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委向财政局开户申请申请款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安庆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太湖县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
> 信息浏览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安庆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财政局:
&&& 现将《2016年安庆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2016年安庆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 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安庆市财政局
&&&&&&&&&&&&&&&&&&&&&&&&&&&&&&&&&&&&&&&&&&&&&&&&&&&&&&&&&&&&&&&&&& & 日
2016年安庆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 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精神,根据《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在全市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 二、基本原则
&&& 1、统筹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 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各地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 三、目标任务
&&& 2016年计划完成10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各地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
&&& 四、建设时限
&&& 3月底:各县(市)区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 4月上旬:确定危改计划和规划方案;
&&& 4月中下旬:危房改造全面开工建设;
&&& 10月底: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 11月至12月:各县(市)区自查,市组织复查,并做好迎接省检查考核工作。
&&& 五、改造方式标准和要求
&&&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 2、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 ①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危房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②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帮助。
&&& 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 3、改造要求。①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严格&其他贫困户&的认定工作。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评议和县级审批阶段,均应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乡镇、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③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应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号),以及《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试行)》(建村[2015]64号)等有关规定。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④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同时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⑤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⑥完善档案信息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要符合《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的有关规定,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危房鉴定、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参加验收人员均需在竣工验收报告中签名,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底前将当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市住建委。
&&&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00元。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市对县(市)不承担配套资金,市级只对所辖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摊比例进行补助,县(市)政府补助部分由县(市)自行承担。
&&& 各县(市)区应根据实际下达的目标任务、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总额,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
&&& 七、保障措施
&&&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并建立市住建、财政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住建局和乡镇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
&&&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各县(市)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审核改造对象,编制村庄规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和农户档案管理。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及时通报。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三)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各地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与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洁意识,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又好又快发展。成农办〔2016〕24号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实施2016年成都市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沼气建设项目的指导意见
来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处
各区(市)县农发(农林)局、财政局,彭州市畜牧局,崇州市沼气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建设的意见》(成府发〔2006〕62号),深入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能源建设,201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沼气建设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沼气和种养循环项目建设。日,市财政局、市农委《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财政支农专项项目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号)已将专项资金的70%预下达到各项目区(市)县。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市财政局、市农委《关于印发〈成都市农村养殖业面源污染治理沼气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财农〔号)的规定,项目重点开展农村户用沼气池、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PPP模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以下简称PPP模式试点)和实施沼气池综合保险。&& (一)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配套进行改厨、改厕、改圈,推广&猪-沼-果(菜、粮)&等能源生态模式。&& (二)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新建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实施养殖场粪污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广&猪-沼-果(菜、粮)&等能源生态模式。&& (三)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新建粪污处理系统、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系统、沼气综合利用系统,将养殖业与种植业有机结合,实现循环利用。&& (四)PPP模式试点。新建沼渣沼液储存利用设施,配置沼渣沼液转运设备,实施畜禽粪污异地综合利用。&& (五)沼气池综合保险。对当年项目新建的户用沼气池实施综合保险。&&& 二、项目资金补助环节与标准&& (一)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对砖混、预制大板、现浇等普通结构沼气池建设按照2000元/口补助,其中:市财政补助1600元/口,县(市)财政补助400元/口;玻璃钢拱盖沼气池建设按照2500元/口补助,其中:市财政补助2100元/口,县(市)财政补助400元/口。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水泥等主要建材,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以及支付技术人员工资等。&& (二)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对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按照400元/立方米补助,其中:二圈层县(区),市和县(区)财政各补助200元/立方米;三圈层县(市),市财政补助320元/立方米,县(市)财政补助80元/立方米。