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个厂上班有6年了,使终没有给上保险公司年终报告,我该不该告他

我该不该去平安保险区拓部上班 跪求给答案....._百度知道
我该不该去平安保险区拓部上班 跪求给答案.....
都反对我做保险行业。 可是.,我很纠结很纠结,所以我选择做保险行业 谈起保险 大家都有自己的看法 我想和大家说的是我即将加入中国平安区拓 .,
不过我是真的很想做这个工作,我不想这么做 ,等这些都做完了 你也就被赶出保险公司了。 我今年27岁 已婚 有个2岁的儿子,整天过这没钱的生活 ,看看身边的亲人朋友都比我过的好 ,虽然压力大有句话不是说吗,所以我想挑战下自己 :有压力才有动力吗.,我也就算了可不能叫孩子和我也受苦啊.,我想请大家给我出出主意 .,我也想有个好工作 挣钱多多,我不想像他们说的这样做。所以我要锻炼自己 ,可是事实让我很难受,可是我看大家发的帖子 好多人对保险也好对保险业务员也好都是有抵触情绪的, 我不安现在的生活状况 ,现状这社会消费又高人民币不值钱,这个工作我到底要不要做 ..,我也想过上 富裕的生活., 嫁的不好 又有孩子 .,有人说做保险的人都是从身边的亲人 接着是朋友 同学之类的开始做起, 我就要从原有的单子做起 才能证明我到底行不行 跪求大家给点观点 谢谢大家了.,可是亲人朋友对我的争议是很大
改变生活的行业、社会,我很赞成你加入保险行业。在这个行业只要你肯吃苦、但不规范,以后会逐步提高从业的门槛儿,这种担心也是出于你的关心,很多人对保险是有误解的,担心你赚不到钱、家庭。家人是担心你压力太大,真的是一个可以改变命运,将有不一样的回报。其实,没有一家公司会有中国平安公司这样的平台和优势。
中国目前的保险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肯付出,在中国保险业。
区拓是平安的销售渠道之一,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不高、多种业务平台。
中国平安已不是印象中的保险公司了。你既然想多赚钱。
希望你早日加入平安这个大家庭,也是世界500强的企业,选择加入平安获得的将是一个综合金融,想锻炼自己,你的收入是上不封顶的,最重要的是保险对于个人!
家里人反对你加入保险行业是很正常的,付出同样的努力。这是一份充满爱和责任的工作,中国平安是一家综合金融集团,因为目前的保险业发展快速你好,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建议你了解一下平安的个险营销渠道
谢谢大家提的意见 。我想什么事要试过才知道行不行,我知道家人的担心都是为我好为这个家好 。但是我会坚持我的想法 ,这几年在家里呆的我快傻 了 没有集体的那种竞争感了,不知道天空 还是那片天空吗.......?去平安公司培训的时候我感受到的是一个大集体 很和谐的一个大家庭,大家在一起聊天很开心 。这让我有种回到了刚参加工作时的美好感觉 让我想到了我和以前同事在一起疯啊笑啊的 真的很开心 我想谁都有这样的经历 .....
自己试试吧!这个平台肯定能满足你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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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您已经对平安保险有所了解。 祝您一切顺利,其他都差不多。但是关键是您是否真的想从事这个行业,区拓跟普通部门有点不同您好,区拓有分配一些孤儿单。以上建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你好,平安区拓和营销有点差距,但产品都是一样的,但首先你要知道自己自己喜不喜欢这个挑战的行业,你可以看看我的空间,上面有平安的简介,了解后再选择。QQ。
朋友,你这个问题不该在这里提问的呀,主要是看你自己的职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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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破解保险拒赔潜规则-法院案例之五:对方全责 自己保险公司该不该赔?|保赔网-保险理赔第一门户网站
刘健一,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知名保险专业律师,保赔网首席律师,广东保险律师网首席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保险公估师,专注车险、寿险、财险、工伤案件。
执业证号:6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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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保险拒赔潜规则-法院案例之五:对方全责 自己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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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记者 陈有天
  “不是说保险公司可以代位追偿吗?我无法从第三者获得车损的赔偿,为什么保险公司也不赔第三者承担的那部分损失?”东莞的施先生于2012年11月发生交通事故,因涉及到人伤,打了几场官司下来,直到最近才向保险公司理赔。让施先生想不到的是,向保险公司索赔52000元,对方却仅赔偿37000多元,其中修车费和垫付的医疗费都大幅缩水。
  事件经过 车主损失未获全额赔付
  日,施先生在增城荔新公路与新耀南路交界处,与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三轮车主李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次要责任,施先生承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先后在新塘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治疗,于日出院。
  经法院初审和终审判决,李某的医疗费用合计为75270.6元,住院伙食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补偿金等合计元。施先生车辆承保的太平洋财险东莞分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内赔偿李某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李某11万元。
  法院认定,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合计78931.1元,其中李某承担损失30%,施先生承担70%,即施先生需赔偿55251.77元,扣除施先生已支付的34098.3元,仍应赔偿李某21153.47元。因施先生向太平洋财险东莞分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因此该保险公司应承担上述仍应赔偿费用,施先生垫付的费用向保险公司理赔。
  今年3月份,施先生向太平洋财险东莞分公司索赔上述费用52005.3元,其中包括垫付李某的医疗费用34098.3元,另外维修车辆费用17557元、拖车费350元。4月2日,该保险公司给施先生的理赔计算书只赔偿37399.27元,其中车损部分为11134.9元,人伤为26264.37元。
  要求险企代位追偿但遇阻
