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时新车购置价向保险公司说明了病史,病故后可以索赔吗?

既知带病投保 理应照单赔偿
王某生前投有保险,病故后保险公司以其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病史为由拒绝理赔,其家人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明知王某曾做过足以影响是否承保的癌症手术仍同意投保,应认定为王某已如实告知,遂判决―― & &生前投有保险,病故后遭拒赔保险金2006年,淇滨区李某的丈夫王某因癌细胞转移进行手术切除,两月后好转出院。日,王某以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在甲保险公司投了保险。约定初始基本保额为20万元,保险费每年1万元,保险期限为20年,合同生效一年后若王某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照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投保前,王某在甲保险公司人员全程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指标均正常。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约连续交了五年保费。日,王某因癌症身故,其家人提出了理赔申请,甲保险公司以王某隐瞒曾做癌症切除手术病史、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不予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且不退还保险费。李某认为,丈夫王某已如实告诉过甲保险公司业务员陈某其曾做过癌症切除手术病史,且当时体检指标均正常。此外在相关手续的健康告知栏中竟有一项填写的是妇女检查,说明医生和保险公司均未向王某宣读或释明。按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履行明确告知义务,并不是一张声明能证明已履行了告知义务。以上说明王某未带病投保且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故请求法院判令甲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20万元。甲保险公司辩称,首先,王某隐瞒了曾做过癌症切除手术的病史,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隐瞒患有癌症的事实,足以影响其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的合理判断,因此应当予以解除合同。其次,王某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解除合同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虽然当时进行了体检,但也不能免除王某如实告知义务。法院:投保人已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同意带病投保应理赔法院审理认为,所签保险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且王某按约已交纳保费,属有效合同。甲保险公司辩称王某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应解除合同,法院不予采纳。首先,业务员陈某系王某的亲戚,在王某已如实告知做过癌症切除手术的情况下陈某知道、应当知道王某患病的事实,即应认定王某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陈某代表甲保险公司明知王某患病仍让其投保说明同意患病投保,故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其次,王某作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并非医院或保险专业人员,不可能清楚知道哪些情况能不能投保。在填写健康告知栏时将妇女适用的项目栏予以填写,充分说明王某对患病不能投保是不明知的。在实际操作中其主要也是按照陈某的指引填写投保告知书,对于如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及其法律后果也不可能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再次,王某按规定进行了全面体检,符合投保条件后甲保险公司才同意合同生效。最后,甲保险公司全程陪同人员和所委托医院的医生可以明确看到手术留下的伤疤,故甲保险公司知道、应当知道被保险人做过外科手术。而王某在健康告知栏中否认曾做过外科手术,说明甲保险公司在明知王某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仍同意投保,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应当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法院依照《合同法》、《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判决,甲保险公司赔偿李某保险金20万元。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周女士一个巴掌拍不响,告知义务是双向的。保险公司更应首先、全面地告知投保人,而不是回避自身过错一味推脱责任。认定是否已尽到如实告知义务涉及告知方式和告知内容两方面,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询问告知主义模式,即投保人的告知范围仅限于保险人询问的问题,没有询问的不需要告知,这样可防止保险人以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主张合同无效或拒赔。至于告知的具体形式,实践中往往是保险人以书面形式列举出询问内容交投保人填写。在告知内容上,投保人告知的应当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事实,即“重要事项”而不是所有事项。认定是否属“重要事项”应注意两点,首先是保险人应对投保人进行引导,以使投保人履行重要事项告知义务。其次重要事项应是投保人所明知或应知的,只要投保人尽到善意而无过错,即使告知情况与客观重要事实不符,也应认为履行了告知义务。在本案的举证中,原告提交的证据足以认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据此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与保险业务员一般系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依据有偿委托合同规定,甲保险公司可以另案起诉业务员,以其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赔偿损失。□夏国锋“如实告知义务”是保险合同中最为重要的诚信原则的体现,许多保险纠纷正是由此引起。除了投保人的原因外业务员误导投保人不诚信不在少数。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拿不如实告知”为挡箭牌而拒赔。法律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法律还规定“不问不答,不算隐瞒”,减少了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挡箭牌拒赔的空间。此外,合同成立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应赔付。因此,“未如实告知”不是、也不应是保险公司免赔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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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时没要求体检是否要向保险公司告知以往病史
[导读]:家住民生路的李先生咨询:我最近在一家保险公司买了长期健康险,但保险公司在我投保时并没有要求体检,我是否需要向保险公司告知以往病史,这会对今后的出险理赔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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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住民生路的李先生咨询:我最近在一家保险公司买了长期,但保险公司在我投保时并没有要求体检,我是否需要向保险公司告知以往病史,这会对今后的出险理赔有何影响?
