的当事人。一般有三种审计关系人:
&&& 1.第一关系人,即审计主体——审计机构或人员。
&&& 2.第二关系人,即被审单位——资产经营者。
&&& 3.第三关系人,即审计授权人或委托人——资产所有者。
审计关系必须由委托审计者、审计者和被审计者三方面构成,缺少任何一方,独立的、客观公正的审计将不复存在。这是由于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而决定的。也正因为这样,审计才有了权威性,审计意见才为各方所接受。
(三)审计的目的
审计的目的是指在一定历史环境下,人们通过审查和评价审计对象所期望达到的境地或最终结果,是审计工作的指南。&& 审计目的的确定,主要受审计对象的制约,同时也与审计的本质属性与职能及委托人的具体要求密切相关。审计目的包括审计一般目的和特殊目的两个层次。
&&& 1.审计的一般目的
&&& 就审计工作而言,其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审计,加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全面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项目审计而言,其目的主要是通过审核检查,判断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合理、真实和有效,以便做到查错防弊,改善经营管理,保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提高其经济效益。
&&& 注册会计师审计自诞生以来,从其内容发展来说,主要经历了详细审计、资产负债表审计和会计报表审计三个阶段,审计的一般目的也随之有所变化。
&&& 在详细审计阶段,审计的一般目的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记录的逐笔审查,判定有无技术错误和舞弊行为。因此,这一阶段的审计总目的就是查错防弊。
&&& 在资产负债表审计阶段,审计目的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资产负债表所有项目余额的可靠性、真实性审查,判断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在这一阶段,查错防弊这一目的依然存在,但已退居第二位,审计的功能从防护性发展到公证性。
& &&在会计报表审计阶段,审计由静态审计发展到动态审计,并且增加了管理审计的内容(包括经营审计、效益审计、效果审计),审计目的不再局限于查错防弊和提供社会公证,而是向管理领域有所深入和发展。这时的审计目的就演变为判定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内的会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本国的会计准则,并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意见。
&&& 因此,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规定:独立审计的目标(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
&& &合法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是否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
企业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报表编制是否有章可循、合理合法,决定着企业资产是否安全和完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披露是否真实,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判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是否合法。
&&& 公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企业对外报送会计报表后,会计报表使用人,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企业股东、债权人及潜在投资者和其他社会公众,首先关心的就是这些会计报表是否已经对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做了公允的反映,有无夸大业绩和资产,隐瞒亏损和债务等情况。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应合理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从而做出相关的判断和决策。
&&& 一贯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处理方法的运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的要求。& 一贯性原则可以使会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具有可比性。根据会计准则,一贯性原则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二是当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变更,或法规没有要求,但这种变更可以使企业提供的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更可靠、更相关时,应当予以变更,但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企业如果没有遵循上述原则,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其重要性,考虑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
&&& 2.审计的特殊目的
&&& 审计的特殊目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以外的其他会计报表或有关会计信息等特殊目的审计业务进行审计时,应予发表的审计意见。
&&& 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一般包括:按照特殊编制基础即不同于《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基础所编制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包括会计报表特定项目,特定账户或特定账户的特定内容;法规、合同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规定的遵循情况;简要会计报表等。
注册会计师对这些特殊目的的审计业务进行审计,也应发表审计意见。这些意见一般也包括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等方面,同时,还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等的合规性和效益性等方面。
(四)审计的独立性
&&& 独立性是审计的最主要特性。所谓审计独立性是指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职责过程中,形式上和实质上都独立于委托单位和其他机构,与被审计单位没有任何利害关系,自始至终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审计目的,提出的审计意见才能保证客观公正。审计独立性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 1.机构独立(组织独立):即审计机构不能受制于其他部门和单位,尤其是不能成为国家财政部门和各机构财务部门的下属机构。同时,还应当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之外,与被审计单位没有任何组织上的行政隶属关系。
&&& 2.经济独立:即审计机构一定要有自己的经济收入和经费来源,不受被审计单位及与其相关的其他单位的制约。审计人员不参加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
