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事案件被告败诉,判决生效后追加被告已生效。但被告却又仅拿着银行的汇款凭证到异地法

《民事诉讼法》综合练习题及参考答案(2)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选项正确地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辩论原则?(ABCD)(1998年试题)
  A.辩论权的行使,不仅仅是在法庭辩论阶段,而且贯穿于诉讼全过程
  B.未经法庭辩论和质证的证据,通常情况下不得作为法庭裁判韵根据
  C.当事人可以就案件的实体问题进行辩论,也可以就案件的程序问题进行辩论
  D.当事人提交的书面答辩状也属辩论的一种形式
  2.锦江县,龙口县,华阳县均为南武市的市辖县,属G省。锦江县东方化工厂与龙口县生资公司在华阳县签订了一份化月巴购销合同,东方化工厂为出售方,生资公司为购买方,货款总价为15万元,合同约定由东方化工厂将货送至龙口县生资公司.现当事人双方同意以协议的方式约定该合同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依照我国法律,他们可以约定哪一法院管辖?(ABC)(1997年试题)
  A.锦江县基层人民法院
  B.龙口县基层人民法院
  C.华阳县基层人民法院
  D.G省市级人民法院
  3、根据《民事诉讼法》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解释,哪些诉讼案件应当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BC)(1996年试题)
  A.原、被告住所地在我国领域内的不同管辖区,原告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B.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人提起的诉讼
  C.追索赡养费案件的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
  D.残疾人对非残疾人提起的诉讼
  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有资格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ABCD)(1998年试题)
  A.精神病患者及10周岁以下的儿童
  B.年满10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儿童
  C.年满16周岁且有劳动收入的公民
  D.年满18周岁且智力正常公民
  5.被继承人王明春于1997年去世,其妻王张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春有子王繁学、王繁茂两人,有女王繁丽、王繁梅两人。其长女王繁丽于1996年死亡,留有一子李玉芬,一女李玉玲。现王繁学与王繁茂两人因继承王明春的遗产发生纠纷,王繁学以王繁茂为被告诉诸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通知王繁梅、李玉芬、李玉玲参加诉讼,王繁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参加诉讼对遗产分划的观点既不同意王繁茂的观点,也不同意王繁学观点,李玉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玉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春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些情况下,本案原则告应该是哪些人?
  (ABCD)(1998年试题)
  A.王繁学
  B.王繁梅
  C.李玉芬
  D。李玉玲
  6.挂靠天马供销公司的个体工商户齐天明以天马供销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活动.1998年8月齐天明参加丹阳市经贸组织的辽东贸易洽谈会,因其未带天马供销合同的合同专用章,便借用兴华百货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与津达玩具厂签订了一份购买IOOO元玩具车的购销合同。
  此后,齐天明以天马供销公司的名义向津达玩具公司电汇了2万元定金,津达玩具厂如期交货。
  后齐天明未付清津达玩具厂的货款8万元。根据上述情况,津达玩具厂可以谁为被告起诉?(ACD)(1998年试题)
  A.兴华百货公司
  B.丹阳市经贸委
  C.个体工商户齐天明
  D.天马供销公司
  7.在陈文涛诉李先楚借款纠纷一案中,有以下几个证据:
  (1)陈文涛出具的由李先楚签名的借条一张。该借条内容有;今借陈文涛人民币3000元整,一个月内返还。日。
  (2)李先楚的同事乔生明的证言。乔生明证明,他在日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准备到外地去旅游时用。
  (3)李先楚向受诉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李先楚说:&我在日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但我在5月份就还给他了,当时我向他要借条,他说借条丢了。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条,但收条我现在找不着了,&
  (4)李先楚的朋友张明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证言:李先楚在1999年3月底与张明到五台山旅游时向张明说,这次出来玩的钱是向别人借的。
  在上述证据中,哪些是证明李先楚向陈文涛借了3000元钱这一事实的直接证据?(ABC)(1999年试题)
  A.陈文涛提供的借条
  B.乔生明的证言
  C.李先楚的陈述
  D.张明钓证言
  8.下列哪些案件,被告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予以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AC)(1997年试题)
  A.何平诉柳山侵犯其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
  B.村民刘爱国诉县供电局安装的高压线太低而电死了他家的牛,请求损害赔偿
  C.张兴旺养的狗将张立民咬伤,张立民诉张兴旺侵权赔偿
  D.李新国诉粱正业返还借款
  9.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限不包括下列哪些期间?(ABCD)(2000年试题)
  A.公告期间
  B.鉴定期间
  C.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期间
  D.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争议期间
  10.下列哪些海事诉讼案件可以申请扣押船舶?(ABCD)(2000年试题)
  A.海难救助
  B.船舶买卖合同纠纷
  C.有关船舶所有权占有的纠纷
  D.船舶共有人之间有关船舶的使用或者收益的纠纷
  11.某报社因侵犯他人名誉权被一审法院判令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此后,该报社既不上诉,又不履行生效判决.对此,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ABCD)(2000试题)
  A.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该报社负担
  B.对该报社社长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并拘留
  C.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由报社支付迟延履行金
