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农村信用社小额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贷款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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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身份证可以申请到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吗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怎么样,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好申请吗,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申请要求有哪些呢,用身份证可以申请的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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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身份证是无法申请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贷款是要看还款能力证明的,单凭身份证在哪里都申请不到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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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只需一个电话
计算贷款月供和存款利息
最新银行存贷款利率表农村信用社扶贫小额贷款的实证分析——以江苏省为例
一、引言在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传统的观点认为政府可以在农村金融和小额信贷市场上发挥积极作用,不少国家政府通过建立国有的农业发展银行之类的专门金融机构直接干预农村金融市场,发放了大量扶贫贴息贷款,但是,贴息贷款发放机构存在的问题和贴息贷款自身的缺陷,使得这些金融机构都不同程度地面临着难以瞄准贫困农户和到期还款率较低的问题,难以真正达到扶贫的目标。小额信贷是在对过去金融扶贫方式反思后在金融工具、金融手段和金融组织方面进行的创新。就成本和收益方面来说,一方面,小额信贷机构以较高的利息提高了机构的收益,另一方面,它利用联保、动态激励等机制来控制无抵押贷款的信贷风险。小额信贷机构运行比较成功的有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格莱珉银行,简称“GB”)、玻利维亚的阳光银行(Bancosol)等机构。小额信贷在国际上已经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扶贫和金融发展的手段。1986年以来,中国政府所采取的一个重要的扶贫政策是为贫困地区具有正常劳动能力的穷人提供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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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团贷款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银行,依据同一贷款合同和共同的贷款条件,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贷款。根据当事人的国别及各参加行的权利义务,可以将其分为国际、国内银团贷款和直接、间接银团贷款。由于银团贷款缺少相应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及国内专门法律的调整,当事人主要通过银行间合作协议、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来规范权利义务关系,而作为明确银团成员行与借款人之间借贷债权债务关系的银团贷款合同是其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再加之近年来在国内,直接银团贷款发展迅猛,前景广阔,己成为国内银团贷款采用的主流形式。因此,本文拟就直接银团贷款合同及其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一、,接银团赏软合日的当一人及X之间的法伸关系正确认识直接银团贷款合同的当事人及其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厘清直接银团贷款合同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的先决条件。直接银团贷款合同是一般借贷合同的特殊形式,两者相比,共同点是当事人都包括借方和贷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最核心的都是借贷关系。但由于直接银团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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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付,无息贷款,经销商日益更新的优惠手段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可是,在贷款买车之后,纠纷开始显现。作为法官,笔者从身边的案件说起,提醒消费者:贷款买车有风险,要谨慎再谨慎。轻信经销商,20万元人间蒸发日,陆先生与银行、汽车经销商签订了《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由银行向陆先生发放个人贷款用于从汽车经销商处购买轿车,贷款金额为25万元,期限为5年,按月结息。合同签订后,银行即向汽车经销商的账户上发放了25万元贷款。此后,在按期偿还了5万元贷款后,陆先生觉得每月还款太麻烦,就想将剩余的20万元一次还清。陆先生又找到了这家汽车经销商,汽车经销商让陆先生把剩余的20万元给他们,并承诺可以代为向银行还清贷款。日,陆先生将20万元打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后就以为相安无事了,哪知汽车经销商并未将钱还给银行,而是私自截留了这20万元后便从人间“蒸发”了。