  答:上海分公司的保险专家石广宁表示,投保所需的体检费用一般是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公司通常会根据险种、保额、年龄和客户告知内容的不同风险,来加以区别决定投保人是否需要体检。例如30岁的客户投100万保额可能不需要体检,但50岁的客户投100万保额往往需要体检。
  由于保险合同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所以投保人即使无须体检,也应该在投保前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以往病史,而且部分疾病包括在责任免除条款中。如果投保人存在刻意隐瞒以往病史的行为,那么保险公司发现后可以拒绝理赔。
  从去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规定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所以投保人即使没有在当初投保时向保险公司告知以往病史,两年后出险也能够获得相应理赔。对需要体检的投保申请,保险公司应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投保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保人,并在收到相应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核保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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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保险理赔全攻略投保容易理赔难。这是很多消费者对于保险的认知。今天,我们就为广大朋友来个“庖丁解牛”,带领大家熟悉了解各类险种在申请理赔的时候,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具体流程该怎么办理,申请理赔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哪些问题等,让你拥有一份理赔“直通车”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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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全攻略
各类保险理赔全攻略 投保容易理赔难。这是很多消费者对于保险的认知。今天,我们就为广大朋友来个“庖丁解牛”,带领 大家熟悉了解各类险种在申请理赔的时候,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具体流程该怎么办理,申请理赔过程中 应该特别注意哪些问题等,让你拥有一份理赔“直通车”的操作指南。 王女士在 1 月份的时候查出患上了肺大泡,在住院进一步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又不幸被查出患上了 结肠癌。由于之前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重大疾病及住院补贴保险 , 王女士 2 月份出院后即向保险公司 提出了理赔申请。让她欣慰的是,下午 3 点多才递交的理赔材料,保险公司当天下午 6 点不到即给出赔付 决定。第二天,重疾赔付及住院补贴款项就到达了王女士的银行账户上。 投保容易理赔难是很多人遇到的麻烦,为何有人为理赔奔波数月都未果,可本次理赔的处理时间只 有 3 小时不到, 赔付款项第二天就到账?为什么王女士的保险理赔能够这么快捷顺利呢?从消费者的角度, 做到哪几点就可以让理赔快捷顺利呢? 看清条款理解透彻才签字 保险产品是消费者与保险公司共同签订的契约,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作用。所以,消费者在落笔 签字之前,务必要确保对保险合同及条款已经完全理解并接受。尤其是最为关键且会影响到理赔顺利与否 的方面,消费者不妨在心里给自己提些问题,看看是否已明了。 问题一:该产品所包含的保险责任,比如身故或疾病保障等,是否有造成原因上的限制?比如,意 外险产品只承担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的保险责任,而何为意外,保险合同上也有明确定义。又比如,被保险 人从事犯罪活动给自己造成的伤害在人身保险中均被列为除外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事故损害的原因属 于这个范围,就只有自食苦果了。 问题二:哪些情况属于该保险产品的免责范围?在人身保险中,其中就包括了前文已经提到的在合 同生效前已患的疾病, 在等待期内出现的疾病症状、 体征或被确诊的疾病, 以及其他在合同中约定的情况。 又比如,以机动车保险为例,除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包括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和全车 盗抢险等基本险外,还有不计免赔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上责任险、自燃险、划痕险、发动机进水险等 一批附加险种。如果只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基本险,由于车辆自燃造成的人伤、车损就不属于保险责任, 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申请理赔资料齐全好办理 理赔较难或较慢,除了保险本身有些复杂的定义较容易引发纠纷外,也与投保人不太了解索赔流程 所需提供哪些资料大有关系。被保人或受益人在申请理赔时提供相应具有效力的资料也是保险公司能够顺 畅地进行理赔处理的前提。 每个保险公司都规定了严格的索赔程序,要求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相关的单证资料,这些材料环 环相扣缺一不可。这是保险公司规避自身经营风险的需要,同时也是保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权益的要求。 消费者在申请理赔时,建议先打个电话给客服热线或者值得信赖的该公司保险代理人,询问申请理 赔需要哪些材料,也可以上公司官网查询。不同类型的理赔所需材料有所差异,准备齐了一次性递交给保 险公司,可以节省双方的时间精力。
例如,一份未指定受益人的人寿保险,此时保险赔款应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依法在所有继承人中 进行分配。如果没有一套科学、严谨的理赔流程和审批程序就可能使部分继承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今天,我们就为广大读者朋友来个“庖丁解牛”,带领大家熟悉了解各类险种在申请理赔的时候,都需 要提供哪些材料,具体流程该怎么办理,申请理赔过程中应该特别注意哪些问题等,让大家通过最直观的 途径,了解保险,了解保险理赔,以顺利得到保险金,实践保险保障的理念。 有了这份保险索赔“直通车”的带领,相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大家在出险后,更好地、有针对性地 整理出所需要的材料,尽快申请到保险理赔金。 诚信投保如实告知自身情况 此外要特别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的是,在寿险特别是健康险的保险合同中通常都有规定——“不承保 合同生效前的任何可能引起费率变化的疾病或症状”,这是为了避免客户“带病投保”的道德风险。消费者在 购买健康险产品时,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年龄、健康状况和既往病史等信息非常重要,因为这些信息会影 响到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以及保费水平。 