  12.佟克水与卫林生系同事,1998年4月,佟克水向卫林生借款4000元,并写了借条,言明1999年4月底之前还清.1999年7月,卫林生向佟克水催要欠款,并请同事刘国东共同来劝说佟克水,在卫林生出示借条时,佟克水将借条夺过撕毁。卫林生将被撕借条夺回,并用胶水粘贴修补,但借条上佟克水的签名已模糊不清。卫林生于1999年8月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佟克水返还借款,法院开庭时传唤证人刘国东到庭作证,刘国东以工作忙为借口拒不到庭,而被告佟克水则在法庭上嘲笑和侮辱审判人员。法院经笔迹鉴定,确认破碎的借条上的字迹为佟克水所写,判决佟克水败诉,佟克水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佟克水找法庭原审判员纠缠,并顺手将审判员桌上的该案案卷材料撕毁两页。现问: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ABD)(1999年试题)
  A.佟克水撕毁借条的行为
  B.刘国东拒绝作证的行为
  C.佟克水在法庭上侮辱审判人员的行为
  D.佟克水撕毁本案案卷材料的行为
  13、家住A区的王丹诉家住B区的李仁明违约一案,合同履行地在B区,A区法院未予受理,下列A区法院向当事人捉出不受理的理由,哪些是不正确的?
  (ABCD)(1999年试题)
  A.王丹的起诉请求不符合民法的规定
  B.王丹的起诉请求证据不足
  C.王丹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
  D.A区法院和B区法院都有管辖权,但B区法院审理更方便
  1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有些案件在法院审查终结后,当事人又起诉的,只要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应予受理。这些案件包括哪几类?
  (ABC)(1997年试题)
  A.法脘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
  B.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
  C.当事人撤诉的案件
  D.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
  1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情况下,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BCD(1996年试题)
  A.原告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向法院起诉的
  B.被告在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
  C.原告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内又向法院起诉的
  D.原告无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后向法院起诉的
  16.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法实行两审终审制,但适用民事诉讼有关程序审理的一些案件则依法实行一审终审,这些案件中其中包括哪几类?(ABD)(1997年试题)
  A.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B.选民资格案件
  C.知识产权案件
  D.破产案件
  17.下列哪种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AD)(1999年试题)
  A.某甲诉某乙返不当得利案件,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半年,某乙提出证据证明调解协议是在本案的法官强迫威逼之下达成的
  B.某丙诉某丁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某丁提出证据证明某丙伪造证据,承办法官曾接受某丙贿赂
  C.某A诉某B继承案件,判决生效后超这3年,遗产已经损坏,但某A提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并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D.某C诉某D解除收养关系案件,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已生效1年,某C提出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18.1996年7月,茂林县人民法院对盛唐公司诉济银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济银公司败诉.在判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后的第二天,茂林县人民法院立即就发现了原判决有错误,盛唐公司与济银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实际上是一份无效合同。在些情况下,茂林县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BC)(1997年试题)
  A.立即作出裁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
  B.等待当事人是否上诉,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的,由茂林县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C.当事人在诉期内上诉的,茂林县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二审人民法院
  D.当事人在上诉期内上诉的,茂林县人民法院即将案卷材料报送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不作任何意见表示
  19.在民事诉讼中,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基于什么条件发生?(ACD)(1996年试题)
  A.当事人提出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再审请求
  B.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审理的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提出抗诉
  C.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
  D.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提出抗诉
  20.在民事诉讼督促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形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ABCD)(1996年试题)
  A.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但以书面形式向法院表明自己缺乏清偿能力
  B.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但向其他人民法院就支付令所确认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了诉讼
  C.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口头上明确对支付令所确认的债务,井口头表示剩余的债务,在此次履行债务后的1个月之后2个月之内履行
  D.债务人在法定期间内口头上明确对支付令提出了异议
  21.1996年10月,夏佳华向S市H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夏佳平还欠款6000元。诉讼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夏佳平在15日内一次性向夏佳华还欠款6000元。夏佳华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在些情况下,从法律上产生的后果是什么?
