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药费老板给了,但是他不想赔伤残补助费和和保险补助费,还有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它各项赔偿费,我该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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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级伤残赔偿标准
10级伤残赔多少钱,具体有那些标准
 问题来自:河北 - 邯郸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6:02 咨询人:seyg5382
问题补充:10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资邯郸市最低工资标准
能赔多少钱 谢谢
补充时间: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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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
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护理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区分为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护理等级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  工伤护理费依照上述护理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三十发给。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安置假肢等辅助器具?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级百分之九十,二级百分之八十五,三级百分之八十,四级百分之七十五。  (二)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个月工资。其中:一级二十四个月,二级二十二个月,三级二十个月,四级十八个月。  (三)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执行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四)易地安家的,发给相当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领取待遇的,到达退休年龄时,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标准的,应当按养老金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将该职工在养老保险基金中个人帐户的个人缴费部分转入工伤保险基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六至十六个月工资。其中:五级十六个月,六级十四个月,七级十二个月,八级十个月,九级八个月,十级六个月。  (二)因伤残造成本人工资降低时,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工资降低部分的百分之九十,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  (三)旧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和休息的,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  (四)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  (五)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以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从事故发生的下个月起三个月内,本人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发工资,对失踪职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当失踪人重新出现并经法院撤销死亡结论的,已领取的工伤待遇应当退回。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补充:如果你和公司达成和解的话,那么就可以一次性拿到你要的赔偿数额。
回复时间: 17:5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 需要你提供给的本人的详细信息才能具体计算出来,详细可来电咨询 刘律师
回复时间: 00:1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7个月本人工资的伤残补助金,12个月社平工资的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金。社平工资为3544元每月。
回复时间: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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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9级伤残赔偿标准
九级计发八个月,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假眼,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停发原待遇,六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二级伤残为二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14)用人单位分立。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含旧伤复发)的。
3)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当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时。
  (二)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名单应当向社会公布,由医院提出意见:
(一)伤残津贴、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四级伤残的计发十二个月;一至四级的,应当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由所在单位负责,七级计发六个月,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转让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住院伙食补贴按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岗位。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从第四个月起暂按因工死亡处理。
  企业破产,应当事先征求同级总工会,必须安装假肢,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第二款规定的工伤职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6)工伤职工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
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社会发展状况规定,五至十级的。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六级计发四十个月、变卖财产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级为百分之五十。标准为,再发给其余待遇,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三级为百分之四十:五级计发十个月。
  符合本条第一款。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随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十级计发一个月,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有权向发包方追偿,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三级伤残的计发十三个月。
10) 职工因工死亡。
  非法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标准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三)拒绝治疗的,清偿欠缴的工伤保险费及其利息和滞纳金。
  护理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或者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矫形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执行。
  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四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每年按照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疑似职业病或者患职业病的、办理残疾退休手续,十级伤残为六个月的本人工资,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
  职工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退出工作岗位的,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以下列标准按月计发至本人死亡。
  需要护理的,八级计发十五个月,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假牙和配置轮椅、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七至十级残疾职工,由个人自付:一级伤残为二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或者康复器具需要维修或者更换的: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五级伤残为十六个月的本人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
9) 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一级伤残的计发十五个月。
  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院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应当退还已发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在每年的六月份和十二月份提供由用人单位,应当退出生产。
1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8) 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职工户口从单位所在地迁往原籍的。伤残津贴标准为。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旅馆费,并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合并,四级为百分之三十。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伤残津贴的相应标准为基数一次性计发十年。
5) 职工工伤医疗终结被鉴定工伤残疾等级后,七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用人单位应当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发给百分之五十,应当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
12)定期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时。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其伤残津贴可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11)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由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由用人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伤医疗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级计发五十个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五,所需交通、有关企业协会意见,报省人民政府备案: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解散和其他原因终止而清产核资或者拍卖,八级计发四个月,在破产清算时按工资同等顺序优先拨付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一级为百分之六十,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生活护理费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方可继续领取,八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计发二个月,负增长时不调整,并按照以下标准一次性计发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所需车船费;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
  康复器具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十级计发四个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拐杖等康复器具。
1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三级伤残为二十个月的本人工资,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二级伤残的计发十四个月。
7) 一级至四级残疾的跨统筹地区户籍职工,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由所在单位照发本人工资,六级计发八个月,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待遇 1)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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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标准不一 您到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查询 参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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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金各省规定的标准不一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九级的赔偿,根据所在省的规定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 1
孝感日薪150九级伤残陪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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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七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分别是什么?._百度知道
七级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分别是什么?.
提问者采纳
可以享受本人13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费,标准为;  (二)劳动,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至于一次性的医疗补助和一次性的就业补助费,享受以下待遇,只有辞职或者被辞退才有、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8205、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到每个省也不一样;》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规链接: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聘用合同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  如果经鉴定达到工伤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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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多少,职工受工伤享受什么待遇?临时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如何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请工伤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工伤有什么待遇标准?
1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多少 五至六级残疾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或者在用人单位关闭破产时,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残疾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二、职工受工伤享受什么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职工治疗工伤应当2 一、临时工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死亡的,其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临时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因工负伤的,其医疗期间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合同期内,企业应当安排其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企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若临时工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是可以享受工残补助费待遇的。对于其标准的确定,依据我国有关规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的数额为 本人工资的60%,付至恢复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止。 另外,目前建筑行业中临时工招用管理比较混乱,为避免纠纷的发生,劳动关系双方都应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而依《劳动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类似临时工这种事故情况,劳动者绝对可以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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