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6青岛市写字楼租金李沧区公租房租金标准怎么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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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李沧区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成文日期: 00:00:00     
制发机关:李沧区财政局
  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李沧区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政府采购范围和限额标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青岛市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李沧区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均为20万(含)。
  工程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100万元(含)。
  工程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的工程,须在区招标平台进行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程,须进入青岛市招标平台进行招标。
  限额以下的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优先从协议供货及定点库中标企业内采购;协议供货及定点库保障范围外的采购项目可由采购人自行采购,承接项目的单位须具有与项目要求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
  二、政府采购组织方式及范围
  2016年,李沧区政府采购执行部门集中采购为主,部门分散采购、部门自行采购、协议供货以及定点采购等多种方式互为补充的采购方式。
  (一)部门集中采购
  范围:列入采购目录内(非部门分散采购的),且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要求:由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组织招标采购活动。
  (二)部门分散采购
  范围:目录附表标注为&部门分散采购&,且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部门分散采购。
  要求: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采购方式,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相关部门监督下组织采购。注意事项:
  && 1.在青岛政府采购网&分散采购公告&专栏发布采购公告。
  && 2.开评标场所须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能保证将现场音像进行储存,并作为项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
  3.评标专家应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不得从代理机构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4.分散采购项目的采购档案,由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青岛市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存。
  (三)部门自行采购
  范围:执行《青岛市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中确定的自行采购范围。
  要求:上述自行采购项目以及经批准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单位应成立采购小组,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相关部门监督下组织采购,做好记录,由单位存档保管。
  采购单位无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还是自行组织采购都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并遵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
  (四)协议供货
  范围:采购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且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内的项目,实行协议供货。
  要求:规范填制《李沧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申报表》,事前通过市场询价、比对确定供货商,且供货价格不得高于投标价格。
  (五)定点采购
  范围:将工程服务类项目(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造价咨询、工程测绘)、标志服装、车辆租赁、印刷、物业、图书等六大类,实行定点采购。
  要求:将《李沧区财政局关于设立政府采购定点库及试点电商采购的通知》(李沧财函〔2015〕4号)有效期延长至日,2016年我区定点库执行范围及标准仍以该通知为准。采购单位要规范填制《李沧区政府采购定点采购项目申报表》,事前通过市场询价、比对确定供货商,且供货价格不得高于投标价格。
  三、政府采购预算及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管理
  (一)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二)采购单位将已批复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细化为政府采购计划报区采购办,待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政府采购程序。
  四、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通知》(青财采[2016]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应及时到区采购办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手续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 (一)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政府采购合同。
  (三)区法制办合同审查反馈单(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 (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意见》(青政办发〔2011〕9号)等法律法规,执行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并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经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二)各采购单位应严格执行《李沧区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凡有意规避政府采购行为或存在未经批准的采购行为的,一经查实,区财政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李沧区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由李沧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区财政局可根据制度规定和实际需要,对目录进行适当调整。
  && 附件1:李沧区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
&&&&&&&&& 附件2:关于印发《青岛市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青财采〔2015〕27号)
&&&&&&&&&&&&&&&&&&&&&&&&&&&&&&&&&&&&&&&&&&&&&&&&&&&&&&&&&&&&&&&&&&&&&&&&&&&&&&&&&&&&&&&&&&&&&&&&&&&&&&&&&&&&&&&&&&&&&&&&&&&&&&&&&&&&&&&&&&&&&&&&&&&&&&&&&&&&&&&&&& 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