&&& 3.人员(工作)独立:即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伦理上没有亲密关系。同时,审计人员还要保持精神上的独立,自觉抵制各种干扰,对被审计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结论。
一般来说,在独立程度上,内部审计&国家审计&民间审计
&&&&&&&&&&&&&&&&&&&&&&
&&& 独立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中最重要的概念就是“独立、客观、公正”,而其中独立原则又是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作为独立审计人员,不仅要对客户
(即委托人、被审计单位)负责, 更要对社会公众负责,因此,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是审计人员不可推卸的责任。
&&& 首先,我们对审计人员职业道德中这一最重要的原则——独立性原则进行详尽的分析。
&&& 审计人员必须拥有的独立性,实际上有两种,即形式上的独立性和实质上的独立性,这一定义是由曾任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委员会主席的托马斯·G·希金斯首先提出的。所谓形式上的独立性,又称“形体”独立性、“外在”独立性、“表面”独立性,指审计人员必须与委托人企业和个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如不得拥有委托人企业股权或担任其高级职务,不能是企业的主要贷款人、资产受托人或与管理当局有亲属关系,等等。否则,就会影响审计人员公正地执行业务。所谓实质上的独立性,又称为“精神”独立性、“内在”独立性、“事实”独立性,即认为独立性是一种精神状态、一种自信心,以及在判断时不依赖和屈从于外界的压力和影响。它要求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严格保持超然性,不能主观袒护任何一方当事人,尤其不应使自己的结论依附或屈从于持反对意见利益集团或人士的影响和压力。
&&& 形式上的独立与实质上的独立是密不可分的,但同时又有区别。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无形的,难以测量的;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有形的,可以观察的。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仅要保持实质上的独立,而且要保持形式上的独立。因为实质上的独立只有当审计人员在整个执业过程中真正保持中立
(即不偏不倚)时才成立,而形式上的独立则是公众对审计人员独立性评判的结果。即使审计人员确实保持了实质上的独立,但如果公众认为其偏袒了委托人而有失形式上的独立,则审计结果即使再正确也是徒劳,因为公众只能通过观察审计人员外观上是否独立而决定是否信任其报告的信息。现在,公众通过观察认为审计人员形式上不独立,那么就算审计人员确实保持了实质上的独立,他的服务也是毫无价值的。因此,可以这么说,形式上独立是实质上独立的重要保证。而以下的一个审计案例就是很好的证明。
&&& &&[案例]
&&&& CC()CCCCZCZCCCCC
&&&& CCCCCCCC100
&&& ZC100ZC10
&&& 审计的独立性还表现在:审计工作就是专门的经济监督、评价和鉴证,与其他机构的经济监督与评价、鉴证有着本质的区别。
&&& (1)审计监督不同于其他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经济监督。财政、税务、银行及证券交易管理机构也负有经济监督的任务,但它们的经济监督是直接为国家财政、银行信贷和证券业务活动服务的,其经济监督寓于其业务工作过程中,不是独立的经济监督。同样,国家司法、检察等部门也可依自身的业务对各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但这种检查是为做出法律裁定、做出对党政人员惩处决定的监督,同样不是独立的经济监督。
&&& (2)审计评价不同于其他工作部门的业绩评价。从目前来看,一些管理机构、部门要对各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行政领导人做出业绩评价,但他们做出的评价有的是依据审计结果进行,有的则是依据其他方面的资料。如果是依据审计结果,其结论是间接性的,不同于通过自身检查、验证的审计评价;如果是依据其他方面的资料,则也会由于缺乏独立的审查基础而形成与审计评价的区别。
从上述两点可以看出:审计工作本身一般不与其他专职业务相连,因此是一种专门的经济监督、评价、鉴证活动,只有这样的监督、评价、鉴证才具有最充分的独立性。
(五)审计的定义
审计一词最初的含义就是查账,英语Audit也主要是查账的意思。但是,随着审计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审计目的的不断演进,审计概念也不断变化,查账仅仅成为取得审计证据的一种方式方法,早已不再是审计的全部。
&&& 目前,关于审计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权威表述:
&&& 1.国内外一些会计组织主要从注册会计师审计角度出发,对审计概念的描述主要有以下几种:
&&& (1)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的审计实务委员会在《国际审计准则》中把审计描述为:“审计人员对已编制完成的会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要方面遵循了特定财务报告框架发表意见。”
&&& (2)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在《审计准则说明书》第1号中,将审计概念描述为:“独立审计人员对会计报表加以检查,收集必要证据。其目的是对这些会计报表是否按照公认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意见。”
&&&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独立审计基本准则》中,简明扼要地进行了如下描述:“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意见。”
&&& 2.从审计整体角度出发,国内外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述:&&&&&&&&&&
&&& (1)美国会计学会(AAA)在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说明”公告中,把审计概念描述为:“为确定关于经济行为及经济现象的结论和所制定的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并对这种结论有关的证据进行客观收集、评定,将结果传达给利害关系人的有组织的过程。”
&&& (2)我国审计学会1989年提出如下定义:“审计是由专职机构和人员,依法对被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经济调控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 &(3)人民大学会计系教材如下定义:“审计是由独立的专职机构或人员接受委托和授权,对被审单位特定时期的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公允性、真实性以及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监督、评价和鉴证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其目的在于确定或解除被审单位的受托经济责任。”
&&& (4)我们教材的定义:见教材第9-10页。
&&& 上述定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 A.审计的主体是“专职机构或人员”,包括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机构中的实施审计行为的人员。
&&& B.进行审计须“接受委托或授权”。其中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是由上级管理部门或领导授权。