一些没有如实告知的消费者往往抱着“隐瞒的话就可以让保费便宜些,或者避免了保险公司拒保的情 况”这样的心理,似乎隐瞒情况对自己更有利。然而,恰是这种心理让他们吃了大亏。保险公司做出拒赔决 定,非常典型的一个原因就是消费者未能在投保时如实告知,申请理赔的疾病虽然为合同所列疾病,但在 合同生效前已罹患。交了保费却得不到理赔,这不是亏了又是什么呢? 医疗险 理赔材料应尽早备齐 居高不下的医疗费用对于部分家庭来说可能产生较大的经济考验,医疗险可有效减轻因病带来的经 济压力。而要想获得快速理赔,备齐各种材料无疑是关键。 案例回放 钟小姐,25 岁,2012 年从外地来沪工作。2013 年 1 月购买了“中意乐温馨综合住院补偿医疗保险 B 款”,年缴保费 877 元。2013 年 4 月其无意中发现左乳肿块,7 月诊断为左乳纤维腺瘤,8 月 1 日行左乳 肿块切除术,手术顺利,术后恢复良好,住院费用共计 2695.86 元。8 月 30 日,钟小姐向中意人寿递交理 赔申请,经审核材料齐全,属于保险责任。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扣除 300 元免赔额,9 月 6 日给付钟小姐保 险金 2395.86 元。 理赔直通车 费用型医疗保险是根据客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按保单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的险种,被 保险人可在保险期限内参考以下流程完成理赔: 报案(通过保险营销员或热线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筹备理赔索赔材料)→申请(通过保险营销员 或前往柜面办理,递交索赔材料)→审核(理赔人员对收到的理赔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保险公司调查(若 初审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提起调查)→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做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如有)支付保险金。
在费用型医疗险的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一般需提交如下索赔材料:1)保险合同原件;2)索赔申 请表原件;3)申请人、监护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4) 领款银行账户复印件,申请人或监护人的银行 自动转账领款授权书原件;5) 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医疗处 方,化验或检查报告、影像检查片;6)关系证明,意外事故证明等其他所需材料。 如果是津贴型医疗险的理赔,除了不需要住院费用清单、发票等,其他所需材料可以参考费用型医 疗险。 专家支招 Q:在投保费用型医疗险后,是否所有住院医疗费用都能获得相应理赔? A:虽然费用型医疗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报销被保险人的住院医疗费用,但并非被保险人因各种原因住 院、使用各类药品的费用都可予以报销。绝大多数费用型医疗险的理赔范围基本与“社保”一致,对于社会 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规定应自费的药品、检查、手术、治疗及其他项目和未经卫生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收费 项目不予理赔。此外,对于保险“等待期”内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赔额”,保险公司同样 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部分产品,包括高端医疗险等,可以“超越”社保范围理赔。 Q:如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了多份费用型医疗保险,是否可重复理赔? A:根据我国《健康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 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如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了两份费用型医疗保险,发生事故后先到 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会在所有的费用单据上盖章,并在医院开出的总费用单上注明公司的名 称、赔付的具体金额以及日期。当投保人拿着已理赔过的单据去第二家保险公司理赔时,该保险公司会根 据具体合同条款,把实际医疗费用扣除已经赔付的金额后给付,但两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额最终不会 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在医院办理出院手续结账时用去的总金额。 Q:如何有效加快费用型医疗险的理赔流程? A:中意人寿理赔专家建议,费用型医疗险被保险人在住院期间就可以通过保险营销员和保险公司客 服询问相关理赔材料,出院后可以直接提交理赔材料,缩短理赔时效,尽快得到理赔金。此外,申请费用 型险种理赔时,被保险人还应特别注意保管好发票原件,因为发票原件也是获得高效理赔的唯一且不可替 代的材料。 重疾险 选对保险产品是前提 重大疾病一般有常见高发、治疗费用昂贵的特点,投保重大疾病险可缓解被保险人患上重大疾病或 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不过选对相关保险产品也是让自己获得有效保障的一个前提。 案例回放 梁某,女性,2010 年 1 月 18 日投保中意人寿“乐安福重大疾病保险”,保额 30 万元。5 月 26 日,被 保险人因体检时发现甲状腺结节,5 月 29 日行甲状腺切除手术,6 月 9 日确诊为右甲状腺次全乳头状癌。 6 月 14 日,被保险人向中意人寿提出理赔申请,并于 6 月 22 日获得重疾保险金全额赔付。
太平人寿芜湖一位客户,因该客户持续咳嗽且痰中带血丝到医院就诊,检查后确诊为“肺癌”,客户家 属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太平人寿受理审核后即全额支付了保险理赔款。 理赔直通车 重大疾病险的被保人在保险期内患上重疾定义范围内的疾病时,可参考以下流程完成理赔: 报案(通过保险营销员或热线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了解索赔材料)→申请(通过保险营销员或前 往柜面办理,递交索赔材料)→审核(理赔人员对收到的理赔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保险公司调查(若初 审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提起调查)→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做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如有)支付保险金。 在重大疾病险的理赔过程中,被保险人一般需提交如下索赔材料:1)保单合同原件;2)索赔申请 书原件(注:要求完整填写,被保险人亲笔签名);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4) 医院出具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病史、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手术记录以及其他保险公司认可的证明或资料 (病史应包括完整的门诊及住院病史) ;5) 被保险人提供银行转账授权书原件, 需被保险人亲笔签名;6) 银行账号复印件(要求提供被保险人本人的含有户名、账号的存折复印件);7)如本次申请需委托他人办 理,则需被保险人填写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亲笔签名,并附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专家支招 Q: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重大疾病?