  &&&&&&&&&&&&&&&&&&&&&&&& 日
&&&&&&&&&&&&&&&&&&&&&&&&&&&&&&&&&&&&&&&&&&&&&&&&&&&&&&& 李沧区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
  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货物类
  办公自动化设备
  计算机
  H010101
  大、中、小型计算机
  H010102
  台式计算机
  协议供货
  H010103
  便携式计算机
  协议供货
  H010104
  计算机工作站
  复印机
  协议供货
  速印机
  打印机
  协议供货
  H010401
  激光打印机
  H010402
  针式打印机
  H010403
  喷墨打印机
  H010404
  多功能一体机
  H010405
  便携式打印机
  显示器(含触摸屏、大屏幕设备等)
  中控设备
  不间断电源(UPS)
  高拍仪
  扫描仪
  传真机
  投影机(含视频展示台)
  协议供货
  数码相机
  协议供货
  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数码摄像机
  协议供货
  录音笔
  碎纸机
  协议供货
  网络设备
  服务器
  协议供货
  路由器
  硬件防火墙
  交换机
  协议供货
  其他网络设备
  通用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办公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直接从市场可以购买的标准软件等非定制开发的商业软件)
  印刷设备
  照排设备
  视听及采编设备
  视频设备
  电视机
  协议供货
  音频设备
  组合音像设备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其它视听及采编设备
  监控设备
  摄影器材
  文艺设备
  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体育设备
  地震设备
  教学设备
  消防设备
  无线电监测设备
  殡仪火化设备
  炊事厨房设备用具
  & H1601
  && 冰柜
  协议供货
  油烟机
  热水器
  协议供货
  净水器
  洗衣机
  协议供货
  && 燃气灶
  其它厨房设备用具
  锅炉及供热设备
  工程机械
  警用设备和用品
  防汛设备
  计量设备
  海洋设备
  电力设备
  水利设备
  空气调节设备
  中央空调设备及末端
  分体式空调机
  协议供货
  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 其他空气调节设备
  医疗设备、医用器械及耗材
  实验室仪器、设备、检测设备
  普通公务用车
  特殊专用汽车(包括工程车、工具车、卡车、消防车、救护车、通讯广播车、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等专用汽车)
  摩托车、自行车
  农业机械
  林牧渔机械
  档案设备
  园艺设备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办公家具
  公务服装
  床上用品、室内装具
  其他服装及配件
  建筑、装饰材料
  专用物资
  救灾物资
  防汛物资
  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抗旱物资
  农用物资
  储备物资
  其他专用物资
  办公消耗用品
  && 移动硬盘
  图书资料
  定点采购-无金额限制
  其它货物
  部门分散采购
  服务类
  社会养老服务
  食品药品监督检测
  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FA0301
  & &公共文化活动服务
  FA0302
  && 公益性体育活动服务
  FA0303
  && 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
  农林水服务
  科学技术服务
  住房保障服务
  环境服务
  FA0701
  环境监测监控服务
  FA0702
  垃圾污水处理
  FA0703
  && 市政设施维修维护
  FA0704
  && 园林、绿化养护服务
  FA0706
  公共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
  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安全保卫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 FB0101&&
  软件开发
  & FB0102&&
  软件、平台运行维护
  & FB0103&&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FB0104
  运营服务
  & FB0105&&
  信息工程监理服务
  租赁服务
  & FB0201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租赁
  & FB0202&&
  设备租赁
  & FB0203&&
  车辆租赁
  定点采购-20万元以内
  & FB0204&&
  电信服务
  FB03&&
  维修和保养服务
  & FB0301&&
  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
  & FB0302
  空调、电梯维修和保养
  & FB0303&&
  车辆维修、保养和加油
  定点采购-无限额标准,按区机关事务局要求执行
  & FB0304&&
  其他设备的维修保养
  劳务派遣服务
  FB05&&
  规划、标准评价指标编制、课题研究
  FB06&&
  法律服务
  FB07&&
  审计服务
  FB08&&
  资产评估服务
  经贸、展览服务
  市场调查、民意测验及统计服务
  FB11&&
  金融服务
  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印刷和出版商务服务
  印刷采用定点采购-无金额限制
  测试、监测、检测服务
  FB14&&
  评价、评审服务
  FB15&&
  档案服务
  业务培训服务
  公务差旅机票
  旅行社服务
  FB20&&
  物业管理服务
  定点采购-20万元以内
  FB2101
  && 车辆保险
  定点采购-无限额标准,按区机关事务局要求执行
  FB2102
  && 财产保险
  FB2103
  && 其它保险
  工程服务
  FB2201
  工程代建
  FB2202
  工程监理
  定点采购-30万元以内
  工程前期
  FB2301
  && 工程前期&&工程咨询
  定点采购-20万元以内
  FB2302
  && 工程前期&&工程造价
  定点采购-20万元以内
  FB2303
  && 工程前期&&工程测绘
  定点采购-20万元以内
  FB2304
  && 工程前期&&工程勘察
  定点采购-30万元以内
  FB2305
  && 工程前期&&工程设计
  定点采购-30万元以内
  装修设计服务
  其他服务
  部门分散采购
  工程类
  品目名称
  采购组织形式
  房屋建筑工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修缮、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道路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专业工程
  通风和空调工程
  && 电梯工程
  && 消防工程
  弱电工程
  && 监控工程
  && 灯光音响工程
  && 标准体育场地&
  && 场区道路&&&
  && 环保工程&&&
  && 园林绿化工程&&&
  && 水利防洪工程&&&
  && 电信工程&
  && 交通运输工程&&&
  系统集成、网络等信息化工程
  农业综合开发工程
  其它工程
  部门分散采购
  青岛市财政局文件
  青财采〔2015〕27号
  关于印发《青岛市2016年
  政府采购目录》的通知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授权,现将《青岛市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市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市本级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2016年,市本级政府采购继续采取部门集中采购、部门分散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网上超市等多种方式互为补充的执行方式。
  1.部门集中采购