&&& C.审计对象是“被审单位特定时期内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可以是全部经济活动的相关资料,也可以是部分经济活动的相关资料,并且主要是会计资料。
&&& D.审计工作的基本目标和过程是“判明有关资料和经济活动的公允性、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
&&& E.审计工作的目的是“确定或解除被审单位的受托经济责任”。
F.审计的本质是“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 五、 审计的职能和作用
(一)、审计的职能
&&& 审计的职能是指审计本身所固有的内在功能,是审计本质的客观反映。随审计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变化。
&&& 一般来说,审计界普遍认为审计职能主要有以下四个:
&&& 1.监督职能
&&& 就是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审查,监察和督促被审计单位的全部经济活动或一部分经济活动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即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使其按照规定的方向合理运行。
&&& 2.评价职能
&&& 就是通过审查验证,依据确实的数据和其他资料,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计划是否切实可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经济活动及其结果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完成了预定的目标等进行评定。
&&& 3.鉴证职能
就是通过审核和查验后,按审查结果向委托人或授权人出具查验结果的证明,以证实被审计单位记载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是否真实可靠。
4.建设职能
&&& (二)、审计的任务和作用(略)
&& 见教材第11页。
六、审计的分类
&&& 由于审计的主体、范围、时间、地点不同,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不同,从而形成了不同类型的审计。正确划分和研究审计分类,有利于全面深入地认识审计,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有利于对其进行有效地组织和利用,同时,也有利于不断探索和开拓新的审计领域,建立和完善我国审计理论、组织和工作体系。
国内外审计分类的标准很多,因而对审计进行了多种多样的分类。
&&&&&&& &&
一、现代审计的分类
&&&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审计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使得审计的外延越来越丰富,表现形态也各不相同。为了正确理解与掌握不同的审计形态,有必要按照一定的标志,对审计予以分类,并根据这些分类掌握不同形态的审计。
(一)按审计内容分类
&&& 财务报表审计 (Financial Statement
Audit)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与会计资料进行审计。这是传统的查账实务的发展,亦是当代市场经济中最主要的审计。由于财务报表能够最简便、最综合、最科学地反映被审单位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从而能说明被审单位是否按照原约定规范履行其权利或义务。因此,围绕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需要。财务报表审计是最重要的审计形态之一。
&&& 管理审计 (Management Audit) 亦称经营审计
(Operational Audit),是对有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的一种专项审计,其审计内容为对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以及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效果与效率进行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措施。管理审计是在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上发展而来,是财务报表审计的一种延伸。随着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加剧,这种审计的作用已显得越来越重要。
&&& 税务审计 (Taxation Audit)是对税款征收业务进行的一种专项审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使税负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必然会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运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使税收制度变得日趋复杂。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税务会计的独立,将迫使税收管理部门不得不对税收业务进行独立审计,以满足税收管理的需要。通常税收审计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对税收机关进行审计,即对征税机构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情况以及管理工作进行审计,一般由国家审计机关对税务部门进行审计;另一部分是税收机关对纳税单位进行审计,主要是检查应税所得是否按照税法进行正确计算,是否做出适当调整,是否按时足额交纳。今后,这类审计业务会随着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逐渐增多。
(二)按审计对象性质分类
&&& 政府审计 (Government Audit),是对政府机构及国有企业进行的审计。其执行审计的人员隶属于国家审计机关,而被审计单位是与国家财政收入有关的企事业单位。政府审计一般分为二类:(1)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是指政府审计机构对与各级财政收支有关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根据国家的财经法规进行的一种审计,并对查出的问题予以纠正,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按其预算计划运行。(2)国有大型企业审计。由政府审计机构对国家拥有、控制或经营的企业进行的财务或管理审计。一般说来,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国家只对影响国计民生的行业进行投资或控制:如铁路、邮电、能源等单位或部门。这些部门的资金大部分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因此,国家审计部门就必须对这些单位进行定期审计。至于一般中小型国有企业,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将逐步改制为民营企业,这些单位的审计将由注册会计师来执行。
&&& 注册会计师审计 (CPA Audit) 又称社会审计或民间审计。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这类非官方机构进行的审计。这类审计一般是通过被审计方的委托,由独立的、有一定资格与能力的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客观评价、鉴证的一种审计。由于国际上注册会计师审计发展较发达,在长期实务中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理论与方法,所以,在大部分国家中,均是以注册会计师审计为模式,来开展各种形态的审计:如美国政府审计,其基本程序与方法都是以美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为其主要依据。本教材中介绍的审计基本理论与方法。也是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为基本模式。
