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剑民,陆永熙会计师新生代签证移民事务所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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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6)
广聚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96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10 名董事参加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2012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报酬。
利安达会计师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合并后,原利安达深圳分所的所有审计、验资等注册
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将转由中瑞岳华继续承办。
会议决定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2 年财务报告
审计和内控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 5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25 万元。公司聘请黎剑民、陆永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聚香
港 2012 年财务报表的费用为港币 8000 元。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广聚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19:14 交易所 
  公告日期:
  股票代码:000096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10 月 18 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10 名董事参加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 10 票同意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 2012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报酬。
  利安达会计师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合并后,原利安达深圳分所的所有审计、验资等注册
  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将转由中瑞岳华继续承办。
  会议决定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2 年财务报告
  审计和内控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 5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25 万元。公司聘请黎剑民、陆永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聚香
  港 2012 年财务报表的费用为港币 8000 元。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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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王建彬
  董事长
  仍被“两指”调查
  公司副董事长徐政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丽红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伶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是 √ 否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80,188,934.11
  1,989,784,859.67
  -0.48%
  归属于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796,864,724.25
  1,809,034,015.18
  -0.67%
  股本(股)
  528,000,000.00
  528,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0.67%
  比上年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83,096,201.01
  -7.69%
  795,153,371.70
  -28.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439,757.97
  -31.04%
  21,511,323.86
  -32.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610,641.75
  -56.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087
  -56.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8
  -31.04%
  0.0407
  -3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98
  -31.04%
  0.0407
  -3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58%
  增加0.28个百分点
  1.19%
  降低0.6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2%
  增加0.27个百分点
  0.99%
  降低0.05个百分点
  母公司报表数据追溯调整情况的说明
  2011年末,本公司对深南燃气的持股比例由100%下降为4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规定,对上年同期母公司报表(日资产负债表及月份利润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67,785.8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410,404.7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136.2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6,346.45
  所得税影响额
  -285,288.94
  3,561,419.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重述前
  重述后
  1,477,203,849.82
  1,475,207,481.43
  资本公积
  357,491,063.69
  357,833,502.26
  盈余公积
  297,223,928.72
  298,129,609.56
  未分配利润
  465,017,145.21
  461,772,657.41
  投资收益
  57,192,187.72
  50,324,976.58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2,77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深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87,019,468
  人民币普通股
  287,019,468
  深圳市深南实业有限公司
  14,566,685
  人民币普通股
  14,566,685
  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公房经营管理事务中心)
  9,272,221
  人民币普通股
  9,272,221
  张少芬
  1,3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15,000
  苏文明
  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
  677,600
  人民币普通股
  677,600
  傅少俊
  586,600
  人民币普通股
  586,600
  颜创宏
  5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80,000
  翟健坤
  570,729
  人民币普通股
  570,729
  陈志坚
  488,558
  人民币普通股
  488,558
  股东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深圳市深南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构成关联关系。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行动人。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变动幅度
  原因分析
  预付款项
  18,073,707.24
  109,366,950.60
  -83.47%
  主要系本期将预付土地款转入存货(开发成本)所致
  应收股利
  20,865,000.00
  100.00%
  系本期应收妈湾电力2011年分红款余款
  其他应收款
  2,993,854.69
  1,825,215.80
  64.03%
  主要系各油站在途资金增加所致
  119,300,132.27
  28,970,239.03
  311.80%
  主要系本期将预付土地款转入所致
  应付账款
  504,466.95
  108,093.58
  366.69%
  主要系本期应付购油款增加
  应交税费
  2,585,903.49
  5,159,607.00
  -49.88%
  主要系本期缴纳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所致
  应付股利
  45,431,371.66
  26,307,082.48
  72.70%
  主要系本期应付2011年度大股东分红款
  变动幅度
  原因分析
  销售费用
  23,442,963.52
  57,998,207.41
  -59.58%
  主要系上年同期合并深南燃气数据而本期不再合并所致
  管理费用
  24,936,955.53
  36,557,664.85
  -31.79%
  主要系上年同期合并深南燃气数据而本期不再合并所致
  财务费用
  -8,995,178.32
  -5,583,764.41
  61.10%
  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1,365,075.96
  -186,000.96
  -633.91%
  主要系本期收回以前年度的应收账款,并冲回全额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5,847.54
  -1,195,040.80
  127.27%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投资收益
  14,109,148.43
  56,419,261.28
  -74.99%
  主要系联营企业投资收益下降以及上年同期减持股权盈利而本期未减持所致
  营业外收入
  573,623.72
  431,972.19
  32.79%
  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120,974.11
  735,899.44
