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获利,谁买单和埋单的区别?谁伤害,谁买单和埋单的区别

孩子受到伤害谁来埋单
孩子受到伤害谁来埋单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社会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是每位家长最大的愿望。然而,无情的车祸却在他们身上留下了永远的伤痛,甚至让他们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她四岁成了独脚人
  活泼可爱的小雯雯今年已经五岁了,如果不是看到她靠着一只假肢走路,谁也无法把她同“残疾”二字联系起来。可谁又知道,一辆载着十吨水泥的大货车曾无情地从她身上碾过。
  2004年5月的一天上午,雯雯蹦蹦跳跳地来到公路对面的邻居家中玩耍,一场灾难正悄悄地降临,当他再次回到自己温暖的家时,右腿永远留在了车轮下。
  中午12时,该吃午饭了,爸爸呼喊着雯雯的名字。玩得正起劲的雯雯一边答应着爸爸,一边跑上了公路。就在这时,一辆东风牌大货车由北往南驶来,悲剧发生了,雯雯被疾驰而来的大货车撞倒在地,紧接着大货车后轮从她身上碾了过去。瞬间,小雯雯的右腿被车轮“吞噬”。
  在医院,满身是血的雯雯躺在病床上哭喊着:“妈妈,我要站起来!”在场的医生和家人的眼里都噙满了泪水。
  雯雯还小,她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一条腿,更不知道今后将面临的艰难人生。他两岁走进了另一个世界
  今年5月1日,江西籍驾驶员黄某驾驶一辆重型厢式货车由兴国县龙口镇往兴国县城方向行驶。8时左右,当行至兴江线10km+550m路段时,遇两岁的林林一人横过公路,因黄某车速过快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让,致使大货车将林林撞倒,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林林匆匆地走完了自己短暂的一生,却给亲人留下了永远无法抚平的伤痛。事故发生时,林林的父母在外地打工,这名“留守孩子”的生活起居全靠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监护人的一时疏忽让孩子走上了不归路。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发生交通事故时,毫无预防和自救能力的儿童最容易受到伤害。一旦受到伤害,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消除的精神痛苦。每一个生命从降临到这个世界的那一刻起,就享有生存的权利。为保障这种权利,更为了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安定,加强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幼儿年龄小,社会经验和生活经验少,观察能力和辨别是非能力差,是最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群体。但同时,幼儿阶段是个体身心健康发展的关健时期,有好奇心强、爱模仿、可塑性强的特点。此时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让他们树立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可以培养他们良好的遵纪守法观念。所以,学校、家庭都应抓住这一阶段的优势,选准教育内容,采取恰当的教育方法,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在一次执勤中,笔者遇到这样一件事。母亲要赶去开一个紧急会议,必须先送孩子去上学。在红绿灯前,孩子说:“妈妈,红灯,还有二十秒!”母亲说:“妈妈开会快要迟到了,会挨批评的。”孩子说:“没有安全,妈妈开不了会的。”母亲骑着的摩托车戛然而止。这是一个幼儿交通安全教育非常成功的例子。
  而有些乡村公路沿线的孩子,由于受到当地教育条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从小受到的交通安全教育几乎为“零”。预防交通事故,得力的监护就成为保护他们的惟一途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然而在现实中,由于监护人的监护不力而导致的悲剧一再发生。尤其在农村,许多孩子的父母外出打工,将孩子交给老人照顾。但年迈的老人哪里管得住这些孩子?稍有闪失,就酿出大祸。交警的呼吁
  公安交警部门作为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担负着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交警们日夜为道路的安全与畅通奔波不停。但是,交警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最关键的是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在注重自身安全的同时,更要对孩子多一份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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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看过来:有些饭局是红线不能踩
谁埋单? 和谁吃? 在哪吃? 问清三个问题 饭局才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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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纪委9月6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执纪,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明确了干部过&两节&不能踩的种种红线,其中就包括不得违规公款吃喝。
  正如省纪委在通知中所提到的,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思想防线容易麻痹。干部也是人,假期有时免不了聚个餐,那么,怎样才算合情合规地参加饭局呢?昨日,记者采访了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士,结合案例,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赴饭局前必须做好&三问&。搞清楚了这几个问题,亲友间正常的饭局就可以愉快地约起来。
  一问 谁埋单
  私人聚会&公款埋单&是大忌
  案例1:鹰潭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兴云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省纪委9月6日下发通知时,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就包括1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据通报,日,郑兴云等人参加鹰潭市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后,经活动组织方安排在某酒店用午餐,并违规饮酒。4月24日下午,郑兴云到鹰潭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宣布人事任命事项后,与新任队长叶鹏参加该执法支队安排的宴请。经鹰潭市纪委研究,给予郑兴云党内警告处分;经鹰潭市文广新局研究,给予叶鹏行政警告处分,并对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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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郭淑芹:医疗“无过错伤害”该由谁埋单?
