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员工合同期满满公司精减员工怎样赔付

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该如何赔付
公司合同期内辞退员工,仅支付工作年限工资,无社保、年终奖等其它赔偿;这是否合理?
08-11-14 &匿名提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不知你说的工作年限的工资是指什么。你可以对照《劳动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看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向你支付了经济补偿,如果没有支付,就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其支付。如其拒绝支付,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包括不给你办理社保,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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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规章制度(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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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规章制度(共8篇)(精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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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关系继续存在,主动辞职是否有赔偿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本人日与现任职企业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至日止。合同期满至今超过一年,企业未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目前,工资社保等企业都正常缴纳。本人在2011年7月转过岗,工资相应增加,但未签任何补充协议。现在想辞职,请问:
1.是否需要提前一月书面通知企业?
2.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赔偿如何计算?双倍工资按照合同签订时的计算还是按照现在实际的计算?
3.如果劳动仲裁,是否时效为一年?这种情况算超过仲裁时效了吗?
4.如果企业现在提出续签,是否仍可要求赔偿?
提前30日,还是提前一周就可以?根据哪条法条?
这里暂不讨论补偿问题。 注意:是没有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未续签(公司找我签,我借故拖延未签)继续工作,可立即辞职还是提前30天交辞职信?
1.可立即辞职吗?还是提前30天交辞职信?
2.公司在期满前找我续签,我借故拖延未签,辞职时公司说合同期满后因为我不续签所以没有那一周的工资,是否合法?
我是日与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日2年合同期已到,公司未找我续签,而且多方面为难想让主动辞职,实在无法容忍于提出辞职申请至日辞职到期.这种情况下有如下两点同公司存在争议
(1)未续签合同要求公司赔偿未签合同期工作的双倍工资(请问是否合理,按照劳动法公司是否应赔偿,双倍工资赔偿从何时算起.如何计算?劳动法哪条规定的?详细内容?
(2)年终奖金,10年6月份公司有将09年一整年的年终奖金发行了.但现在10年我已做满一年由于2月份辞职...
我要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目前仍在职,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是与日到期,
但是一直至今仍未续签。
现在公司以效益不好为名,想叫我7月底离职,说会多发一个月的工资。到月底的话我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为16个月。合同是签的一年,过期四个月一直没续签。我想知道这个情况按照劳动法 ,公司合理的赔偿应该是怎样的。
我于2003年5月入职,合同2012年2月到期,公司现在与我解除劳动关系(2010年7月,属于马上走人的那种),公司同意按照劳动法给以相关赔偿,可总是我提一点才给办一点,心里没个底,所以我想咨询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具体应该怎样赔偿,谢谢!
您好!我是2003年5月入职,合同2012年2月到期,公司现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属于马上走人),而公司也同意按劳动法赔偿;请问应该怎样赔偿呢? 公司是有同意补偿,可处理的时候总是我提一点才给办一点,认为我不懂能蒙就蒙吧;所以我想咨询具体该怎样赔付呢?
我有一亲戚,在重庆南岸区一家民营工厂搞喷塑至今4年,
但今年实行新版劳动合同法工厂却迟迟未与其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
前个月上班时一手中指被机器所伤致末端指骨粉碎性骨折,
厂方只支付了医疗费用,工伤那一个月的工资只按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数加工伤疗养期间重庆市最底工资标准折扣数给与了,其他任何赔偿都没有。
医疗用费收据都在厂方那里,工伤期间还没生活补贴...
现在厂方拒绝相关赔偿,给出的理由是:没有达到伤残标准
亲戚希望可以按08年实行的劳动合...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我2001年10月安排工作,2003年才到单位日到日止到期后单位一苴没有和我续签,我也继续工作到日,我提出辞职,单位要我补签合同,问我可以不签吗?问我可以要求的到补偿吗?
我有一位亲戚在重庆一个建筑工地上班时,不小心从四楼摔下来了。右手骨折,脊椎压迫性骨折。目前还在医院,但是构不成鉴定等级。医生说,半年内不能再上班了。现在工地老板,连误工费那些都不愿意给。请问,我们该如何解决?工地应该负哪些责任?请问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就解雇员工怎么赔偿呢?_百度知道
请问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就解雇员工怎么赔偿呢?
你母亲的情况有两种原因被解雇:
一种,可能是单位的经济性裁员,即单位要减员,比如说公司经营不好要破产或者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所以解雇了一部分员工,这个在法律上一般要求提前30天通知工会或劳动者。
另外一种,可能发生了法律上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原因,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患病或非因工作原因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工作另行安排仍不能胜任;或者劳动者发生一种过错或违法等原因。(违法我觉得不可能,可能你的母亲是不是年龄偏大或者身体原因,可以考虑一下。) 责任赔偿问题:一、(赔偿金计算标准)
1、公司辞退员工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资标准是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算下来,阿姨的工资补偿金=20多年*辞退前月平均工资)
2、奖金应计算在工资内。 二、两种情况赔偿金支付不同
1、看你母亲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如果你的母亲到合同期,公司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精神:)
(一)劳动合同期满时,公司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果公司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三)如果公司不同意续订,无论你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你母亲可能属于第三种的话,就按上面的赔付标准,)
2、如果这三种都不属于,你母亲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单位就要解除,那么就用下面的方法。)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接受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样算下来,阿姨的工资补偿金=2*20多年*辞退前月平均工资)
3、最后,如你的母亲经过与协商后,愿意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就可以了。 司法救济程序:(就是上面都不行,公司还不给赔偿金,就用下面的方法)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这一程序,
程序是:1、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
2、劳动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像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一下,如果仲裁后发出裁决15日内不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就生效了。) 关于你的母亲应不应当有一份劳动合同的问题: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但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公司,比如不是很正规,或者劳动合同条款中有违法的嫌疑的情况下,或者规定了对劳动者不是很有利的条款是,可能会不给劳动者(比如你母亲)那份本来属于他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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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除劳动合同上会更受保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另外公司以什么理由解雇你的母亲呢,且据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知道你母亲是否符合这一条,劳动合同应该各执一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
劳动合同应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还应当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你妈妈在这个公司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应当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解除,如出现法定解除情形,用人单位应该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本人工资,即补偿20个月工资。
你妈妈可以获得不少于12个月的工资补偿双方各有一份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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