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保缴纳比例当老师之前缴纳的社保怎么办

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_教师招聘网
2016年上半年重庆市市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  重庆市2016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教师招聘考试网3月4日讯: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91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07名(其中,考试招聘840名,详见附件1、2;考核招聘467名,详见附件3);
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4)。
  其中,考核招聘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聘者不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直接到招聘单位参加相关考核。报名时间和考核等相关事宜,请查询附件3或咨询招聘单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应聘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日。
  (四)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审核报考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分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及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日9:00至3月16日24:00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资格部门或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可在日24: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日9:00起至4月8日24: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报名一般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特别提示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提升考试考核科学性,本次公开招(选)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不同,进行区分测试。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附件一览表中&公共科目考试内容&栏目,了解所报考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测试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如下:
  1.职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公共科目测试内容分别为:
  (1)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2)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
  (3)其他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大纲以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点击查看:
  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初定于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资料推荐:
  (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
  1.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测试时间初定于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附件)。
  (三)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面试比例为1:2或1:3,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并在考试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发布。
  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均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等情况,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众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有工作单位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5)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其中,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一般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认证查实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予以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等见附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放弃后续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备案。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公众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6年应届毕业生,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868837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868812
  4.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3-867811
  本简章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最新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教师辞工职后如何缴纳社保?_百度知道
教师辞工职后如何缴纳社保?
  教师辞公职后社保缴纳你可以自己到社保去设立自己的保险账户,按实际工作年限缴齐全部费用。‍  一、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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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建议你能否通过当地社保部门将自己的两个账户合并。你说的可能是因为当地财政欠社保局保险费,所以你以前的账户既不能退。现在社保已经允许中途断保后续交的情况,也没有销,以后领取养老金时自然就从1993年起算工龄。这样计算缴费年限时。其实当时你以个体参保时,应该直接续用以前的账户,因为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都是财政拿钱很同情你,会自动以以前的参保时间来计算
社保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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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重庆育才中学-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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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本信息由 喻志恒
于 07-02 10:5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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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号)精神,现将《重庆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重庆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重庆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8" month="12" year="年12月8日&&&&&& 适用范围基本申报条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中学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聘任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及以上的教师(教研员)。教研员还必须具有从事教学工作5年且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的经历。职业中学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个月以上,文化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3次,或有与其它行业联系的经历。.完成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所教学科应与申报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校级正、副职管理人员兼任申报学科或相近学科(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以来至少连续3年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的教学工作量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四分之一和三分之一。.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教以来,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或企业实习和其他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至少6年。.任教以来,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有1年及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学时。破格申报条件年。项条件(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或专业)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在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事业单位)或全国一级学会组织的赛课(或保教活动评比)中获一等奖。.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所主持或主研的课题(论文)获得省部级颁发的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省部级颁发的中小学教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或者在市教委组织的成果评比中获得一等奖1项以上。.