  ⑴范围。目录附表标注为&部门集中采购&&网上超市&,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⑵要求。由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原则上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也可以选择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开评标场所。
  2.部门分散采购
  ⑴范围。目录附表标注为&部门分散采购&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均属于部门分散采购。
  ⑵要求。采购单位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组织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应在本单位或预算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开评标场所须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能保证将现场音像进行储存,并作为项目采购档案妥善保存。
  3.批量集中采购
  ⑴范围。目录附表标注为&批量集中采购&且年度采购数量5台以上的计算机和打印机采购项目。
  ⑵要求。按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大宗货物政府统一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青财采〔2010〕1号)确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采购。
  4.网上超市
  ⑴范围。目录附表标注为&网上超市&&二次竞价、网上竞价、商场供货、定点采购&且采购金额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其中:
  &&超过20万元,仍可按网上超市办法采购的项目。包括:食品检测、公务用车、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办公耗材、图书资料、车辆加油维修保险以及工程前期中的工程咨询、工程测绘、工程造价项目。
  &&工程前期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金额30万元以下按网上超市办法采购。30万元(含)以上按工程招投标程序办理。
  &&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垃圾车等市政用车项目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按网上超市办法采购。
  &&以下网上超市项目单位可自行组织采购。全年预算不超过3万元的室内外修缮、装饰装修工程;全年预算不超过3000元的印刷、路由器、交换机、办公家具、图书资料。
  ⑵要求。按照《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采〔2013〕7号)确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采购。
  5.自行采购
  ⑴范围。
  &&属于市编委批复的行政事业单位法定职能范围内的支出项目由其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原则上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将项目对外委托。需提供主管部门行政管理职权委托的正式文件)。
  &&带有垄断性的水电气(煤气、天然气)暖管网接入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性检验检测(需提供文件规定);迁移补偿费;通讯(信)管网的续租;特定媒体广告公告等。
  &&有地理位置等条件要求的房屋购置及房屋、场馆场地租赁。
  &&属非政府独立产权,且物业管理主导权不属于政府机构的物业管理(租用房屋,且物业为统一确定的)。
  &&属《青岛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青财行〔2014〕14号)规范的培训。
  &&公务用车离开市区执行公务的加油、维修费;非公务用车使用的燃油及其他燃料的购置。
  &&图书资料中的外文图书、电子图书、中外文期刊、报纸、地方史志、古籍资料。
  &&项目方案公开征集奖励或补偿(不含后期设计)。
  &&办公地点不在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区域的市级单位,采购网上超市范围内的项目,既可在市级网上超市采购,也可以在所在区市的定点或协议供应商库内采购。市与区(市)两级供应商库均不能满足的,可以自行采购。
  ⑵要求。上述自行采购项目以及经批准单位自行采购的项目,单位应成立采购小组,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实施,做好记录,由单位存档保管。
  采购单位无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还是自行组织采购都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并遵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
  (二)市本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的采购限额均为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网上超市项目除外)可组织自行采购。
  (三)市本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工程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160万元(含),其中:服务类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30万元(含)。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需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应按《关于印发〈青岛市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采〔2015〕25号)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属于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二、区(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一)区(市)政府采购范围
  各区(市)政府采购范围及执行方式,由各区(市)财政部门在转发本通知时予以明确。
  各区(市)政府采购范围应符合本地财力及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可以参照市本级目录范围适当调整,原则上不得缩小公布的集中采购范围,调整情况应在本通知印发一个月内报市财政部门备案。
  (二)区(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1.区(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均为20万元。
  工程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货物类、服务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100万元(含),其中:服务类项目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30万元(含)。
  各区(市)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及进口产品审批,审批情况需按项目登记存档,并于季度末将审批项目统计表报青岛市财政局备案。
  2.通过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组织采购的,供应商范围应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对于项目雷同且市级网上超市供应商库能够满足区(市)使用的项目,各区(市)原则上应统一使用市级网上超市库,具体方法及限额标准可由各区(市)自行设定。
  三、注意事项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贯彻落实国家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各单位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核准后,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需购买的进口产品属于《2016年度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的,在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财政部门审核,不需附专家论证意见。对未纳入山东省进口产品目录范围的,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财政部门核准备案。
