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企业帮扶年廉租房从哪年开始的实施

弱弱的问句,株洲的保障房跟廉租房要怎么去申请?_百度知道
弱弱的问句,株洲的保障房跟廉租房要怎么去申请?
需要什么样条件的现在每天看报纸上都有关于保障房和廉租房的建设情况、保障房有哪些个地点和区域,但是那些东西好像就是报出来看看的。都不知道怎么去申请不知道Z4坛子里面有没有人清楚?株洲廉租房,到哪里去申请
我有更好的答案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第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6种情况下取消享受廉租住房资格:一是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二是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三是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四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五是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六是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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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出台廉租房配租资格轮候实施细则
来源:株洲晚报
&&& 《细则》规定,摇号结果需在市政府门户网或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公示后,才可以确定保障对象当期轮候的顺序号,并为保障对象发放标注轮候(选房)顺序号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证》。
&&& 如果您获得了选房资格,请看下一步。
&&& 登记选房意向,等待有关部门复审&&&
&&& 《细则》规定,一旦廉租住房项目达到入住条件,主管部门将制定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方案。配租方案将包括廉租住房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的轮候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 拥有选房资格的受保障家庭,按照实物配租方案,到市住房保障处进行意向登记。市住房保障处将会同民政、公安、社保、公积金等有关部门,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家庭资格情况进行复审。&
&&& 《细则》规定,如果轮候家庭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住房的,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将取消其轮候选房资格。但如果受保障家庭是因为家庭人员就业、就学等因素,主动放弃分房意向登记的,其轮候顺序号则可以保留,下次仍可按照继续轮候先后顺序选房。
&&& 如果您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复审,您就可以入住了。(株洲晚报见习记者 周蒿)
&&& ●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两种方式
&&& 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以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给保障对象发放现金租赁补贴,另一种就是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
&&& ●15%的廉租房源用于照顾特殊家庭&
&&& 《细则》规定,我市每年将从城市四区范围内的廉租住房房源中,提供15%的房源专项用于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企业破产改制、危房搬迁、棚户区改造、自然灾害等事件中,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家庭住房问题,并由市住房保障处按《细则》规定的方法,单独进行轮候和分配。
&&& 如果是政企合作建设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则按照廉租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及政企合作建设合同的约定,优先用于解决本企业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的家庭的住房问题。
&&& ●单位公租房项目剩余房源
&&& 可统一调剂安置其他保障对象
&&& 年内,我市一批企事业单位、园区公租房即将建成。市房产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园区、企事业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意见》要求,园区、企事业单位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本园区、企事业单位内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员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剩余房源,则由市住房保障处按就近原则,统一调剂安置其他保障对象。不过,涉及园区、企事业单位生产产品属国家保密品种或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需封闭管理的园区、企事业单位除外。
&&& 《意见》规定,园区、企事业单位公租房申请需进行严格的审核公示制度。公租房项目交付并达到入住条件后,园区、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制定配租方案,报经市住房保障处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公租房配租顺序及选房顺序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予以确定。选房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全部公开。
[编辑:银骏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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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将上新台阶。3月20日,株洲市房产局发布消息称,、经济适用房1300套、公共租赁房400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7300户。    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正在火热推进。市内大型廉租房小区“和谐家园”二期全面竣工,各项配套设施已全部到位,不久即可迎来第二批入住家庭;“阳光家园”廉租房小区内,21栋6层住宅楼有望6月底竣工,下半年即可入住;此外,中铁桥梁厂廉租房、株化廉租房、石峰区廉租房、榕树花园廉租房、大丰廉租房年内均可竣工。    公共租赁房建设也在加速。北汽控股公租房已竣工入住,南车株机公租房已主体竣工,栗雨工业园汽配城公租房、职教城横石公租房、职教城大丰公租房已相继开工建设。(高晓燕 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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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回应“廉租房高价转租”:政府收回住房
湖南株洲回应“廉租房高价转租”:取消当事人保障房资格、政府收回住房
  新华网长沙6月25日电(记者阳建)廉租房本是政府为改善少房无房户的居住条件而出台的救助机制,岂能任人渔利?针对湖南株洲市一廉租房被曝高价转租,当地房产管理部门25日向记者回应称,当事人已被取消保障房资格,该套廉租房也被政府收回。
  日前,有群众举报称,株洲市大型保障房小区和谐家园有人对外高价转租廉租房,原本每月78.4元的廉租房被转租至500元。同时,该廉租房小区还发现停有数十辆小车。此事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株洲市房产局25日回应称,在转租事情曝光后,该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确认转租情况基本属实。据调查,被转租的廉租房为和谐家园9栋401号房,入住人为79岁的汤某, 2010年取得入住资格。2011年因重新组合家庭,汤某搬离此处,之后其儿子将廉租房以6倍的价格转租。
  株洲市房产局市场信息科科长李艳艳表示,廉租房只能用于申请家庭及其成员自主,不得转租、转借,因此汤某儿子有关转租合同的签订和收取租金、押金的行为在法律上无效。该局已取消汤某对该套廉租房的住房保障资格,并已收回住房,汤某收取的押金及租金也已退还。同时,针对小区内有多辆小轿车停放的现象,房产局正在与市交警队联系,核查入住对象名下是否有小轿车,一经查实,将按有关程序进行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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