(三)按执行审计机构分类
&&& 外部审计 (External Audit)是指由被审单位以外的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的审计。如注册会计师对一般单位的审计、税务部门对纳税单位的审计、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审计,均可称之为外部审计。
&&& 内部审计 (Internal Audit)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相对独立的职员,对本部门下属单位进行的一种审计。它实际上是协调最高管理部门对下属单位进行控制与监督的一种活动。企业规模越大,内部审计的作用就越明显。一般说来,如果企业规模很小,这是因为,最高管理部门能够协调一切管理活动,可以不设专门的内部审计部门。
(四)按审计法律义务分类
&&& 法定审计(Statutory Audit)亦称强制审计。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必须执行的强制审计。例如,我国的
《外商投资企业法》、 《公司法》等规定:凡有外商投资的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股票上市的公司,其财务报表必须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这类审计就称之为强制审计。又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机关有权对任何与财政收支有关的单位进行审计,这种审计亦称之为强制审计。
&&&& 自愿审计 (Voluntary
Audit) 是指被审计单位出于某种需要,自愿要求外部审计机构对其执行审计,它不属于法律强制要求进行的审计。例如,有些单位为了取得银行贷款,自愿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以增强会计信息的可信度。这种审计形态,就属于自愿审计。随着会计信息的广泛使用,这种自愿审计的业务会越来越多。
&&& 对审计的分类还有很多,如可按检查的范围分为专项审计、全面审计或综合审计。按时间顺序分为事前、事中、事后审计。按执行地点分为报送审计、就地审计等。审计形态的多样化,是由于审计环境的复杂所致,不同的审计形态,适合于不同的审计目的。
&&& 审计的分类并不完全表明就有如此之多的审计形态,实质上,有些审计形态是相互交叉的。例如,外部审计就包括国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之所以要对审计进行分类,其目的是为了能更好地认识审计的特征。
另外的分类情况如下:
&&& 一、审计的基本分类
&&& 审计的基本分类是以审计的本质属性为标准进行的分类。审计主体、客体、内容、目标作为审计的构成要素分别从不同角度阐明了审计的本质属性,因而基本分类包括按审计主体、客体和按其内容、目标的分类。
&&& (一)按审计主体分类
审计主体是指执行审计的一方。按审计主体分类可分为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和内部审计。
&&& 1.政府审计。政府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实施的审计。又称国家审计。&&& 政府审计的主体是中央一级和地方各级的审计机关。它们由国有资源财产所有人授权,并代表其对国有资源财产的主管人及其经管人的部门、地区和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 2.民间审计。民间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注册会计师组成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进行的审计。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社会审计、独立审计等。&& 民间审计的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事务所。他们接受委托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承办审计鉴证、经济案件鉴定、注册资本的验证和管理咨询服务等业务。
&&& 3.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指由本部门或本单位内部专职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经济效益等所实施的审计。又称部门和单位审计。这种专职的审计机构或人员,独立于财务部门之外,直接受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政府审计与民间审计的关系,见注册会计师考试用教材第15-16页:
最初的政府审计是随着国家管理事务中经济责任关系的形成,为了促使经济责任的严格履行而诞生的。现代意义上的政府审计,是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按照民主政治的原则,人民有权对国家事务和人民财产的管理进行监督。因此,各级政府机构和官员在受托管理属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资金和资源的同时,还要受到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度的约束。这种约束方式就表现为政府审计机关对受托管理者的经济责任进行监督。因此,政府审计担负的是对全民财产的审计责任。
注册会计师审计又称独立审计或民间审计,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及资本市场的形成应运而生的,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监督机制的主要表现形式。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以及债权人对自身权益的关心,必然产生对投资运用或债务收回前景的密切关注。这种关注即依赖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因此,相对于审计客体而言,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均是外部审计。都具有较强的独立性。但两者在许多方面存在区别:
1.在审计的方式上,政府审计是强制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是受托审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政府审计部门均可依法进行审计,无需被审计单位同意。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则应接受委托后方能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2.在审计对象上,政府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情况及公共资金的收支、运用情况。注册会计师审计对象则包括一切营利及非营利单位。
3.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政府审计可以根据审计结果发表审计处理意见,如被审计单位拒不采纳,政府审计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则根据其审计结论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以合理保证审计报告使用人确定已审计的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
4.在审计实施的手段上,政府审计是行政监督,是政府行为,所以是无偿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是由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是有偿审计。
5.在审计的独立性上,在我国,政府审计机构隶属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因此在独立性上体现为单向独立,即仅独立于审计第二关系人(被审计单位)。而注册会计师审计表现为双向独立,既独立于第三关系人(审计委托人),又独立于第二关系人(被审计单位)。