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水泥等主要建材,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以及支付技术人员工资和其他工程费用等。&& (三)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建设。对畜禽粪污处理系统、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系统、沼气综合利用系统建设,由市财政按照不超过工程总投资60%进行补助,每个项目补助总额最多不超过200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水泥等主要建材,沼液管件设备,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以及支付技术人员工资和其他工程费用等。&& (四)PPP模式试点。对沼渣沼液运输储存利用设施设备、运输成本予以补助,其中:运输费用补助不超过20元/立方米,沼渣沼液运输储存利用设施设备补助不超过财政补助资金的20%。&& (五)沼气池综合保险。对当年新建的户用沼气池实施综合保险,市财政按每户10元的标准补助。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保险费。&&& 三、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为2016年1月-12月。安排的各类项目必须确保在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项目申报&&&& 区(市)县农业(畜牧)部门根据市上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附件1),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实行自愿申报和逐级申报相结合的原则。符合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申报条件的农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并填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项目申报书。符合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PPP模式试点项目申报条件的业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申报项目建设,并相应填报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PPP模式试点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经村组、乡镇政府逐级核实后报送区(市)县农业(畜牧)部门汇总。&&&& 区(市)县农业(畜牧)部门按照项目管理要求,成立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市)县农业(畜牧)部门会同区(市)县财政部门编制区(市)县项目实施方案,并附2016年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各类沼气项目建设计划及补助汇总表即附件2、3、4、5、6,上报区(市)县政府审批。&&& 区(市)县安排项目时,项目建设数量可以多于但不得少于市上下达的项目建设任务数量。&&& 五、项目审批&&&& 区(市)县政府根据当地畜禽产业发展规划,按照优先安排成都市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园区、带)和成都市100万亩菜粮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行动计划区域等重点区域的原则,对区(市)县农业(畜牧)部门、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批复。&&& 六、项目备案&&& 区(市)县农业(畜牧)部门、财政部门将上报区(市)县政府批准后的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 七、项目资金下达&&& 市农委、市财政局根据区(市)县上报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提出全市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全额下达到各项目区(市)县。&&& 八、项目建设和验收&& (一)项目建设。经批准实施的项目,必须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业主对项目建设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并向当地区(市)县农业(畜牧)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区(市)县农业(畜牧)部门、财政部门组织农村能源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等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于日前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市农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九、补助资金兑付&&& 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由区(市)县财政商农业(畜牧)部门按规定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给项目农户和业主。&&& 十、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区(市)县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评审,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及上报备案等各项工作。项目推进各个环节必须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对申报项目,区(市)县须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项目,须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须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区(市)县政府审批;区(市)县政府审批后,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 (二)切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区(市)县要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加强项目建设施工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规范资金使用,不得随意变更已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农村户用沼气池、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PPP模式试点项目,必须严格实行专业设计、专业施工,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对完工项目,要及时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确保前将补助资金全部兑付到各项目农户和业主。&&& (三)按时报备项目实施方案。为保证项目资金按计划全额下达,各区(市)县务必于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备案。上报备案的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是经区(市)县政府批准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含2016年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各类沼气项目建设计划及补助汇总表即附件2、3、4、5、6)。&&&& 附件:1. 2016年成都市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沼气项目建设任务表&&&&&&&&&&&&&&2. 2016年成都市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户用沼气项目建设计划及补助汇总表&&&&&&&&&&&&&&3. 2016年成都市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及补助汇总表&&&&&&&&&&&&& 4. 2016年成都市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种养结合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计划及补助汇总表&&&&&&&&&&&&& 5. 2016年成都市农村面源污染治理PPP试点项目建设计划及补助汇总表&&&&&&&&&&&&&&6. 2016年成都市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户用沼气池综合保险项目计划及补助汇总表&&&&&&&&&&& &&&&&&&&&&&&& &&&&&&&&&&&& &&&&&&&&&&&& &&&&&&&&&&&& &&&&&&&&&&& &&&&&&&&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日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微信二维码开县农业委员会 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开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15年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财政扶持项目的通知
开农〔号&开 县 农 业 委 员 会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15年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县级示范社财政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全县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开县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项目扶持办法》(开供合〔2012〕42号)要求,现将申报2015年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扶持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扶持对象及条件(一)扶持对象本县辖区内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重点扶持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二)申报条件1、依法登记成立。按照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发展有关要求,以农民为主体,依法组建,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满一年以上。尚未变更但按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登记满两年以上。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齐全,入社成员不低于50户。2、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配备有专(兼)职财会人员,独立规范建帐。