该如何选择购买? A:目前,大多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首先包含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 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这 6 种必保重疾,其余则由保险公司依据保监会 的重疾定义规范自由配置。因此,消费者在投保重大疾病险时,应根据自己的年龄、性别、经济状况,选 择最合适自己的保障范围、保障额度、缴费期限和付费方式。 Q:患上重疾保险合同中所保的疾病是否一定可以获得理赔? A:并非医院或医生有了重大疾病的诊断,保险公司就能够进行赔付,很多保险责任对病情的程度及 愈后情况做出了比较严格的规定。比如脑中风后遗症的索赔,注意需在疾病确诊 180 天后,且索赔条件是 神经系统系永久性的功能障碍且不可恢复。对于冠状动脉搭桥术,在符合其他条件的同时,实施开胸手术 才能得到理赔;对于终末期肾病的索赔,如进行透析治疗,需规律性且达到 90 天。倘若被保险人仅仅是患 了条款上所指明的疾病而没有满足其具体限定条件,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中意人寿理赔专家建议,被 保险人在提起申请前应该仔细阅读相关责任条款或者详细咨询保险公司,明确条款中关于重疾责任的界定 以确定是否能够理赔。在申请重疾理赔时,被保险人也应尽可能地提供详尽病史及检查报告的原件,从而 提升理赔案件的审核进度。 意外险 并非所有意外都能赔 意外之事没有人能预测避免,小则磕磕绊绊、破皮流血,大则伤筋动骨、住进医院甚至意外身故。 在可保的人生风险中,意外险的发生概率比重大疾病、失业等风险都要高,是实际生活中建议优先配置的 重要险种。
案例回放 2007 年 6 月,王先生为自己的女儿小莉投保了 20 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2008 年 5 月 12 日小莉不 幸在地震中失去了一条腿。治疗结束后,王先生递交了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为小莉进行了残疾鉴定,确定 为残疾第三级第 13 项。10 个工作日后,保险公司完成了 10 万元赔付。 杨先生, 45 岁, 公司高管。 2011 年, 杨先生曾投保“中意百万护驾综合保障计划”, 保额为 150 万元。 2013 年 6 月 17 日,杨先生驾驶私家车下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故;6 月 18 日,家属向中意人寿报案。 保险公司迅速展开事故调查,在赔手续材料提交齐全的情况下,于 6 月 23 日做出 150 万元赔付决定。 理赔直通车 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客户应尽快联系保 险公司,参考以下流程完成理赔: 报案(通过保险营销员或热线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了解索赔材料)→申请(通过保险营销员或前 往柜面办理,递交索赔材料)→审核(理赔人员对收到的理赔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保险公司调查(若初 审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提起调查)→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做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如有)支付保险金。 在申请意外险索赔的过程中,投保方一般需提交如下索赔材料:1)保险合同原件;2)意外险理赔 申请书;3)受益人的身份证明,与被保人的关系证明(保险金继承公证书)、领款银行账户复印件;4) 意外身故需提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火化证,意外伤残需提供由二级或以上医院或者由 法定机关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5)所有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 明和资料,如意外事故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等。 专家支招 Q:意外险的费率是由年龄所决定的吗? A:意外险的费率(价格)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无关,而是与被保险人的职业相关。在意外险中,一般 将不同职业按照相应的风险系数从低到高划分为 6 个等级,职业风险越高,意外险的价格也越高。在理赔 时,保险公司也会按照与职业类别对应的给付比例进行理赔。需要注意的是,被保险人的职业变更也会对 意外险的赔付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如被保险人的职业发生变更,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告知保险公司,同时 办理相应的职业变更手续,再由保险公司做出是否拒保、加费或不变的决定。 Q:“意外险”是否可保所有意外? A: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 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这里所指的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需 同时满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这四大要素。如被保险人在犯罪、寻衅斗殴等违反法律的规 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时遭受的意外伤害以及自杀、自残造成的伤害就均不在意外险的承保范围。此外, 被保险人在战争、核辐射、医疗事故以及进行登山、跳伞、滑雪等高危活动时所受的意外伤害一般也不包 含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需要另行约定特约保障。 Q:如何有效加快意外险理赔流程?
A:中意人寿理赔专家建议,在购买意外险后应保存好投保单证,一旦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向保险 公司报案并提交齐全的理赔资料,以便较快获得理赔。若未能提供保险公司理赔资料,也需及时与保险公 司沟通以提供相关可替代材料。需要提醒的是,如在投保时明确指定保单受益人(若未明确指定受益人, 则保险公司将默认为法定受益人),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则能大幅减少理赔人员核对保险金继承关系的审 核时间,进而提高理赔效率,使受益人快速得到赔偿。 寿险 保额不是越高越好 作为最重要的人身保险,寿险可保障由于不可预测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经济负担,是家庭经济支柱 保障家庭经济安全的有效手段。不过需留意的是,寿险保额不是越高越好。 案例回放 2011 年 6 月 24 日,北京市顺义区郭女士通过银行保险渠道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华夏人寿“盛世鲲鹏两 全保险(万能型,2011 版)”产品,初始保险金额 300 万元,保险期限为 5 年。2012 年 3 月 9 日,郭女士 被诊断为溃疡性中—低分化腺癌,伴肝转移、盲肠转移,经过了多次手术及化疗治疗,2013 年 11 月 4 日 郭女士在家中身故。随后,郭女士的家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准备相关理赔材料。