  (AB)(1997年试题)
  A.该案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消灭
  B.该诉讼费用由夏佳华承担
  C.若夏佳平不履行和解协议,夏佳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D.在任何情况下,夏佳华都不可以再次以相同请求向法院起诉
  22.外国法院的判决,需要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应如何提出申请?(AC)(1998年试题)
  A.直接由当事人向我国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由当事人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其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代理其申请
  C.由外国法院按照我国与外国之间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
  D.由外国的外交机构向我国的外交部门提出申请
  23、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一定的法定期间,才能宣告死亡。法律对此法定期间规定的情形有哪些?(AB)
  A.该公民最后离开自己的住所或居所持续满4年的
  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
  C.从战争结束之日起下落不明满4年的
  D.通常情况下,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满5年的
  24、王尔立在法庭上作证,证明他亲眼目睹了刘三与丁七打架经过,王尔立的证言属于(AC)
  A.原始证据
  B.源生证据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25、下列哪些案件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不制作调解书?(CD)
  A.被告拖欠原告贷款40万元,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保证1个月内付清,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拖欠期间的货款利息
  B.赔偿案件中的被告在国外与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并用信函向人民法院保证一定期限内赔付
  C.赡养条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赡养费60元,原告申请撤诉
  D.收养条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维持收养关系
  26、查明有关外国法律的内容时,可以通过下列如些途径进行?(ABCD)
  A.由当事人提供
  B.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捉供
  C.由该国驻华使,领馆提供
  D.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27、下列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ABD)
  A.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B.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上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C.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D.被告反诉,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上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28、下列属于变更之诉的是哪些?(AB)
  A.离婚之诉
  B.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
  C.损害赔偿诉讼
  D.分割共有财产的诉讼
  29、李某家住在A市,他在B县开办了一个工厂,生产假冒他人专利的产品,张某家住D市,他在C市购买了该厂的产品,在家使用时因产品爆炸而受伤,本案中张某可以向下列哪些地区的法院起诉?(ABCD)
  30、下列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哪些行为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AD)
  A.某县人民法院派审判员下乡动员乡镇企业起诉债务人
  B.某县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生效民事判决提起再审
  C.当事人一审败诉,却没有依法提起上诉
  D.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原物,人民法院却判令被告作价赔偿
  31、李娟从事律师行业已在三年余,主要代理民事案件,下述是其对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的认识,其中(ACD)是正确的?
  A.法院对国有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给国有资产更多的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对民诉法平等原则的违反
  B.对某外国给予最惠国待遇,是对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践踏
  C.法律赋予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可以是对等的,不必完全相同
  D.法院只强调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并无措施给予保障,这样违背平等原则
  32、某运输公司A货轮在甲市海岸触礁,被途经此地的乙市B货轮救助,B轮因此花费人民币若干元,A轮经救助后首先驶达丙市某港,后双方因救助费用发生争议,此案可以由(BC)管辖。
  A.A货轮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
  B.甲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航程终止地人民法院
  33、河南L市甲县某工厂的工业废水流向乙县,污染乙县农户A承包的农田,鱼塘,造成农作物和鱼的死亡,A可向(AB)起诉.
