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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商总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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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商总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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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 为了进一步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活动,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现将申报国家工商总局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企业范围和条件
&&& (一)已公示的山东省“守重”企业,公示时间满五年以上,并符合有关条件的可自愿申请参加工商总局2014—2015年度“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 (二)已公示的工商总局“守重”企业,如继续申报工商总局年度“守重”企业公示的,可参加此次公示活动。放弃申报的,不再保留国家级荣誉称号。
  (三)申报参加工商总局“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当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七年以上、实行资质管理的企业应当具备一级以上、同行业领先、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且在企业和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合同行为、合同履约状况、经营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
&&& 二、申报程序及提交材料
&&&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企业自愿向工商机关申报。由市工商局负责统一向同级人社、环保、人行、住建、安监、质监、税务、食药、海关、法院、仲裁等相关部门进行函询并审核后,登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在线进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录入并保存。
&&& 申报软件系统网站:
&&& 需提交的书式材料:
&&&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的《工商总局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 (二)加盖企业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 (三)新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省工商局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
书式申报材料需一式两份。
&&& 三、时间安排
&&& 所有申报企业务必于3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书式材料的报送,逾期未完成各项操作的,视为放弃此次申报。
&&& 联系电话:威海市工商局市场科& 5236039
&&& 附件:1、;
&&&&&&&&& 2、。
&&&&&&&&&&&&&&&&&&&&&&&&&&&&&&&&&&&&&& 威海市工商局
&&&&&&&&&&&&&&&&&&&&&&&&&&&&&&&&&&& 二○一六年二月十八日守合同重信用证明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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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合同重信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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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守合同重信用”牌...
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守合同重信用”牌匾证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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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机关)“守合同重信用”牌匾证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TC-CZ- ********
按照 *** 省财政厅鄂财采认[ *** ]- *** 号的要求, ***
*** (机关)委托, *** (机关)“守合同重信用”牌匾证书采购项目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承包商,欢迎合格的承包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 (机关)“守合同重信用”牌匾证书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 三、交货地点: *** 指定地点
四、采购数量:约 *** 套(牌匾、证书各一个)
五、采购预算和交货期期要求:
采购预算为: *** 万元;交货期: *** 日历天;
六、承包商资格要求
&&& 6.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章规定的条件;
&&& 6.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七、报名要求
7.1报名时间: *** 年4 月 *** 日至5月5日每天9: *** — *** : *** 。
7.2报名地点: *** 市 *** 区 *** 侧路 ***
*** 室( *** 省司法厅对面)。
7.3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下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7.4谈判文件每套 *** 元,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
8.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 年5 月6日下午 *** 时
分,届时请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
8.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 市 *** 区水果湖 *** 侧路 *** 号(省司法厅斜对面)
8.3、递谈判响应文件时,法人委托代表必须为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机关)
联系人:夏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
执行机构: ***
联络地址: *** 省 *** 市 *** 区水果湖 *** 侧路 *** 号
联系人:戴唯
电& 话: ******** &
传& 真: ******** &&&&
*** 及帐号
户& 名: ***
*** : ***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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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09:01:00] [阅读次数:2007次] [来源:合同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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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辽工商发〔2014〕23号& &&&
关于印发《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规范全省“守合同重信用”(简称“守重”,下同)企业公示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省局对《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2014年5月19日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制,规范“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合同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并向全社会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
第四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指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市场交易行为诚实守信并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和其它有关经济组织。
第五条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实施统一规划、指导、组织和监督。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本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关,主要负责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审查、公示、公示投诉信息的处理和反馈、公示的撤销等工作。
企业信用协会可以接受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对申请公示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受理、审查和核实,对公示投诉信息进行处理和反馈。根据需要,可以协助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报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培训,对企业信用状况做出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
第六条 企业参加公示活动,须向公示监督管理机关或公示监督管理机关委托的部门提出申请,经公示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和征求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依相关规定享受银行贷款、建筑工程招标等相应优惠扶持政策。
第七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分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第八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集中公示的方式。其中,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示,每2年公示1次,具体公示时间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执行;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每2年公示1次,具体公示时间从2015年起算,公示年度的1月至3月为受理时间,5月为公示时间;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要求及相关内容结合各地实际自行规定。