来源:河北广播网
吃“糖丸”却患上小儿麻痹,“窗口期”输血感染艾滋病,这些医疗上的“无过错伤害”,到底该由谁埋单?全国人大代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院长郭淑芹带来了她的建议:
郭淑芹代表说,这些医疗“无过错伤害”中,医院和医务人员本身没有过失。这其中最典型的是儿童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糖丸”之后,极少数人发生类似小儿麻痹症的肢体瘫痪。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这种情况的概率是1/100万左右,“数量不高但影响挺大,毕竟你不管多少万分之一,毕竟出现了一个对一个家庭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所以家里边就不好承受。“
今年1月份,媒体报道了福州5岁女孩因在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的事件,其结论是献血者在艾滋病毒的“窗口期”献血,郭淑芹代表说,“窗口期”是指感染艾滋病毒后到能被检测出来之间的时间差,而目前所有检验手段都无法规避这样的风险。这些无过错造成的伤害,应该如何赔偿,引起了不少纠纷,“全省各个地市医院包括基层医院都有这种情况,但是现在一个国家没有正规的补偿机制或者是正规的一个补偿办法,所以引起一些纠纷,比如说患者跟政府发生一些纠纷,跟医院发生纠纷,这种情况比比皆是。”
为此,郭淑芹代表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无过错伤害”补偿机制,并建立“窗口期感染”政府救助基金,还可以通过像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一样,让患者购买血液时缴纳一定的费用,统筹到一个账户,一旦发生此类事故,能及时赔偿受害人,“一个是国家还是应该拿出一个统一的补偿标准,这样的话受到医疗损害的家里边心理能平衡,这个人群并不大,对于国家来讲负担也不重,应该是“就高不就低”。第二个就是可以通过保险,比如说输血的这些病人,可以每一个人多交两毛钱,病人负担也不重,这个钱入到保险里,有关部门可以去管理,多种方法解决这种问题。“(河北电台记者齐晓彬、孙振斌、霍惠兰、高丽红、屈冠华、李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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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体育课上受伤由谁埋单?
解读《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 为学校体育活动“减压松绑”
&&&&&日 09:17:33&&&&&&&&&&&&&&
暑假结束,新学期来临,不知道有没有家长注意到,一个跟孩子在学校体育锻炼密切相关的新文件已经开始实施,这就是国家教育部在今年5月下发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体育课是很多孩子喜欢的课,但喜欢打打闹闹的孩子有时会在体育活动中出点意外,遇到这样的事,责任在谁?该怎样处理?这些问题都能在文件里找到答案。
为学校和体育工作者“松绑”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在介绍《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时说,学校开展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体育比赛过程中,学生既有身体动作也有大量的身体接触,无法做到完全避免学生体育运动伤害的发生。以往的学校安全相关政策文件中,没有针对学校体育运动安全风险管理的专门性文件,对如何防范体育运动伤害事故以及发生伤害事故后如何厘清职责、如何处理等不够清晰。一些地方和学校为避免发生学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往往采取减少或取消体育活动、降低体育项目难度的方法。为保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校体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此次下发实施的《办法》明确了学校体育运动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责任,为学校和体育工作者“松绑”,使他们放开手脚,按要求开展体育教学、课外体育锻炼和体育比赛等体育活动。
《办法》共分五章,除第五章附则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第一章“总则”共5条,主要为制定依据、防控原则、适用范围等。第二章“管理职责”共5条,重点对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机制以及各部门的职责等进行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另外,还对体育器材设施购置及安全台账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建立体育运动风险防控监督机制等进行了明确。第三章“常规要求”共5条,针对存在风险的体育课教学、体育训练、课外体育活动组织、体育比赛以及体育器材设施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提出风险防控常规管理要求。第四章“事故处理”共5条,明确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原则、报告制度等内容。
《办法》适应范围为中小学校,高校参照执行。《办法》涉及的学校体育运动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开展或组织参与的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以及学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器材设施自主开展的体育活动。
明确了各方责任和处置要求
《办法》要求教育行政部门把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作为教育管理与督导的重要内容,制订适合本地区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明确风险防控的具体内容和基本要求,指导并督促学校建立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