在提交完整理赔资料的 10 日后,2013 年 11 月 26 日,华夏人寿做出赔付 346.2 万元的理赔决定。 理赔直通车 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身故受益人可参考以下 流程完成理赔: 报案(通过保险营销员或热线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筹备索赔材料)→申请(通过保险营销员或前 往柜面办理,递交索赔材料)→审核(理赔人员对收到的理赔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保险公司调查(若初 审中发现有异常情况的提起调查)→保险公司通过调查做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如有)支付保险金。 在寿险(身故)的理赔过程中,受益人一般需提交如下索赔材料: 1)保险合同原件;2)寿险理赔申请书;3)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4)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 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5)如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受益人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 死亡判决书;6)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7)保险公司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比如医院 住院死亡的出院小结、抢救车死亡的抢救站相关抢救记录、门急诊病历等等。 专家支招 Q:寿险的保额是否越高越好? A:多数投保人购买寿险的目的是通过死亡保险金的给付,使在经济上依赖被保险人的人在被保险人 去世后,生活能保持与以前相仿的水平。因此,消费者购买寿险时保额并非越高越好,一般建议可通过计 算生命价值和家庭需求相结合的方式来确定寿险保额。其中,生命价值法则是以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作为依 据,来考虑应该购买多少保额的保险。在计算出生命价值后,被保险人还可适当考虑家庭需求情况,即当
事故发生时它可以确保家人的生活准备金总额。具体计算方式是,将家人所需生活费、教育费、供养金、 对外负债、丧葬费等,扣除既有资产,所得缺额作为寿险保额的估算依据。 Q:如被保险人自杀身故,受益人是否还能进行寿险理赔? A: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 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在实际理赔过程中,寿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两 年内自杀的, 保险公司不会按照保险金额进行理赔, 仅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两年后自杀的, 保险公司需按照保险金额向受益人进行理赔。虽然现行规定下可能存在蓄意自杀骗保的行为,但是自杀意 图能够持续两年期限并最终实施的可能性很小,投保人寿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受益人的利益,如果对自杀一 概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受益人可能因为被保险人的死亡而陷入生活困难境地,这不符合保险的目的。 而且,保险公司计算保险费的死亡率中包括各种死亡因素,自杀也在其中,若保险公司对所有的自杀都不 赔付,则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与其承担的给付责任是不对等的。 车险 及时报案尤为重要 车险是有车一族生活中最基本的“配置”。一旦发生车辆事故,车险是最能起到“保护伞”作用的。发生 事故后,车主要及时报案,尤其是异地发生事故后,要求 48 小时之内必须报案,最好是现场报案。 单车、双车甚至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经常发生在我们周围甚至自己身上,在这三类车险理赔过程 中,有哪些材料一定要提供,又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地方呢? 单车事故 理赔直通车 太平洋保险理赔专家介绍说,车辆出险后,不管什么原因、什么状况,车主(或该车辆车险保单的 被保险人)均应在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进行报案(平常最好能牢记或储存自己所投保公司的报 案热线电话,具体可参见当初所投保的保单),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驾驶员姓名,损失情况,事 故车辆确切位置或地址等信息,并按照当地交管规定报警、开具事故证明书(事故责任认定书、派出所证 明、保险公司告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客户报案后,在事故现场等待查勘员,约定查勘时间,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查勘定损,保留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出具的定损单,配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留存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信息。 客户可持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选择具有维修资质的汽车修理厂进行维修,保留定损单、维修清 单、维修发票。 发生单车事故后,通常需要提供以下索赔材料: 1)索赔申请书(可至保险公司各营业网点领取或致保险公司网站下载打印填写),应由索赔权益人 或被保险人填写,并提供身份证明且内容填写完整,如索赔权益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如为个人的 应由本人签名;2)提供投保车险保单复印件(标的车全损时应提供保单正本,保险公司回收处理);3) 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非道路交通事故应提供公安部门证明),火灾事故应提供事故发生地消防部
门的证明,自然灾害事故应提供相关气象资料证明;4)事故发生时驾车人的驾驶证、行驶证正副本或临时 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复印件,应注意复印件的清晰度;5)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维修清单、修车发票、施 救费发票及作业清单;6)提供索赔权益人的银行卡复印件,并注意复印件的清晰度。 通常,从客户提交单证后 1~10 个工作日,客户可查询索赔时提交的银行卡账户,确认理赔款项到账 情况。 双车事故 理赔直通车 若两部车之间发生了碰擦等事故(通常称为“双方事故”),那么同样需要第一时间报案,告知事故发 生的时间、经过,驾驶员姓名,损失情况,事故车辆确切位置或地址等信息,并按照当地交管规定报警或 采取自行协商快速处理。协助查勘定损和修理事故车辆的流程参照前述单车事故理赔流程。 在索赔单证方面,其他材料均同单车事故理赔流程,但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事故双方车险保 单复印件(标的车全损时应提供保单正本,保险公司回收处理);2)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自行协 商快速处理单等),火灾事故应提供事故发生地消防部门的证明;3)保险公司出具的两车定损单、维修清 单、修车发票、施救费发票及作业清单。 