第九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遵循以下原则:
(一)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
(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失信违法行为处罚一票否决的原则;
(四)非终身制的原则。
第十条 公示监督管理机关对被公示的企业发给“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牌匾和公示证书。该牌匾和证书是企业前2年信用状况的证明,企业可用于洽谈业务、参加各项招投标、对外宣传和企业形象设计,参与涉及企业信用的有关社会活动。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有效期为2年。
第二章& 申报与评价
第十一条 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应当符合企业成立年限的要求,且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
申报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应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止满7年以上;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应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止满4年以上。
第十二条 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合同信用管理体制健全
1.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
2.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
3.合同信用管理人员有专业素质。
(二)合同管理规范
1.书面合同签约率符合法律要求;
2.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3.合同格式条款合法;
4.合同签订授权委托、签订审批程序严密;
5.合同档案和台账管理完整;
6.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7.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三)合同履约状况好
1.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
2.合同应收款及应付款管理控制水平较高,合同实际履约率高;
3.合同未履行率、合同解除率、合同争议率、合同撤销率、合同违约率低。
(四)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
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方面均达到行业较高水平。
(五)社会信誉好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取得相关社会荣誉,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
第十三条 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应向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报表和承诺书;
(二)会员申请表;
(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各类行政许可的复印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相关文件复印件;
(六)申报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还须提交下级公示监督管理机关已经公示的该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七)市级及以上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八)需要向公示监督管理机关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第三章&&&& 公示程序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企业名单,对其在劳动用工、依法纳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银行信用、海关信用、判决裁定、仲裁执行等信用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税务、环保、安监、质监、银行、海关、法院、仲裁等部门意见,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十五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综合信用测评,将采用统一的企业信用标准体系和相应软件,对企业报送的合同信用数据及其它相关数据进行计算,形成最终测评结果。
第十六条 符合公示条件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相关媒体或统一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第十七条 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推荐可申请参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属地动态监管,属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公示企业以虚假合同信用信息参与申报或者被公示后有失信行为的,经公示监督管理机关核实无误,可撤销其公示资格;若发现企业有其它违规行为,应当通知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的,发现机关应报请公示监督管理机关撤销其公示资格。对被撤销公示资格的企业收回牌匾和证书。
第十九条 被撤销的企业自被撤销之日起至少在2个公示年度(4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第二十条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向公示监督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的《变更核准通知书》和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公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后予以换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
第二十一条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在公示有效期遗失公示证书的,企业应凭遗失公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向公示监督管理机关提交补发申请,经审核后补发证书。
第二十二条 改制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属整建制改制的,参照第二十条规定办理换发证书手续;属合并或分立改制的,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申请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农户公示的,参照本办法执行,由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行组织开展。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辽工商发〔2004〕40号)、《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价指标》(辽工商发〔2009〕4号)、《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农户公示暂行办法》(辽工商发〔2009〕83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5月19日印发
&&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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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年度宜春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
14:44:05 & 发布人: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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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站原创
为推进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构建信用江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质量发展纲要(年)的通知》(赣府发〔2012〕25号)精神,和省局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年度宜春市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按照《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办法》规定的程序及要求,并经市局审查通过,现对其中21家符合守合同重信用公示资格条件的单位予以公示(可登入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地址:http://www.)。
“年度宜春市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单位”名单
1.宜春市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江西祥润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3.江西祥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宜春市天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宜春汉唐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6.江西万申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7.万载县辉明酒厂
8.万载县辉明有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江西金佰荟食品有限公司
10.万载县鑫圣商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11.江西潦河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12.江西东瑞建设有限公司
13.江西九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宜丰县大畲甲鱼养殖专业合作社
15.江西长胜铝业有限公司
16.江西三志药业有限公司
17.江西欣盛泰实业有限公司
18.江西源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9.江西方园家具有限公司
20.宜春市袁州区月之南种植专业合作社
21.江西友华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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