《办法》明确了学校在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中的责任。从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体育器材采购与管理、体育教学与体育比赛管理、学生健康管理、体育安全教育等多方面对学校提出了要求。第一,要求学校建立校内多部门协调配合、师生员工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制订风险防控制度和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明确教务、后勤、学生管理、体育教学等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第二,学校选购体育器材设施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品和质量标准予以选购,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安全检测及评估报告。另外,还应建立体育器材设施与场地安全台账制度,记录采购负责人、采购时执行的标准、使用年限、安装验收、定期检查及维护情况。第三,学校组织开展大型体育活动或体育比赛,要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如果组织学生参加跨地区体育活动和体育比赛,还应根据活动或比赛要求向学生及家长提供安全告知书,获得家长书面反馈意见。第四,学校应当按规定安排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转学应当转接学生健康档案。第五,学校应进行体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重视理解体育运动风险防范。《办法》同时要求教师在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前,应当认真检查体育器材设施及场地;体育课教学、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中,应当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技术难度较大的动作应当按教学要求,详细分解、充分热身,并采取正确的保护与帮助。
《办法》也明确了体育运动安全事故处置要求:一是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按照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预案要求及时实施或组织救助,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二是及时报告,发生体育运动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三是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妥善处理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四是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体育、医疗、司法等部门及相关专业人士组建仲裁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仲裁意见,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五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健全学生体育运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通过购买校方责任保险、鼓励家长或者监护人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方式,完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管理和转移机制。
此外,《办法》也要求学生家长在学生新入学时,如实提供学生健康状况的真实信息。
孩子的体育锻炼越来越被重视
细心的体育老师们记得,2007年国家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2012年又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就加强青少年体育提出具体要求。
在2012年下发的文件里,要求各中小学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到2015年对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体育教师进行一轮培训,对体育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以及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要纳入教学工作量。
细心的家长们会注意到,最近这两年,每年都能看到教育部门公布的学生体质测试报告。也是在2012年下发的文件里,国家要求各地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做好学生健康检查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制度的配套衔接。各学校每年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上报纳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同时,要按学生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学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从2013年起,教育部组织编制和发布《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按生源所在地分省(区、市)公布高等学校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结果。
南湖区教研室体育教研员、省体育特级教师曹强认为,国家对中小学生的体育锻炼越来越重视,而此次下发的这个《办法》,也让今后中小学处理体育运动事故有了依据。“安全问题是防不胜防的,作为学校和体育老师,不要惧怕体育运动的安全风险,而应该重视学生安全,尤其是把安全意识落实到行动上去。比如经常检查和去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比如学生的体育活动场地上和周边不要有锐利或有棱角的物件,学生体育锻炼时远离台阶、花坛等可能造成伤害的设施等等。”曹强说,此次《办法》要求学校的体育锻炼要“课前有预案、课中有提醒”,这些都很具体很有用,“我曾请嘉兴市中医院的医生来给南湖区中小学的体育老师们现场培训相关应急抢救的基本知识,从而避免万一有学生受伤而老师采取措施不当导致加重伤情的风险。”据他了解,日本、美国的中小学体育也面临着事故风险的处理烦恼,多数学校首先通过买保险来作为事故赔偿,如果家长对赔偿不满意,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来源:嘉兴在线—南湖晚报&&&&作者:N晚报记者 沈爱君&&&&编辑:朱喆妍&&&&责任编辑:王晓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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