人伤事故 理赔直通车 在交通事故中, 万一不小心发生了人伤事件, 出险后更需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进行报案, 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经过,驾驶员姓名,人员伤亡情况,事故车辆确切位置或地址等信息,并按照当地 交管规定报警或采取自行协商快速处理。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查勘后,客户应在后期配合提供死、伤者人员信息、住院治疗情况、出院情 况等信息,以便保险公司及时能够提供人伤调解服务。涉及到车辆损失的,参照车损事故理赔流程。 涉及到车辆损失的,参照车损事故理赔流程。 人伤事故一般需要提交的索赔单证有:1.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队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法院调解书、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书等);2.发生第三者人伤的赔偿案,应根据调解书赔偿项目提供以下 单证:(1)医疗费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2)验伤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及相关病历证明原件或复印 件,病假证明原件;(3)后续治疗费、转院证明需提供原件并加盖医务科章确认;(4)交通事故管理部 门盖章的一次性赔付收据原件;(5)交通费票据原件、住宿费发票原件;(6)伤残鉴定报告原件、三期 鉴定报告原件、事故相关性鉴定报告原件; (7)误工期间收入损失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伤者收入损失的证 明(包括收入减少证明、工资表、银行工资卡入账明细等),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收入在纳税起征点以 上的);(8)被扶养人户籍证明和扶养义务人人数证明,家庭组成人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书,收养关系 证明),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被扶养人无其他生活来源证明;(9)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 或鉴定报告,残疾辅助器具产品说明及保修卡,残疾辅助器具发票;(10)医学死亡证明/法医验尸报告/ 火化证明, 户籍注销证明, 伤残患者为农村人口在城镇长期生活证明; (11) 其他涉及赔偿案的相关资料。 3.涉及到车辆损失的,则参照车损事故理赔流程。
专家支招 Q:修理车辆后,要多久时间内把修理费用发票等提交给保险公司? A:请务必在车辆修复或事故结案 3 个月内将以上索赔单证交予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否则,保险公司 将不负责赔偿。若手续齐备后,保险公司通常应在 10 天内一次结案赔偿。 Q:我的车在小区内发生了点小碰擦,需要跟保险公司申请车损理赔么? A:一般情况下,不要一丁点的小刮擦都去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做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自己的理赔 率, 因为保险公司会每年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有一定的上浮或折扣, 如果理赔次数太多, 不论赔偿金额高低, 次年的车险保费都很容易上浮。而且,在出险一定次数后,每增加一次保险事故,还会在条款规定的免赔 基础上增加一定免赔率。 Q: 我的爱车上个月被追尾,交警判定对方负全责。我修车花了 2500 元,可对方是个“老赖”,后来 一直不接电话。我很纠结,觉得为了这点钱去打官司太耗时间,可又不甘心就这样便宜对方,该怎么办? A:在日常生活中,不少车主都有过类似这样的困惑。如果大家对保险法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实际上 可以通过“代位追偿”制度来挽回损失。比如说,在上述案例中,只要无责方把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转让给 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可以先行赔付无责方的损失,再找肇事方追讨修车款。 家财险 超额投保没必要 家财险不仅能在狂风暴雨中为家庭房屋本身和其他家庭财产发挥保障作用,万一在台风大雨天气时, 家中阳台上的花盆不小心砸到了邻居、路人等第三者,一些家财险含有的“第三者责任险”也可以为此进行 经济赔偿。 案例回放 2007 年,强台风 “罗莎”席卷上海,家住上海杨浦区控江街道的陆阿姨拨通了财险公司的报案电话,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很快上门实地核查了情况。 “陆阿姨家住六层工房式建筑的一楼,靠近院子的一个房间地板有一大部分被水泡得发胀,木质地板 已经基本上不能用了。我们根据木板的安装时间、当时的装修价格发票、浸泡面积等综合考量下来,给予 陆阿姨的地板损失实际赔偿约 250 元。”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了对陆阿姨家的查勘结果和理赔意见。 理赔直通车 据太平洋产险专家介绍,家财险的理赔流程通常分为四步:出险报案、确认损失、申请索赔、领取 赔款。 在这四个环节要特别留意一些细节的内容: 出险报案:出现事故时,尽快报案,保护好现场并尽力施救,减少损失。
确认损失:配合保险公司现场查勘,确认损失的财产以及其损失程度。 申请索赔:要尽快收集齐全相关索赔单证,例如保险单、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购物发票、保险 公司估价单、消防部门失火证明(火灾事故)、公安部门报案受理单(盗窃事故)、公安部门 3 个月未破案证明 (盗窃事故)、 气象部门证明或相关报纸报道信息(自然灾害)、 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证明等。 特别要注意的是, 务必要收集齐全单证,平日要注意保存好购物原始发票。而在两年内不提供相关单证申请索赔的,将作为 自愿放弃索赔权益处理。 领取赔款:对于损失金额在 1 万元以下的案件,在索赔单证齐全的情况下,1~7 个工作日通知赔付。 客户可选择将赔款直接转入指定银行账户,或携带身份证明到当地理赔网点领取赔款。 还要提醒的是,投保人在投保时一定要真实填写保单,所投保的财产标的坐落地不能是商铺以及违章 建筑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的财产,而只能是投保人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否则,一旦发生财产损失, 即使符合理赔条件,也将得不到赔偿。 专家支招 Q:家财险投保金额怎么设置,理赔金额可能超过实际损失金额么? A:在投保家财险时,大家通常会碰到几个名词或数字——保额、实际价值、超额投保等,保额也就是 投保额度,直接与保费挂钩; 实际价值则是指被保险物品的价值,或称重置成本。 如果投保时确定的保额大于 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就成了超额投保。真正理赔时,一般会取保额和物品实际价值中较低的那一个。 Q:可以在多家公司投保家财险么?理赔时会怎么计算? A:无论是在几家保险公司投了保,投保人最终能获得的赔付都不会超过构成有效索赔的损失总额, 否则就违背了财产保险中的“补偿性原则”。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 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Q:在自然灾害,如洪水、暴雨、火灾等事故中,损失的物品如电视机等找不到购买凭证(发票)等 怎么办? A:如果有以前的照片、视频等能证明家里有这样一台电视机或其他家电,可以参考目前的市场价进 行“重置”性赔偿。 Q:我只是一名租客,但我怕万一租住的房子发生不好的事情,会有财物损失,甚至可能影响隔壁邻 居,我可以为自己所租的房子购买财产险么? A:如果房东不愿意为房屋的家财险买单,租客其实可以购买一份“租客险”,同样可以规避自己在居 住过程中的各类意外、家财和第三方责任风险。 旅行险 投保时期限要把握