&6.所依据的审计准则不同。注册会计师审计所依据的审计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而政府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依照不同审计准则所进行的审计,其审计工作的程序,获取证据的多少,形成的审计结论等都会存在差异。这就使得某一类审计事项,很难同时使用由不同类型的审计主体进行审计所得出的审计结论。政府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所遵循的审计准则的差别,使得他们的工作成果很难相互替代。
从法律上讲,政府审计机关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在各自的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政府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规定的职责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
财务收支,以及国家建设项目、外国援贷款项目和各种社会保障基金进行审计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组织依照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来承办审计事项。
民间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见注册会计师教材第17页)
内部审计是由部门、单位内部设置的专门机构或人员实施的审计。它是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内部分级管理的出现而逐步形成的。早期的内部审计诞生于19世纪中叶的英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资本主义竞争更加激烈,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内部经济管理,内部审计得到迅速发展。
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组成部分,但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也存在很大的区别:
1.在审计的独立性上。内部审计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仅仅强调与所审的其他职能部门相对独立,与双向独立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差异极大。
2.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行安排施行;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则是受托进行。
3.在审计内容和目的上,内部审计的内容主要是审查各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提出各项改进措施;而注册会计师审计依据独立审计准则,主要围绕会计报表进行,是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4.在审计职责和作用上,内部审计的结果只对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只能作为本部门、本单位改进管理的参考,对外不起鉴证作用,并向外界保密;而注册会计师审计需要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对外出具的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
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尽管存在很大的差别,但是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一种外部审计,在工作中要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任何一种外部审计在对一个单位进行审计时都要对其内部审计的情况进行了解并考虑是否利用其工作成果。这是由于:第一,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作为单位内部的经济监督机构,不参与单位内部的经营管理活动,但主要对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是否达到预定目标,是否遵循了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属于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外部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时。要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评,就要了解其内部审计的设置和工作情况。第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内部审计在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审计方法等方面都和外部审计有一致之处。例如,在进行财务审计时,与外部审计的审计内容相同,所依据的标准都是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方法上都要评价内控制度,检查凭证,账册,核对账表一致性等。这就为外部审计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创造了条件。第三,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费用。外部审计人员在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评价以后,利用其全部或部分工作成果,可以减少现场测试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节约被审计单位的审计费用。
&&& (二)按审计内容和目标的分类
&&& 审计的客体包括审计的实体和内容,即被审计单位及其经济活动。审计目标则是审查和评价审计客体所要达到的目的和要求。审计主体不同,其审计的内容和目标也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按不同的审计主体所指向的审计内容和目标对审计进行分类。
&&& 1.政府审计按审计的内容和目标可以分为:财政财务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
&&& (1)财政财务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的公允性及其所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所进行的审计,是一种传统审计或常规审计。&& 财政审计的内容是国家审计机关对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活动所进行的审计;财务审计是审计机构对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所进行的审计。&&&& 财政财务审计的目标主要是:审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是否合法、合规,同时还需审查和评价这些活动的会计账目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公允性,查明有无错弊和被审计单位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实绩。