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含教育管理论文或案例)4篇,并在其它公开刊物上发表8篇;或著述的教育教学专著1部及以上(不少于10万字)且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主编的学科教材、教师教学参考书 (参与编写的内容应不少于6万字,且不含包括习题册在内的教辅资料),经市级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正式出版使用,并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主研国家级课题1项且主研市级课题1项;或主持市级重点课题1项;或主持市级课题3项,所主持或主研的课题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领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卓著,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庆名师等荣誉称号之一。 &评价标准条件.学生教育管理.指导青年教师名以上青年教师开展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其经验在市级得到推广交流。项条件:.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或专业)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考核良好。在优质课(公开课、观摩课、保教活动等)竞赛中获区县一等奖或者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命题与监测。具有对本学科(或专业)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评价和分析的能力,能独立承担区县级或市级试题命制任务,并较好地完成学业(或技能)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教研进修交流。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数量,参加区县级及以上教研机构组织的教研、进修和交流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效。.指导青年教师。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行家,在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事业单位)、市教委(含市级教研、科研部门)或者全国和市一级学会组织的赛课(或保教活动评比)中获市级指导教师一等奖或者全国指导教师二等奖。.开设选修课或综合实践活动课,其经验或成果(如校本教材、教学经验总结等)在市级及以上进行交流或获奖。或者具有较强的行业联系能力和为行业企业培训服务的能力,撰写的企业实践调研报告能在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有关部门表彰;或者具有专业产品生产与开发的能力,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或者科学开展一日活动,根据幼儿身心特点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科学照料幼儿的日常生活,其保教经验或成果在市级及以上进行交流或获奖。.教学效果。所教班级学风好,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能力强;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和欢迎;学生综合素质高;学业(或专业)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居区县同类学校前茅。次以上(其中个人至少1次以上)。.市教委直属学校(单位)篇及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3篇以上;或参编论著、教材不少于5万字且至少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以上。 项并已通过结题评审,或主持市级课题2项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或主研市级课题3项以上并至少有2项通过结题评审。.区县属学校(单位)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2篇以上;或参编论著、教材4万字且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以上。 项或主研市级课题2项及以上,并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 .获全国学会(含专委会)二等奖及以上。.获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教研部门一等奖及以上。.获市教育科研成果、优秀教育著述(市教委)二等奖及以上。.市级学会(含专委会)级一等奖及以上。.全面教书育人,获得市级及以上教书育人楷模、劳动模范、重庆名师、模范教师、特级教师、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市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市级骨干(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之一。.长期担任班主任或学生德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长期从事教研科研和课程教学改革,在学科(或专业)建设、减负提质中做出了突出成绩,获市级教研科研、市级课改先进个人称号。.被聘为市级教研(课改)、评估与监测、师训、科研或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成员(或行业高级考评员)。.被聘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兼职导师。.被遴选为市级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或市级名师工作室研修教师。& 附& 则作者、著作(各章节作者未署名的著作)须排名前5位、课题须排名前7位。.近5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者,延期2年申报。以此类推。.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已定性为管理(技术)工作等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有教育教学违规被举报查实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凡从事有偿家教的申报者,经查实,2年内单位不得推荐。& 适用范围& 基本申报条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中学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聘任一级教师职务(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满5年及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一级教师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教研员还必须具有从事教学工作5年且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的经历。职业中学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个月以上,文化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3次,或有与其它行业联系的经历。.中小学和职业中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至少任教一门学科(或专业)、教研员担任一门学科的教研工作,并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申报学科应与所教学科一致或相近)。学校(单位)校级管理人员聘任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必须兼任申报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教学工作(至少连续3年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正副职的教学工作量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四分之一和三分之一。.任教以来,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企业实习或其他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至少3年。或者从事幼儿园工作至少5年,担任幼儿园班级管理工作或相关保教管理工作至少3年。学时。& 破格申报条件年。项者(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精通业务,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特别显著,在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事业单位)组织的赛课(或保教活动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组织或授权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保教活动)评比(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在经过省部级及以上教研部门、专业学会选拔推荐参加的全国二级以上学会组织的全国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或专业)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保教活动)评比(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出色完成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显著。或在市级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中,经验典型,事迹感人,在公开刊物发表班主任工作经验,普遍反映好。.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提出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理论、观点,或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或方法,所主研的课题或撰写的论文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成果一等奖,或主研的课题获得省部级颁发的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或中小学教学成果等级奖。.具有主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主研国家课题1项或主持市级课题1项以上,或主研市级课题1项并主研区县级课题1项;并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含教育管理论文或案例)2篇以上、在其它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主编或参与编写的教材、教师教学参考书不少于3万字(不含包括习题册在内的教辅资料),并通过市级及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正式出版使用,且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曾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重庆市优秀教师、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等荣誉称号之一。& 评价标准条件.学生教育管理.指导青年教师名及以上青年教师开展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绩,在校内得到普遍认可。项:.学科专业知识。具有所教学科(或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命题与监测。具有对本学科(或专业)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评价和分析的能力,能够承担校级试题命制任务,较好地完成各级学业(或专业)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教研进修交流。