出境旅游、商务出差、务工、留学的中国人越来越多,携带一份境外旅行保险出境,不啻为一个随 身的“保险箱”。但在申请理赔的过程中,还需要仔细了解清楚相关的流程和规则。 案例回放 王先生于 2014 年 3 月 22 日至 4 月 10 日前往美国旧金山出差,于 3 月 25 日出现感冒症状,遂 即前往诊所就医,经医生诊断为感冒,开具诊断书和处方。王先生自行在药店购买相关药物。用去诊断费 用 100 美元,药费 100 美元。4 月 10 日回到上海后,王先生填写了索赔申请书,提供了自己的护照、 银行卡和诊断书复印件、药费收据原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经审核保险公司于 3 个工作日内赔付王先 生全部的医疗费用。 理赔直通车 据沪上知名资深保险经纪人杨岷介绍,境外旅行(包括出差、旅游等)过程中一旦发生医疗就诊等 事故,一般保险公司都会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以便申请理赔:(一)门急诊医疗所需单证:1.医生的诊断书 和处方;2.医疗费用的收据和清单;3.他人伤害或者交通事故,需要提供警方的证明。(二)住院医疗所 需单证:1.门急诊所需单证;2.住院小结;3.相关证明病情的其他报告书。 旅行险赔付特别需要保存好医生的诊断书和药房的购药收据,待旅行结束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比 如,莫女士案例中,她将所有在美住院期间的诊断记录和相关的检验报告以及医疗费用清单递送给保险公 司,经保险公司审核后,直接向院方支付了医疗费用(如果超过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保额,则需要由客户先 向院方支付医疗费用,然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如果不幸在境外身故,身故主要分疾病身故和意外身故两大类。其中,疾病身故通常需要提供的理 赔材料主要包括:1.医院出具的病故证明;2.若是中国国籍的游客,需要注销本人户籍;3.火化证明,意外 身故则不需要病故证明,具体流程同普通的人身险身故索赔相近。 杨岷提醒说,旅行保险在保险责任中,除身故保障之外,还会承担一些其他费用,例如遗体运返等 相关的保障、家属探望等相关保障。这些保障一般都是依赖保险公司所合作的救援机构安排,一般由保险 公司与第三方救援机构直接结算,不需要由投保方垫付费用。 专家支招 Q:旅行保险和航意险需要指定受益人吗?会影响理赔金的分配顺序么? A:是的,即便是购买旅行险或航意险这类短期险种,最好都能列出明确的受益人,包括受益人姓名 和身份证号、受益份额等,否则可能引发后续麻烦。 Q:境外旅行险投保时间设置上有什么讲究,会影响理赔么? A:会的。旅行险比较重要的是要将保障期限设置到能覆盖一个完整的旅行期间,这点投保人很容易 忽视。 比如,葛小姐的旅行期间是 1 月 1 日到 1 月 16 日,但她发现 16 天保障期限的保费比投保 15 天那 个级别高,保费上了一个档次,为了省点小钱而将自己投保的保障期限缩短为 15 天,结果反而在旅行最后
一天发生了小伤,没能得到保险理赔,这不是典型的因小失大么?投保时,最好能让保险期限比旅行期限 多上一两天,以免影响理赔效果。 此外要提醒,保额设置上,去美国和加拿大特别要对医疗部分的保额引起足够的重视,最好能在 50 万元左右,因为这两地的医疗费用较贵。 Q:若不幸遭遇暴乱或恐怖袭击,境外旅行险能获得相关理赔么? A:对于这个问题,每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对此都有不同的规定,甚至同一家保险公司不同产品条款中 对于“恐怖袭击”、“恐怖主义活动”是被列为免责还是列入承保范围内都有差异。美亚和太阳联合保险公司的 境外旅行险产品可以保障恐怖袭击活动引发的意外伤害或身故。 航班延误险 延误证明是关键材料 航班延误险,是指投保人(旅客)根据航班延误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 当合同约定的航班延误情况发生时,保险人(保险公司)依约给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案例回放 近期,上海、北京、浙江等地机场因为频繁受到航空管制,大批次航班延误甚至取消,令很多乘客 相当郁闷。 不过本来要从上海去北京出差的赵小姐的心情并没有像同行的同事们那么差。原来,她的信用卡公 司有赠送去年的航班延误保险,虽然航班延误了,但她倒是获得了 1200 元的保险金,弥补了因为延时待 机带来的不爽心境。 理赔直通车 一般航班延误保险的理赔申请都不怎么复杂,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即可:1.下载保险公司的索赔申 请书,并按照要求填写并签名;2.被保险人的护照复印件(包含护照个人信息页、该次出入境记录页); 3.航空公司出具的延误证明(包含航班航次、延误原因、原定到达时间、实际到达时间等)4.被保险人的 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和开户地不限,不建议提供比较冷僻的银行卡);5.被保险人所乘坐航班的登机牌 或行程单;6.电子保单打印件。 沪上资深保险经纪人杨岷表示,其中,航班延误证明尤其重要,最稳妥的办法是,在确定航班延误 达到理赔标准后,在机场找到本人所乘航班的值机柜台开具航班延误证明。把上述材料寄往保险公司,一 般 10 天内可以得到赔偿 此外,乘坐航班一般都是旅行起始和结束时所提供的保障。所以,在购买时,需要注意时差的问题, 以统一的北京时间购买完整的保险期限。若出现保险期限不能覆盖完整的旅行时,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航班延误险并不一定要单独购买,记者登陆国航、南航和东航的官方网站可以看到,在这 3 家航空 公司预订机票时,选择购买 20 元的航空意外险,其中就包含了航班延误保障。如果您拥有白金信用卡,一
般情况,刷卡买本人名下机票也会获赠航空意外险、航空延误险。不少银行的航空联名信用卡,只要刷卡 买本人名下机票,也同样有航空意外险、航空延误险赠送。 专家支招 Q:只要买了航班延误险,所有的航班延误都能获得理赔么? A:要看具体条款。比如,时间限制方面,有些产品规定延误两小时以上就可以理赔航班延误险,但 有些公司和产品规定要延误 4 小时甚至 6 小时以上。而且,对于航班延误的界定,不同产品也都有不同的 标准,有些是按照航班起飞时间计算,有些则是按到达时间计算。 而且,在购买时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延误时间的规定,到底是“连续”还是“累计”,这将直接影响到 最后能否获赔,也没必要为了增加获赔可能性盲目选择“累计”型险种。 同时,不同条款对于航班延误原因的限制也是有所不同的。比如,有些航班延误保险规定,由于天 气等不可抗力引发的延误,不在保障范围之内。有些条款则规定不论什么原因延误都可获得理赔。 Q:信用卡送的航班延误险,效力和普通渠道买的航班延误险一样么? A:无论什么渠道购买、享受的航班延误险,只要在保障期限内,其保障效力都是一样的。 Q:国外的航班延误险通常是什么样子的? A:2012 年 10 月,欧盟法院作出一项重要裁决,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晚点 3 小时以上,必须向乘客 提供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不能用简单的食品或是代金券蒙混过关。如果飞机比预定时间晚到了 3 小时以 上,即使已经到达目的地,依然可以要求最高达 600 欧元的补偿。 年金型寿险 多种给付方式可选择 无论是养老年金保险,还是少儿教育金年金保险,其约定的、稳定的现金流给付给予了投保人和被 保险人坚实的财务支持,能让老人享受富足的退休岁月,让孩子的教育金积累“妥妥的”。 案例回放 现年 15 岁的安安,她妈妈在她出生后不久,就为其投保了一份少儿教育金保险。3 年前,开始读初 中时,她每年从保险公司领到了 12000 元教育金;如今开始上高中了,她每年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 15000 元教育金;听说将来上了大学以及结婚的时候,安安还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不菲的大学教育金和婚嫁金。 工程师高老先生今年 65 岁了,退休金收入远不如在职时的收入。不过让他开心的是,退休后每个月 都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取 2000 元养老金,补贴生活。这多亏孝顺的女儿为他投保了一份养老年金保险。 给付直通车