日,银行方面显示陆先生多次逾期还款,尚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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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及商品房建设的发展,住房制度改革及房改售房再上市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空前的繁荣。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老百姓过去的“先存款后买房”旧观念已不复存在,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这一现象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然而,做为一个新生的事物在发展进程中缺乏规范和法制理论的指导而存在诸多问题,在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其暴露出的问题也有上扬趋势,个人住房按揭市场急待规范化、法制化,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登记体系。因此为规范和保障个人住房按揭市场的健康发展,较好的防范风险,有必要对其中所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进行研究和制定措施。一、个人住房按揭的定义及特例根据《城市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以下简称按揭贷款)是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购房人在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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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造成大量房屋倒塌,个人按揭房贷面临的困境,已经痛失亲人和家园的贷款人是否仍然要担负还贷责任这给金融服务业出了个难题,也给现行法律规定的适用提出了新的思考。一、房屋按揭贷款中的法律关系“按揭”具有房地产抵押及分期还款两层含义。具体地说,房屋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购得的楼宇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处理房屋以所得价款优先偿还贷款。由此可见,房屋按揭贷款是买房人与银行之间约定分期付款的借款合同和买房人以房屋作为抵押物担保按时给银行付款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抵押合同是从合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主合同解除或无效从合同解除或无效,而从合同的解除或无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所以一旦作为抵押物的房屋损毁,则抵押合同的标的物灭失,抵押合同因为抵押物的消失而终止,但是抵押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主合同,也就是借贷合同的效力。买房人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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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根紧缩的大势下,中小企业如何拿贷款?日前央行上调准备金利率,在国家执行银根缩紧的大形势下,企业普遍大叫贷款难,然而,此时却有三家小企业竟拿到了260万元的贷款。浙江省建设银行相关人士告诉笔者,2007年,该行联合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推出了新型贷款产品——“网络联保”,可以帮助中小企业缓解金融压力。据悉,这项贷款是基于B2B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全新的风险管理理念的产品,以无抵押、利息低、获贷额度高、零门槛以及方便快捷为特点,在浙江省内的10个城市推出6个月后,目前放贷总额已超过4.2亿元人民币。具体而言,只要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企业通过阿里巴巴网站发起,并最终组成一个联保共同体(联合体)共同申请贷款,就有可能获贷。联合体内的企业风险共担,一家企业的还贷责任既包括自己的贷款本息,也包括联合体内其他企业的贷款本息,一旦联合体中有成员无法承担其自身贷款债务,其他成员将替其偿还。那么,是什么让这些企业彼此信任联合申请贷款?又是什么维系这个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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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正文第一篇: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改革中推广小额贷款的主力军,对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发展地方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只有各级农村信用社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对农户的信贷投入并保证贷款效用的有效发挥,才能真正意义上改善和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农户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立足农村、以农为本,在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创建信用户、村、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的重大改革,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简化了农民贷款手续,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实现了“双赢”的目标,较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但农村信用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约束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用的进一步发挥,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性质,与资金运营的基本原则有所冲突,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缺乏后劲。
