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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农业局2015年7月份行政许可结果公告
来源:农业局  作者:行政许可科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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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农业局7月份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申请单位(人)
许可证书编号
长兴县浙北化肥农药有限公司李家巷镇港南店(顾金荣)
农药经营许可
(长)农药经营证字(2015)第096号
长兴丰登农资有限公司虹星桥午山村供应点(柏利冬)
农药经营许可
(长)农药经营证字(2015)第097号
长兴县浙北化肥农药有限公司洪桥镇阿良农资经营店(唐寿良)
农药经营许可
(长)农药经营证字(2015)第098号
长兴县浙北化肥农药有限公司洪桥镇水顺农资经营店(陈水顺)
农药经营许可
(长)农药经营证字(2015)第099号
长兴湖港渔业专业合作社(钱金元)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浙水产种证03126号
长兴县浙北化肥农药有限公司吕山老街农资连锁店(许立寅)
农药经营许可
(长)农药经营证字(2015)第100号
长兴县浙北化肥农药有限公司李家巷镇老虎洞村店(史小六)
农药经营许可
(长)农药经营证字(2015)第101号
长兴和平惠枫渔药经营部(郭明枫)
兽药经营许可
(2015)兽药经营证字017号
浙江勿忘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李永平)
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C(浙湖州长兴)农种生许字(2015)第0001号
长兴惠多利农资连锁有限公司龙山街道西丰坝店(严明明)
农药经营许可
(长)农药经营证字(2015)第102号
长兴县庆丰农业产供销服务中心东周农资供应点(卢百林)
农药经营许可
(长)农药经营证字(2015)第103号浙江省渔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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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长兴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种苗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长兴县农业局 
作者:沈维平 
发布时间:
长兴县农业局
2011年度长兴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
长兴县西苕溪及附属水域
长渔招[2011]2号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具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营业执照(提供相关复印件);
2、参加招标的单位必须遵守我省制订的上述相应种类种苗放流技术规范;
3、所有放流苗种必须是本场生产,不得外购转售。
2011年12月21日~2011年12月25日17时止。
2011年12 月26日12时止。
2011年12月26日长兴县农业局。
长兴县农业局(长兴县雉城镇金陵中路531号)。
邮编:313100
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10000元)(市内用现金或转账支票,外地用汇票,开标时带来,未中标者,当场返还。)
联系人:王建华& 联系电话: &
2011年度长兴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说明
各有关单位:
由长兴县渔政管理站承担的“2011年度长兴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将举行公开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本次招标增殖放流种类、规格、数量以及放流时间和放流水域及相关要求等见下表:
2011年度长兴县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种苗采购计划表
二、对投标单位要求
1、参加招标的单位必须是本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繁育上述放流种类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营业执照(须提供相关复印件)详见附件3;
2、参加招标的单位必须遵守我省制订的上述相应种类种苗放流技术规范;
3、所有放流种苗必须是本场生产,不得外购转售。
三、开标与评标基本原则
1、公平竞争原则。参加投标单位必须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2、风险分担原则。每一放流种类的种苗一般由两家种苗供应单位承担;
3、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本单位将以合同的形式与供苗单位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开标与评标规则》详见附2。
四、投标方式及时间要求
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12月26日12时之前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传真或当面送达)。
投标书及相关材料可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或向我单位索取。
联系人:王建华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313100
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金陵中路531号。
&&&&&&&&&&&&&&&&&&&&&&&&&&&&&&&&&&&&&&长兴县农业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开标与评标规则
第一条& 基本原则
1、公平竞争原则。参加投标单位必须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中标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除议标外);
2、风险分担原则。每一放流种类的种苗一般由2家种苗供应单位承担;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本单位将以合同的形式与供苗单位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资质要求
参加竞标的种苗供应单位,其提供的放流种类的种质必须符合农业部规定的放流种质要求或浙江省放流技术操作规范。各单位投标书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视无效标:
(1)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
(2)投标书印刷不清、字迹模糊;
(3)投标书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不符。
第三条& 中标基本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3)综合指标最优。
第四条& 有效标的再次确认
投标书除须符合第二条资质要求外,还必须符合最高限价与最低限价要求。