  据施先生提供的投保单显示,他向太平洋财险东莞分公司投保了车损险、车上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附加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三者险不计免赔条款、盗抢不计免赔条款等险种和条款。施先生表示,太平洋财险东莞分公司答复施先生的理赔计算书显示,车辆损失项目仅显示15557元,即17557元的维修费用被上述保险公司无故扣除2000元。
  另外,按保险公司计算方式,保险公司在计算车损时仅赔付施先生所承担70%的责任。另外的30%损失,应由李某承担。为此,施先生提出代位追偿,即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由李某承担的30%由保险公司向李某索赔,但遇阻。
  而在人伤方面,施先生向太平洋财险东莞分公司索赔已经垫付的34098.3元,但该保险公司的理赔计算书中并未显示上述数字,其计算公式里也扣除了30%的三者应承担的责任。令施先生不解的是,保险公司计算的基数不知从何而来,而且法院判决上已经确认垫付的部分是施先生应赔付的责任,保险公司为何在计算的时候又要扣除30%。
  险企回应 是按责任进行分摊计算
  太平洋保险集团新闻负责人日前回复记者称,因李某驾驶的是摩托车,按法律规定应当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并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施先生车辆损失2000元后,再按责任进行分摊计算,17557元加上拖车费350元减去2000元后再乘以70%,因此车损险赔款为11134.9元。
  至于人伤方面,该负责人表示,经委托广东省路通司法鉴定所对李某的相关医疗费用进行司法鉴定,其中有自付费用11191.32元。在李某的医疗费需减去自付医药费,加上后续伤残赔偿为元,除去交强险赔款后,再乘以70%,即商业三责险需赔偿47417.84元,除了法院判决的21153.47元,公司只需赔偿施先生26264.37元。
  关于代位追偿,该负责人表示,车主施先生可以向李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相关损失。若索赔未果,也可直接向公司提出“代位求偿”的书面申请,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后,再自行向李小霞追偿。
  业界评论 有判决书,险企应全额赔付
  “该公司的计算方式我也看不懂”一家外资财险公司的广东分公司理赔负责人告诉记者,太平洋财险东莞分公司按全部损失分项计算,因为没有相关票据,也不好说是否合理,但按理说有人伤的一审二审、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判决书,保险公司应全额赔偿车主所垫付的医疗费。
  该负责人表示,车主车辆另外30%的损失,如果车主无法与三者达成一致的话,一般是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为追偿,但需要提供三者拒不支付车主损失的证据,保险公司才能确保车主不会重复得利。建议车主向法院提出诉讼,在有相关凭证的时候再向保险公司提出代位追偿会更合适。
  同时,该负责人建议,发生事故后,车主在给第三者垫付相关费用时,最好跟保险公司做好沟通工作,以免给后面的理赔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律师说法 涉事险企属于逃避责任
  保赔网首席律师刘健一表示,在第三者需要对被保险车辆的损坏承担责任时,车主既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也可以以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车主选择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车损险的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公司可以依《保险法》第60条规定和保监会《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取得代为追偿权向第三者追偿,但不能以放弃代位追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放弃代位追偿权又拒绝赔偿,或者要扣除第三者交强险额度,都只能说明保险公司逃避承担车损险的保险责任。
  在人伤方面,刘健一认为,保险公司在人伤理赔时经常要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其实用什么药是医生根据治疗的实际情况确定的,而不是由被保险人决定,扣除非医保用药产生的损失由被保险人来承担明显不公平。另外,如果保险公司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未对非医保用药提出质疑,而庭后又按判决书直接对伤者进行赔付,说明其对伤者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医保用药是知情且同意的,那么保险公司事后又要从被保险人的理赔款中扣除非医保药费用,显然是违背保险的诚信原则。 (来源:信息时报)
  案例2 无责异地出险无需亲赴异地索赔
  说起异地出险的麻烦,广州的邓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候无责比全责损失更大,也更麻烦。因为如果是自己全责,最多下一年度的保费上涨几百元钱,而他因为无责但担心对方“耍赖”,特意跑一趟异地去索取理赔的相关费用。
  今年春节,邓先生带老婆回广西探亲,不幸在广西的广昆高速发生轻微追尾事故。经交警认定,邓先生无责,事故由对方负全责。协商时,对方车主不愿意现场垫付任何费用,坚持要走保险程序。而邓先生的车还能正常行驶,加上回家心切,便商定回家后再定损。
  由于在广西逗留时间较长,而且春节期间修车不方便。邓先生直到回来广州后,才把车开到4S店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定损价格为2000多元。
  邓先生告诉记者,对方起初让我把车修好后再把材料寄过去,但我觉得不妥,就和对方约定,由邓先生带上各种材料,亲自去趟广西,把手续交给对方,在对方保险公司确认金额后,对方才把钱给邓先生。虽然邓先生辛苦了一点,但事情总算是处理完毕了。
  业界支招 可直接向承保公司索赔
  刘健一告诉记者,自从“无责不赔”这一车险潜规则在2012年3月被叫停后,“代位追偿”正式引入车险理赔程序之中,无责车主又多了车险理赔的新通道。买了车损险的无责车主既可选择以侵权之名向责任方及其车辆保险公司索赔,也可选择以合同之名向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索赔。而车辆的保险公司在对无责车主先行理赔后,无责车主将索赔权转让给其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再对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该案中异地出险的邓先生可不必赴外地索赔,完全可以向自己车辆的承保公司索赔,然后再由该保险公司向全责方及其保险公司追偿。
  鉴于异地车险理赔的种种不便,不少本应无责的车主往往选择私了或者将交通事故责任全揽。刘健一提醒车主,这种方法不可取,既给保险公司带来风险,也可能引来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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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公司没有给我上保险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应赔我多少补偿金?该不该补
提问者采纳
