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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首饰离柜按“以旧换新”处理-金投网 (手机金投网 m.cngold.org)
黄金首饰离柜按“以旧换新”处理
摘要:最近,“买黄金”成了一个热词,各大黄金首饰的柜台前都热闹非凡。可是,购买的黄金首饰一旦出现问题,该怎么办?
最近,&买黄金&成了一个热词,各大的柜台前都热闹非凡。可是,购买的黄金首饰一旦出现问题,该怎么办?近日,市民杨先生就遇上了一件头疼事:新买的黄金项链断裂后,商家说要么修要么换,退货根本不可能,而换货得按&以旧换新&来处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调查发现,黄金首饰出现断裂,商家一律只能修或换,不能退,而商家关于换货的规定各不相同,但大都由商家说了算,消费者只能买单接受。
消费者:刚买半个月的黄金项链断了换货得收一百多元折旧费
4月22日,杨先生花2700元在万千百货的一家金店购买了一款黄金项链,作为礼物送给妻子。由于前段时间气温比较高,杨先生的妻子一直把礼物放在家里。前几天,天气稍微凉快了一些,项链才被拿出来佩戴。5月6日,杨先生开车去接妻子下班。&我看到有个黄金坠子掉在车上,妻子下意识地一摸脖子,项链断了。&杨先生回忆,在黄金项链断裂之前,并没有被拉扯过,也就是说,项链无缘无故就断了。为此,杨先生觉得,应该是项链本身的质量问题,可以找商家退货。
当天,杨先生就拿着断裂的项链找到了商家。商家却认为,项链断裂是人为原因造成,只能修或换货,不能退。杨先生没有接受维修,但是答应换货。让他没想到的是,换货其实并不简单,按照商家的说法,得按&以旧换新&的方式处理,每克黄金收取25元折旧费。项链总重7克多,折旧费要收一百多元。&项链才买半个月,只戴了三四天,平白无故就损失一百多元?&对此,杨先生接受不了。随后,他向商场及相关部门投诉,最终也没有一个明确说法。
商家:黄金首饰只要离柜就不能退换货则按&以旧换新&处理
黄金首饰出现断裂,商家的售后服务如何?走访市区多家黄金首饰专柜发现,黄金首饰售出后不能退货成了&行业规则&,如果饰品出现断裂,只能维修或换货。&黄金首饰断裂,到底是质量问题还是人为原因,谁能说得清楚?&一家金店的销售人员说,只能为消费者维修或换货,但是换货得按&以旧换新&处理。然而,了解到,商家关于&以旧换新&的规定各不相同,其中有不少&花头&。在专柜,&以旧换新&只接受本品牌的黄金首饰,除了要收取每克30元的旧金服务费外,还要求选购的新饰品重量要大于原黄金首饰的25%以上。在、金六福等专柜也要收取一定的旧金服务费,但新饰品的重量要求大于原黄金首饰的30%以上。在其他一些金店,虽然&以旧换新&并不仅限于本品牌,但是非本品牌的饰品要收取损耗费或在原黄金首饰重量的基础上打一个折扣。&以旧换新&划算吗?对于这一问题,一家金店的销售人员笑而不答,而另一位则直言不讳,&肯定不划算,要不大家都来换了。&这位销售人员还好心建议,&各家以旧换新的收费不同,多比较一下,挑一家最划算的。
部门说法:黄金首饰断裂无法检测原因消费者想要退货缺少依据
针对黄金首饰退换货的问题,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提出退货就得有相关的依据,需要通过检测来确认断裂究竟是人为原因还是本身的质量问题,而这正是商家和消费者争执的一个焦点。从苏州市黄金检测中心了解到,目前,针对黄金的鉴定主要是检测纯度,而饰品断裂的原因没法通过检测判别。因此,消费者提出赔偿或退货的要求,没有相关的依据来支持,只能通过与商家协商来解决。
至于商家&以旧换新&的收费是否合理,不少消费者也有质疑。对此,沧浪区消保委秘书长胡兴邦表示,作为商家来说,应该做到明码标价,不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作为消费者,应该在购买前&货比三家&,如果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首饰时已经了解商家的收费标准,再去主张其收费过高,就得不到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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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C)银行的「离柜概不负责」属于霸王条款吗?
由新闻触发感想,以前没觉得不合理,现在换位想好像有那么点问题,这种'离开柜台概不负责'的条约难道只对储户具有单方面约束作用么? 【银行多给一千六 储户拒退钱称遵守“离柜概不负责”】浙江慈溪秦小姐在某银行取22400元,银行却给了24000元。事后,银行向秦小姐讨要多给的1600元,遭秦小姐拒绝。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秦小姐告上法庭。对此秦小姐坚称,银行规定储户钱"离柜概不负责",她也"离柜概不负责"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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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柜概不负责"实际上属于"不执行举证倒置"的通告.按照一般司法原则来说,谁主张谁举证,储户主张银行少给了钱,由储户举证,也即,银行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少给钱,这才是"概不负责"的实际含义.如果储户拿出证据证明银行确实少给钱,"概不负责"并不能成为银行免责的理由而如果银行主张多给了储户钱,那么同样,有银行举证,储户没有义务证明自己没有多拿钱.但是银行拿出证据证明储户多拿到钱的话,储户也同样不可能以"概不负责"为理由免责.
单从银行会计核算的角度考虑如果确定多收了或者少找了钱叫银行长款 银行必须先找人如果实在找不到再按照规定记在营业外收入中如果少收了 叫短款 银行找不到人会记在营业外支出中长短款不能相互抵消顺便一说 银行内部采取的政策是“收多了归银行 收少了柜员赔”
看了这么多回答...真的想起了yes minister里的一句话....历史就是无情对无脑的...离柜概不负责?这几个字你们先去银行给我找找去,最多的应该是“现金请当面点清”
当然属于霸王条款了。即便只是“"不执行举证倒置"的通告”也是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这种条款只要你有证据能够证明,法院不会因为该条便判决银行不承担责任的。另外在消费者和银行之间,其实地位是非常不平等的。如果消费者单方发现实际取款金额小了,那么可以想到是非常难以证明的。你也不用搬凳子等了,这种情况下,虽然我没有实际办理过类似案子,但消费者应该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调取相关取款证据。
此时小桂圆对曾经不止一位还我短款的客户感激涕零
我只想从合同法的角度解释一这个问题,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银行的所谓规定,也对抗不了合同法。如果银行存在重大过失的话,大可以去告。
我只想说,柜员可以学习此技能。发家致富是随随便的事
这都是扯淡,作为小桂圆,我们一天好几次的盘库,核对库存现金和账面资金,不管是长款还是短款,都要仔仔细细查看监控和凭证,查出缘由以及是给谁长钱还是短钱了,不管是电话联系还是怎样,都会给储户一个交代,不可能随便的长短款,有如此“”规矩”的银行,不知道怎么保证储户的利益呢!
事实上,这根本就是个假命题,现在基本已经没有银行实行所谓“离柜概不负责”了。不管是多收还是少收,因银行内控需要,都要求检查全天录像,找出错误,把账做平。只有在录像中实在找不到人、几天以内也没人来询问的情况,才会把钱充公,或者由柜员比例赔偿。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这是个机器人猖狂的时代,请输一下验证码,证明咱是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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