1.贷款的安全性与农业生产的风险性相冲突。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生产方式还将继续存在下去,这 一生产方式的基本特点是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生产和生活将受到很大的影响。而对农村信用社来说, 投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是首要考虑的因素,由于当前农业生产的高风险、低收入,导致农村信用社往往会高估农业经营的风险,出现“惧贷”现象,而农户由于对市场信息缺乏了解,缺少对市场前景的判断能力,往往会低估农业经营的风险,出现“盲贷”现象,二者的矛盾将使有限的小额信贷资金难以发挥效用。、
2.信用担保方式在中国农村现有的信用体系中要保障资金安全操作非常困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贷前调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乡村党政组织的推荐、介 绍,对农户信用状况的评估也更多的是建立在感性认识而非理性分析的基础上。信誉低者偏好赖账,发展潜力小的农户对资金需求大,需求最急切,有些农户在签约前会隐瞒自己的信息。这样,农村信用社在签订贷款合同之前,并不充分知道债务人类型,同时,农村信用社在给农户发放贷款后,由于农户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贷款额度小、笔数多、户头多、工作量大,使得监督农户不要从事那些可能会使贷款难以偿还的事情显得困难,进而影响信用社收益行为,导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带有一定的盲目性。此外,由于部分地方政府的“短视”,有些地方对信用村的建立做表面文章。对农民资信的评定,把关不严,敷衍了事,结果使评出的信用等级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信用村农户贷款到期偿还率较低,甚至出现有些农村信用社对借款逾期多年的农户也发给“贷款证”的情况。
3.农民认识上的偏差,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道德风险更为突出。目前在农村,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既是“支农”的,又是“扶贫”的,是国家无偿提供给农民发展生产,还不还都无所谓。有的贷到钱后,不是用于发展生产,而是挪作他用。有偿还能力的也不主动还款。
4.小而分散的经营模式存在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模经营对商品生产者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理念,农村信用社作为市场竞争的一个行为主体,也一 样需要规模经营。分散放贷,固然是分散了一定的风险。但与此同时,贷理管理的成本也会随之大幅提升,管理的难度也会大大增加。
(二)操作方式局限,信贷队伍力量薄弱,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变味”,优势难以显现,社会效益削弱。
1.贷款目标群体选择缺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以农户自然人为对象,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不抵押、担保的贷款。一方面,农户 小额信用贷款规定发放的对象是有信誉的农户,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与农户的信誉有关。另一方面,按照农村的传统习惯和经营意识,农民较为保守,担心贷款到期无法偿还,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借款,信用社又规定原欠贷款的农户要借新贷款必须还清旧贷款本息,这样,借款的人一般都是那部分有社会活动能力的人,而那些忠厚的低收人群体缺少信贷支持,这就限制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目标群体选择空间,使小额信用贷款失去了开办的初衷。
2.贷款期限与农业生产相对较长的周期不一致。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这对于种植瓜菜等传统农业是可行的,但对于海南热带高效农业的种植,如胡椒、橡胶等长期经济作物显然不匹配,影响了小额贷款的实施效果。
3.农村信用社管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力量薄弱。从当前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情况来看,各信用社一般配备l一2名专职信贷人员,而每个乡镇农户一般都在一千户以上,多的达到4―5千户,如果按10%的农户得到小额贷款的支持,
农户最多的要达到400--500户,平均一名信贷员要负责200多户,从贷款的调查到发放,都显得力不从心,选不能满足农户的贷款需求,直接影响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开展。
(三)各方认识的“错位”,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缺乏足够动力。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面对的是千家万户,规模较小,只能解决农户一般性的生产、生活资金困难。它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是潜移默化的、长期的,很难直接快速而立竿见影地显现基层党政领导的政绩,因此,部分急功近利的地方政府领导对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创建信用村(镇)活动表现“冷淡”。同时,部分农村信用社长期贷款垒大户形成的惯性思维难以及时转换。部分信用社没有很好地正确理解开办小额信用贷款的意义,认为这项工作费时费力,畏苦畏难,不积极主动发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出现了“怕逾期、怕难收、怕超标”的“惜贷”、“惧贷”思想,以消极的态度应付上级的工作部署。贷款利率较高,也影响了农户借款的积极性。《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浮动幅度适当优惠。但信用社在执行过程中,过多考虑自身的利益,图方便管理,采取“一刀切”的做法,不管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还是其他贷款,都按上浮40% 的利率执行,不符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规定,也损害了农户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农户借款的积极性。