&&& (2)财经法纪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严重侵占国家资财、严重损失浪费和其他严重损害国家经济利益等违法乱纪行为所进行的专案审计。&&& 审计的主要内容是严重侵占国家资财、严重损失浪费、贪污盗窃、行贿受贿等以及由于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的重大经济案件。& 其目的是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完整,维护企事业单位、所有者、出资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 (3)经济效益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性和效益性所实施的审计。&& 其审计的内容包括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和管理活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活动,固定资产投资及其管理活动的经济效益情况及影响因素、途径等。&&&& 审计目标是侧重于检查和评价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性或合理有效性。
&&& 2.内部审计按审计的内容和目标分为:部门审计、单位审计、经营审计、管理审计和其他审计业务。
&&& (1)部门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未设立派出机构的政府部门和作为经济实体的全国性公司和地区性公司内部所设立的审计机构对本部门或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所进行的审计监督。&&& 其审计内容是本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经济效益,其审计目标是审查和评价上述经济活动是否合规、合法、真实、正确和有效。
&&& (2)单位审计是指大中型企业、大型基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财务收支金额较大的事业单位内部设立的审计机构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所进行的审计。其审计内容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其审计目标是审查和评价其经济活动是否合规、合法、真实、正确和有效。
&&& (3)经营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部门、本单位所属企业的业务经营中各项职能活动,包括供应、生产、销售、运输等是否经济有效而进行的审计。其审计内容是上述各项职能活动,其审计目标是审查和评价各项职能活动是否合规、合法、真实、正确和有效,以达到查错揭弊,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4)管理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的各项管理活动,包括决策、计划、组织、控制等各项职能工作是否经济有效,管理职能机构是否健全所进行的审计。其审计内容是各项管理活动,其审计目标是审查和评价各项管理活动是否经济有效,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以起到改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 3.民间审计按审计内容和目标分类。可分为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和其他审计业务。
&&& 会计报表审计主要是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客观、公正地表达其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公认的会计准则。其审计内容是企业年度、中期、清算会计报表。其审计目标是审查和评价企业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是否公允和正确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其经营成果,其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报表数据是否正确、真实,报表项目是否合理,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会计报表审计是民间审计的一项基本业务。
&&& 验资是民间审计业务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对企业的注册资本或所有者权益进行的审验。验资的内容是企业所有者权益及其组成部分的合法性、真实性。其目的是保证企业资本的真实性,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加强国家对工商企业的管理。
&&& 其他审计业务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如审计鉴证、资产评估等。
&&& 民间审计组织的业务范围还包括会计咨询及服务业务,如会计制度设计、代理纳税申报、会计培训等。
&&& 二、审计的其他分类
&&& (一)按审计范围分类
&&& 1.按审计的业务范围分类,可以分为全部审计和局部审计。&
&&& 全部审计也称为全面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时期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及其资料进行的全面审计。其审计内容较广泛,涉及到被审计单位的各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成本费用、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等整个财务收支活动及其结果,也会涉及财务、会计、生产、供销、技术等各个部门。其优点是审查详细彻底,缺点是费时费力。适用于规模较小、业务较少的单位和内部控制及会计工作质量差的情况。
&&& 局部审计也称部分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一定期间的财务收支或经营管理活动的某些方面及其资料进行的部分的、有目的的和重点的审计。如对企业进行的现金审计、利税审计、银行存款审计等,以及对贪污盗窃、偷税漏税、行贿受贿、违反合同等所进行的专案审计等。其优点是时间短,耗费少,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达到预定的目标。缺点是容易遗漏问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 2.按审计项目(即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时确定的具体审计对象)的范围分类,可分为综合审计和专项审计。
&&& 综合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若干审计项目综合起来同时进行的审计。其优点是涉及面宽,能同时查清多个方面的问题。
&&& 专项审计又称专题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某一特定项目所进行的审计。其审计业务范围比局部审计业务范围小,针对性强。如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审计、支农扶贫专项资金审计、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等。
&&& (二)按审计实施时间分类
&&& 1.按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可以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
&&& 事前审计也称为预防性审计,是指在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发生以前所进行的审计;其内容包括预测、决策方案、目标、计划、预算等审计,如投资方案、财务成本计划、产品生产或个别零部件加工方案的选择等审计。其作用是防患于未然,避免被审计单位出现重大的决策失误。
&&& 事中审计是指在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执行过程中进行的审计。通常是对工期较长的基建项目和承包合同期中执行情况等进行的审计。有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偏差。