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数量;独立开展或组织校级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学校组织的进修和交流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效。.指导青年教师。能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切实指导中初级教师开展学科日常教学工作,有明确的对象、目标、具体步骤,并取得明显效果,其成绩至少在校内得到普遍认可;或者指导2名中初级教师,被指导者获得区县级奖项。.开设选修课或综合实践活动课,其经验或成果(如校本教材、教学经验总结等)在区县级进行交流或获奖或在社会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具有较强的行业联系能力和为行业企业培训服务的能力,撰写的企业实践调研报告能在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级有关部门表彰;或者具有专业产品生产与开发的能力,获得与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或者科学开展一日活动,根据幼儿身心特点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科学照料幼儿的日常生活,其保教经验或成果在区县级及以上进行交流或获奖。.教学效果。所教班级学风好,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能力强;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和欢迎;学生综合素质高;学业(或专业)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居年级前茅。或者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良好发展,班级(团队)在同行、家长中影响大,社会满意度高。.市级重点中学(含市级及以上重点职业中学)、市教委直属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及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项:篇;或在有关内刊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或参编论著教材2万字以上。篇以上;或参加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全国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三等奖的论文至少1篇以上。 项国家级课题,或主持1项市级或2项区县级课题,或主研1项市级重点课题且主持1项区县级课题,或主研2项市级或3项区县级教育、教学、教研方面的课题,并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城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篇;或在有关内刊上发表论文3篇,或者参编论著教材1.5万字。篇;或参加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全国一级学会(含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学术交流且获得三等奖的论文2篇。 项,或主研市级重点课题1项,或主研市级课题1项和区县级课题1项以上,并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乡镇农村中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篇;或在内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参编或主编论著教材1万字;项;项并通过结题评审;或主持区县级课题1项以上;或主研区县级课题2项以上;并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任教经历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年及以上;年及以上;年及以上;次及以上。.专业业绩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先进荣誉方面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附则作者,著作(各章节作者未署名的著作)须排名前5位,课题须排名前7位。.近5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者,延期2年申报。以此类推。.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已定性为管理(技术)工作等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有教育教学违规被举报查实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凡从事有偿家教的申报者,经查实,2年内单位不得推荐。年的可视为本科学历合格,专科毕业前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年限达到12年的可视为专科学历合格。& 适用范围& 基本申报条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职业中学不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聘任二级教师职务(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满4年及以上才能申报,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任教2年才可申报。教研员还必须具有从事教学工作3年且从事教研工作1年及以上的经历。职业中学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个月以上,文化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2—3次,或其它行业联系的经历。.完成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申报学科应与所教学科一致或相近)。学校(单位)校级管理人员聘任二级(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必须兼任申报学科或相近学科的教学工作(至少连续2年且申报时仍兼任该课程);正副职的教学工作量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四分之一和三分之一。.任教以来,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或其他相关教育管理工作)至少1年。学时。& 破格申报条件年。项者(其中第1项为必备条件).在教学工作中治学严谨,精通业务,教学效果显著,至少在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事业单位)组织的赛课(或保教活动评比)中获二等奖;或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组织或授权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保教活动)评比(竞赛)中获得二等奖;或在经过省部级以上教研部门、专业学会选拔推荐参加的全国二级以上学会组织的全国性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或专业)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保教活动)评比(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方面有较为突出的专长,善于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经验比较丰富,成绩较为显著,或在市级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中,经验典型,事迹感人,普遍反映好。获得区县级表彰的优秀班主任优先。.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提出了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理论、观点,或创立了新的教学模式或方法,所主研的课题或撰写的论文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评奖中获得二等奖。.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主持校级课题1项,或主研区县级课题1项,且通过结题评审。.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案例)1篇,在其它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含教育管理论文)3篇;或主编(或参编)的教材、教师教学参考书(参与编写的内容应不少于1万字,且不含习题册等教辅资料),经市级以上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正式出版使用。& 评价标准条件.学生教育管理。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且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至少在校内得到认可或推广。.所带班级(团队)形成良好风气。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学生的思想素质有明显提高。学生犯罪率为零;班级、教师或学生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任教经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年及以上。年及以上。年及以上。次及以上。.学科专业知识。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命题与监测。具有对本学科(或专业)各种层次的测试题目的命制、评价和分析的能力,能够承担校级试题命制任务,较好地完成各级学业(或专业)成绩检测的监测评价工作。.教研进修交流。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数量;独立开展或组织校级教研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参加学校组织的进修和交流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教学效果。所教班级学风好,学生学习兴趣浓,学习能力强;得到师生普遍认可和欢迎;学生综合素质高;学业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居年级前茅。学校骨干(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优先。指导学生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奖项者优先。.市级重点中学、市教委委属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及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教研员篇;篇;篇;万字;项或区县级课题2项,并至少有1项通过结题评审。.城区普通学校教师篇;篇;千字;项并通过结题评审;.乡镇农村学校教师千字;项并通过结题评审。& 附则作者、著作(各章节作者未署名的著作)须排名前5位、课题须排名前7位。.近5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者,延期2年申报。以此类推。.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已定性为管理(技术)工作等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有教育教学违规被举报查实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凡从事有偿家教的申报者,经查实,2年内单位不得推荐。年的可视为本科学历合格,专科毕业前后从事现专业的累计任职(任教)达到7年的可视为专科学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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