这些问题的出现,要求我们从自身出发,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自地区实际,加以解决规范,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走上快速、正规的发展轨道。
(一)以塑造农民信用为根本,致力于建立农户信用体系,以信用保障贷款的安全,以安全保障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
1.优化农户信息资源,建立农户信用体系。在农村,农民之间的长期交往、多次交易即重复博弈中,关于个人资信的信息已经充分外化,沉淀在民间关于个人资信的信息存量是很多的,只不过对于信用社而言,其现有的管理方式要发现这些信息显然成本过高。可以借鉴国内外小额贷款扶贫的实践经验,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村贷款中心,实现对散落于民间的关于农民个人资信状况信息的利用。村贷款中心由3―5个村干部和农民组成,并定期召开中心会议,会议内容包括督促社员按期还款、交流经验、相互激励、互通信息、提供和传授实甩农业技术、传达有关贷款政策内容。通过村中心,就可以甄别贷款人类型,剔除掉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不讲信用、违法乱纪、不讲民间道德的人,而且对农户贷到款后的行为选择也可以进行充分而有效的民间监督。这样,可以促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生或增加发放量,并为实现资金安全构筑了最前沿的第一道防线,最终可以提高信用社的经济效益。同时,农村信用社应不断完善现有的农户档案,以自然村为单位,一户一档,详细记录农户用款、还款情况,为做好农户信用评估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提供依据。这种制度安排,实际上也就是把朴素的、不太规范的民
间信用规范化、制度化,由不太正规的制度变为正规的制度,村贷款中心相当于一种过滤假信息、提高识辩率的组织安排。在这种制度框架下,通过长期交易对象的相互监督,农户和信用社之间的信息结构得以优化,信用社间接地有限介入农户生产过程,减少了信用社的成本。同时“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问题通过这些民间性制度安排也得以有效防范。
2.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推进信用村(镇)建设。传统的支农贷款的发放一般都是信用社“孤军作战”,在贷款发放的“量”和“面”上都存在极大的局限性,这也是农民贷款难的原因之一,同时也造成了农村信用社自主发放贷款与发挥地方党政组织作用的矛盾,不同程度存在着农村信用社“独 撑门面”和行政干预贷款等现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的作用,是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要环节,发挥基层党组织、村委会熟悉农户情况的优势, 在贷款目标群体的选择上,以支持农民奔小康为目标,对那些忠厚的低收入群体给予适当支持,增强“造血”功能,通过村贷款中心,对农户的信用情况进行评 定,并以此作为核定贷款限额的依据,这样做,客观上要求基层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干部要贴近农民,熟悉农民,了解农民的疾苦,与农民打成一片。同时,也要求农民群众充分依靠党支部、村委会,与他们保持联系,有困难及时向他们反映,使信用社、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农民紧密联系,极大地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逐步加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必将产生农民增收,信用社增盈的效果,促进信用村(镇)的建设,也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和先进文化的建设。 。(二)以农业生产的基本规律和农民的实际需求为立足点,不断丰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操作方式。
1.贷款期限要与贷款用途相结合。农村信用社要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深入农村及时了解农户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不同的贷款用途、农作物的生长周期,科学合理地确定贷款期限。
2.建立农业信息预测体系和贷款保障机制,有效地防范贷款风险。由于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影响,农业是一个低收益的弱势产业。自然灾害是不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市场风险存在着许多人为因素,要由地方政府、农业部门和信用社建立农民信息中心,通过增加对农民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增强对市场的分析、预测功能,为农民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通过信息咨询和市场价格的调节,加强农民对市场的认识和了解,种什么、不种什么,由农民自己来决定,不能采取行政化的手段强制农民,更不能采取垄断经营的手段侵害农民的利益。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增产义增收,贷款的偿还也得到保障。同时,地方政府要从农业发展的高度和从农民的利益出发,与农村信用社共同出资建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险基金,以解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的补偿问题,确保农民增收和信用社发展。
3. 进一步完善信贷服务网络。农村信用社既要为广大分散的农户提供信贷服务,方便农民借贷,又要讲求经济核算观念,尽量精简人员,这就对农村信用社的服
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量大,需要农村信用社一方面要减少内勤、增加外勤人员,并通过实行客户经理制,加大对农户贷款的营销力度;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村委会的作用,并发展培养农户联络员,吸收农村社会中有影响力的人员帮助信用社发展业务,逐步形成县、乡、村、组各层次都有农村信用社信贷服务人员的服务网络体系。