与前述所有提到的保险产品不同的是,年金类保险(主要包括少儿教育年金保险和商业养老年金保 险) 通常不涉及“理赔”、 “索赔”等字眼 (除非被保险人身故, 受益人需要提请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求偿) , 而是要进行“生存金给付”。 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保险专家介绍说,当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生存金给付的保单周年(或约定的被 保险人年龄)后,保险公司通常会寄送一份“保险款项即将到期给付通知书”到投保人家中,投保方需要提 供以下材料,于保险单周年日前寄回保险公司。一切正常的话,保险公司就会按照投保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按时转账年金过去。 若保险公司于保险单周年日时未能收到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该款项一般将改由非转账方式发放。 该类证明文件要求通常包括: 1)被保险人所签“年金到期给付通知书”回执;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保险合同编号,若 是未成年被保险人,则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等户籍材料;3)投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保险合同编号。 对于生存现金的给付,投保方除了可以选择“直接给付”的生存现金处理方式外,一般还可以选择“抵 付保险费”、“存放公司”或“转入投资账户”。如投保方需要变更处理方式,可联络保险营销员办理或致电保 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咨询。款项转账成功后,保险公司通常还会递送一份“款项给付通知书”到投保人家中, 以便双方核对款项是否正确、一致。 专家支招 Q:如果我的家庭地址、电话等变更后,忘了告诉保险公司,我自己也忘了领取年金,怎么办? A:对于失去联系的年金受益人,保险公司一般会多次发送信函到原来登记的住址,或通过保险代理 人寻找,如果实在找不到了,还会通过公安户籍系统来尽力寻找,通知受益人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或前来营 业网点服务柜台领取应得的年金。 Q:家人(年金保险被保险人)身故以后,忘了告诉保险公司,家属还可以继续得到后续的年金么? A:按照年金保险合同,年金保险被保险人身故后,若保险合同中含有身故保险责任项目,则指定或 法定受益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身故保险金索赔。 但为了防止道德风险(被保险人身故后,家人瞒报,希望继续领取后续年金),控制风险,保险公 司通常每年会将即将要给付年金的被保险人户籍信息,交由第三方机构(通常是公安系统)进行统一的生 存比对。若发现被保险人已经身故,则会停止发放生存年金项目。 趋势篇 理赔有哪些新方式 保险理赔做好,保险消费者体验就好,有利于保险业长期健康发展。目前保险理赔流程中出现的新 趋势、新技术手段,有助于令保险理赔更高效、快捷。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真实投保、了解自身保险需求并挑选相匹配的保险产品,快速有效完整地提供 理赔所需各项单证材料,是让理赔更有效、快捷的途径。而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充分运用现代 IT 技术, 或者创新、变革服务流程,则是方便消费者理赔、提高理赔时效的更好“武器”。 掌上车险 微信也能自助理赔 随着智能手机、APP、微信等工具的日益发展,小小一台手机,也能帮助提高车险理赔效率了。 比如,平安车主在出险报案以后,平安客服人员录入报案信息,要是符合微信查勘条件的案件,系 统会自动提示,客服人员将向车主推荐微信查勘。车主同意后,不再需要等待查勘员到达现场,只需通过 手机中的微信软件,关注平安产险官方微信号或查找输入“pack95511”,连接平安后台微信客户端后,通过 系统发送的拍照指引及后台微信查勘专员的指导,拍摄现场照片,进行车险查勘定损。平安车主还可以通 过平安产险微信平台实时查询理赔进度。 人保财险的投保车主则可以通过下载“掌上人保”APP,在发生不涉及人伤、第三方物损的单、双方车 辆损失事故,事故车辆可以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客户可通过自己手机上安装的电子查勘员系统的指引对事 故现场进行拍照,并将照片上传给人保财险公司后即可撤离事故现场,省去现场等待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的 不便。然后在保险公司的引导下,约定定损时间、地点,对事故车辆进行损失确定。 人保财险 VIP 客户还 可通过在自己手机上安装的“电子理赔员系统”,自助完成小额车损案件快捷理赔。 3G 移动理赔 产寿险都可以用 浙江陈先生的车子不小心撞到了小区的电线杆,车辆尾部凹进去了一部分。拨打了他所投保的太平 洋车险 95500 报案热线,3 分钟后查勘人员电话与他取得了联系,30 分钟后到达了陈先生所在小区。太保 理赔人员手持一台 3G 移动视频查勘设备,将陈先生的车辆损失情况与公司后台的审核人员进行了对话, 并直接把图片数据等现场资料回传给后台,客户不需要填写各种单据就可以直接拿到定损单。一天之后, 陈先生的理赔金就到账了。 泰康人寿(微博)的 3G 理赔系统以移动终端为载体, 一站式实现理赔受理资料上传审核等全流程服务, 将原本可能需要几天的理赔周期缩短到几十分钟内,大幅减少了客户的等待时间。无论是客户家中还是医 院病床边, 3G 理赔真正实现了随时随地的便捷贴心服务, 彻底颠覆了过去客户只有在出院后才能申请索赔 的惯例,也简化了以往案件必须经过公司理赔部门层层审核后才有可能获得理赔款的繁琐流程。目前,泰 康人寿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3G 理赔服务。 服务创新“省去”理赔环节 除了技术创新运用带来的理赔进程加速,部分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还在简化服务流程和环节上“动起 了脑筋”。 比如, 中意人寿对于团险客户中的 VIP 被保险员工, 联合第三方医疗机构, 给予这些 VIP 被保险人“直 付医疗卡”。消费者只要持有这张直付卡去指定医院看病,就不用携带社保卡或现金支付,所产生的医疗费 用直接由保险公司与医院、第三方机构等结算,等于省却了一道“事后申请索赔”的环节。平安、工银安盛 等大部分保险公司的高端医疗险也都采用了这种“看病不用事后报销”的直付模式。
泰康人寿则打造了一套“健保通”系统,通过与协议医院的医疗系统对接,从客户住院时便开始调查核 实等手续; 出院时, 泰康人寿应赔付的医疗费用将从院方账单中直接扣除, 客户只需支付剩余的医疗费用, 从而实现出院即理赔的零等待服务。对客户而言,“健保通”服务缩短了理赔时间,缓解了一部分经济压力。 今后,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服务流程的不断完善, 以及激烈市场竞争环境下带来的各种创新, 相信保险理赔可以更可靠、更便捷、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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