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和海南省医保局签订就医医保协议没有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参保人员省外就医如何报销
来源:东软服务平台海南分站【】 15:53:04
湖南籍杨女士向本报反映,她自1991年到海口工作,交了20年的医保。前不久,她回老家时突然患上了急性病,住院治疗花了不少钱。杨女士希望了解一下,类似这种情况,她回海南后,能否凭住院发票等票据报销。昨日,记者采访了我省社保局相关工作人员。   据了解,我省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享受医保待遇,有以下两种途径可申请报销医疗费:   一种是申办异地医疗手续,出于病情需要根据医院方面提供的证明,向社保部门提交异地医疗申请,获批后前往其他省份就医,完成治疗后凭票据回海南报销。   另一种是通过我省正在与其他省份建设的异地医保结算统筹制度。在已经与海南签订医保合作协议的其他省份或市县制定的异医院看病。看病时,用户凭个人参保账户信息,在看病医院就地实现异地结算,医保报销可在医院结算时完成,享受与在省内就医一样的待遇。目前,湖南尚未实现与我省的异地统筹结算。   14个与我省实现异地结算统筹省市:广西、贵州、山西、黑龙江、吉林、广州、天津、南宁、柳州、桂林、长春、大庆、佳木斯、伊春。   异地就业人员医保可转移   据了解,根据2009年我省颁布的医保关系异地转移的相关规定,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异地就业后,参保人应首先向新就业地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出证明,返回给原就业地的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出医保缴费凭证及个人历史缴费信息,由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将账户转移到新就业地。个人账户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转移编辑:q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东软服务平台无关。东软服务平台中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请读者自行核实相关内容。阅读本文前请先阅读本站“”。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此栏目下没有文章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海南省异地就医结算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四川省和海南省签署异地医保结算协议了吗_百度知道
四川省和海南省签署异地医保结算协议了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为您推荐: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海南省医保报销比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