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水股份股吧2014年到2016年不卖赚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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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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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8来源:上交所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案等事项。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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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备案新规来得太突然 西水股份增资天安财险意外“流产”
每经记者 牟璇
原拟定增募资61亿元增资天安财险的西水股份(600291,收盘价20.24元),在半只脚踏入“类保险股”后却遭遇私募备案新规地雷,由于原定的主要投资者资格需进一步完善备案程序,从而导致公司此次定增难以依据已披露的方案完成,从而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西水股份连续涨停后股价&一&字跌停
每经记者 牟璇
原拟定增募资61亿元增资天安财险的西水股份(600291,收盘价20.24元),在半只脚踏入&类保险股&后却遭遇私募备案新规地雷,由于原定的主要投资者资格需进一步完善备案程序,从而导致公司此次定增难以依据已披露的方案完成,从而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此次定增停牌前,西水股份股价一度持续暴涨,今日(2月11日)复牌,西水股份直接&一&字跌停。
西水股份增资保险&流产&
西水股份作为肖建华&明天系&帝国其中一家上市公司,受到的关注度向来较高。
此前,因即将跻身&类保险股&的西水股份,遭遇到各路资金的疯狂追捧,自去年10月以来涨幅超过60%。今年1月22日起更是连续出现三次涨停,最高触及28元高价,疯狂的走势正是因为其即将变身&保险&概念而遭遇爆炒。然而,今日公司突然宣布终止重组给了不少投资者当头一棒。
自2月6日起停牌的西水股份今日(2月11日)发布公告称,原拟定增募资61亿元增资天安财险的方案,通过保荐机构及律师对此次发行预案核查之后,发现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监管政策的变更(《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造成公司原定的主要投资者的资格需进一步完善备案程序,从而导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难以依据已披露的方案来完成。
与此同时,日,公司曾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三个月不会策划发行股份等相关重大事项,该承诺涉及的主体及公司此后策划的定增中对公司承诺的相关要求存在偏差。
因此,经董事会研究决定,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取消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今日,西水股份复牌后直接&一&字跌停。
从上述公司出具的公告来看,西水股份此次终止重组主要原因之一是公司原定的主要投资者的资格需进一步完善备案程序。西水股份此前的方案来看,1月22日,西水股份曾发布重组公告,向上海德莱、华夏人寿、郁金香资本、迪瑞资产等六名特定对象发行4.12亿股,募资69.8亿元,其中61.06亿元用于向天安财险增资。在这六名特定对象中,郁金香资本和迪瑞资产为私募投资基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查询显示,郁金香资本和迪瑞资产均已登记,但没有正在管理的私募基金。
《每日经济新闻》随后致电西水股份董秘办,但电话却无人接听。
私募备案新规成定增地雷
实际上,1月7日,证监会推出了非公开发行监管新动向,要求参与非公开发行的私募产品必须完成基金备案,有限合伙企业同样视为私募产品要求进行备案。1月2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与发行监管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要求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在开展证券发行业务的过程中,对其中的私募投资基金是否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在此之后,出现了两家上市公司的定增参与方为私募基金,因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而取消认购资格。
2月9日,初灵信息(300250)和模塑科技(000700)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分别出现私募基金和投资合伙企业未按约定在申购前一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和备案,从而申购报价被视为无效报价,无缘认购上市公司定增股份。
其中,模塑科技称,1月12日上午共收到22家特定投资者回复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经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云南惠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在日(T-1日)中午12时前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和备案,故该投资者报价为无效报价。
初灵信息则披露公司1月13日经主承销商和律师的共同核查,新疆鼎邦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报价为无效报价,原因亦是未在基金业协会备案。
显然,由于《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的突然出台,这导致了部分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因为涉及私募基金的问题而导致&夭折&或出现&麻烦&。
有已经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监管层对私募备案采取的是&宽进严管&的事后问责模式,目前备案的私募基金越来越多,但也存在良莠不齐。
中国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月11日,协会已办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7428家,所管理私募基金约9200只,管理规模达2.4万亿元,登记在册的从业人员近13万人,我国境内主要的私募证券、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已基本完成登记。
每经记者 牟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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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010-, 上海: 021-, 广州: 020-, 深圳: 9, 成都: 028-&|&&|&&|&&|&&|&&|&
西水股份(600291)公告正文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6&年&3&月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上午&11:30;
&&&&会议地点:包头市凯宾酒店会议室(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与文化路交
叉口东&200&米路南)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予丰先生
&&&&一、主持人介绍出席股东及其代表的股份情况,介绍与会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为监票人、一名监事为计票人;
&&&&四、宣读、审议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交易方式
&&&&(二)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三)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7、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和估值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估值方法和估值目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
施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议案》;
&&&&五、股东代表发言及解答问题;
&&&&六、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布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文件&1】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等相关条件,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及论证,董事会认
为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文件&2】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拟增
发&5,234,132,184&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资”),为进一步支持天安财险业
务发展,公司拟通过下属三家有限合伙企业认购其新增发的&2,662,786,389&股股
份,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包头市岩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分别
与重庆斯莫尔商贸有限公司、包头市盛宇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阡轩商贸有限
公司共同设立深圳前海恒锦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锦宇
盛”)、深圳前海金奥凯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奥凯达”)、
深圳前海国亚创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亚创豪”)三家有限
合伙企业,合计认购天安财险新增发的&2,662,786,389&股股份,认购股份的总价
为&6,896,616,747.51&元,占天安财险增资完成后股本总额的&14.99%(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完成后,西水股份将直接持有天安财险&35.88%股权,通过上述三
家有限合伙企业控制天安财险&14.99%的股权,合计持有和控制天安财险&50.87%
的股权。
&&&&(二)&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咨字[2016]第&174&号《估值报
告》,本次估值对天安财险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市场法进行估值。于估值基准
日(2015&年&12&月&31&日),在满足估值假设前提下,天安财险全体股东权益的
价值为&2,577,735.71&万元。根据上述估值结果并经天安财险股东大会审议及本
次交易各方协商同意,本次增资的价格为&2.59&元。
&&&&(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文件&3】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的增资方为公司控制的三家有限合伙企业,分
别为恒锦宇盛、金奥凯达与国亚创豪,增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安财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文件&4】
&&&&&&&&&&&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就本次交易事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了《内蒙古西水创
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具
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文件&5】
&&&&&&&&&&&&&&&&&关于公司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本次交易的方案,由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恒锦宇盛、国亚创豪及金
奥凯达参与天安财险本次增资,并由该三家企业与天安财险签署《天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增资扩股股份认购协议书》(以下简称“《股份认购
协议》”),以每股&2.59&元人民币分别向天安财险增资&2,298,872,249.17&元人
民币、2,298,872,249.17&元人民币及&2,298,872,249.17&元人民币,认购天安财
险&887,595,463&股、887,595,463&股及&887,595,463&股股份。
&&&&本次增资价格系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咨字[2016]第
174&号《估值报告》记载的估值结果为依据、经天安财险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
各方协商确认。
&&&&《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文件&6】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对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