4. 理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外部政策环境。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农村信用社的性质、职能定位,使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在法律保障下正常开展。二是理顺农村信用社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政策环境,对农村信用社办理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免征营业税,通过这种机制鼓励农村信用社增加对农户贷款的投放;三是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减少资金占压,增加支农资金供应。
以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注入活力。
(五)三、结语
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及创建信用村(镇)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通过过细的工作,经过艰苦的努力,不断推进这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作出新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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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办理流程
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办理流程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担保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根据农户生产经营的特点专门开发的产品,是农村信用社的特色产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适用对象范围具有农村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业务办理流程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即一级户、二级户、三级户)。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农户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农户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巴彦琥硕信用社朱维扬日
第三篇:浅析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及催生小额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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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及催生小额信贷 作者:鄢川源
来源:《新农村》2014年第19期
摘 要:随着信用社贷款风险防范意识的进一步加强,贷款内控的不断完善,担保贷款在贷款构成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高,成为信用社防范贷款的一种最主要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仍有少部分信用社在办理担保贷款有关手续时,贷款担保知识欠缺,存在违规担保,无效担保,使信用社贷款担保流于形式,存在潜在信贷风险,极易产生新的不良贷款损失。本文从几方面探讨了这个问题。
关键词:联保贷款 管理制度 信贷风险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忽视对保证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未按《担保法》有关规定,把不能作为保证人的如政府机关及部门、学校、医院等行政职能部门、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未经授权的企业分支机构充当保证人。由于保证人主体资格不合法,形成无效保证;忽视对保证人是否具有代为清偿能力,即保证人是否具有经济实力的审查,由于保证人没有经济保证能力,从而形成担而不保;借款人互相保证和连环保证,由于贷款风险并没有因此而减少,最后造成谁也不保,使担保流于形式。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信用社未约定保证期间,贷款到期后未能归还贷款,信用社在六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丧失了保证时效,使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贷款形成风险。
二、应采取的对策
1.加强信贷员的培训学习,提高信贷员的业务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增长业务水平,使每一个信贷员有能力发现工作中的失误,能控制和化解操作风险,防患于未然,把担保贷款的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2.健章建制,用行之有效的,操作性强的信贷制度管理人、约束人;规范担保贷款审批的操作程序,实行贷审分离制度,贷后检查制度,抵押物的专门保管制度;明确担保贷款在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发放、管理、收回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做到责任明确,控制风险。
3.加强贷款保证人的资格审查,杜绝无效担保现象发生;对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应视同贷款人一样审查,确保保证人有能力代为清偿到期不能归还的贷款。 通过对联保贷款管理情况的调查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农信社联保贷款还需要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三、规范运作,切实防范贷款风险的对策
1.严把信贷管理,确保贷款担保的有效性