&&& 事后审计是指在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完成以后所进行的审计。大多数审计包括政府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都是事后审计。
&&& 2.审计按是否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可分为定期审计和不定期审计。& 不定期审计一般是根据具体情况而随时安排的审计,如经济犯罪案件审计、经济合同纠纷审计等。
&&& 3.按所审的会计报告期可分为期中审计和期末审计。(略)
&&& (三)按审计执行地点分类
&&& 可分为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
&&& (四)按审计动机(执行方式)分类
&&& 可分为强制审计和任意审计。
&&& (五)按审计是否通知被审计单位分类
可分为预告审计和突击审计。
第二节&&& 审计准则体系
一、审计准则的涵义和作用
&&& (一)审计准则的涵义
&&& 审计准则,英文是auditing standards,有人译为审计标准。它是由政府审计部门或会计师职业团体制定的,用以规定审计人员应有的素质和专业资格、规范和指导其执业行为、衡量和评价其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
&&& 对于审计准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 1.审计准则是适应审计自身的需要和社会公众对审计的要求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审计实践经验的总结。
&&& 在西方国家,审计准则是20世纪40年代才开始出现的。当时,由于各个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不统一,而民间审计人员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时,迫切需要企业在会计处理方法上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会计报表是否公允合法,于是,产生了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的制定,对审计工作提供了不少方便,但是,各个民间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又往往由于审查程序、审查方法、审查内容和审计报告的编写等方面存在不统一的情况,使得审计工作质量很不一致,于是,又产生了对一个包含统一的审计工作程序、方法、要求等内容的审计准则的需要。美国在1947年就开始研究和制定审计准则;日本在1964年制定了审计准则;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于1980年颁布了《国际审计准则》。
&&& 2.审计准则是对审计主体的规范和要求,它规定了审计人员应有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资格,并对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予以规范和指导。
&&& 3.审计准则提出了审计工作应达到的质量要求,是衡量和评价审计工作质量的依据。
&&& 4.审计准则一般由政府审计部门或会计师职业团体制定、颁布。
&&& 5.审计准则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很强的约束力,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必须严格遵守。
&&& (二)审计准则的作用见教材第17页,从略。主要是加强对审计工作的质量控制和实现审计工作的规范化。
&&& (三)审计准则的分类
&&& 审计准则按规范对象不同,可分为独立审计准则、政府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准则。
&&& 首先来看政府审计准则:
&&& 政府审计准则是为政府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建立标准和提供指南。政府审计准则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1972年,美国审计总署结合政府审计的特殊性发表了《政府机构计划项目、活动和职责的审计准则》,此后,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政府审计准则。
&&& 我国曾于1996年12月由审计署首次颁布《基本准则》。2000年1月又颁布了《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上述准则同时废止。
&&& 2000年8月,又颁布了《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等五个具体准则。
&&& 参见教材23-24页。
&&& 其次来看内部审计准则:
&&& 内部审计准则是为内部审计人员执行业务建立标准和提供指南,内部审计准则同样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美国内部审计师协会于1974年成立了专业标准和职责委员会,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准则,并于1978年6月通过了《内部审计专业实务准则》。此后,其他一些国家也相继制定了自己的内部审计准则。我国目前尚未制定内部审计准则。参见教材25页。
&&&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
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体系包括四个组成部分:
&&&&& 独立审计准则&&&&&&&&&&&&
职业道德准则
&&&&&&&&& 审计质量控制准则&&&&&&&&
职业后续教育准则
此处主要讲述独立审计准则。
&&& 独立审计准则又称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或民间审计准则。其目的是为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建立标准和提供指南。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1972年颁布了《一般公认审计准则》,主要适应于注册会计师从事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这个准则在国际上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很大的影响力,除了对美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实务直接产生影响外,对政府审计和内部审计以及其他国家的审计准则乃至国际审计准则的建立,都起了重大作用。这一准则的内容分为三部分,包括一般准则、工作准则和报告准则。
&&&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基本框架与结构,由以下三个层次构成:
&&& 第一层次: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是独立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对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制定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的基本依据。也是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指导思想和依据。
&&& 目前我国颁布的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具体内容见教材21-22页。
&&& 第二层次: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与独立审计实务公告。
&&&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注册会计师执行一般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