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各方的内部审批及中国保监会等政府部门审批事
项,已在《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
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二)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天安财险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其注册资本均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为天安财险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西
水股份的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持续盈利能力增强,主业突出、
抗风险能力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将避免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问题,也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文件&7】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和估值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分别聘请了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审计机构”)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估值机构”)
对天安财险进行了审计与资产估值。审计机构与估值机构分别出具了和信审字
(2016)第&000183&号《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
计报告》”)及中联评咨字&[2016]第&174&号《深圳前海恒锦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深圳前海国亚创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前海金奥凯达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项目估值报告》
(以下简称“《估值报告》”)。
&&&&上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文件&8】
关于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性、估值方法和估值目的相
&&&&&&&&&&&&&&&&&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资产估值机构,就公
司以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拟对天安财险进行增资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天安财险
股东全部权益在估值基准日(即&2015&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值。
&&&&1.&估值机构具有独立性
&&&&公司聘请的估值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估值机构及其委派
的经办估值人员与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各方均没有特殊利害关系,亦不存在除
专业收费外现实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2.&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估值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
例与准则,符合估值对象的实际情况,估值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
&&&&&根据天安财险的特性以及估值准则的要求,估值机构确定采用市场法对天
安财险进行估值。鉴于本次估值的目的系确定天安财险于估值基准日的公允价值,
为公司本次参与天安财险增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本次估值机构所选估值方法适
当,与估值目的具有相关性。
&&&&4.&估值定价公允
&&&&本次估值实施了必要的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
等原则,估值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估值基准日估值对象的实际状况,本次估
值结果具有公允性。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文件&9】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号)、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认真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
的测算,假设公司&2015&年重组以及本次交易于&2015&年&1&月&1&日完成,则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较本次交易完成前减少&0.0508&元/股,下降幅度
18.18%,本次交易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形。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公司拟定了《内蒙古西水创业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公告》(临
),及时提示风险并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cn)。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文件&10】
&&&&&&&&&&&&&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在不超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的原则下,制定和组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及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
调整;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3、在不超出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原则下,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
呈报、组织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
文件、《股份认购协议》等;
&&&&4、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下实施事宜向具有审批、
审核等权限的国家机关、机构或部门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
&&&&5、根据主管机关的审批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
全权负责办理、执行及落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事宜;
&&&&6、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决议有效期内,若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必须
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事项外,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等作相应调整并继
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西水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7、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8、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
期内取得各主管机关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
成日。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将上述授权转授予公司董事长及/或总经理行使,且该等转授
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西水股份(600291)公告正文
西水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91&&&&&&&&&证券简称:西水股份&&&&公告编号: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3&月&23&日&11&点&30&分
&&&召开地点:包头市凯宾酒店四楼会议室(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与文化
&&&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23&日
&&&&&&&&&&&&&&&&&&&&&&&&&&至&2016&年&3&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
&&&&&&&&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方式&&&&&&&&&&&&&&&&&&&&&&&&&&&&&&&&&&&&&&&&&&√
2.02&&&&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2.03&&&&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
&&&&&&&&资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
&&&&&&&&&&&&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7&&&&&&&&&&&《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和估值报&&&&&&&&&&&√
&&&&&&&&&&&&告的议案》
8&&&&&&&&&&&《关于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
&&&&&&&&&&&&性、估值方法和估值目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
&&&&&&&&&&&&的公允性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次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16&年&3&月&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291&&&&&&&西水股份&&&&&&&&&&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本人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
本人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委托人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书面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6&年&3&月&18&日前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6、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滨河区世景苑西&4-21&号
&&&&联系人:苏宏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0160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3&月&23&日
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
&&&&&&&&&&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方式
&2.02&&&&&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2.03&&&&&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4&&&&&&&《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
&&&&&&&&&&资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的议
&&&&&&&&&&案》
&&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
&&&&&&&&&&议案》
&&7&&&&&&&《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和估值报
&&&&&&&&&&告的议案》
&&8&&&&&&&《关于估值机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合理
&&&&&&&&&&性、估值方法和估值目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
&&&&&&&&&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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