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如何找铺面去要铺面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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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租一商铺,但是我听说分二房东跟大房东的,我应该怎么去确认谁是大房东呢?
想租一商铺,但是我听说分二房东跟大房东的,&几次去了解商铺他来都是不同的人。都说能做主(意思就是说能是大房东两个样)他们说都是一家人。但是我有点怀疑到底哪个是大房东呢?&&&我应该怎么去确认谁是大房东呢?&&因为这个关系到以后的纠纷问题的必须都房子的原房东才有权出租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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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转让房屋需征得大房东同意,否则大房东有权解除与二房东之间房屋租赁合同。
您好,以房产证的登记确定所有人
你好,需要对方出示房产证
您好,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到房管局直接看一下出租人是否是产权证登记人。
您好,可以直接看一下出租人是否是产权证登记人。
直接找房主,否则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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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400-850-8888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  ■门面店技巧  谈好房租价格。在与房东侃价之前,你在心里首先自定一个能接受的最高价,这个价位必须是:①你觉得有把握负担得起的;②预算一下,估计是否有钱可赚;③再向附近类似的门面打探一下,看价位是否基本一致。然后再依据这一自己设定的最高房租价格,比较房东给出的房租价格,权衡后进行侃价谈判。    谈好缴付方式。缴付房租一般最常见的有按月结算、定期缴付和一次性付清三种。假如房东除了固定的月租金外,还要根据你的经营状况分享一定比率的利润的,可以采用按月结算,这样能及时结算,以免拖久了增加计算难度;有的门面房定下一年或两年的租金后,其后再要续租的话,常要按一定的比率逐年递增,这种情况下最好是每半年或一年集中缴付一次,这样一旦你有了新的店面或有转行的意向,就不会损失保证金了;还有的店面是长期定租的,一租就是十年二十年,如果你有足够的资金,而且看好你选定的店面,也可以一次性将十年二十年的房租全部付清,这样既可免除门面半途被别人高价挖走之虞,也能不受涨租的影响。    谈好附加条件。与房东谈判,除了谈租金外,还要注意谈妥有关的附加条件。首先,你在租房前应对店面内现有的情况都了解清楚,然后通过谈判,要求房东在出租前对门面房进行基本的整修,如拆除原有已报废无法再利用的设备和装修,对店面的房顶、地板、墙壁作基本的修缮,添置或维修水电设施等,或者要求房东承担相应的费用,在租金中予以抵扣。总之要尽量争取节省开销。同时,你可以通过谈判要求免付押金。一些黄金地段的门面房押金也往往是比较可观的,虽然这钱最终是要还给你,但如果你一直经营下去,这笔钱也就等于搁死在了那儿,如果谈得好,完全是有可能卸掉的。另外,还可以通过谈判要求延期缴付房租。尽量压低初期的租金,待一段时间生意走上正轨后,再按标准支付,并补足前期的差款。只要你言辞恳切、入情入理地分析给房东听,并能主动限定延期期限,有些通情达理的房东是会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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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从来都不乏穷困的人,可偏偏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尊、不顾颜面,把公众的善心当做谋财的手段。而善良的人们则难以甄别谁是真穷,谁是假贫。当然,心存善念没有错,可恶的是对善意"心怀鬼胎"的那些职业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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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来的房子被收回 房东提前收回 门面二次转让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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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3月31日讯&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张飞将自己租来的房子转让给了周成,并收了3万块钱转让费。后者接手才半年时间,房东就提出收回房子。周成感觉被骗,将张飞告到法院,要求退还部分转让费。
  本来,张飞承租了位于市区承德南路上的一处门面房,经营打字复印等业务。去年1月份,他与周成达成了协议,前者以3万元的价格将房子转让给了后者。而且,根据双方的协议,周成也接手了房子内的部分设备。协议签订以后,周成一次性支付了3万元转让费,并于同年3月份对房屋装修后,开始经营。
  去年9月初,房东告知周成,要收回该房屋,另有他用,并限周成于3日内搬走。周成搬出该出租屋后,认为张飞事先知道房东要收回该出租屋。他觉得自己被骗了,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有失公允为由,将张飞告到法院,要求其退还转让费28000元。
  近日,清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法院查证,张飞事前并不知道房东要收回房屋。而且,房东也是在之后收租金时才知道房子被转租。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门面转让协议,实际为经营权转让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虽然双方转让时,原出租人并不知情,但原出租人在其知情后亦未提出异议,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协议。原、被告之间经营权转让关系的解除,是因原出租人需收回房屋所致,双方均无过错,且原告实际仅经营半年时间,其搬离租赁房屋后,对被告亦未造成任何损失,故被告理应退还部分转让金。法院综合双方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性质和合同解除后的实际情况,酌情判定被告退还原告转让金1.7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记者李吉华通讯员张广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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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辑:刘慧、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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