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社保缴费基数月缴费基数为2408元,自己每月应交多少,没有单位

深圳2016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低于省2408元标准-养老保险政策 - 社保网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深圳2016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低于省2408元标准
&&&社保网&&&
  深圳2016养老缴费基数调整最新消息:缴费基数下限低于省2408元标准
  深圳人,到时候你到手的工资会变多吗?每个月交的费积少成多可能还是个大数额所以降低社保缴费,真是关系到我们每个人让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低于省标准
  2015年,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养老保险费率为28%,其中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目前,个人缴费比例与国务院规定的标准一致,单位缴费比例为13%,深户还有地方补充(单位)1%。据上述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仍执行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月,低于广东省2408元/月的标准。
  深圳户籍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公式总缴费=单位缴费个人缴费按下限最低缴费基数深圳最低工资:2030元计算(单位不能低于这个下限)单位缴费=4.2元/月个人缴费=2.4元/月深圳户籍员工养老保险费用=446.6元/月
  费率将再下调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伤保险只需用人单位缴纳,且是强制性的,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2016年年初,深圳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调整,规定日~6月30日,工伤保险一档、二档、三档行业参保单位的基准费率分别由0.4%、0.8%、1.2%调整至0.2%、0.4%、0.6%,再按规定确定各参保单位向上或向下的浮动费率。
  上述负责人表示,日起,深圳市将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实施新的8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在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的目标。
相关阅读: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
24小时排行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 -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号48小时新闻排行
97635406263440433444290252290720734202541592110320
大家都喜欢看
东莞阳光网版权所有 &【头条关注】我市明年1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下限调至2408元_保险新闻_保险知识&新闻频道_好险啊
【头条关注】我市明年1月1日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下限调至2408元
我市企业职工(含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自日起进行调整,并同步调整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具体如下: 一、缴费基数 (一)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3404元,即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2408元,即全省2013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 (二)个人缴费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含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为零),以缴费基数下限为缴费基数。缴费单位以本单位相应险种缴费个人当月缴费基数的总额计算缴纳相应险种费。 (三)根据《关于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的通知》(粤府〔1994〕90号)的规定缴纳个人养老保险,以及按规定缴纳失业、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以本人当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为基数。 (四)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其收入状况在我市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 (五)我市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分流安置中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我市本次社保缴费基数下限2408元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缴费基数。
二、缴费比例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按15%、个人缴费按8%计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0%计征; (二)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按1.5%、个人缴费按0.5%计征; (三)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按0.5%计征; (四)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按1%计征; (五)汕头市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实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按8%计征。
三、待遇标准 2013年度,全省、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4468元、3554元,我市各项待遇标准按照粤人社函〔号有关要求于日起相应调整。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办法 (一)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各参保单位从2015年起应于每月1日起至15日前向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需填报的表格一式三份,地方税务机关接受申报确认后,退还缴费单位两份。缴费单位应在缴纳社会保险费三个工作日后,持经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确认接受申报的表格,于当月25日前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二)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各单位应从2014年12月起按现行办法申报次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各机关事业单位填报相关表格,于当月25日前报送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其中涉及财政统发工资代扣养老个人保险费的单位按原办法办理。逾期无申报的,视同缴费工资没有变动。 《关于调整我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和社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全文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阅读原文:
上一篇:下一篇:
保费(亿元)
100家网站,48211最新意外险产品
轻松输入,一键查看结果
查看收益 >>
好险啊有超过100家合作机构
合作航空公司
其它合作机构
Copyright (C)
Haoxiana, All Rights Reserved【导语】:佛山社保2015年缴费基数是多少?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是多少?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佛山社保缴费基数。希望可以帮到你。  佛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计算标准(—)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408元,上限为2014年度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986元的300%即14958元。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2014年度佛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40元的80%,即3712元确定。  3、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在2014年度佛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40元的75%—300%(下限3480元—上限13920元)范围内,根据参保人2014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人2014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3480元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13920元核定。  4、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510元,上限为2014年度佛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40元的300%即13920元。参保人2014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1510元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13920元核定。  5、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在2014年度佛山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640元的60%—300%(下限2784元—上限13920元)范围内,根据参保人2013年度月均工资收入核定。参保人2014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2784元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13920元核定。  养老保险 (上限14958元 下限2408元)  医疗保险 (统一3712元)  生育保险 (上限13920元 下限3480元)  失业保险 (上限13920元 下限1510元)  工伤保险 (上限13920元 下限2784元)&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广东社保缴费基数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