  (二)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预算编制、项目采购和资产管理等部门或岗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及与之配套资金,采购本目录范围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均应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相关标准和时间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经财政部门批复和备案后执行。对于上级主管部门未经过市级财政部门直接拨入各单位账户的资金,如需采购,预算单位应及时到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追加手续。没有采购预算和计划(含工程前期类项目),不得实施政府采购。
  公务机票、办公耗材、车辆加油维修保险采购项目,不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
  (三)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机制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以及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等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采购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合同备案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并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中标(成交)结果、政府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等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青岛市2016年政府采购目录》由青岛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市财政局可根据制度规定和实际需要,对市级目录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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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市财政局
  &&&&&&&&&&&&&&&&&&&&&&&&&&& 日&&青岛公租房租期满5年可申购 承租人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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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租房租期满5年可申购 承租人优先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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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经纬网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如果承租期满5年,可以申请购买承租的公租房,购买价格将参照项目的建设成本来确定。”记者11月6日采访了解到 ,青岛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拟执行新政策,这意味着承租家庭如果达到一定的居住年限,又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将较为平稳地从“租房族”变身为“有房族”。未来5年,青岛将开建不少于5万套公共租赁住房,逐步建立起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多元化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重点解决“夹心层”家庭的住房困难。
&&&&破解“夹心层”家庭住房难
&&&&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对于那些“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人群”的住房难题该如何解决?11月6日上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中心王育生主任做客“在线问政”栏目,解答岛城市民的疑问。在当天的访谈中,不少处在“夹心层”的家庭对这个问题非常关注。
&&&&“目前保障体系中,以公共租赁住房形式解决‘夹心层’的住房困难。”王育生说,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类人才、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和外来务工人员。从2012年开始,5年内计划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5万套,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逐步建立起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多元化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据王育生主任介绍,目前已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有限期租赁制,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区市住房保障机构按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每3年对配租家庭的配租资格进行复核,配租家庭租住期内如有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情况变更的,应及时到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复审及变更手续。
&&& 买公租房五年内不准卖&&&&“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王育生说,购买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但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此外,房地产企业或其他社会投资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且其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自公共租赁住房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到期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按核定的价格出售。出售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拟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到期前1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