&&&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也是依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各特殊行业、特殊目的、特殊性质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规范。
&&&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共有27个:
&&& 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会计报表审计》
&&& 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 3.《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
&&& 4.《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抽样》
&&& 5.《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
&&& 6.《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
7.《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正在修订
1996年1月发布
&&& 8.《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8号——错误与舞弊》
&&& 9.《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
&&& 10.《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
&&& 1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分析性复核》
&&& 1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 13.《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 14.《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期初余额》
15.《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期后事项》
1997年1月发布
&&& 16.《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关联方及其交易》
&&& 17.《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正在修订
&&& 18.《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违反法规行为》
&&& 19.《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与已审会计报表一同披露的其他信息》
&&& 20.《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
&&& 2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
&&& 22.《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 23.《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管理当局声明》
24.《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与管理当局的沟通》
1999年7月发布
25.《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会计估计》
2001年1月发布
26.《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存货监盘》
27.《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函证》
2002年3月发布
28.《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征求意见稿)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的独立审计实务公告共有10个:
1.《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
lang=EN-US style='font-size:14.0mso-bidi-font-size:12.0font-family:仿宋_GB年1月发布,2001年修订。
&&& 2.《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2号——管理建议书》
&&& 3.《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3号——小规模企业审计的特殊考虑》
4.《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4号——盈利预测审核》
1997年发布
&&& 5.《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5号——合并会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6.《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6号——特殊目的业务审计报告》
1999年7月发布
7.《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7号——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
8.《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8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2001年1月发布
9.《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9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订程序》
10.《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0号——会计报表审阅》
2002年3月发布
&&& 第三层次:执业规范指南。
&&& 执业规范指南是依据第一、第二层次准则制定的,是对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实务公告的解释和补充说明,为注册会计师执行各项审计业务提供可操作的指导性意见。
&&&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试行的执业规范指南有5个:
&&& 1.《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1号——年度会计报表审计》
&&& 2.《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2号——审计工作底稿》
3.《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
1996年发布
4.《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4号——小规模企业审计》
1997年发布
5.《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5号——审计报告》
从权威性讲,第一、二层次的准则属于法定要求,只要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对外出具审计报告,就都要遵照执行。第三层次的审计准则则不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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