  A.甲县人民法院
  B.L县人民法院
  C.L市中级人民法院
  D.由L市中级人民法院捉定的管辖法院
  34、某民事案件被告李某因不服一审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在此期间,该案原告王某向一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下列做法中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是(ABD)。
  A.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B.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C.一审法院先对被告的上诉作出裁定,一审法院再根据裁定做出处理
  D.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35、原告所属的一艘运输船,载了25吨日杂百货,于日上午10时20分自宁波港启航至岱山,下午1时30分左右,航行至王家洋与清水浦之间的涌江水面,与被告的一艘陆艇相遇,该艇以平均八点二节的航速逆水航行,鼓浪很大,冲走了原告的货船,致机舱、货舱进水,船体迅速倾斜下沉,虽经其他船舶多方救助,仍造成货物损失折合人民币5万余元,事故发生后,某市船政管理部门在江南冲滩将这艘登陆船扣留。原告欲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在下列法院中,哪组选择中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数量超过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数量?(DEF)
  (1)运输公司住所地法院
  (2)登陆艇所在部队住所地法院
  (3)宁波港住所地法院
  (4)岱山县人民法院
  (5)涌江江面所在地人民法院
  (6)江南冲滩所在地人民法院
  A.(1)(2)(3)
  B.(4)(5)(6)
  C.(1)(4)(6)
  D.(1)(3)(5)
  E.(6)(4)(2)
  F.(2)(5)(6)
  36、下列哪些民事主体不具备诉讼当事人资格?(ABC)
  A.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个人合伙
  D.其他组织
  37、甲与乙订立购销钢材合同,甲如约付款后,乙却迟迟不付货,甲因钢材供货不及时导致承包的工程进度受阻,于是以乙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履行合同并赔偿甲的损失。
  乙辩称由于丙未依合同向其供应钢材,才致使其无货向甲供应。下列关于本案的分析,哪些是正确的?(BC)
  A.人民法院应追加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人民法院不应追加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C.丙与本案有事实上的牵连关系
  D.丙与本案有法律上的牵连关系
  38、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有资格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ABCD)
  A.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B.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对案件的审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C.已经有一个诉讼存在,是参加到未终结的诉讼中去
  D.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并且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
  39、张某发现A厂产品广告上印有其子照片,便同A厂交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A厂拒绝,称产品广告是B广告公司制作,与其无关,而B公司称照片是业余摄影爱了者杨某提供,经法院查明,广告上使用的照片是杨某幼儿园老师同意后拍摄的,本案中被告应为:(BC)
  A.杨某
  B.广告公司
  C.A工厂
  D.幼儿园老师
  40、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ABCD)等案件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A.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B.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诉讼
  C.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D.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我的电子书民事官司,由于被告身体原因没有到庭,次日联系法官,法官却屡次不让被告送有力证据到庭,被告败诉合法吗_百度知道
民事官司,由于被告身体原因没有到庭,次日联系法官,法官却屡次不让被告送有力证据到庭,被告败诉合法吗
没用了日开庭后的隔日联系法官时,后来协商后答应等她通知后被告再送,可是被告在最后得到判决执行通知单之前的三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多次打法官电话都是同样的说辞!这样的结局原告该怎么办,还一直重复一句话说:退一步讲就算是赌债,原告也一样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法官先是告知已经晚了
被告该怎么办才能最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并且是在同一家银行网点,其实真正的借贷是不成立的,判决书本人还没拿到执行通知单也一起下来了,知道时已经是被法院执行冻结银行账号了,敢问各位法律专家,开心的是进账和转出是在一个小时时间内,是因为被告在原告在网上开的网线赌博时输的和向被告借的高利贷,原告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利用威逼利诱等手段让被告配合写了借款合同和办了银行转账被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就宣判了
提问者采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该做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不知道你的案子是什么案子。这个法官让你等等,法院按原告撤诉处理,可以延期开庭审理,如果经传票传唤,扶养: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所谓的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就是指例如赡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如果不当庭将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也就算是延期审理了。如果不是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但是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是这样规定的,抚育案件的当事人
提问者评价