1、最高限价的确定:根据市场调查,事先确定每一放流种类种苗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正式开标前在开标会上公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2、最低限价的确定:符合本《开标与评标规则》与最高限价规定的所有投标书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9为最低限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亦为无效标。
第五条& 评分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并结合技术力量、育苗能力、企业信誉、运输距离等情况,经专家综合评分,确定每一放流种类各投标单位的总得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即综合指标最优)确定每一放流种类的种苗供应中标单位。
总分值设为100分,其中价格分50分,技术力量、育苗能力、企业信誉各15分,运输距离5分。理论上,最后得分有可能超过100分。
第六条& 中标基准价与各有效标价格分的计算
1、中标基准价:计算所有有效标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中标基准价。中标基准价按四舍五入原则比投标价多保留1位小数。
2、按以下公式,算出每个有效标的价格分值:
得分=(中标基准价÷报价)×50分。
第七条& 最终中标价的确定
预中标单位所报价格低于中标基准价的,以预中标单位所报价格为中标价;预中标单位所报价格高于中标基准价的,以基准价为中标价。
第八条& 预中标单位的确定
根据最后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家(或1家)单位为预中标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采购合同)。
若得分相同,价格分高者中标;若仍相同,技术力量分高者中标,依次类推;若全部相同,则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第九条& 种苗供应比例的确定
为体现公平,原则上,预中标的2家单位各承担50%的种苗供应任务;得分最高的中标单位种苗供应比例不得高于60%。
若预中标单位供苗能力不足,则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各自供苗数量。
第十条& 议标及议标程序
若在规定期限内只有2家及以下单位参与竞标的,或最终只有2个及以下有效标的,则以邀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预中标者。议标程序如下:
(一)预备2家投标单位都为预中标单位时。
1、在2家投标单位面前公开2家单位所报价格;
2、招标单位根据2家单位所报价格,参考当时市场实际价格,确定一个协商价,与2家单位分别协商;
3、若分别协商导致中标价格不一样,则按本说明第九条第一款办理;
4、若协商不好,重新招标。
(二)预备只有1家投标单位都为预中标单位时。
1、尚有2家投标单位情况下:(1)公开2家单位所报价格;(2)请2家单位再分别当场书面报一次价;(3)价格低者为预中标单位;价格相同,抽签决定。
2、只有1家投标单位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成功,确定为预中标单位;协商不成功,重新招标。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按规定,预中标单位须经公示后,才能最终成为中标单位,并正式签采购合同。
2、为满足放流数量指标要求,当某一种类放流计划资金不足或剩余时,由发标方与中投单位协商适当改变放流数量或放流规格。
3、根据约定,中标单位需承担中标价2%的招投标费用,所有中标价格均包含运输费用,结算数以现场实际放流数量为准。
4、放流前,供苗单位应出具种苗种质检测及病害检疫报告,确保放流种苗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
5、招标会临近结束时,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论有无中标,都请在《增殖放流种苗招标会备忘录》上签字确认。
6、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件材料都要归档,以备查阅。
关于投标单位资质情况的说明
一、投标方的基本情况
投标方名称
(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
公司总部地址
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最近资产平衡表
(至上年12月底)
种苗生产基地地址
技术人员情况
共&&&&&& &&&&&人,其中
有证书的熟练工
职工(雇员)总人数
二、投标单位苗种生产能力基本情况
1、 生产种苗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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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种苗生产能力:(可另附页)
年生产能力(万尾)
3、运输能力:(是否自备运输车辆或定点合作运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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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情况:
兹声明提供的全部现有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当前位置: >
长兴县农业局加强水产技术指导促进渔业新转型
信息来源:长兴县农业局 
作者:苗莹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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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改变思路,选择培育稻田养鱼示范户。召开部分种粮大户座谈会,全面分析发展稻田养鱼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邀请湖州推广研究员讲解我市稻田养鱼的现状及可推广的种养模式,进一步提高种粮大户的积极性。和平镇东山村吴传意开展稻蛙共生试验,林城镇新华村袁光荣实施芡实-鱼共生,林城镇长兴柏勤粮油专业合作社实施稻鱼共生等等,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牵线搭桥,走出去请进来提高实效。分别组织县乡水产技术人员、财政资金扶持项目单位业主、种粮大户等到衢江区考察池塘养殖尾水处理工程,大棚德清清溪鳖业参观稻鳖共生等,学习先进经验。邀请德清县水产站和清溪鳖业老总到长兴县林城镇塘天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指导,邀请浙江省海水水产研究所专家到2015年中央财政资金项目的业主单位和平镇沙埠群英特种水产专业合作社、浙江张老汉生态鳖业有限公司和长兴水洋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现场指导池塘养殖尾水处理。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强交流学习。
三是创新技术,推广多形式稻-鱼共生模式。共完成稻田养鱼面积15600亩,生产模式为稻-鱼、稻-鳖、稻-蟹、藕-鱼、藕-鳖、藕-鳅、果-鳖、芡实-鱼,均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浙江好山好水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今年开展200亩藕-鱼共生,通过改造池塘条件、完善基础设施,种植藕种30吨,亩放瓯江彩鲤种苗200斤,泥鳅种苗20斤。共收获鲜藕300吨,产值150万元。预计可生产瓯江彩鲤和泥鳅45吨,产值105万元。合计总产值255万元,亩均12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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