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再签第三次世界大战合同时,工作地点有变动范围不具

工作开始时签了1年期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合同,一直工作,公司安时交纳保险,现公司安排其他工作我不愿意_百度知道
工作开始时签了1年期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合同,一直工作,公司安时交纳保险,现公司安排其他工作我不愿意
现公司安排其他工作我不愿意去,到期没有续签合同,公司安时交纳保险,怎么办,一直工作,公司要开除我工作开始时签了1年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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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续签就没问题了,一个是没续签没有和你本人说但是还让你上班,那么就是想默认续签,那么你从事的应该还是原来的工作,你要和他们谈的就是赔偿问题,你即是要真的被辞退先让单位给你把合同补了,怎么个赔偿法,这个之后是证据;第二就是如果开除,一般是工作半年赔偿半个月的工资首先合同到期是需要提前一个月和员工协商续签的问题,如果不续了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时间进行赔偿;你现在有两个问题
是安排的同样工作,地点比原来的要远
劳动合同上面有工作地点,没有写么?如果没有标明的话,那单位除了没有和你续签之外就没什么错了,属于钻空子了
合同上标的是XX市,原来的专柜没了,安排我们去另一个商场专柜,比较远,近的商场我体形胖商场不让进
如果我不去,能不能和公司要求补偿,如果能,标准是什么?
哦哦,那没办法了,你只能针对没续签这个事情求赔偿,那你就不能让单位给你续签先,单位给你缴纳保险了,你可以打出社保证明,这样和合同一对比,就能之后一年后没续签,并且现在还辞退,你可以要求赔偿两部分钱,具体的你就和单位协商
现在公司没有明确辞退,要求我去安排的较远的商场,说如果我们不想去,可给我适当补偿,解除合同,标准是我们原来保底工资2000X工作年限
我们平时每个月还有一些加班费
哦,那你单位做的是对的,也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上面一般都写工资多少,一般情况下都是求个平均值或者是底薪
我还能要求没续签合同给补偿吗
必须可以啊,这个是他们的失误,可以多给你一个月的工资
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过了呢?老板还推荐我们去他朋友公司的店里😪
这个问题是你和单位协商的,怎么说呢,其实工作就是好聚好散,最好还是别太红脸,也许将来你还回来呢,或者也算是朋友,只要没有太对不起你就没什么必要了,老板感觉对你也挺好的,给自己一条后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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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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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约定了工作地点,未满试用期,公司以变动工作地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_百度知道
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约定了工作地点,未满试用期,公司以变动工作地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这样是否合理?公司是否需要提前30日通知并给予一个月工资补偿现在还在试用期内,就说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理由是部门调动到外地去,我不愿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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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基本上是正确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特别提醒,你就不来的话。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交接清单,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40,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看我以上回答;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就看其操作过程是否合法了,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按时上班,应该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46条规定。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分三种情况,你可以去查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如果不按时支付,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请看《劳动合同法》第35,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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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耐心解答,好详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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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以裁减人员,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30日过后给你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单位如果要解除你就要给你一个月工资或者提前30日通知你,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你的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来看的话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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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你总共获得也是1,这样你总共将获得1您好、提前30天通知你。2,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5个月工资,并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1!如果单位以需要更换工作地点,并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因为你工作不满6个月),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况、不用提前30天通知你,而你不同意为由解雇你,应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述的.5个月工资,但是向你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代通金。此时单位由两种方式处理,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合理。这属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说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调岗或者你不同意调岗也算),用人单位应该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是,既然你在试用期,要防止单位利用试用期不合格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1、搬迁属于重大变化,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综上,企业这么做不违法。
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补偿你损失机构可。试用期是提前10天告知,和直接给你10天的补助是俩者选择一个不是都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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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第三次合同吗?_百度知道
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第三次合同吗?
1后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但是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到期.1,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单位有权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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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补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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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了。但未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你可理直气壮的提出辞职走人,是公司违法,于你有利,则是从新确立了劳动关系、继续支付工资,但仍继续工作
我就是做人事的,主动辞职没什么补偿。但是公司不签合同是违法的,按照每个月双倍工资进行补偿,或视为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这个问题有个关键点,第一年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的原因是你主动提出不要再签合同还是你要求签合同但公司不接受和你续签合同?(1)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是你不签合同的,那没有补偿(2)如果公司是不接受和你签合同的,可以要求补偿每个月双倍工资进行补偿,或视为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新劳动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是自己提出辞职,也可以有双倍工资的补偿吗?我现在遇到的是,我在单位刚做人事工作,就有人提出辞职,所以对劳动法或细则一巧不通,学习中。
我也是做人事的,大家多交流!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号)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因为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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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是安徽省,现在员工所在超市签订的合同到期了,如果改到另外的超市,员工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是安徽省,现在员工所在超市签订的合同到期了,如果改到另外的超市,员工不同意,是否可以调动?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近7年,劳动合同是由第三方公司签订的,现在合同未到期,公司要求换一家第三方公司重新签订合同,这样算违法吗
我与1家公司工作了4年,以前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要求我签另外1个外包的合同,否则就算自动离职。请问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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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此输我在一家超市上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今年12月6日合同到期。现在超市面临着倒闭,如果12月6日之后公司不续约,公司倒闭后我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入您的问题,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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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单位工作9年,共签订3次劳动合同,一次三年,现在合同到期了单位不在和我续签合同,我该怎麽办,我想要求单位和我签无固定合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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