  -83.56%
  主要系本期深南燃气不再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10,641.75
  10,585,967.30
  -56.45%
  主要系上期收深南实业款项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44,632.68
  -74,366,598.50
  129.24%
  主要系上期支付购地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204,798.03
  -6,209,764.68
  -112.65%
  主要系本期支付2011年度社会公众股分红派息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为对公司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以下简称“管理层”)进行有效长期激励,非流通股东将其实施对价安排后持有的股份中不超过5%的股份(即:不超过非流通股东实施对价安排后所持有公司股份×5%),分三年出售给公司管理层,出售价格为实施时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该股权激励计划需要履行有关批准程序。
  长期有效
  公司股改后,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陆续出台了对国有控股公司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新规定,与股改期间的政策差异较大,股改方案中的股权激励计划暂时无法实施。鉴于上述承诺尚未实施,广聚集团将17,152,000 股,约占总股本的3.25%的广聚能源股份锁定。
  发行时所作承诺
  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聚集团于本公司上市前向公司出具《不竞争承诺函》,承诺现有的正常经营或将来成立的全资、持有50%股权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实质上受其控制的公司等,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并承诺如广聚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广聚集团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本公司234,219,46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聚集团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本公司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 5%及以上的股份,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同时承诺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出承诺
  是 否 √ 不适用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最初投资成本(元)
  期末持有数量(股)
  期末账面价值(元)
  占期末证券总投资比例(%)
  报告期损益(元)
  7,679,749.24
  76,000
  7,810,520.00
  24.75%
  130,770.76
  3,564,848.23
  36,000
  3,732,120.00
  11.83%
  167,271.77
  3,095,987.12
  30,000
  3,234,000.00
  10.25%
  138,012.88
  122752
  2,752,959.09
  25,000
  2,788,750.00
  8.84%
  35,790.91
  2,462,274.43
  23,000
  2,552,540.00
  8.09%
  90,265.57
  2,294,633.19
  23,640
  2,403,715.20
  7.62%
  109,082.01
  1,911,455.21
  17,340
  1,927,167.60
  6.11%
  15,712.39
  122918
  1,876,167.78
  18,060
  1,890,340.20
  5.99%
  14,172.42
  122921
  1,112,556.61
  12,000
  1,305,960.00
  4.14%
  193,403.39
  985,402.95
  10,000
  1,011,000.00
  3.2%
  25,597.05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2,948,419.31
  2,900,740.00
  9.19%
  -47,679.31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2,538,004.95
  30,684,453.16
  31,556,853.00
  3,410,404.79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不适用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公司进行债券投资和申购已经董事会批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时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收益341.04万元,占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12.08%。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 不适用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是 √ 否
  副董事长签署:徐政军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编号: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 10月1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10名董事参加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10票同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报酬。
  利安达会计师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所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合并后,原利安达深圳分所的所有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将转由中瑞岳华继续承办。
  会议决定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2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5万元。公司聘请黎剑民、陆永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聚香港2012年财务报表的费用为港币8000元。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096 股票简称:广聚能源 编号: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时间:2012 年11月15 日(星期四)上午10:30
  5、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三道天利中央广场22 楼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7、出席对象:
  (1)凡于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与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报酬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号)。
  三、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2 年11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00&#,亦可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广场22 楼
  四、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提案的具体内容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天利中央商务广场22 楼
  邮 编:518054
  联系人:赵国栋
  电 话:;
  传 真:;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卡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 议 事 项
  表决情况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审计报酬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二年十一月 日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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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能源(000096)公告正文
广聚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
股票代码:000096股票简称:广聚能源&编号:[号
&&&&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11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投资设立汕头市广聚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汕头市广聚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兴办实业。国内贸易。房地产开发。加油站、加气站、天然气、石油液化气、公共交通运输、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项目的筹建。
&&&&二、&关于肖剑同志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肖剑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对肖剑同志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三、&关于决定2010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定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年度审计单位,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报酬。经董事会审议,确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审计报酬为73万元。
&&&&公司聘请黎剑民、陆永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聚香港2010年财务报表的费用为港币8000元。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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