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基础扎实,有完整的成员账户,成员出资、股权分配、交易情况等资料记录准确无误,收益分配机制较好。3、股份要素多样,股权结构合理。合作社以资金、技术、设施设备、生物资产、农村“三权”(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权)等多种要素作为股份,开展多种要素合作。单个成员出资额不超过出资总额的30%。4、产业基础好。合作社涉及产业符合当地产业布局,是优势主导产业或区域特色产业,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产品商品化程度较高。5、统一经营程度高。合作社在运行中,要求生产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实施、农资统一供应、产品统一销售,及时推广新品种、新技术。6、管理民主化。合作社真正实行民主管理,成员大会记录全,重大事项经民主决策,组织机构民主选举产生,股金设置合理。二、财政资金支持环节2015年县财政支持示范社建设资金总额为100万元。&& (一)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提高农产品安全方面的设施设备投入。&& (二)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实施产品加工整理、储存运输、产品包装等方面的投入。(三)农产品冷链及物流设施设备,支持生产鲜活农产品的股份合作社建设冷藏冷冻设施设备,购置冷链及物流运输车辆。(四)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建设总投资的自筹资金)建设内容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30%。1、开展成员专业技术培训、管理技能培训、提供市场信息服务等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方面的投入。2、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推广,聘请专家、技术人员,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等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方面的投入。三、申报程序(一)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按章程规定,经民主程序,确立项目建设内容,并向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合作社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合作社的真实运作情况和所申报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核实、审查、盖章后,于日前一式5份报送县农委,。(三)县农委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在第四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对上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评选结果在开县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委、供销联社、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项目建设任务,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合作社实施。四、申报要求(一)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公开、评审、上报、公示”的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形成项目申报材料,不得虚报建设内容,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二)经评审取得项目补助的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必须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三)已享受县级财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及取得2014年、2015年中央财政扶持项目的合作社不在申报之列。(四)需提供材料:1、基本情况表(附件1)。2、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附件2)3、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4、合作社成员名单和实际出资成员名单,包括股份金额及比重。5、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6、主营业务销售清单及其它佐证材料(按月专业合作社基本帐户银行汇总清单总额进行排序)。7、真实提供2014年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表,二次返利和股份分红清单。8、简述本次申报财政资金的额度及建设总投入的实施内容材料,用于现场核实项目建设可行性。五、其它要求(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可申请享受财政补助资金5--10万元。(二)所有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项目审批后,由合作社严格按照批复建设的内容进行建设,项目建设时间为一年,2016年6月底前,由县农委、供销联社、财政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按照《开县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项目扶持办法》,拨付项目资金。(三)项目实施方案申报确定后,一律不允许调整建设方案;建设内容不得与市级、县级、其他部门等项目重复,经查实有其他项目及资金支撑的,视为自动放弃该补助资金;建设内容与方案不相符的,不予验收,取消其资格,以后连续三年不得申报项目。联系人:汪德永&&& 左豪 电话: 邮箱:。&附件:1.基本情况表2.重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开县农业委员会& 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开县财政局2015年7月6日& &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第四纪工委。开县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日印附件1&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专业合作社)基 本 情 况 表&申报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法人代表身份注册登记时间出资总额(万元)成员数(个)年产值(销售额万元)生产经营规模(亩/头/只)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主产品统一销售率(%)是否为示范社(注明级别)基地、产品得到何种认证是否制定实施生产质量标准得过哪级名牌产品<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年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盈余总额(万元)<span style=";font-family:仿宋_GB年股份分红总额(万元)附件2&&&&&&&&&&&& 重庆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实 施 单 位& &&&&&&&&&&&&&&&&&&&申&& 报&& 日&& 期& &&&&&&&&&&&&&&&&&&&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 &&&&&&&&&&&&&&&&&&&联&& 系&& 方&& 式 &&&&&&&&&&&&&&&&&&&&&&&&&开县财政局制二O一五年 七& 月&&1、项 目 名 称2、项 目 属 性○新建&&&&& ○扩建&&&&& ○改建4、申请资金额度&&& (万元)扶持方式○直补&& & ○贴息8、市场分析项目实施后,其产品市场需求及市场优势、产品竞争力和销售及助农增收情况等方面的内容。9、生产建设条件分析项目建设的基础、自然条件、交通条件、资源优势、生产管理技术条件等内容。10、项目建设基本内容及投资估算基地建设、品种改良、设备改造、培训人员、技术服务、市场开发、品牌包装等大概预算。&16、有关单位签字盖章&&&项目实施单位(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章)&年&&& 月&&& 日&&乡镇街道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章)&年&&& 月&&& 日&评审意见:&评审小组成员签字: &&&&&&&&&&&&&&&&&&&&&&&&&&&&&&&&&&&&&&&&&&&&&&&&&&&&&&&&&&&&&&&&&&&&& &&&&年&&& 月&&& 日&您好,欢迎访问郑州市财政局网站!
站内搜索:
政府信息公开
门户网站群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采购监控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就该单位采购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5)N017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采购监控设备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采购监控设备一批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日起在郑州市财政局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招标信息:
开标时间: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 祝卿、赵景国、党书欣、王新山、刘伟
五、中标单位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郑州讯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金额:人民币28.6244万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 联系人:侯伟、李静、路登高
&&& 联系电话/传真:0
&&&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 邮政编码:45000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15年5月29日
===财政系统网站===
河南省财政厅
===市直机关网站===
河南省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
===优秀站点===
中国文明网
网站访问量统计(PV统计)
每日平均:
历史最高:
历史累计:
郑州市财政局主办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豫ICP备号
Zhengzhou Municipal Finance Bureau.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39号 电话:1 邮编:450005 传真:1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向财政局申请经费的函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