农户联保贷款是建立在以农户信誉作保证和相互担保基础上的贷款,解决了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额度较大的贷款需求。因此,在对联保农户的选择上,一是要选择诚实守信,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有一定经济项目的农户;二是要向农户说明联保的法律责任,宣传法律知识,为以后工作争取主动;三是农村信用社必须做好贷前调查和市场预测,对贷款用途、生产经营的项目做一些分析、论证和预测,注重贷后的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
2.优化营销管理,促进增效抑险
2.1因地制宜,避免出现对联保贷款额度上搞“一刀切”
农联社对信用社在联保贷款实施办法上,要结合各乡镇经济特点提出指导性要求,不能盲目地定任务下指标,要根据各地农户经营特点和守信情况,合理确定联保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保持联保贷款市场活力,发挥支农效益。
2.2积极探索农户联保贷款营销方式
将发放农户联保贷款与创建农村信用工程结合起来,在建立农户资信评级与资信数据库工作的基础上,对部分信用程度较高,贷款联保风险小的农户,可采取在贷款额度上适当放宽,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逐步引导农户建立诚实守信意识。而对那些信用等级差、贷款风险大的客户,信用社可探索建立政府牵头的农户联保基金。对信用社的联保贷款,各地政府要根据贷款额度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配合信用社开展工作,降低信用社信贷资金风险。
3.建立完善的联保贷款风险防范预警机制
3.1要改变以往“重贷轻管、重放轻收”的粗放经营模式,对小额农贷的发放不仅要进行贷前调查,而且还要进行贷后跟踪,及时发现资金运用中存大的问题,对违背贷款合同或投资有较大风险的要立即强制停止使用资金。联保不仅要规模,而且要效益,不仅放得出,还要收得回,不仅农户满意,而且信用社也得满意。
3.2要严格规范贷款操作程序。评定信用户不能走过场,农户经济档案一定要真实、统
一、规范,贷款合同、借据必须填写正确,手续合规、完善。
3.3要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对联保贷款的还款能力在组建联保小组时要严格把关,对贷款管理风险防范重在严格贷款操作程序和“三查”制度的要求。
3.4逐步完善信贷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户联保贷款发放程序,使农户联保贷款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四、催生农信社小额信贷生命力
小额信贷以“一次评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自身灵活特色和广大农民的信贷需求相适应,以其顽强的信贷生命力,在广大农村正逐步生根发芽,遍地开花,发展壮大,因此普遍受到了广大农户的认可和欢迎。同时我们认识到,小额信贷不仅是一个单一的信贷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客观上对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推动农民奔小康,推动新农村建设的进程起着作用。那么,如何进一步做好小额信贷管理,从而更催生农信社小额信贷生命力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去思考:
1.小额信贷的自身特色
1.1小额信贷解决了农户贷款难实际问题
小额信贷手续简单,减少了不必要的一些中间环节,以往农户农业投入,急需资金时往往借助存单质押贷款,而在农村要让一些农户借存单是一件特别棘手的事情。借不着,就错过了贷款的机会,耽误了大好农时。即使投亲靠友,东奔西走,好不容易借着了,还得信贷员去亲自验资,存单人还得亲自到场签字,手续较复杂。而小额信用贷款省去借存单的劳苦,同时贷款程序较简单。
1.2小额信贷培养和强化了农户的信用意识,培植了信用土壤,这正是小额信用贷款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原因和依靠之一
小额信用贷款在解决农民急需资金之时,在其真正得到实际方便和客观收益的过程,也同时是信用在其中的实践和磨练过程,从而最终形成一股强大的无形的信用力量,即转化成“自觉意识”,来完成一次又一次的借款、还款过程,最终实现“社农双赢”的目的。
1.3小额信贷弱化了风险
由于小额信贷具有额小、分散的自身特色,使贷款由批发转向零售,风险因此由集中转向分散,通过有效的管理,即使单一贷款出现了一定的风险也不能动其全身,出现系统性风险。再者由于农业贷款的周期性特点,农民增收潜力在逐步得到增强,这种贷款往往也能通过一定的时间得到“起死回升”。
2.小额信贷的管理
2.1充分利用利率杠杆的指导作用,培养优质客户群
在继续坚持对入股的农户实(好范 文站推荐:)行一定程度的利率优惠外,对那些重合同、守信用、按时结付利息、到期及时偿还本息的农户,个体户和个体私营企业这些优质客户群,采取“区别对待,利率择优扶持”的小额信贷营销战略,以打造一批精品客户为工作目标,让他们在其中起到一
种小额信贷引领作用,创造一种与客户难以割舍的相互依存关系,达到净化农村金融市场运作环境,促进小额信贷良性循环的信贷效应。
2.2形成一套系统小额信贷运作体系,方便客户
可以让联社客户业务部触角向下延伸,在人员密集、经济发展快、信贷需求旺盛的村、镇专门设立信贷分部,同时肩负审批、转账放款的职能。联社可以给信贷分部一定的信贷额度,同时肩负贷款“包放、包收、包效益”的信贷责任。这样附近有信贷需求的农户,可以就地申请,信贷分部也可以就地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就地转账放款。这样信贷分部就可以充分满足客户的信贷需求,同时也可近距离贴近客户,提升信用社是农民身边的银行,联系三农最好的纽带作用。
2.3进一步简化信贷手续,缩短贷户等候时间
坚持实行“集储蓄、信贷、粮补、合作医疗”功能一卡通,信贷分部在登记好农户开卡账号,坚持边核定、边发放的基础上,贷款办完资金自动上折,农民依托综合网络平台,随时、随处根据需要,随用随贷,周转使用,这样农民就可以把信贷资金像对待自己存款一样,自由享受自己支配的便利,从而达到稳定老客户、挖掘新客户、抢占新市场的目的。
2.4贷款期限适当延长,充分满足客户信贷需求
立足农业实际,根据农业生产周期性的自身特色,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小额信贷在农业贷款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而农业具有季节性特点,现有的短期贷款很难适应农业自身的要求,而形成的倒约换据也人为加大了信贷人员的工作量,浪费农户的劳动时间,导致农户多有抱怨,在小额信贷管理中,适当增加中长期贷款也就成为一种内在的趋势。
[1]潘虹竹.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研究[m].硕士学位论文,2014,(5).
[2]焦瑾璞、杨骏.小额信贷与农村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
[3]张鸣轩.完善农村小额信贷工作的若干思考[j].现代金融,2014,(1).
