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担保人到期已经5年和担保人还有关系吗

||法援热线:400-056-8118>>>>>>正文作为担保人,你知道自己有多大风险吗?
  在生活中,会有很多人碍于情面、关系等问题,为他人提供担保,这时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因此,本文提醒各位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面临的重大风险。成都债权债务律师杨凡,为您提供成都债权债务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在生活中,会有很多人碍于情面、关系等问题,为他人提供担保,这时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因此,本文提醒各位在担保前,考虑一下自己面临的重大风险。  一、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受到的损失应得到怎样的赔偿?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二、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怎样承担责任?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三、如当担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债务人和债权人却恶意窜通侵吞担保物,此种情形下担保的效力如何?担保人的权益该如何保护?  按照《担保法》第30条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四、担保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五、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具体的保证责任该如何确定?  按照《担保法》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六、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期限?如果让担保人无限地承担担保责任似乎不公平?提供担保的保证期间应如何确定?保证期间的届满,会产生何种法律效力?  保证期限属于担保法中非常复杂的一项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后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  七、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担保的债权债务发生转移,担保人是否仍负有保证责任?  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有约定,依照约定。  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担保的债务转移,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八、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更多成都债权债务法律咨询,请拨打杨凡律师电话:本文首发于智飞法律网,原文地址:,转载须注明出处,侵权必究。发布百科律师介绍:&  个人简介:杨凡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系四川最知名的几家律师事务所之一&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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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在担保人担保下向债权人借下巨款,并以房产为抵押,现债务人在合约期内已无法尝还余款,其所有财产包括用于抵押的房产被法院拍卖用于尝还其他人的赔款,那么那余款该向谁追付?
我被骗帮人担保,但现在债务人已被逮捕,已进入刑事侦察阶段,债权人一直跟着我要还钱,我也知道,担保要承担责任,但我也被骗了很多钱,我也是受害人。债权人一直跟着我,影响我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我报警也没有用,警察也叫他们走法律渠道,但债权人就不走法律渠道,就是要跟着我,我应该怎么办?谁能告诉我?谢谢
我帮人做了担保(200W),现在债权人起诉了债务人和担保人(我),现债权人有不动产3000W!
我的担保物为一个门面的买卖合同(请问买卖合并能作为担保物吗)!并且有连带责任!关键的问题是现在债权人不申请法院执行债务人的不动产。。而是直接来追究我担保人的门面和财产。。这样做合法吗。。不是应该在债务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强制执行我的财产吗?在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查封我(担保人)的财产之前,我已经把财产全部转移了到我女子的名下(已满18岁)!我们是在
亲戚做生意缺乏资金周转,找到我向朋友借了50万元,并由我做了担保人签了字,并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半年后,亲戚做生意失败,无力偿还债务逃逸了,朋友要求我偿还50万元,可我根本就偿还不了,现在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用我家的房子抵押,法院封了我家的房子,请问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
债务人出逃,多次追讨无果,债权人可否以所欠款数占有对方居住的房间(该债务人住的是父母的房子,结婚婚房,老婆尚未离婚)?
无还款期限的借据,是逐月付息,由于债务人没按时付息,债权人向债务人催讨本息,并且债权人电话给担保人要求担保人帮助向债务人催讨本息,此行为是债权人对担保人主张过权利吗?主张过权利的事实存在吗?帮忙解答下谢谢
无还款期限的借据,是逐月付息,由于债务人没按时付息,债权人向债务人催讨本息,并且债权人电话给担保人要求担保人帮助向债务人催讨本息,此行为是债权人对担保人主张过权利吗?帮忙解答下谢谢
孩子大学时的同学,其公司资金困难向我们借钱五万元,说2010年底换两万,2011年还余下的三万。我们想,一要债务人写借据,二请债务人的父母做其担保人,在债务人一旦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量还款时,由担保人按时按量还款。请问可否?还需注意什么事情?谢谢指点! 我是刚刚注册的,只有25分,都拿出来啦!只好谢谢指点了,谢谢!
债务人跑了,债权人诉两担保人到法院,法院调解:一个担保人愿意还款,我是另一个担保人,调解过程我不在场,过一段时间法官找我说你签个字,是程序跟你没有什么关系,现在这个担保人又跑了,他是退休教师与债务人是父子,法院 执行我和他的工资,我好冤啊,我怎么办,谢谢。
债务人离婚后,联系不上债务人本人,但其配偶有工作单位,能够找到他,借条所写的时间是离婚前的日期,请问能否追究债务人配偶返还所欠款项及所欠的利息。必须提供哪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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