&&& 利于拓宽公租房资金渠道&&&&公租房改变目前“只租不售”的模式,将对岛城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制度产生什么影响?&&&&“目前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是从2010年制定并开始施行。根据2010年颁发并施行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岛城的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王育生主任说,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转借&、转租、闲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房屋用途。&&&&“但公租房的建设资金,既有区市财政预算安排,也有各类企业自筹建设的资金,也有通过投融资方式筹集到的资金,甚至还有社会捐赠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的资金。”曾在李沧区承建多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一家公司的李经理说,建公租房的资金渠道既然多元化,公租房保障对象也涉及到了外来人才、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多个层面,而且这部分群体的收入会得到不断改善,应该改变公租房“只租不售”的现状,这样才能调动企业参与公租房建设的积极性,多渠道解决公租房建设资金不足难题。&&&&公租房售价不高于经适房&&&&以目前已经配售的公共租赁住房为例,如果市民承租期已经满5年,购买公租房的价格会是多少?&&&&记者采访了解到,早在2010年,位于市北区的河马石公租房以及位于李沧区文安路的2440套公租房已经实施配租。当时,河马石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6元,文安路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元。&&&&以2010年为例,根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标测算,目前青岛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高层每平方米平均约为1670元,多层每平方米平均约为1020元。&&&&“公租房出售价格,新政策提到综合考虑建设、财务等成本因素,应该还包括土地成本、配套成本等。”青岛世联怡高公司总经理陈耀华说,如果仅考虑建安成本和财务成本(200~300元/平方米),河马石公租房的价格会在2000元左右,但买到的可能仅是一个使用权,因为公租房的用地属于划拨用地;因为土地成本在房价中占重要比例,如果考虑土地成本和配套成本等因素,公租房的购买价格不会高于周边经济适用房项目的价格。&&&&他山之石&&&&外地城市已“试水”&&&&作为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惠民政策,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不少城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当中的重要一环。&&&&据住建部公布的信息,今年我国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新建廉租房为160多万套,公租房近220万套。“新建公租房套数将达到2010年的37万套的6倍&。”陈耀华说,这传达出一个信息,中央政府更倾向于逐步通过“以租代售”模式来建立更为完善的住房体系。&&&&记者采访了解到,包括南昌、石家庄等在内的城市已经“&试水”先租后售的模式。其中南昌规定,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一定期限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可自愿申请购买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有限产权,购买后仍然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公共租赁住房的出售价格,原则上按住房建设成本确定;但承租人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而石家庄的政策是,公租房出售时,出售价格将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石家庄市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局和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确定,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其中,一次性付清房款后,租户将不再支付租金;采用分期付款的,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将按照规定交纳租金;租户居住满2年后,除自行购买外也可找银行贷款购买。&&&&相关新闻&&&&3500套保障房年底开售&&&&多数房源位于李沧和四方&5处保障房项目公布进展情况&&&&今年年底之前,至少将有3500套保障性住房上市销售,将以限价商品住房为主。6日上午,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中心王育生主任做客“在线问政”栏目,解答岛城市民的疑问。&&&&二批保障房受关注&&&&尽管岛城推出的首批保障性住房13个项目正在选房&&&&过程当中&,但没有入围本次选房的家庭已经迫切地关注二批保障性住房的情况。当天的访谈当中&,网民7成以上的问题全部是咨询二批保障性住房信息的。&&&&“目前正在抓紧准备今年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工作,预计将于年底前推出。”市住房保障中心王育生主任说,经初步梳理,下一批公开销售的房源大多分布在四方、李沧等区域。&&&&依据年初确定的供应计划,今年全年保障性住房供应总量为9000套,今年9月份已经推出了5451套,这意味着二批保障性房源的数量不会低于3500套。“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预销售公告制度,新建项目具备预销售条件时,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在青岛住房保障网(http://www.)、青岛房地资源网(http://www.)发布销售公告。”王育生说,公告中将对拟销售项目的位置、房源数量、价格以及登记时间和登记方式做详细说明。&&&&31到50岁为主要受益家庭&&&&今年9月份推出的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首次将以前的摇号选房制改为打分制,根据目前的选房情况来看,存在不少高龄、高分家庭弃购的情况,更存在不少年轻家庭因为分数偏低而难以入围的现象。在当天的访谈当中&,有不少市民提出“现行的轮候排序积分规则中&,打分制度对年轻人十分不公平”的问题。&&&&“9月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是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对住房、收入、年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综合打分确定排序,相对摇号而言,更加科学合理。”王育生说,从整体来看,住房面积仍是首要因素,年龄项虽然满分分值与住房面积一样,但高龄家庭较少,影响不大,而且高龄老人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相对年轻人来说更弱。&&&&“本市首次公开销售采用轮候计分排序规则,入围的6065户家庭中&,60岁以上的家庭只占8.29%,31到50岁的家庭占64.66%,仍为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主要受益家庭,这一比例也与全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年龄结构比例基本相当。”王育生说。&&&&5处保障房中一处要等等&&&&当天的访谈当中,还透露了5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施工进展。四方区广昌路昌盛花园二期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已列入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正在进行基础施工。但受项目地块周边广播电视塔搬迁影响,前期手续办理缓慢,尚不具备公开销售条件。&&&&文昌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共包括三个地块,分别为文昌路155号、158号和318号,拟规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000余套。其中&155号地块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158号和&318号地块规划建设限价商品住房。目前,文昌路项目正在进行基坑开挖。李沧区风机厂项目现正在进行基础施工,惠水路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两项目的预售时间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确定,待具备条件后,向社会发布销售公告。崂山区西韩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列入岛城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现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王爱科)
来源:&大众网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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