可是,法官多次拒绝被告提供证据,对吗?对被告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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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告何某龙诉被告张某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例作者:连江法院
滨&&发布时间: 11:57:42【要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案例索引】(2009)连民初字第1821号,原告何某龙诉被告张某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情】&&&&原告何某龙诉称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因经营需要资金,口头向原告借款人民币50000元,并答应尽快归还。原告同意后于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一卡通转账向被告账户转入人民币50000元,后原告多次催讨欠款无果,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人民币50000元及借款利息。被告张某钟辩称,原被告素不相识,不存在借款事实,请求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审判(化解)】&&&&本案经一审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1、原告何某龙与被告张某钟民间借款纠纷一案,以被告偿还原告人民币33000元作了结,款限日前还清,余款予以免除。&&&&2、若未能按上述约定还款,被告应承担逾期还款利息(月利率按2%计算,算息金额均按人民币33000元计算,时间从日起算至还清为止)&&&&3、本案诉讼费人民币1050元,减半收取人民币525元,由原告何某龙负担。【评析】&&&&本案案情不难,最终原被告双方也以调解结案,但假如在本案中被告拒不承认借款的事实,其收到汇款有其他事由,又或者辩称该笔借款已经通过现金方式归还了,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单单提供一张银行转账凭条起诉,法院该如何审理判决呢?本文中笔者从当事人举证责任角度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中原告既然主张是借款给被告,就应当承担借款合同成立及钱款已付的举证责任。原告只提供一张银行转账凭证,原告只完成了“钱款已付”的举证,而没有完成“借款合同成立”的举证,所以原告没有完证,无法证明该笔转账款为借款的事实,举证责任不能转移给被告。只能寄希望于被告对该笔转账款系借款的承认。&&&&在一个案件中,举证责任并不固定在诉讼的某一方,而是随着诉讼的进程在当事人之间来回转移。当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其事实主张,&完成举证后,举证责任就转移到相对方,相对方则需要对争议事实提出已方的证明;假如相对方提出了足够的对抗性证据,即履行了提供证据责任,则原举证人又将重新承担提供证据责任。在此后的诉讼过程中,这种举证责任的转移可能重复,直至双方举出所有可采的证据为止。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事人不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情况下,不发生举证责任转移的问题。再以本案为例,如果被告认可原告主张的借款事实,有银行汇款凭据即可,此时借款是否已偿还的举证责任在被告,被告无还款的证据,说明该借款没有偿还;这里的问题不大!但也不能排除出现怨情。因为被告借款时没写借据,所以还款时也不会索要收据。若被告还款时不是通过银行汇款而是付现,就会因无法举证而蒙怨。&&&&如果被告不认可借款事实,其收到汇款有其他事由,则该“其他事由”属于对新事实的主张,该事由应由被告证明收款的合法性,值得注意的是,在当事人不提供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情况下,不发生举证责任转移的问题。因此原告还应当证明该笔转账款系借款的事实,否则举证责任仍不发生转移。&&&&如果被告对接收汇款之事由不作任何说明,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假如原告无法证明借款事实,原告就存在败诉的风险。&&&&也有人提出,此时原告可以变更不当得利诉讼请求,该款被告亦应当返还。这种说法是否准确?笔者认为,原告通过变更诉讼请求(改为不当得利)来寻求公力救济的方式难以成立。原告的原诉请就表明,付给被告的款对于被告不属于“不当得利”,所以被告无需进行任何抗辩、举证,法院就可以径直判决原告的“不当得利”败诉。而这份“不当得利”的判决,原告又不能作为该银行汇款属于借款的证据,再次向法院起诉被告。因为如果再起诉的,就成了一事两诉了。法院必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如果原告一开始不是以借款合同而是以不当得利起诉被告,原告胜诉的可能性较大。因为产生不当得利的事实属于消极事实,原告对此不应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原告只须提出这一诉请,拿出银行汇款的凭证,举证责任就向被告转移。被告此时如不能举证,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在日常生活中,个人在借款时要多留个心眼,出借人要记得让借款人亲自书写借款合同或借条,借款人在归还借款后最好让出借人亲自书写一份收据或收条,并注明归还的是哪一笔借款,不要因为是亲戚或朋友而不好开口,又或是嫌麻烦,一时的细心能够避免为将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第1页&&共1页编辑:魏蓉&&&&
台江区法院马尾区法院晋安区法院福清市法院闽侯县法院永泰县法院对于法院判决败诉的小案件,被告不去执行会有什么后果?谢谢!_百度知道
对于法院判决败诉的小案件,被告不去执行会有什么后果?谢谢!
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隐藏、转移、故意毁坏),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现实案件中,要看对方当事人有没有申请执行,崔不催法院执行庭。如果当事人都不急,法院肯定不急。也没工夫理你。法律就向一把利剑,砍到头上的时候才会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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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被告不去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哦!一般可以通过对话协商处理
是什么案件类型?看是民事还是刑事,民事基本没事
原告继续追呢?是经济赔偿问题。
看你在哪个省,有的省里对于欠债不还的有银行贷款限制。你如果只是经济赔偿那没事,不会有国家暴力机关强迫你什么的,但是要小心原告闹事哦,这点很重要,要不然没事你家玻璃就碎了或者防盗门上一桶油漆
那也不好受是吧,或者在你工作的地方大庭广众之下闹事,给你难堪,那也不好
如果觉得自己很冤可以不服从判决,上述,或者直接无视,但是你要妥善处理好你和原告之间的纠葛,现在人肉搜索啥的很简单,雇佣水军在网上黑你也花不了多少钱
败诉啊!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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