第四篇: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之间的区别
快易贷指出小额贷款组织与农村信用社的差异:
1、业务范围不同,试点设立的小额贷款组织结构业务单一,只能提供贷款服务,农信社业务范围较广,可以提供存款、贷款、票据、结算、代理等服务。
2、机构性质不同,试点设立的小额贷款组织是商业性的机构,拿自己的钱投资,只发放贷款,不吸收存款;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机构,发挥着金融机构的中介作用。及吸收存款业贷款出去,还可以使用由人民银行提供的支农再贷款。
3、贷款对象解读不同,小额贷款组织主要是农户、小镇居民、个体工商户,为农村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而农信社可以为城乡居民提供不同额度的贷款。
4、贷款的利率不同,小额贷款组织实行市场化利率,灵活确定贷款利率;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实行浮动区间管理。最大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贷款下浮幅度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
5、贷款的发放要求不同,小额贷款组织主要提供的是信用贷款,不强调担保或是抵押品,有时甚至可以无抵押品,农村信用社为部分农户提供小额信用贷款,对企业和超出信用额度的农户都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和抵押品。
第五篇:关于xx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的调查
关于xx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的调查
一、调查的背景和目的: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逐步探索而成的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贷款方式 ,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它的普遍推广 ,对解决农民贷款难、促进农民增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进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立足农村、以农为本,在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创建信用户、村、镇活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这一做法简化了农民贷款手续,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帮助农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实现了“双赢”的目标,较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为了更好的了解农民的需求,更加有效的实施惠农政策,我社在上级领导下,开展了我市信用社小额贷款发放情况调查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我们深入农户家中了解情况,从中得到第一手资料,为以后的工作提供更多的帮助。调查情况以下:
二、调查内容:了解我市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发放情况。
三、调查对象一般情况
我在去年12月在xx镇黄家村走访了五个农户,从调查情况表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比较宽广,额度适合,程序简便,贷款证
发放率达到80%以上,基本上能够满足农户生产发展需要。但是也有些农户反映到信用社贷款难度大的问题。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四、贷款难的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环境不佳,诚信度不高。一些农户受欠贷大户的影响,还贷时相互看齐的跟风心理也是信誉下降的重要原因。加之部分地方政府欠债较多积重难返,无法给辖内农户以正确的信用引导,起到表率作用。近年来,信用社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简化了手续,凭农户贷款证发放贷款,得到了广大农户的拥护。但是,个别农户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产生了一种错误认识,认为这些贷款是国家拨下来的,不要白不要,有的借去之后,就不再偿还,把小额农户贷款作为国家民政资金对待。据统计,近几年该社发放小额农户贷款按期收回现金不到60%,结息、延期、换据的人多,还本的人少,特别是3000元以上的大额贷款中能到期按时还本的人更少,给贷款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
2、自借他用,私借公用借款多,债务难以落实,影响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近年来,帮助他人贷款的现象比较多,有的贷款户借用他人贷款证套取贷款,特别严重的是私借公用的贷款多,造成债务不落实。有的乡村干部为缴纳税费,为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本人或家人的名义贷款,归公家使用。据统计,全县私借公用的贷款385户1416笔,贷款金额4146万元,由于集体经济不足,根本没有偿还贷款的来源,这些贷款不但本金无法偿还,就是利息也是长期拖欠。至
今全县共拖欠利息达315万元。严重影响到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也挫伤了信用社放贷的积极性。
3、担保抵押跟不上贷款需求,造成贷款困难。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除个别农户外,绝大部分户维持普通的农业生产的需的资金越来越少,凡没有老欠贷款,信用社都完全能够满足农户普通生产的资金需求,主要是从事规模种养大户,他们无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同时规模项目贷款的高风险也制约放款的积极性,如绿丰果业公司2014年至2014年先后在信用社贷款200余万元,该项目已出现了很大的风险,至今贷款本息未还。根据贷款政策要求,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外,所有贷款都必须办理有效的担保抵押手续,否则要追究经办人责任,而农户一般均难以提供可抵押的有效物品,资金需求与信贷政策之间的矛盾难以解决。