可以自入职之日起补买、就未签订劳动合同、针对未购买社保:5,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补买哪些险种,补买根据劳动合法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2,而发生过应享受工伤,得到你所在地社保局咨询,公司承担公司部分。公司应立即与你补签劳动合同、你现在和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属于:1,你个人没有重大过错。因此,则按应享受标准由公司支付给你,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3。5.1
如果你愿意、若公司现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除需支付你1中的补偿金外,还需要支付你 标准补偿金*6个月4、医疗待遇实际没有享受到的,你自己要承担个人部分、标准补偿金指,但具体能从补买多长时间,各地社保局规定不同.2 如果你工作期间因为没有买社保。5,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并公司另应支付你相当于医疗费25%的赔偿费用,单位应给你补偿金 标准补偿金*12个月*2倍、医疗待遇损失的、医疗待遇外,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公司不得辞退你,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律规定见下文)劳部发[号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第三条之 (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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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合同确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你没有重大过错,企业不能开除你。
没给你上保险,那么你可以要求企业把保险全部补上,当然,如果你不想做了,要辞职,那么你可以要求补偿。
补偿金额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第四项辞职理由,根据46、47条计算金额)
补偿你相当于六个月工资水平的补偿金,这工资计算为你前一年工资水平的月平均乘于六。另外,你还可以要保险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
你好,按一年一个月补。 纵横法律网 秦红梅律师
如果以不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纵横法律网 韦锋律师
顶2L,2L说的更为简略点,呵呵,咱也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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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例:上班途中猝死保险公司该不该赔
来源:考试大&&日&&&【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已有169人加入
  朱先生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企业认为是意外死亡应该获得保险赔偿金,结果遭到保险公司拒赔,称“猝死”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企业遂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近日,金山区法院驳回了该企业的诉请。  【案情回放】  日7时许,某公司员工朱先生骑电动车去公司上班途中突然倒地不醒。警方接警后会同120救护人员将朱先生急送医院救治,但不治身亡。同日,经公安机关进行尸检,确认朱先生死亡原因为猝死。  朱先生所属的公司曾于日为其139名员工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为期一年的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平均每人为6万元,朱先生就是其中的一员。同年12月19日,公司组织员工体检,朱先生经体检身体正常。公司认为应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却遭到拒绝。于是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意外保险死亡赔偿金6万元。  【法庭辩论】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就朱先生的死亡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展开辩论。  公司认为,朱先生上班途中突然死亡属意外死亡,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给予意外保险死亡赔偿金。保险公司则辩称,朱先生的死亡原因属于猝死,并非意外伤害致死,并不属于保险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范围,故不能理赔。  究竟何为猝死?《辞海》中解释道,指某些貌似健康的人,由于机体内潜在的疾病或重要器官发生急性功能性障碍,导致意外的、突然的、非暴力性死亡。保险公司认为,按照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因此,被保险人朱先生猝死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以案说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保险人朱先生的死亡原因为猝死,并不是遭受意外伤害而死亡。对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朱先生的死亡,并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故不属于保险事故,被告保险公司对此不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据此,法院驳回了该公司的诉请。  【法辞典】  《保险法》(2002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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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考试的有木有啊 10.22& 两点的& 大家一起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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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经常出的问题是什么啊,这些试题是我们很多都没见过的啊,谁知道经常出的题包括哪类啊,有没有...
9月11日 16:28
我考的是B证& 请问谁知道看哪套试题比较好?
9月4日 17:47
为什么考不过的总是我呢,要怎样复习才能考的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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