4、贷款抵押物评估手续繁琐,评估登记费用过高。如房产抵押贷款必须在县级房地局办理评估登记手续,而县房地局目前没有房产评估机构,要通过衡阳市评估公司评估,手续繁琐。同时评估登记费用过高,目前,各项费用加起来达到了7.5‰,贷款户负担加重,影响到还款的积极性,信用社的收贷难度大,只有拒绝发放,以致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影响县域经济的发展。
五、对策和建议
(一)对农户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和合理限额
一是在坚持科学评定农户信用等级和核定贷款额度的基础上,评定信用户之后要定期年检,考虑到工作量的问题,可以边调查、边发
放、边年检,减少信用社的工作压力。二是要合理利用抵押、质押、担保等方式发放贷款。要根据贷款户的经济状况、信用程度核定贷款额度,对农户一级信用户,信用贷款最多掌握在3万元以内,超过限额的贷款必须实行担保抵押,并且要完善手续。
(二)纠正认识偏差,防止短期行为
在贷款到期后尽量做工作收本收息,除特殊情况办理延期、换据外,原则上不予办理,以维护贷款期限的严肃性,防止换据手续缺失,造成贷款失去法律效力。同时必须坚持原则,利息不能随意少收,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可以有多少钱还多少本金和利息,通过连本带利的方式逐渐收回,对无故扯皮的,必须通过法律等手段强制清收,让其得不偿失。
(三)加强贷款管理,落实好“三查”制度
一是贷前调查要重点放在对贷户品行、道德、经营能力等方面,对平时喜好打牌赌博、用钱大手大脚、家中资产不足的农户必须从严控制。二是对亲戚成员突然群体性贷款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到农户家中调查,征求家庭成员意见,阐明政策,了解清楚后再发放,防止贷款垒大户。
(四)动员广大群众,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一是宣传上要加大“有借有还,按期归还,谁借谁还,不得拖欠”的宣传,同时还要注重对顶名、帮忙贷款危害性的宣传,积极消除一些社会负面影响。二是地方政府和涉农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能随便干预信用社的贷款发放,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时立足当地实际,不
能一轰而起,要根据农民的承受能力,市场前景,科学地规划项目和确定投资渠道。同时政府要在群众中树立信用形象,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防止信贷风险,以诚信推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五)简化手续,减少评估登记费用,减轻农民群众的经济负担
可按照建设部等六家联合文件的要求,只要借贷双方协商认可的价格,房地局不再进行评估,只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减少评估环节和评估费用。
(六)推行新的贷款方式,实现了农村信用社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双赢”效果
1.树立了农村信用社新形象。各信用社在推行小额农贷过程中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进一步了解了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宗旨、业务范围、贷款程序。同时,进一步赢得了地方党政部门的支持,改善了农村信用社的外部环境。
2.强化了贷款行为约束。各信用社向农户发放“联系卡”、“监督卡”,不仅公布了信用社的举报电话,还公布了人民银行和地方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举报电话,鼓励农户举报违反利率政策和行业不正之风,形成了一个较为广泛的监督网,信贷人员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时时处处受到监督和约束,过去屡禁不止的“吃、拿、卡、要”刁难借款人等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减少了,整个信贷队伍的工作作风焕然一新,农户贷款十分顺利。
3.缓解了业务面广与信贷人员不足的矛盾。由于针对农户建立了经济档案,进行了信用评估,按照信用等级核定了贷款限额,简化了
贷款手续,减少了贷款的风险,信贷人员从繁琐的手续和环节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信贷员不足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同时,信贷员也有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开展送信息、送科技工作,提高了综合服务水平。
4.推动了贷款营销,加大了支农力度,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营效益。一是贷款方式的改进和服务的改善,使广大农户对农村信用社的看法转变了,农民生产生活需要资金时首先想到的是找信用社解决,民间借贷现象大大减少,信用社贷款营销空间增大,贷款业务规模扩大。二是加大了支农力度,支农贷款投放占各项贷款的80%以上,有力地支持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三是推行小额农贷,较好地运用了资金,资金安全系数增加,小额农贷到期收回率达到90%以上,农村信用社效益回报率增长,经营效益明显改善。
六、调查体会
农村信用社如何既承担起为“三农”提供全方位信贷服务的重任,又能保证其信贷资产实现良性循环,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近年来,驻马店市农村信用社将过去抵押担保贷款改为农户信用贷款,大力推行“信用村”、“信用户”评审工作,实施靠信用放款的支农政策,有力地支持了农户对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促进了全市农村信用社存贷业务的迅速发展,对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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